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CQS25A00026)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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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9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002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0187AH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750,000.00元
最高限价:26,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
26,750,000.00元
1

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探头2个;等

最高限价总计:26,7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2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18日 至 2025年3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9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9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采购经办人:彭先成
采购人电话:023-8538510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彭晓玲 吴荐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809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晓玲 吴荐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8096

九、附件

附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终审稿).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5A00026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0187AH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九、现场踏勘-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21-※二、报价要求-2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2-※五、知识产权-22-※六、培训-23-※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23-※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2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4-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4-二、评标方法-25-三、评标标准-25-四、无效投标条款-27-五、废标条款-27-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8-一、投标人-28-二、招标文件-28-三、投标文件-28-四、开标-30-五、评标-30-六、定标-30-七、中标-31-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1-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3-十、交易服务费-33-十一、签订合同-33-十二、项目验收-34-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5-一、合同主要条款-35-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0-一、经济文件-41-二、技术(质量)文件-43-三、商务文件-45-四、其他-48-五、资格文件-54-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267520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675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2.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北京时间14:00(七)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北京时间14: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二选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信息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19219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联系人:彭先成电话:023-85385105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彭晓玲吴荐邮编:400023电话:023-67118096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1.9.九、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投标人于2025年3月25日-31日(工作时间)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其余时间恕不接受踏勘。