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监理招标公告(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
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招标公告
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BHZB-HFJC-001
2、项目名称: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休宁路交口
4、招标人: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业主: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项目概况: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工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项目占地面积约29.7亩,总建筑面积65613.2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387.66平方米,共6栋单体,其中5栋住宅436户,1栋物业及配套公建用房,无开闭所。供配电工程的签约合同价为1089.70万元,监理费合同暂定价:5万元。工期自签订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移交日止。招标范围包括: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咨询服务(即上述工程从开工始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全过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除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报审、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送电、供电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7、项目概算:5万
8、项目类别:工程监理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 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驻场项目监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 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09:00至2025年3月20日下午17:30
2.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3 月21日15:00
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滨湖集团办公楼6 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3 月21 日15:00
六、联系方法
招标单位: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7605603166
附件:招标文件
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2025BHZB-HFJC-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03月1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要求5第四章评标办法6第五章开标与评标9第六章定标与签订合同11第七章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12第六章合同12●技术标22一.投标函23二.投标授权书24三.投标人综合简介25四.拟参加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履历表26五.投标业绩27六.服务承诺函格式28七.资格证明文件29八、投标人信用承诺30●商务标31一.开标一览表3211.11.2.第一章招标公告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25BHZB-HFJC-0012、项目名称: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休宁路交口4、招标人: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项目业主: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项目概况: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工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项目占地面积约29.7亩,总建筑面积65613.2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387.66平方米,共6栋单体,其中5栋住宅436户,1栋物业及配套公建用房,无开闭所。供配电工程的签约合同价为1089.70万元,监理费合同暂定价:5万元。工期自签订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移交日止。招标范围包括: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咨询服务(即上述工程从开工始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全过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除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报审、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送电、供电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7、项目概算:5万8、项目类别:工程监理类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二、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驻场项目监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8日上午09:00至2025年3月20日下午17:30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四、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15:002.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滨湖集团办公楼6楼会议室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5:00六、联系方法招标单位: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联系人:赵工电话:176056031661.3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业主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名称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4项目编号2025BHZB-HFJC-0015项目预算5万6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包7项目性质服务类8招标形式公开招标9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并送电后,一次性支付(免息)。开票要求:在付款前承包人须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如未按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10联合体投标□允许 不允许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12服务(供货)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通电止。(工程施工工期延期时,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且监理费不予调整)。13投标保证金无。14答疑2025年3月 20 日 9:00 至 17:00,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滨湖集团603办公室。15勘察现场自行勘察 □ 统一组织16标书份数及封装1、商务标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2、技术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3、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分别封装,密封提交。17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1日下午14:30 至北京时间2023年1月21日下午15:001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 日下午15:00开标地点:滨湖集团 六 楼会议室(合肥徽州大道1388号) 19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20投标人陈述/21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价的10%,收受人: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2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信用承诺”须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电子签章);23业绩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为:监理任务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监理任务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施工许可证或查询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或验收报告或项目业主证明或合同甲方证明。注:(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盖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3.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2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总金额、面积或项目负责人名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5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 □电子版图纸 □光盘26其他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死价,后期不予调整,请各投标人谨慎报价。1.5.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要求前注:1、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约定方式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3、项目概况: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工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宿松路与休宁路交叉口,小区占地面积占地约29.7亩,总建筑面积65613.2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5387.66平方米,共6栋单体,其中5栋住宅436户,1栋物业及配套公建用房,无开闭所。供配电工程的签约合同价为1089.70万元,监理费合同暂定价:5万元。4、招标范围:丹枫阳光小区供配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咨询服务(即上述工程从开工始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全过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除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报审、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送电、供电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5、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后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监理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6、中标单位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7、中标单位在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业主单位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中标单位配备相应专业、数量的监理人员。9、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换监理工程师,如确要更换,应提前10天书面报告业主单位,更换的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和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监理工程师,且经业主单位面试合格方可办理更换,否则,视同中标单位违约,业主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10、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中标单位须进驻现场组建监理部,须人员配备至少1名持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驻场监理,且不能在别的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进行实名制打卡,每月有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2天,否则业主单位有权进行处罚,如业主单位巡查现场监理未在岗在位,处以1000元/次,如发现未在岗在位3次以上,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11、因监理人员未尽职履责,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例如:电缆、设备元器件等进场材料品牌不满足供电施工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的,将追究中标单位连带责任,将处以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监理费用。请投标人谨慎考虑。