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2025)
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 已由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以 2310-411372-04-01-83538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
2.2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773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405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楼,容积率2.2。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服务、地下停车位及人防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包括1#、2#、3#、5#、6#、7#、8#、9#、12#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室外工程,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臣南三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区域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计划工期:540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主体达到市级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需提供就职单位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以非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但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均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时,人员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信用报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另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8 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间。
3.9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0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09:00分至2025年4月8日09:00整。潜在投标人网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00(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in
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3999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820758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普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
联系人:吴晓倩
电话:17613725448
监督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167931
附件:
招标文件自查表.jpg
招标文件自查表.jpg
施工招标文件.docx
施工招标文件.docx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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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413011301001773招标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普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d日期:2025年3月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773招标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河南普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7第六章图纸7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6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以2310-411372-04-01-8353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1773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4项目概况: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4056.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楼,容积率2.2。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服务、地下停车位及人防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包括1#、2#、3#、5#、6#、7#、8#、9#、12#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室外工程,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5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臣南三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区域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2.7计划工期:540天2.8质量要求:合格(主体达到市级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需提供就职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3.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5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可以非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也可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投标,但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均须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时,人员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审计报告、信用报告、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另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3.8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间。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3.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4.3投标保证金缴纳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3)保证金免缴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4)保证金减半缴纳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09:00分至2025年4月8日09:00整。潜在投标人网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00(北京时间)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3999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78207587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普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联系人:吴晓倩电话:17613725448监督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377-611679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称:南阳铁航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3999号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782075872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普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工业南路联系人:吴晓倩电话: 176137254481.1.3项目名称南阳铁航置业碧溪苑项目二期1.1.4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信臣南三路以南、长江北路以西区域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540天1.3.3质量要求合格(主体达到市级及以上优质结构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同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7.1分包□不允许☑允许 非主体工程允许分包 1..8.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补充(如有)2.2.1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 天前 2.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天前 2.2.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前 3.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2.1构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2、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A.以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保证金交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 4 月8 日9点00分前交至下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户名: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虚拟子账号:41001541310050204766-108081转账判定有效性的几个条件:(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3)保证金免缴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4)保证金减半缴纳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1电子投标文件签名或签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 CA 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印章。 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 CA 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 CA 印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须附委托协议,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3.除扉页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3.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网址:http://ggzyjy.nanyang.gov.cn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4.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4.2.1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6)生成开标记录;(7)开标结束5.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2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5人,共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经济专家一般应不少于1人6.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1.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或者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0%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词语定义8.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揽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8.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公示办法》所列相关内容……8.2 招标控制价8.2.1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6885477.94元1)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3545789.45元;2)安全文明施工费:4817198.59元3)规费:5978487.04元4)增值税:19669541.97元5)专业工程暂估价:14665470.00元6)暂列金:4000000.00元 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的最高限价,超出此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8.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4投标人代表出席在线开标会8.4.1参照不见面开标手册和流程。8.5评标8.5.1评标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8.6中标公示8.6.