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觉遵守采购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023-85381627踏勘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859号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项最高限价备注1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2)1套1825万元/套1.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为核心产品;2.所提供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经批准,所提供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可以为进口产品。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本表和第一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填写。2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1套850万元/套2.2.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功能用途:(“功能用途”该部分内容投标人无需响应)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2):1.全身各系统MRI平扫+增强;2.全身各部位动、静脉血管成像;3.特殊成像功能:脑功能成像(BOLD)、弥散张量成像(DTI)、磁敏感加权成像(SWI)、磁化率定量QSM、全身弥散成像、颅脑、心脏等灌装成像、波普分析、MRCP、MRA、MRU、脊髓神经成像等。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主要临床应用于粒子植入、骨骼显像、心脏灌注断层显像、甲状腺显像、肾动态显像及肾图检查等。(二)具体技术需求1.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2)标注参数要求※1.总体要求投标机型核心部件(包含磁体、梯度、射频、线圈等主要组成部分)全部是投标品牌制造商原厂制造2.磁体○2.1磁场强度:≥3.0T2.2应用类型:全身通用型2.3磁场类型:超导2.4屏蔽方式:主动屏蔽+抗外界干扰屏蔽2.5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动态匀场2.6高阶匀场:提供,≥5个二阶匀场通道2.7磁体材料:3.0T不锈钢专用磁体*2.8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72cm,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2.9磁体内径(患者检查孔道内径)大小:≥70cm,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2.10磁体重量(含液氦):≤5.6吨,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2.11液氦容量:≤1450升,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2.12磁体为两端开放式设计2.13磁体为对称式设计2.14磁场稳定度:≤0.1ppm/h2.15磁场均匀度(典型值)2.15.1 30cmDSV:≤0.07ppm2.15.2 20cmDSV:≤0.016ppm2.15.3 10cmDSV:≤0.002ppm2.16液氦消耗:零液氦消耗2.17 5高斯磁力线轴向范围:轴向≤4.7m 2.18 5高斯磁力线径向范围:径向≤2.7m2.19三维匀场容积空间:圆柱形,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2.20具备靶器官匀场技术:以系统扫描界面截图为佐证材料2.20.1包含颈部主动匀场模式2.20.2包含心脏主动匀场模式2.20.3包含足踝主动匀场模式2.20.4包含腹部主动匀场模式2.21具备DWI逐层匀场技术,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3.梯度系统○3.1梯度线圈冷却方式:三轴水冷式3.2梯度模块/模式:单梯度※3.3梯度场强和梯度功率3.3.1单轴梯度场强(非有效值,非等效值):≥45mT/m,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3.3.2单轴梯度放大器功率:≥2.2MW,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3.4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非等效值):≥200T/m/s3.5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和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可同时达到3.6梯度控制系统:全数字实时发射接收3.7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4.病人床与环境调节系统4.1垂直运动时扫描床最大承受重量:≥250kg4.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200mm/sec4.3扫描床最低床位:≤52厘米4.4具备一键定位功能,无需激光灯4.5磁体两侧具备扫描操控系统4.6具备扫描床自动步进4.7具备足先进扫描模式4.8病人通道环境:具备照明、通风、通话5.