12、中标单位配备人员应根据要求到岗到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全程旁站,材料进场验收执行举牌验收制度,参加业主单位工程调度会,否则视为缺岗,将处以1000元/次。13、中标单位在进场服务前应向业主单位提交项目监理部组织架构及相关人员的任命文件、简历、资格证明。12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所投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时请谨慎报价。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建设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造价。2.投标人的报价应结合本项目的区域特点、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自行进行报价。3.本项目要求供配电施工期间至少一名持证监理驻场,纳入现场实名制管理,每月22天考勤打卡。1.61.7.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BH202212地块项目供电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5BHZB-HFJC-001)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第二条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第三条招标人将组织不少于3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人内部监督小组,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记录、联络及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评委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对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第二章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五条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招标的目标;(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服务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第六条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投标初审;(四)报价不低于投标成本;(五)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七条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第八条评审程序1、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对内容不全,影响正常评标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初审指标表如下(投标人初审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作废标处理):一、初审指标初审表(废标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授权书”5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7条6开标一览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人信用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用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承诺。8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9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拟任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时间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11联合体协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未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12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期限响应13标书规范性无严重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14其他要求上述指标中未列出,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标不得作为废标依据。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审核,经审核后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条评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1.7.1.第五章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2、开标前,招标人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3、评委会先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如有)和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再进行商务标开标。4、商务标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二、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评标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审。2、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质量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3、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初审,投标无效。4、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有编制技术错误的;2、设计收费高于国家现行收费标准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4、不能满足招标人服务周期要求的;5、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和资料经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8、其他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五、废标处理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1.7.21.7.31.7.4.第六章定标与签订合同一、定标1、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2、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4、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2、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四、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五、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1.9.第七章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1.10.第六章合同招标人(甲方):服务人(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专用条件;6.通用条件;7.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中标合同价(大写):(¥元)。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投标报价。包括:1.监理酬金: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项目监理费结算时不因工期延误等因素变化而做任何调整。2.相关服务酬金:监理酬金包含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用。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通电止。(工程施工工期延期时,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且监理费不予调整)。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住所:邮政编码:230022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22401021000624169账号:电话:0551-63450111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专用条件;通用条件;招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1)本次监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需求。以下工程内容不在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详见招标需求。(2)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监理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3)本项目如因规划方案、土地调整等政策影响导致本项目建设内容取消,本项目监理合同终止,监理费用按已完成的施工工程量结算,监理费用不予额外补偿。如因规划方案、土地调整等政策影响及招标人因素导致本项目建设暂停,费用不予补偿,待工程复工后监理服务期限顺延。2.1.2监理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等咨询服务(即上述工程从开工始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全过程施工监理)。承包人除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工程资料归档完毕后并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充分考虑到本工程开工时间的不确定性,监理人不得因此提出索赔。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规定的工作内容;(2)经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参与评选设计方案,核查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综合审查设计图纸。招投标阶段: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投标工作,审核相关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确定招标中的重点、难点内容,做好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衔接工作。施工准备阶段: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做好各种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做好前期地表构筑物的调查统计,地下管线调查统计,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包括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等。施工阶段:(1)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含结算审核)、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理,做好四控制、两管理、两协调。(2)监理人在图纸设计交底后2天内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定监理部组成人员和职能分工。(3)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4)审查承包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6)协助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7)编报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和专题报告。重点报告施工安全管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执行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监理人在每月25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月报,统计报表一式四份;每月25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已完成工程支付证书,一式四份。(8)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质检验评定标准及技术要求,按施工企业投标承诺质量标准进行监理。(9)工程施工质量的报验工作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完成。遇有质量问题,必须按质量承包等级要求返工纠正或停工处理,未纠正而造成损失由监理人承担。(10)隐蔽工程隐蔽前由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书面通知委托人验收,委托人及监理人按要求到现场进行验收,经委托人及监理人确认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监理人要监督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1)监理人监督承包人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委托人提供交接清单。(12)审核和确认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13)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14)检查承包人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审查质量证明资料,必要时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测试和监控。(15)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督促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监理审核签认。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施工中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旁站。