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全部企业信息及评标结果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同时把评标结果在规定的其他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8.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8.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8.10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8.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8.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及时上原公告发布网站查看本招标项目有关信息。招标人发布于网上的补充及澄清通知,视为送达投标人。8.13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在线签订 根据南阳市公管办《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10号)要求,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章发放,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签订合同。8.1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该招标代理费用。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管理关系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疑。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2.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2.2.6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7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2.3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一同发布。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法定代表人申明二、资格审查申请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近年财务状况表(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九)近年发生的不良诉讼和仲裁情况(十)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三、商务标(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四)承诺书(五)其他材料四、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附表格式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5.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5.3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备案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反馈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单位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4.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工程业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签到。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签到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退回。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主持人(代理公司)根据保证金交纳情况来确定有效投标人,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3)开标顺序:①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②招标人解密。招标人持有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二次解密。③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④随机抽取参数(K值)(如有)。⑤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⑥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并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控制价文件导入”。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中标侯选人及其全部企业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标人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网上合同备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6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投标人、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如有违反上述纪律要求及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由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公示办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曝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1、不存在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情形2、不存在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3、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情形4、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5、不存在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的情形6、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不存在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情形8、不存在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情形9、不存在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10、不存在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情形11、不存在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12、不存在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13、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形14、不存在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情形15、不存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1.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总价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项工程费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单位工程费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一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项目费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或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不影响评标的暂列金额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暂估价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一致(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一致(计日工按8小时工作制 )总承包服务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规费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税金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相同或不一致工期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1.1.4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采用□采用,在招标控制价 %(含 %)- %之外的,视为不响应……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标:20分商务标:50分综合(信用)标:30分1.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1.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2.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清单单价、材料费基准价计算方法均采用如下:详见附件。1.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暗标,总20分)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分)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0-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行。(0-1.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1.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0-0.5)2. 安全技术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措施科学合理、可行。(0-0.5)3. 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0-0.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分)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 )的规定。(0-1)工期保证措施(1分)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0-1)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1.5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0-0.5)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0.5)施工总平面图布置(1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1)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1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0-1)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4分)智能建造、节能减排、绿色施工、装配式建筑等建造方式的创新应用实施方案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每一项(0-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3.5分)采用1.新工艺、2.新技术、3.新设备(含工器具、智能设备等)、4.新材料等满足实现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每一项(0-0.5)应用BIM技术优化施工工序、资源配置及数字化管理,措施得当,有效提高施工效率。(0-1.5)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1分)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管理需要。(0-1)风险管理措施(1分)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1)本项目技术标评审采用计分评审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按技术标评审内容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值范围内计分。暗标要求:“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未按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该施工组织设计为零分。具体要求如下:(1)编写软件及版本要求:Microsoft Word 2007 或以上。 (2)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或删除痕迹。 (3)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字体要求:宋体,图表中所用文字不限字号和字体(黑色);上页边距:3 厘米;下页边距:3 厘米;左页边距:2 厘米;右页边距:2 厘米;对齐方式:左对齐;大纲级别:正文文本;行距:固定值 25 磅;段前:0 行/0 磅;段后:0 行/0 磅;正文纸张方向:纵向;正文字体要求:四号;纸张大小:A4;左侧缩进:0 字符/0 厘米;右侧缩进:0 字符/0 厘米;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目录。 (5)技术标文件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必要的图片、图纸除外);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 自定义暗标格式+修改保存友情提示:请代理公司务必将设置的技术暗标要求在招标文件详细说明,并按照招标文件暗标要求设置技术暗标格式,否则评标环节出现技术清标问题引起废标风险。字体要求*左对齐宋体对齐方式大纲级别*行距*段前*段后正文纸张方向*正文字体要求3厘米纸张大小左侧缩进*右侧缩进*2厘米2厘米口允许涂改或删除痕迹正文文本口允许字体涂色固定值25磅口正文字体加粗0行/0磅口允许出现目录0行/0磅口允许出现页眉、页脚、页码纵向上页边距*3厘米四号下页边距*A4左页边距*0字符/0厘米右页边距*0字符/0厘米注此处暗标勾选设置务必跟招标正文中暗标设置描述—致,否则会造成暗标清标错误!