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试点招标公告(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陵川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陵川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项目概况
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12
项目名称: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陵川县礼义镇开展相关测绘工作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陵川县礼义镇平川村开展相关测绘工作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采购包3

数量: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开展相关测绘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晋城市城区建设南路盐业公司院内办公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陵川县梅园西街240号
联系方式:0356-6207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城区建设南路盐业公司院内办公楼4楼403室
联系方式:1803565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敏凯
电 话:18035652519

附件信息:

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测绘项目(4).doc507.2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12采购人: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代理: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12三、响应文件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五、磋商采购程序15六、关于成交20七、关于合同21八、服务费22九、保密和披露22十、询问和质疑2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6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8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0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5242025CCS000122.项目名称: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3.预算金额:900000元4.最高限价:900000元5.采购需求:5.1本次采购共3包:包号服务范围最高限价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包1对陵川县礼义镇开展相关测绘工作300000元陵川县礼义镇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包2对陵川县礼义镇平川村开展相关测绘工作300000元陵川县礼义镇平川村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包3对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开展相关测绘工作300000元陵川县六泉乡浙水村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5.2服务要求:满足《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工作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5.3售后服务要求通过省厅审查,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提供后续免费数据维护服务并协助采购方掌握数据管理平台操作及基础应用。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3月19日10时00分至2025年3月26日10时00分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线上获取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5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事项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陵川县县城梅园西街240号联系方式:0356-62071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凯达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城区建设南路盐业公司院内办公楼4楼403室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180356525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联系方式:18035652519九、相关技术支持热线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8534510196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项目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2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磋商供应商上传一份经磋商供应商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纸质响应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并密封。磋商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递交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纸质响应文件只做存档,不做开、评标环节使用。 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报价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要求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信用查询(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2).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7、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说明: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项目实施方案;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保证金交纳不要求6响应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4.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5.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7.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8.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本项目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9.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0.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900000元)最高限价:包1:(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包2:(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包3:(大写):叁拾万元整(¥:300000元)9现场勘查(或标前答疑会)¨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þ不组织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动的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文本。11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磋商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2磋商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磋商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磋商供应商查看情况。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和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3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磋商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磋商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磋商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磋商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14响应文件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递交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磋商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磋商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7磋商小组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2名,共3人组成。18合同分包þ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1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 是:本次开标采用在线开标方式,磋商供应商必须准备好准时参加。磋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自行解决所需网络。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磋商、多轮报价时,均须使用CA数字证书。磋商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磋商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20其它下载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磋商规定日期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出,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采购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采购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磋商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磋商供应商计算磋商供应商数量。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磋商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公司开标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9.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影印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提交保证金的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4.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9.4.4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5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9.4.6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不允许大于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及单项分项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解密时间进行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组建磋商小组15.1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15.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4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当文件应当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D、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E、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F、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G、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I、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磋商,其投标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20.最后报价20.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0.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0.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确认成交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6.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含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7.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关于合同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以及磋商过程中的相关承诺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8.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8.4合同分包28.4.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8.4.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4.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5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8.6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0.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1.验收31.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1.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3.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请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九、保密和披露34.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中标(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6.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磋商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7.4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七、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7.2、37.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37.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对陵川县礼义镇、礼义镇平川村、六泉乡浙水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开展相关测绘工作。2.项目名称:陵川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项目3.服务要求:满足《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工作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测绘工作并提交测绘成果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3.售后服务要求通过省厅审查,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提供后续免费数据维护服务并协助采购方掌握数据管理平台操作及基础应用。4.履约保证金:无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满足《山西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测绘工作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6、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等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采购人或第三方组织验收,采购人验收成交供应商所交的验收资料后要制作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报价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良好的纳税记录6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7履行合同的能力8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1信用查询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2.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2采购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报价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良好的纳税记录6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7履行合同的能力8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1信用查询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2.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2采购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最高限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或标的物组成部分)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晋市财购(2022〕6号文件规定,享受投标货物或者服务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4、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1、þ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每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磋商评审小组将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位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8分)1、业绩(9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22.2-2025.2)签署的测绘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1)提供近三年的合同;(2)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所在页),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注:(1)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2)响应文件应提供证明文件清晰可辩的影印件,如因不能提供或辨认不清的,不予认可。2、项目机构人员配备(9分)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服务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类证书的,有1人得3分,最高得9分; 备注:同一人不得重复得分,且提供人员社保。注:响应文件应提供证明文件清晰可辩的影印件,如因不能提供、提供不全或辨认不清的,不予认可。二、技术服务部分(72分)1.测绘总体方案(1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思路(2)服务内容(3)服务方法(4)服务体系(5)服务响应机制(6)服务承诺等;以上(1)-(6)项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2.项目实施进度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项目实施进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进度计划及时间节点的明确(2)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以上(1)-(2)项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3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3.质量保证措施(9分)供应商提供项目服务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质量目标及方针(2)确保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3)数据保密措施等;以上(1)-(3)项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4、拟投入的仪器设备配置(6)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拟投入设施和设备方案进行评分, ①拟投入设施设备符合项 目服务需求,设备齐全、匹配合理、设备技术性能先进,配套技术服务措施全面完善②拟投入设施设备描述详细,以上共两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全面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如提供的内容不全面或有缺陷扣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5、应急预案(8分)供应商要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①突发性人员紧缺②仪器损坏③车辆损坏④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情况,是否具备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以上共四点内容,根据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内容符合本项目需求且合理的得2 分,如提供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扣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6、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安排(10分)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及后续服务安排:A、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合理可行,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安排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做好处理记录,留存处理影像资料备查得10分。 B、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基本合理可行,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安排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并做好处理记录,留存处理影像资料备查得7分。 C、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不太合理,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安排不太满足本项目需求,未做好处理记录,未留存处理影像资料备查得4分。 D、未提供不得分。7、归档方案(9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归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归档流程(2)存储管理(3)技术支持等;以上(1)-(3)项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2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方案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8、合理化建议(2分)对本项目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得2分,没提供或提供的不合理不得分。三、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保留小数点后2位)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对采用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7部分合同文本(参考文本)(格式仅供参考,内容以成交后双方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准)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服务数量:(五)提供服务的地点: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1)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即人民币(大写):(¥:元)。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提交成果后日内,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入场后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提交成果后日内,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完成验收后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5、项目验收六、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八、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甲方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一、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一)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二)调解不成可向接受服务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三)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内容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电子印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报价函……………………………………………………………………………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7、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8、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的话)………………………………………………9、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的话)…………………………………………………………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4、项目实施方案……………………………………………………………………………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2、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附件2:报价函格式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磋商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元(大写: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交付。17、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釆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附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6:信用查询截图附件7: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发包人:法定代表人:住所:承包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发包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法人电子签章):承包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年月日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附件8: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附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含税总报价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其他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若有的话)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本单位郑重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中,所磋商的物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企业名称为;为《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证明文件附后附件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13-1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序号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服务要求的内容进行响应。②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4-1项目详细方案说明: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4.2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磋商文件标注“★”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说明:①磋商供应商应详细列明标“★”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②磋商文件中没有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磋商供应商可填写“无”或“/”来表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姓名职称身份证号码项目岗位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说明: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计填写,后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影印件。附件6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磋商供应商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123说明: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②磋商供应商应尽可能填写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