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原辅料类 尿素 球团造球剂 过硫酸铵招标公告(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2025)
条目
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3月原辅料类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项目编号
QT304525030769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原辅料类采购;第1标段:尿素;第2标段:球团造球剂;第3标段:过硫酸铵;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3、标段划分: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见附件2,每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参与所有标段报价,最多可以成交3个标段;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订单5日内供货;5、供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4)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类似原辅料类业绩合同;(5)《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6)《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报名时间
2025年03月19日15:00至2025年03月24日15:00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第1标段:尿素:67080元(含税);第2标段:球团造球剂:300000元(含税);第3标段:过硫酸铵:3185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注: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金、运输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报价保证金
1、交纳金额:第1标段:尿素:1300元;第2标段:球团造球剂:6000元;第3标段:过硫酸铵:6000元;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4、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nmgcqhjy@163.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保函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德保代收款账户;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4、保险人(承保人):紫金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10、退保规则(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2)退费路径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退保申请时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3)其他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4006399580)咨询退保事宜。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11、保险责任的范围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特殊情形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服务费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0%
1.50%
1.50%
500-1000
0.80%
0.80%
0.50%
1000-5000
0.50%
0.50%
0.30%
5000-10000
0.30%
0.25%
0.10%
10000-50000
0.10%
0.10%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
100000 以上
0.01%
0.01%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开户行行号:104191014056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履约保证金:第1标段:尿素:1300元;第2标段:球团造球剂:6000元;第3标段:过硫酸铵: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采购内容完成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结算要求
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
发布媒体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采购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地址: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联系人:张彩凤联系电话:15047933388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郝江杬联系电话:18586098102 0471-3473023邮箱:nmgcqhjy@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技术支持电话:0471-3473040
异议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报名截止时间24小时前(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提出;(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方收到异议后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回复。
操作指南
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附件2.分项报价表.xlsx附件3.合同模板.zip
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请在此插入扫描件 二、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请在此插入扫描件(以下为查询步骤及示例)信用中国章HE页公示中1用值交R时信用信分类南第2步目信用中国章第1步HE页公示值交R中1用时信用信分类南第2步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司法号风司法风分首页国执行公开服务失信将受到信用惩戒!头临认行人0人)信人行人人电公性者1-11查件大e14W4P验证正查结里a与HP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插入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示例如下) 承诺函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满足以下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 如出现违法上述承诺内容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四、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类似原辅料类业绩合同;请在此插入扫描件 五、《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插入盖章后的扫描件(按以下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竞价授权报名表 本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系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参加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3月原辅料类采购项目【网上竞价】(项目编号:系统生成)一切采购活动中的资格审查资料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公告要求,完全能满足采购人要求,如若无法满足要求,我公司将对此负全部责任。 2、若我公司成交,将按要求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否则采购组织方有权从我公司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3、我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服务费发票/成交通知书按此地址邮寄)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联系方式E-mail(电子邮箱)服务费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六、《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请在此插入扫描件注: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扫描为一个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并按采购公告要求线上递交。 2、扫描文件命名要求:“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3、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网上竞价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并按要求将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制作于本格式中,如有遗漏,导致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原辅料类\n\n\n\n标段\n物资名称\n规格型号\n技术要求\n单位\n数量\n单价报价(元)\n总价报价(元)\n\n标段1\n尿素\n50kg/袋\nGB/T2440-2017\n尿素合格品指\n标 N≥45.0%\n吨\n30\n\n\n\n供应商盖章\n\n\n\n\n\n\n\n\n\n\n标段\n物资名称\n规格型号\n技术要求\n单位\n数量\n单价报价(元)\n总价报价(元)\n\n标段2\n球团造球剂\n/\n有机物含量≧40%,SiO2:21-24%,Na:1.5-3.5%,粘度≧500mpa.s,细度80目全过,PH值7-9,分子量≧50万\n吨\n120\n\n\n\n供应商盖章\n\n\n\n\n\n\n\n\n\n\n标段\n物资名称\n规格型号\n技术要求\n单位\n数量\n单价报价(元)\n总价报价(元)\n\n标段3\n过硫酸铵\n800Kg/袋,吨袋散装\n过硫酸铵≥98%\n吨\n70\n\n\n\n供应商盖章\n\n\n辅料类买卖合同甲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T2025-ZBF乙方:签订地点:西乌旗白音华镇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尿素50kg/袋GB/T2440-2017尿素合格品指标N≥45.0%,随车带出厂化学分析报告吨30223667080焙砂制备 价款59362.83元+税款7717.17元(税率13%)价税两项合计金额:¥67080.00元 (大写:陆万柒仟零捌拾圆整)二、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国标GB/T2440-2017,N≥45.0%,随车带出厂化学分析报告。