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招标公告(大庆市医疗保障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1]QC[GK]20250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应采购人要求,对本项目发布澄清

更正内容:

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已于2025年3月11日进行招标公告。因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局特提出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如投标人以法人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需提供以下授权证明材料(见附件1、2)。
注:在上述材料在本公告附件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
联系方式:0459-6291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37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维
电话:0459-6372668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3月1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的澄清说明.zip

关于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的澄清说明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已于2025年3月11日进行招标公告。因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局特提出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如投标人以法人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需提供以下授权证明材料(见附件1、2)。特此说明!大庆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3月14日附件:1项目授权书公司:兹授权你公司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公开招标的: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项目编号:[230601]QC[GK]20250003-1)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批准同意你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根据你公司需要,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特此授权。授权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年月日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项目招标的澄清说明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已于2025年3月11日进行招标公告。因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局特提出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如投标人以法人分支机构的身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需提供以下授权证明材料(见附件1、2)。特此说明!大庆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3月14日.-1=附件:1项目授权书公司:兹授权你公司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公开招标的:大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二次)(项目编号:[230601]QC[GK]20250003-1)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批准同意你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并根据你公司需要,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特此授权。授权单位(公章):年月日-2-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单位:(加盖公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法定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法定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年月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