射频系统*5.1射频发射功率:≥36KW,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5.2射频系统模数转换器(ADC)个数:≥146个,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5.3具备光纤射频技术5.4防磁模数转换器内置于磁体内5.5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645.6射频源数量:≥1个5.7射频发射模式:双源或双通道技术5.8每个线圈皆有数字化快速采样系统(DMS)5.9所有线圈免调谐,均具备相控阵线圈技术5.10发射带宽:≤500KHZ5.11每通道同时并行采样接收带宽:≥1MHZ5.12具备并行采集技术平台5.13检查床上线圈接口数量:≥8个,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5.14可同时连接扫描的线圈数量:≥6个,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5.15以下线圈需原厂制造(不接受OEM、贴牌代工线圈):5.15.1一体化头颈联合相控阵线圈:≥20通道5.15.2全脊柱相控阵线圈:≥32通道5.15.3腹部相控阵线圈:≥18通道5.15.4大号关节柔性线圈:≥12通道5.15.5小号关节柔性线圈:≥12通道5.15.6乳腺专用线圈:≥10通道5.15.7膝关节专用线圈:≥16通道5.15.8肩关节专用线圈:≥16通道5.15.9足踝关节专用线圈:≥16通道○6.磁共振感知技术6.1扫描床或磁体上自带患者呼吸感知系统:提供。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6.2病人躺上扫描床,设备即刻感知呼吸信号:提供。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为佐证材料6.3生命体征感知无需额外门控○7.计算机系统7.1主计算机CPU主频:≥3.2GHZ7.2主计算机内存:≥96GB7.3显示器:≥24英寸彩色LCD液晶显示7.4显示图像分辨率:≥1920×12007.5阵列处理器主频:≥2.1GB7.6阵列处理器内存:≥96GB7.7最大重建矩阵:≥1024×10247.8重建速度:≥50000幅/秒(2D傅立叶变换,256×256矩阵,100% FOV,100%数据重建) 7.9具备实时MIP7.10具备实时MPR7.11具备三维表面重建技术SSD7.12具备自由感兴趣区MIP重建7.13具备图像减影,电影回放7.14具备实时互动多平面重建7.15具备实时心电波形显示7.16具备实时呼吸、脉搏波形显示○8.后处理接口8.1具备软件控制照相技术8.2具备DICOM3.0接口与RIS/PACS多功能网络连接(包括打印、传输、接收、存储、查询、Worklist等功能)8.3具备标准激光相机DICOM3.0数字接口8.4具备主机向PC机传输图像数据功能○9.扫描参数9.1最大FOV:≥55cm9.2最小FOV:≤5mm9.3二维最薄扫描层厚:≤0.1mm9.4三维最薄扫描层厚:≤0.05mm9.5最大采集矩阵:≥1024×10249.6采集弥散加权系数B值:≥10000s/mm2○10.扫描技术与序列10.1具备自旋回波序列10.2具备可选择角度的SE10.3具备反转恢复序列10.4具备脂肪抑制序列10.5具备频谱特异式大范围脂肪抑制10.6具备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10.7具备快速反转恢复序列(脂肪、水抑制)10.8具备单次激发快速反转恢复序列10.9具备单独灰质或白质成像序列10.10具备梯度回波序列(2D/3D)10.11具备快速稳态进动梯度回波10.12具备超快速场回波序列10.13具备多层快速动态成像10.14具备锁孔成像技术10.15具备三维成像10.16具备多块三维10.17具备多叠三维10.18具备智能化K空间快门成像10.19具备磁化转移对比10.20具备单次激发EPI技术10.21具备多次激发EPI技术10.22具备2D/3D流入法血管造影10.23具备快速流入法血管造影10.24具备快速3D增强MRA10.25具备倾角优化非饱和激发技术10.26具备2D/3D相位对比血管造影10.27具备快速相位对比血管造影10.28具备磁共振伪影抑制技术10.29具备磁共振节时技术10.30神经系统成像技术,包括10.30.1具备高分辨解剖成像10.30.2具备脊髓成像10.30.3具备脑脊液抑制技术10.30.4具备脂肪抑制技术10.30.5具备灰、白质最佳成像10.30.6具备弥散成像技术(DWI)10.30.7具备脑灌注成像技术(PWI)10.30.8具备实时脑功能成像(fMRI)10.30.9具备弥散张量成像(DTI)10.31具备心血管成像技术,包括10.31.1具备2D/3D时飞法技术10.31.2具备连续多层3D时飞法技术10.31.3具备门控2D血管技术10.31.4具备2D/3D相位对比法技术10.31.5具备相位对比MRA技术10.31.6具备增强对比MRA技术10.31.7具备无线蓝牙心电门控10.31.8具备无线蓝牙呼吸门控10.31.9具备无线蓝牙外周门控10.32体部成像技术,包括10.32.1具备腹部检查技术10.32.2具备盆腔检查技术10.32.3具备MR结肠造影技术10.32.4具备MR胰胆管造影技术10.32.5具备动态肾脏成像10.32.6具备MR尿路造影技术10.33具备四肢及关节成像技术10.34并行采集技术成像,包括10.34.1并行采集加速因子:≥610.34.2并行采集技术成像可与现有任何快速成像技术和并使用(如FSE, EPI, FGE)10.34.3具备并行采集时重建技术10.35其他成像技术,包括10.35.1具备三维定位系统10.35.2具备扫描暂停10.35.3具备可变带宽技术10.35.4具备优化带宽技术10.35.5具备腹部优化成像技术10.35.6具备预饱和技术10.35.7具备解剖级别大范围弥散技术10.35.8具备小视野高清弥散技术10.35.9具备血管壁高清成像技术10.35.10具备深度学习技术平台10.35.11具备多对比度定量技术10.35.12具备压缩感知技术○11.后处理工作站(主机1台,工作站2台)11.1可以实现MR拼接11.2可以实现MR图像融合11.3可以实现图像分析(测量、反转、滤波)11.4可以实现MIP,MPR,SSD等11.5具备神经后处理功能11.6具备肿瘤后处理功能11.7具备心脏后处理功能○12.第三方产品,包括12.1提供双机组水冷系统 1套12.2提供机房整改屏蔽工程(交钥匙工程) 1套12.3提供磁体间和操作间对讲装置 1套12.4提供磁共振增强高压注射器 1套12.5提供金属探测门 1套12.6提供无磁轮椅 1个12.7提供无磁推床 1个12.8提供磁共振增强软件 1套12.9提供MR脑小血管智能病分析软件 1套12.10无磁消毒仪 1套※12.10提供双机组精密空调,所提供空调须为节能产品(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1套*配置要求:1、磁共振主机系统 1套1.1、磁体系统 1.2、梯度系统1.3、射频发射系统1.4、射频接收系统2、射频接收线圈2.1、一体化头颈联合相控阵线圈 1个2.2、全脊柱相控阵线圈 1个2.3、腹部相控阵线圈 2个2.4、大号关节柔性线圈 1个2.5、小号关节柔性线圈 1个2.6、乳腺专用线圈 1个2.7、膝关节专用线圈 1个2.8、肩关节专用线圈 1个2.9、足踝关节专用线圈 1个3、后处理工作站(主机一台、工作站2台)3.1、神经后处理功能3.2、肿瘤后处理功能3.3心脏后处理功能4、应用软件 1套4.1、解剖级别大范围弥散技术4.2、小视野高清弥散技术4.3、血管壁高清成像技术4.4、深度学习技术平台4.5、多对比度定量技术4.6、压缩感知技术2.