注:技术标暗标清标功能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2.4(2)投标报价(50分)(1)投标报价(30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的比例从满分30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清单偏差率在95%(不含95%)~ 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的得分。(3)投标报价材料单价(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各项材料偏差率在95%(不含95%)~ 103%(含103%)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1;清单偏差率在93%(含93%)~95%(含95%)范围内的,该项计分系数为0.5;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③汇总所有材料的得分。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4)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分)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最高加至5分;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不足1%的按比例扣分。1.2.4(3)综合(信用)标(总30分)企业业绩(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4分)平均考勤率≥80% 4分80%>平均考勤率≥30% =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 0分企业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均考勤率( 4分) 平均考勤率≥80% 4分80%>平均考勤率≥30% =8×(平均考勤率-30%)平均考勤率<30% 0分企业信用(15分)详见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采用□不采用方法一:有效投标人的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其中最高值为LMAX,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15×Ln/LMAX□采用☑不采用方法二: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 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Li=6+(Ln-80)/10□采用☑不采用方法三:某有效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为L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L1、L2……Ln), 所有有效投标人Ln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L0,投标人市场企业信用评价分偏差率为Lm=100×Ln/L0Lm≥150%,Li=15分120%≤Lm<150%,Li=12分90%≤Lm<120%,Li=9分60%≤Lm<90%,Li=6分Lm<60%,Li=3分拟派项目经理信用(5分)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市场个人信用评价分值为Wn(n为从1到n的自然数,示例W1、W2……Wn),其中最高值为WMAX,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信用得分:Wi=5×Wn/WMAX注: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从“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提取各投标人的企业信用、项目经理信用、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提取数据为投标人开标当天平台显示的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项目经理信用评价分值、企业既往项目人员在岗情况平均考勤率。附件(一)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有关定义:有效投标报价Xi, i为1到N的整数值有效投标报价的数量N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µ求和∑有效投标报价的标准差σ变异系数Z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MAX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小值(下限)MIN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调整系数K参与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去掉最高最低值的数量M投标报价基准价J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基准价Jf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准价Js材料单价的基准价Jc2.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有效投标报价数据(X1,X2,X3……Xn),其平均值为µ,1Nμ=i下i=l;其标准差为σ,1NN(ri-u)²0-=1;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为变异系数,记为Z,Z=(σ/µ)×100%;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的最大值(上限)确定为:MAX=µ+3×K×σ,最小值(下限)为:MIN=µ-2×K×σ;在此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K值的取值为:序号Z范围K值序号Z范围K值1Z>10%0.146%≥Z>4%0.25210%≥Z>8%0.1554%≥Z>2%0.338%≥Z>6%0.262%≥Z>0%0.35投标报价基准价计算规则见下表。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含MAX、MIN值)的个数投标报价基准价J的计算方法个数<3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不受MAX、MIN范围的限制)的算术平均值3≤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个数>6在MAX、MIN范围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M个最高报价和M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M为有效投标报价在MAX、MIN范围内的个数÷4后向下取整的整数值上述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税金。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材料单价基准价是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算术平均值。基准价分类基准价计算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Jf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准价Js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措施项目费的算术平均值材料单价基准价Jc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二)评审计分1.有关定义:商务标总得分F投标报价评审得分F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得分FB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得分FC材料单价评审得分FD偏差率αFA最低价偏差率βFA2.商务标得分等于下列4项得分之和。序号项目分值评审得分1投标报价评审3030≥FA≥0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1010≥FB≥03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审55≥FC≥04材料单价评审55≥FD≥0合计50F=FA+FB+FC+FD3.投标报价的评审,共计30分。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基准价;计分规则见下表。序号偏差率满足条件计分FA综合评估法1αFA=0FA=满分FA=302αFA<0偏差率αFA每减少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13αFA>0偏差率αFA每增加1%时,在满分30分上减扣2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A=30-|αFA|×100×2注:表中的|αFA|为取绝对值函数。FA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共计10分。计分规则见下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分P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项数总数,R为计分系数综合评估法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EFB1=10×E×R1/P,其中计分系数R1=1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HFB2=10×H×R2/P,其中计分系数R2=0.5低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FB3=0上述合计FB=FB1+FB2+FB3,FB的最高分为10分注:FB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5.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偏差率αFC=(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措施项目费基准价×100%序号偏差率αFC满足条件计分FC综合评估法1αFC=OFC=基础分FC=32αFC<0偏差率αFC每减少1 %时,在基础分上加0.1分;以此类推,最高加至5分为止。FC=3+|αFC|×100×0.13αFC>0偏差率αFC每增加1%时,在基础分上 减扣0.1分;以此类推,减扣至0为止。FC=3-|αFC|×100×0.1FC最高分为5分注:表中的|αFC|用为取绝对值函数。FC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材料单价的评审,共计5分。计分规则见下表。投标报价材料单价计分FDPd为工程量清单材料表中的材料总数综合评估法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5%-103%(不含95%和含103%)内的项数MdFD1=5×Md×Rd1/Pd,其中计分系数Rd1=1在材料单价基准价93%-95%(含93%和95%)内的项数NdFD2=5×Nd×Rd2/Pd,其中计分系数Rd2=0.5低于材料单价基准价93%和高于材料单价基准价103%的项数FD3=0上述合计FD=FD1+FD2+FD3,FD最高分为5分注: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相同分值的可逐步向小数点后增加位数至不同为止。3.2.3投标人得分=A+B+C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未对评委的质疑进行书面澄清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关处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操作手册。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应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不可竞争费不符合相关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拦标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拦标价的情形)。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用于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情形)。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A3.6澄清、说明或补充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2)综合标评审和评分;(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4)汇总评分结果。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得分记录为A。A4.3综合标评分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评审和评分,综合标的得分记录为B。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总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C。A4.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6汇总评分结果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A5.1.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签章)。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办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代替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的情形序号评审项目否决投标项1.1投标总价不等于各单项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2单项工程费不等于各单位工程报价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1.3单位工程费不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22.1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总价不等于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含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2.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2.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计量单位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清单不一致的2.7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综合单价不等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之和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2.8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单价与材料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33.