三、交货时间及地点1.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到货。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内。3.乙方送货前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要求货运公司在到货当日16:00前到达甲方场地,以便甲方安排卸货。4.乙方不得与甲方指定人采购员以外的人私自沟通送货事宜,如有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次,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要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据实赔偿。5.运输费用有乙方承担。四、包装及标识1.按厂家出厂标准或甲方要求,适应长途运输及有防潮措施,重要货物标出重心、朝向及起吊部位;适合存放保管,由于包装不良或运输不当所造成的破损由乙方负责。2.每个包装需明显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五、验收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货到甲方现场后双方共同取样并在甲方检测(乙方不来人取样视为放弃取样权利,以甲方取样为准),甲方检测结果于乙方货到甲方仓库后10日内通知乙方,检测结果以甲方的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每批产品提供化验报告和出厂检验合格证,若氮量低于45.0%每降低1%品位扣货款:2236元/吨÷45=49.70元,低于40%做退货处理,不予付款。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把封存样品送有资质检测机构仲裁,以仲裁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其余质量指标作为评定质量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六、证书及资料:乙方需附带质检报告和相关合格证明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产品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参数,若无明显效果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2.若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则提交相关质检中心检测仲裁。八、结算及付款1.甲方在货到后7个工作日内对尿素验收完毕。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3.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到货磅单为准。4.甲方在收到发票、资料证书齐全后30个工作日付全款。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圆整)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无异议,则甲方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至乙方原支付账户;如果有异议,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交货时以次充好或产品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与要求不符及次品的,甲方一律退货处理,同时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撤销合同视为违约,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3.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天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如交货延误超过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较大,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如出现上述违约责任之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一、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事故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双方票、货、款结清后,本合同终止。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合同项目、规格、数量作出修改或终止,需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以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十四、廉洁反商业贿赂条款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贿赂、腐败、诈骗和其他禁止的商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并拒绝任何索贿和介绍贿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双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公司举报方式:1.纪检机构电话:0479-2202037;2.举报邮箱:xatxjjs@163.com;3.来信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白音华能源化工园区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纪检室(邮编026200)甲方(买 受 人)乙方(出 卖 人)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 地址:内蒙古锡盟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 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电话:0479-2202021电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乌珠穆沁旗支行开户行:账号:0610034909200026740账号:税号:91 1525 2667 0683 162Y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税号: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辅料类买卖合同甲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合同号:HT2025-ZBF乙方:签订地点:白音华工业园区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物资名称规格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计(元)备注1球团造球剂25Kg/袋,吨包袋运达有机物含量≧40%,SiO2:21-24%,Na:1.5-3.5%,粘度≧500mpa.s,细度80目全过,PH值7-9,分子量≧50万吨1202500300000合计300000价款265486.73元+税款34513.27元(税率13%)价税两项合计金额:300000.00(大写:叁拾万圆整)二、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有机物含量≥40%,SiO2:21—24%,Na:1.5—3.5%,粘度≥500mpa.s,细度80目全过,PH值7~9,分子量≥50万,如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按照退货处理。三、交货时间及地点1.合同签订后,分批到货,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到货;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内;3.乙方送货前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要求货运公司在到货当日16:00前到达甲方场地,以便甲方安排卸货;4.乙方不得与甲方指定人采购员以外的人私自沟通送货事宜,如有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次,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要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据实赔偿;5.运输费用有乙方承担。四、包装及标识1.按厂家出厂标准或甲方要求,适应长途运输及有防潮措施,重要货物标出重心、朝向及起吊部位;适合存放保管,由于包装不良或运输不当所造成的破损由乙方负责;2.每个包装需明显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五、验收: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货到甲方现场后双方共同取样并在甲方检测(乙方不来人取样视为放弃取样权利,以甲方取样为准),甲方检测结果于乙方货到甲方仓库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检测结果以甲方的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若有异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把封存样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其余质量指标作为评定质量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六、证书及资料:乙方需附带质检报告和相关合格证明。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产品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参数,若无明显效果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2.若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则提交相关质检中心检测仲裁。八、结算及付款1.甲方在货到后7个工作日内对外观验收完毕。