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标注参数要求1、SPECT系统○1.1探头2个1.2有效视野≥387×533mm1.3每个探头光电倍增管数≥59个 1.4模/数转换,每个光电倍增管后接单独数字模拟转换器(1ADC/PMT)1.5晶体类型及厚度碘化钠晶体,3/8英寸1.6最大计数率≥310kcps(15%能窗) 1.7能量范围 1.7.1能量范围下限≤35KeV1.7.2能量范围上限≥580KeV1.8固有空间分辨率(CFOV:FWHM)≤3.8mm1.9固有空间线性≤0.2mm1.10固有均匀性≤2.60%1.11固有能量分辨率≤9.9%1.12系统分辨率(低能高分辨型,@10cm FWHM)≤7.5mm1.13系统灵敏度NEMA标准(LEHR 10厘米处≥200cpm/uCi1.14低能高分辨准直器透射率≤2.1%*1.15系统灵敏度(高能准直器 10厘米处,3/8晶体厚度)≥125cpm/uci○1.16探头最高转速≤10s/圈1.17提供原厂Flash 3D重建技术或原厂Evolution重建技术或原厂Astonish重建技术*1.18 SPECT重建空间分辨率(低能准直器带散射)中心≤6.0mm*1.19 SPECT重建空间分辨率(低能准直器带散射)径向≤5.5mm*1.20 SPECT重建空间分辨率(低能准直器带散射)切向≤4.1mm2、诊断级CT系统, 提供解剖定位显像,提供诊断信息。※2.1高压发生器功率(物理值,非等效值)≥50KW※2.2球管阳极热容量(物理值,非等效值)≥5.0MHU ○2.3诊断级多层螺旋CT系统≥16排,扫描速度≤0.6s/圈2.4探测器类型为超高速稀土陶瓷2.5最大SPECT与CT联合连续扫描范围≥168cm2.6球管最大管电流≥340mA2.7球管最小管电流≤25mA2.8系统具备自动调节球管管电压能力用于衰减校正 2.9最大螺旋扫描时间≥100秒2.10 单次扫描最大长度(无拼接)≥168cm2.11 扫描视野≥50cm2.12 扫描矩阵≥512×5122.13 扫描图像重建时间≥8幅/秒2.14 重建矩阵≥512×5122.15 图像重建最小层厚≤1.0mm2.16 具备剂量自动调节能力 2.17 CT空间分辨率(X、Y轴方向,实际值非理论值)≥17 lp/cm @ 0%MTF2.18 球管小焦点面积≤0.4mm² ○3、机架 3.1一体化机架3.2CT机架孔径≥70cm 3.3具备红外线或其它全身轮廓自动跟踪系统,探头到人体的最小距离≤1.1cm3.4具备两探头夹角在180度,90度,76度三种或三种以上角度时均能实时全自动人体轮廓跟踪采集3.5双探头断层采集角度≥3种角度3.6探头具备头尾角倾斜功能,Z轴方向的倾斜,倾斜角度≥±16°3.7机架上具备液晶平板彩色触摸屏 3.8内置式质控点源支架,一体化点源支架集成在机架中3.9病人安全保护装置 3.10 探头全自动归位功能 3.11 一体化心电门控装置,包括心电图显示和心电触发装置,心电触发装置集成在机架中3.12 支持介入性放射手术,在投标文件内提供CFDA相关证明复印件3.13 SPECT机架旋转精度≤0.1°3.14 旋转中心误差≤0.25 像素点3.15 SPECT/CT系统机架重量≤3600kg3.16 身体轮廓自动跟踪模式下,最快全身扫描速度≥50cm/min3.17 CT最大扫描范围≥200cm4、检查床 ○4.1最大承重≥220kg4.2最大全身扫描范围≥200cm4.3检查床宽度≥80cm4.4床板衰减率(@140keV)≤10% 4.5心脏及脑显像定位装置 4.6具备床板支撑托,保持与检查床同步上下移动4.7头托及专用臂托 4.8扫描床最低的高度≤48cm*4.9扫描床最高的高度≥105cm5、准直器 ○5.1准直器车:每个准直器车上可放置两对准直器,单次操作可以完成探头上准直器的卸下及新准直器的安装5.2低能高分辨型准直器1对,六角形孔,每个准直器孔数≥140000个*5.3低能高分辨型准直器重量≤35kg/个○5.4高能通用准直器1对, 准直器孔数≥8000个(提供原厂datasheet)5.5高能通用准直器重量≤125kg/个○6、计算机系统,具备完全独立的图文窗式多任务采集工作站及后处理工作站,保证采集和处理互不干扰。6.1独立的采集工作站 6.1.1 双核CPU6.1.2 内存≥8GB6.1.3 硬盘≥160GB6.1.4 显示器≥19”高分辨液晶彩色显示器(1280×1024)6.1.5 操作系统6.1.6 工作站界面具备多学科浏览功能6.1.7 存储介质CD刻录机和CD刻录光盘6.1.8 DICOM 3.0网络接口具备打印/存储/多机连接服务功能,可与本院的HIS/RIS/PACS系统及其它厂家SPECT工作站连接6.2处理工作站 6.2.1 双核CPU6.2.2 内存≥8GB6.2.3 硬盘≥200GB6.2.4 显示器≥19”高分辨液晶彩色显示器(1280×1024)6.2.5 操作系统6.2.6 工作站界面具备多学科浏览功能6.2.7 存储介质CD刻录机和CD刻录光盘6.2.8 DICOM 3.0网络接口具备打印/存储/多机连接服务功能,可与采购人院内的HIS/RIS/PACS系统及其它厂家SPECT工作站连接○7、采集软件 7.1静态平面 7.2动态显像 7.3断层显像 7.4门控平面显像 7.5门控断层 7.6全身扫描显像 7.7全身断层 7.8动态断层显像 7.9实时智能在线剂量调控软件,并能使用于所有部位扫描(头、肩、胸、腹部、盆腔等)7.10 定位扫描:前后位、后前位、侧位 7.11 断层扫描 7.12 序列扫描 ○8、处理软件 8.1通用图像显示及分析功能 8.1.1 单独或多个图像/曲线/ROI的显示与分析 8.1.2 可预置显示格式,可同时显示4组或4组以上独立的数据或图像8.1.3 可用图标或鼠标控制图像的放大/缩小/移位 8.1.4 图像滤波 8.1.5 电影显示 8.1.6 图像及对比度调整 8.1.7 注释字符的生成, 彩色编码的选择 8.1.8 三维图像处理 8.1.9 伪影自动识别剔出软件 8.1.10非均匀性和均匀性衰减校正软件 8.1.11质量控制软件 8.2最新临床心脏分析软件包 8.2.1 心肌断层斜轴校正, 三轴显像 8.2.2 门控心肌断层分析 8.2.3 门控心肌断层灌注运到和静息分析 8.2.4 室壁运动电影显示 8.2.5 血池显像 8.2.6 TL-201分布靶心图静息/负荷定量分析 8.2.7 首次通过法心脏EF值计算, 计数曲线分析 8.2.8 心功能分析,相位分析 8.2.9 心肌定量分析 8.2.10心脏灌注显像靶心图显示定量分析 8.2.11门控心脏血池自动EF/手动EF 8.2.12心肌门控断层定量分析 8.3脑功能分析软件包 8.3.1脑三维图像显示 8.3.2脑断层显示 8.4临床肾脏功能分析 