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3.2其他措施费(费率类)项目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44.1其他项目费不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且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影响评标的4.2暂列金额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4.3暂估价与招标文件发布的金额不一致的(包括材料暂估单价、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4.4计日工与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不一致的(计日工按照8小时工作制)4.5总承包服务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5规费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6税金与河南省相关规定要求不符的7电子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评标系统提示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锁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加密锁使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同或一致的8对招标文件的响应、重大偏差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8.1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未加盖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8.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的8.3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8.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5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的8.6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等级要求,或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8.7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的。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8.8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一致(离职、死亡的除外)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同意的8.9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要求的8.10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8.1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8.12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的8.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14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或承担设计、造价咨询、监理业务的单位8.15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8.1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的8.17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区域或行业投标资格的8.18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8.19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8.20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8.21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8.2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8.23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8.24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8.2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提交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投标人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8.26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有瑕疵的8.27对投标项目工期承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的8.28对投标项目的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8.29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影响评标的8.30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B2.否决投标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判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和采购清单;(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0、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11、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交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现金、担保或者保函。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切实落实提交的安全施工规划、方案、措施和预案,执行发包人及监理人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指示,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本工程在整个施工期间杜绝一切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发生上述事故,承包人除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造价、人员伤亡等均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竣工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百分之一。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文件、招标清单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与工程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确定相关材料的品牌和价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如有)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索赔发包人或承包人均有权在索赔事件发生后请求索赔,双方就索赔不能达成一致的,通过专用条款第20条的约定予以解决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认质认价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发包人掌握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照(2)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三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6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不得高于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担保或者保函。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担保或者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l-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省、市相关配套的计价办法、调整文件及综合解释等;(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施工图纸、相关标准图集、规范、技术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增值税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增值税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2.7总价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增值税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增值税。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增值税应按“规费、增值税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增值税)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增值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不需要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及调整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增值税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增值税。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增值税。3.3.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增值税。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增值税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增值税。3.4其他补充说明1.招标文件应提供工程量清单材料表。投标人漏报材料单价的,该投标人漏报项不参与材料单价基准价计算。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的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文件应为.ZZTF格式文件,包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资信标等相关内容)上传至系统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为(.YDBX格式),加密的电子标投标文件为(.ZZTF格式)。附件1:工程量清单,详见电子版。第六章图纸(在系统中自行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接口位置、临时电源接口位置、临时排污口位置、建筑红线位置、道路交通和出入口、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见本章附件A:施工场地(现场)现状平面图。1.2.2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1.2.3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2.4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地质及水文资料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如下:。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2.1.2.1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专业工程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2.1.2.2承包范围内以暂估价形式实施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2.1.2.3上述暂估价项目与本节第2.1.1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l—l“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4.1l一4“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4.11—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字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2.1.3.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2.1.3.3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2.2.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合同附件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3.2.3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11)其他:。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5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2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急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1.17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2临时消防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2.2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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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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