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并提供当月供货的等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3.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到货磅单为准。4.甲方在收到发票、资料证书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月货款。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无异议,则甲方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至乙方原支付账户;如果有异议,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交货时以次充好或产品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与要求不符及次品的,甲方一律退货处理,同时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撤销合同视为违约,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3.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天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如交货延误超过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较大,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如出现上述违约责任之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一、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事故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双方票、货、款结清后,本合同终止。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合同项目、规格、数量作出修改或终止,需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以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十四、廉洁反商业贿赂条款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贿赂、腐败、诈骗和其他禁止的商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并拒绝任何索贿和介绍贿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双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甲方(买 受 人)乙方(出 卖 人)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地址:内蒙古锡盟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电话:0479-2202021电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乌珠穆沁旗支行开户行:账号:0610034909200026740账号:税号:91 1525 2667 0683 162Y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税号: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1.1.辅料类买卖合同1.2.甲方: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T2025-ZBF乙方:签订地点:西乌旗白音华镇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物资名称规格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1过硫酸铵800Kg/袋,吨袋散装过硫酸铵≥98%吨704550318500合计318500 价款281858.41元+税款36641.59元(税率13%)价税两项合计金额:¥318500.00元(大写:叁拾壹万捌仟伍佰圆整)二、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1、过硫酸铵:(NH₄)₂S₂O₈≥98%。三、包装及标识1、按厂家出厂标准或甲方要求,适应长途运输及有防潮措施,重要货物标出重心朝向及起吊部位;适合存放保管,由于包装不良或运输不当所造成的破损由乙方负责。2、每个包装需明显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分批到货,接到甲方订通知后5日内到货。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内;3、乙方送货前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要求货运公司在到货当日16:00前到达甲方场地,以便甲方安排卸货;4、乙方不得与甲方指定采购员以外的人私自沟通送货事宜,如有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次,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要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据实赔偿。5、运输方式为汽运费用负担由乙方承担。五、验收质量检验标准:按国家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技术条件进行验收,货到甲方现场后双方共同取样并在甲方检测(乙方不来人取样视为放弃取样权利,以甲方取样为准),甲方检测结果于乙方货到甲方仓库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检测结果以甲方的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达不到质量指标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如有异议应在货到甲方现场一个月内提出,如异议货物未使用,在甲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以第三方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异议货物已使用,则按甲方化验结果为准,检测费由输方承担。其余质量指标作为评定质量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六、证书及资料:乙方需附带质检报告和相关合格证明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使用过程中,乙方保证产品达到甲方要求的技术参数,若无明显效果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责任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属乙方原因(产品质量、配送、服务质量)影响甲方正常生产需求,作为甲方供应商不良记录处理,并且不允许乙方再参与甲方公司报价。八、结算及付款1.甲方在货到后7个工作日内对辅料验收完毕;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全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3.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到货磅单为准;4.甲方在收到发票、资料证书齐全后30个工作日付全款。九、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间,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履行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双方对合同执行情况无异议,则甲方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回至乙方原支付账户;如果有异议,则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交货时以次充好或产品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与要求不符及次品的,甲方一律退货处理,同时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撤销合同视为违约,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3.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合同额的1%/天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如交货延误超过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较大,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如出现上述违约责任之外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十一、不可抗力条款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事故对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至双方票、货、款结清后,本合同终止。2.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合同项目、规格、数量作出修改或终止,需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以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十四、廉洁反商业贿赂条款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贿赂、腐败、诈骗和其他禁止的商业行为的法律法规,并拒绝任何索贿和介绍贿赂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此。双方均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甲方(买 受 人)乙方(出 卖 人)单位名称(章):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 地址:内蒙古锡盟西乌旗白音华工业园区 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电话:0479-2202021电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乌珠穆沁旗支行开户行:账号:0610034909200026740账号:税号:91 1525 2667 0683 162Y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税号: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原辅料类 尿素 球团造球剂 过硫酸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