8.4.1基本分析 8.4.2动态分析 8.4.3静态图像显示 8.4.4 ERPF肾有效肾血浆流量分析 8.4.5 GFR肾小球滤过率分析 8.4.6肾灌注分析 8.5各器官或系统的断层显像 8.5.1骨骼常规分析及图像的显示处理 8.5.2全身骨骼图像显示分析 8.5.3骨断层显像分析 8.5.4肝脏图像的显示处理 8.5.5肝血流定量分析 8.5.6肺脏图像的显示处理 8.5.7肺通气/灌注分析 8.5.8肺左右摄取率定量分析 8.5.9全身显像的显示处理 8.5.10甲状腺显像的显示处理 8.5.11甲状腺定量和重量分析 8.5.12甲状腺摄取定量分析 8.5.13肝胆系统图像的显示处理 8.5.14胆囊胆汁排放分析 8.5.15食道,胃肠功能分析 8.5.16食道通过时间分析 8.5.17食道反流显示和分析 8.5.18胃排空分析 8.5.19唾液腺功能分析 8.6全身骨断层软件 8.7图像重建软件 8.7.1用户指定参数的滤波反投影重建 8.7.2用户指定参数的迭代重建法 8.8曲线及图像运算 8.8.1时间放射性曲线,直方图的生成及分析 8.8.2图像的数字运算 8.8.3曲线的数字运算 8.8.4垂直及水平放射性剖面曲线的生成及分析 8.9 三维图像软件支持SSD、MPR、MIP重建方式8. 10全自动多学科图像融合软件 8.10.1具备多学科图像融合软件8.10.2全自动图像融合功能 8.10.3融合以后的图像进行再重建 8.11衰减校正软件 8.12散射校正软件 8.13旋转中心校正软件 8.14能量、线性均匀性、校正软件 8.15远程处理和诊断系统 8.16 CT处理软件 8.16.1具备图像处理系统。 8.16.2具备三维重建功能。 8.16.3具备最大密度投影。 8.16.4具备最小密度投影。 8.16.5具备表面三维技术。 8.16.6全景无失真成像技术。 8.16.7具备三维容积测量。 8.16.8具备多平面重建技术。 8.16.9具备四维实时自动剂量调控。 8.16.10 CT影像即时重组工作流程。 ○9、质控模型 9.1矩形泛源模型 9.2四格铅栅模型 ※10.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配置要求10.1、锝气体发生器(配50套口鼻给药器)10.2、CT头拖支架,手部绑带10.3、6M医用显示器两台(含工作站2台):屏幕尺寸:30.4英寸,分辨率:6MP(3280×2048),最大亮度:1050cd/m2,校正亮度:600cd/m2,对比度:≥2000:1,响应时间:≤18ms;功能:1)智能聚焦:降低整个屏幕亮度,高亮显示某一区域;2)智能减光:鼠标不在当前显示器时,该显示器可以自动降低亮度;显卡:可在电脑主机设备管理器中查看同品牌显卡型号;具备同品牌质控软件,进行DICOM校准,显示器单机(不外接电脑主机)即可实现,并可显示校准结果。工作站操作系统:Windows 10及以上(参照或者相当于),64位; CPU系列:Intel i5-13400(参照或相当于); 内存:16GB; 硬盘:1T; 自带21寸显示器.10.4、个人辐射剂量报警仪 4台(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首次计量检测报告)10.5、辐射剂量报警仪2台(一台巡检仪检测βγ射线,一台X、γ探测器,均需在供货时提供首次计量检测报告) 。10.6、辐射检测仪3台(表面污染仪,中标人在供货时提供首次计量检测报告) 。10.7、铅防护保险箱 2个 (铅屏蔽20mmPb)。10.8、铅防护屏风5个(10mmPb) 。10.9、铅防护衣9件(0.5mmPb) 。10.10、铅防护套装(铅衣,铅裙,铅围脖,铅帽)4套(配不锈钢铅衣架1个)10.11、铅污物桶 10个(5个20mmPb,5个10mmPb) 10.12、放射性型药物分装防护装置1套(40个mmPb,可旋转,分装FDG药物,铝合金注射器防护套2个)。10.13、放射废物储存箱4个(20mmPb,304不锈钢 每个配有盖子,带滚轮能移动,尺寸:内径宽:50cm±10cm、深60cm±10cm)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月内提供全部合格产品,并安装、调试完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859号(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检测要求(放射类设备专用):设备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设备)“合格”书面检测报告和综合验收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2.※二、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包括不限于所有设备费用(含设备配置、备件、专用工具、系统等)、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咨询、设备检修、调试、软件升级等费用)、维修保养费(含维修人工费、耗材及配件费)、税费(若为进口产品的含中国海关关税和中国海关增值税)、保险费、差旅费、人工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耗材及易损件:若有配套易损件或耗材的,需同时报价,费用不计入项目总金额,否则视为标配。(如有,另附报价表,格式自拟)(三)技术保及全保:质保期后每年的技术保和全保费用需进行报价,费用不计入项目总金额。(另附报价表,格式自拟)。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的次日起,整机原厂质保≥5年(投标人提供原厂5年质保承诺书,格式自拟);设备使用寿命≥10年(使用寿命期满后每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一次保证产品能够维持其适用范围,并由厂家或者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出具能够维持产品适用范围的书面报告)。(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采购人遇到设备使用及技术问题,经电话咨询不能解决,授权的专业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确保产品正常工作。