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2025)



沙湾街福涌村沙渡公路工业区三街22号交易公告

沙湾街福涌村交易公告
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对本村所属范围内的租赁项目进行交易,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交易标的物:

序号
项 目
资产状况
拟出租年限
拟出租 底价
递增情况
交易保证金
备 注
默认加价 幅度

1
福涌小学旁5号
约30平方米
5年
20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2
沙渡公路92号
约60平方米
5年
17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3
民营工业一街横三巷1号
建筑面积约2175平方米,空地面积约245平方米(其中二层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
5年
390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7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20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4
民营工业一街横三巷3号
建筑面积约623平方米,空地面积约80平方米
5年
180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8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10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5
民营工业一街横二巷13号
建筑面积约2072平方米,空地面积约240平方米
5年
380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7.5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20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6
沙渡公路工业区三街22号
建筑面积约435平方米
5年
17元/月/平方米

5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7
林地大街7号综合楼第四层
建筑面积约650平方米
5年
11元/月/平方米

5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8
民营工业一街横三巷9号
建筑面积约605平方米
5年
18元/月/平方米

6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9
民营工业一街横三巷11号
建筑面积约956平方米(4层出租房)
5年
6000元/月/宗(约6.3元/月/平方米)

4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500元/月/宗

10
福北路358号
建筑面积约1122平方米
5年
17元/月/平方米

10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11
林地大街综合楼5号第二层
建筑面积约610平方米
5年
12元/月/平方米

5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12
沙渡公路工业区四街24号
建筑面积约640平方米
5年
15元/月/平方米

5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13
沙渡公路工业区三街8号
建筑面积约1540平方米
5年
17元/月/平方米

14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14
民营工业一街横一巷6号
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
5年
16元/月/平方米

12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0.5元/月/平方米

15
民营工业一街横三巷5号
建筑面积约2532平方米 ,空地约127平方米
5年
410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6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2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16
沙渡公路40号
约60平方米
5年
17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17
沙渡公路76号
约60平方米
5年
17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18
群星大街37号101
约30平方米
5年
8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19
福龙路208号
约30平方米
5年
8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20
金井大街32号
建筑面积约996平方米,空地约300平方米
5年
170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5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10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21
福龙路210号
约30平方米
5年
800元/月/宗

1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元/月/宗

22
民营工业一街30号
建筑面积约1460平方米、空地约78平方米
5年
26500元/月/宗(其中厂房约15元/月/平方米,空地约6元/月/平方米)

14万元
竞得人租赁期内负责厂房的维修及费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000元/月/宗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人请于2025年3月27日17:00时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账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开户行:广州农商行沙湾支行,账号:00101813000000651注明:福涌村XXX厂房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转账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到账,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交易保证金转账注明内容不清晰,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交易保证金只接受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现金存入或银行转账以外的其他形式转入(如支付宝、微信等),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交款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沙湾街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十点:报名需提交的资料),逾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竞投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应做到一项目一交纳(即参与2个或以上项目竞投时,交易保证金必须按项目分开转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五)本次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交易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时,未经现场报名及确认竞投资格的,不能参加本次竞投。
六、交易地点: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七、交易方式:明标竞投,价高者得。
八、交易约定 :
(一)凡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交易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交易。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如多个竞投人报名,出租方有权在竞投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为竞得人(如只有一个竞投人报名,该竞投人视为竞得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若缴交了交易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交易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其他没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全额退回。
(四)竞得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竞得人必须于竞得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权,出租方将没收其交易保证金,并收回该租赁标的物,另作处理。
九、交易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十、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法定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自然人竞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交易公告的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所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交付时间、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竞投人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投结束后,竞得人以项目存在权属瑕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问题为由提出异议、投诉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竞得资格并构成违约,所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无关。
(四)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二、报名地点:沙湾街政务服务中心210室 (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十三、交易事项 :经确认交易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5年3月31日上午9:30时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交易会,逾期恕不接受。
十四、联系方式:
(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方锦标、陈汉强 联系电话:13928855855、13808866495
(二)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沙湾街大巷涌路143号
联系电话:31055961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5年3月19日
厂房租 赁 合同
出租方(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愿将座落在沙湾街福涌村厂房壹座,厂房面积约平方米,空地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工业用途。租赁期间,该厂房只能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对租赁标的物已进行充分了解,并同意按交付时租赁标的物的状况承租(该厂房不能用作收废品行业之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为年,由年月日起开始计租,租期至年月日止。(甲方给予乙方免租期)。如该厂房因政府或福涌村旧村改造需要征用该土地及厂房时,乙方必须服从,并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停止生产,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国家或上级部门有补偿的,属甲方在土地上修建的厂房和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侵占;如属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材料、货物和生产经营损失补偿的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侵占。租金计算至通知书的终止时间止,同时甲方要在30天内不计息将租赁保证金退回给乙方,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乙方无条件按时搬迁,双方不属违约。
第三条:租赁合同管理费、租金及递增比例
3.1 在租赁期限内,管理费、租金按月结算缴付,乙方需按“三资平台”公开竞价竞得金额每月元为基数向甲方缴付管理费、租金,按每满年为一基数,并按每年在上一基数上递增的比例计算调整。
3.2 租赁期内,具体各时间段的每月管理费、租金计算如下:
租赁期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免租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管理费、租金金额人民币元。
租赁期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管理费、租金金额人民币元。
3.3乙方开具发票摘要内容分别为“管理费”、“租金”金额比例为8:2的发票。
第四条:交租时间
每月的管理费、租金乙方必须在当月的10日前向甲方交纳,上述管理费、租金的标准为甲方的纯收入,即为不含税价。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等所有税费,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按竞得价三个月管理费、租金的金额作为按金缴交给甲方,并缴交租赁期内第一个月管理费、租金。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租赁期满在乙方付清一切费用交回厂房给甲方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第六条:用电
该厂房原有用电负荷提供给乙方使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如需增加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
第七条:用水
该厂房原有用水负荷提供给乙方使用,如需增加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
第八条:经营期间,乙方需缴交路灯费,路灯费按每月每度电收0.015元,垃圾处理费及环境卫生管理费每月元缴交给甲方(备注:如所从事的行业垃圾量多,则要按实际情况另行商定收费标准。)
第九条:工商牌照由甲方协助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按时缴交税金,工商管理费,治安管理费及有关费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乙方应服从有关部门管理,企业内出现的事故和违法现象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租赁期内,乙方将此合同租赁权整体转租给另一方使用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缴交转户费3000元给甲方,并办理转租的相关手续,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该厂房不得作抵押。
第十三条:租赁期内,乙方应做好该厂房的保安、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对环境污染的废物、废水应妥善处理,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力,消防设施,不得占用走火通道,因乙方使用该厂房而引致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一律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租赁期内,乙方负责厂房的维修和费用,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建筑结构。合理使用该厂房,如需对建筑物进行结构性改造或增加新的建设,必须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应保持原厂房的结构,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装修好,才能移交甲方;乙方在厂房装修的板壁,电线等一切附属物,应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应折价赔偿。乙方在该厂房内所有入墙、铺砌及不能移动的财产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缴交租金,按应缴交租金的10%处罚,并没收定金,超期三个月缴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回所欠的租金;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沙湾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福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或按指印:

乙方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