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16)审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分阶段检查进度控制情况,书面向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进度偏差的分析报告及调整意见。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人提出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18)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检查验收。(19)对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下达工程暂停令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书面报告时,立即向委托人口头汇报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20)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令承包人报送质量事故报告,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分析。督促承包人按设计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整改,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记录归档资料。(21)建立合同台账,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22)审查承包人人员、设备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专项方案,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责任方整改。(23)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24)组织对工程初验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25)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在二次招标过程中完善功能需求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等的技术支持,提供设备及材料询价、咨询等工作;(26)协助建设单位对需要二次招标的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并对需要二次招标的需求计划、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2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查,设计变更合理性审核、设计变更费用审核、经济签证的审核(量和价的审核)、工程结算的审核;(28)审查竣工资料,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9)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程验收:分部验收、单项验收(环保、规划、消防、档案、卫生防疫等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相关的监理资料,签署竣工验收报告;(30)组织对图纸的综合审查;(31)协助委托人进行日常资料管理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管理;(32)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和协调,包括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好设计变更的费用分析和技术分析等;(33)农民工资发放、资金监管、防污染措施监管等。(34)履行规范相关要求和规定;(3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和投标承诺的其他内容。质保期阶段:按相关规定做好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调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同时协助委托人做好质量回访工作等。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4)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法规;(5)施工承包合同及相关合同;(6)工程发包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补充答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7)设计变更文件;(8)工程承包人的技术标、商务标;(9)地质勘察报告;(10)其它有关文件规定。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保修阶段监理服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等。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施工阶段监理人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人员应按下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表中人员需专职驻现场监理)。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2.3.4条款。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3)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4)定期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监理人职责。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相关不称职管理人员可提请建设单位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提交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各一份;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监理月报、监理安全评估报告及其他报告。1)、监理人在图纸设计交底后7天内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详细的监理规划,委托人在7天内予以审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批准实施监理。2)、监理人对施工承包单位月施工计划进行核实后送交委托人。3)、监理人在每月25日之前向甲方提供监理月报,统计报表一式四份;每月25日之前向委托人提供已完成工程支付证书,一式四份。4)、监理例会会议纪要每周按时提供。5)、评估报告于验收前7天提供;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无。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1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1监理费结算方式: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投标报价。5.3.2监理费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本工程不适用)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本工程不适用)7.争议解决7.1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合肥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2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3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4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5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委托人的任何资料和文件。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设计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必须报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出版,否则将视为侵权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9.补充条款: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住所:邮政编码:230022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濉溪路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022401021000624169账号:电话:0551-63450111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1.●技术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年月日1.11.11.11.2.一.投标函致: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的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日期:1.11.3.二.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单位)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综合简介(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1.11.4.四.拟参加本工程主要监理人员履历表人员配备(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①项目负责人的年龄、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与时间、专业、职称、个人资质证书及主要监理业绩。②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年龄、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与时间、专业、职称、个人资质证书及主要监理业绩。姓名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联系电话曾担任监理负责人的项目姓名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联系电话曾担任监理负责人的项目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11.5.五.投标业绩(格式仅供参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总金额业绩合同甲方单位及联系电话备注初审业绩(资格门槛业绩)1评审业绩(打分业绩)1……1.11.6.六.服务承诺函格式致合肥金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研究了的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们愿意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监理工作,并承诺如下:1、承诺向招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合同的拟定以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2、承诺监理服务费用不因工程延期而增加。3、因监理人员未尽职履责,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例如:电缆、设备元器件等进场材料品牌不满足供电施工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的,将追究中标单位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监理费用。4、配合做好电缆、设备等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供电验收申报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整理。5、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6、组建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至少1名持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驻场监理,且不能在别的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进行实名制打卡,每月有效考勤天数不少于22天。7、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挂靠;一经招标人查实按违约处理。按监理费20%-50%罚违约金。8、投标人的其它承诺。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11.7.七.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要求、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1.11.81.11.91.11.10.八、投标人信用承诺一、我公司申明:1.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我公司和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我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我公司未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6.我公司未存在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二、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中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可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12.●商务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年月日1.12.11.12.2.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最终投标报价(人民币,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120000.34元)付款方式是否响应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监理周期是否响应请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电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