1.2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每年至少提供4次巡检保养服务,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1.3在远程服务或系统升级服务时,必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才能实施,且投标人对医院的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负全责,在服务工作中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四、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向采购人出具项目安装单、培训单和开具发票;(三)设备试运行一个月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款;(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3.4.※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5.※六、培训中标人须提供对设备的操作培训,使相关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相关设备。3.6.※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7.※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软件要求:设备所提供的软件需正版化或取得相应的授权资料。(二)系统对接:提供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接口,在采购人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及相关硬件接口开放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须无条件实现与采购人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和硬件对接,并承担第三方软件厂商开放接口所收取的费用。(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5.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5.1.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5.2.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5.3.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60%)6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6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3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0.87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10%)6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同品牌同型号)每提供1个销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所投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同品牌同型号)每提供1个销售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发出时间为准}。同一业绩包含2个品目产品可分别计分。4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全部产品每增加1年质保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按商务条款差异表中响应的情况评审。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5.4.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5.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6.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6.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6.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6.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6.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6.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6.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6.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6.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7.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7.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8.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8.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只能是硬件或者软件,不能含有除维修保养所需的耗材及配件费用;2.质保期后每年的技术保和全保费用另附表;3.如果投标人需要对配套易损件或耗材报价的话,请单独用一页进行配套易损件或耗材报价;4.该表可扩展。8.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8.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8.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光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