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 航空摄影 测绘服务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0604
项目编号:0730-2513XB0015-01-0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一标段
测绘服务
1
约5019平方千米区域的航空影像、激光点云获取
1500000

二标段
二标段
测绘服务
1
约5015平方千米区域的航空影像、激光点云获取
1500000

数量合计:
2
预算合计:
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标段(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2)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依据同一个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中标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投标人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19 18:00:00 至 2025-03-26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联系方式:0951-596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佘伦 电话:0951-596220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瑾、刘鑫、苏永刚 电话: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政采采购合同主要条款.pdf

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3-19

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0604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3.项目编号:D6400-20250319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5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7.采购需求:一标段:约5019平方千米区域的航空影像、激光点云获取。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2)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依据同一个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中标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投标人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9至2025-03-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4-0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联系人:佘老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联系方式:188950827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瑾、刘鑫、苏永刚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5-03-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联系人:佘老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电话:188950827273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项目负责人:王瑾、刘鑫、苏永刚电话:0951-3102635/34/33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如下,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将不再参加项目详细评审。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4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的查询记录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2)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无外国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没有与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如果我单位中标,也不会与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实施本项目的测绘活动,符合《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十)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致: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称或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我们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经评审并最终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承诺人(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0604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3.项目编号:D6400-2025031900000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5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7.采购需求:二标段:约5015平方千米区域的航空影像、激光点云获取。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2)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依据同一个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中标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投标人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9至2025-03-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4-0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联系人:佘老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联系方式:188950827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佘伦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951-3102635、3102634、3102633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5-03-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空摄影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联系人:佘老师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电话:188950827273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二楼项目负责人:王瑾、刘鑫、苏永刚电话:0951-3102635/34/33邮箱:zhj_xb_200201@163.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如下,如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将不再参加项目详细评审。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4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的查询记录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两个小时内)。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2)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等方式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3、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九)无外国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没有与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如果我单位中标,也不会与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实施本项目的测绘活动,符合《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十)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书致: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称或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们组织的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我们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我们认为我们有能力也完全同意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投标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如经评审并最终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承诺人(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年月日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关联关系12…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明细表。2、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声明函。(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报价为,,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1、2、3、...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一、项目主要内容要求使用框幅式航摄仪获取摄区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同步获取点云密度优于1点/平方米的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航摄成果满足1:2000航测成图精度要求。作业范围见下图: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摄标段示意图N池县心县2025年航摄二标段2025年航摄一标段西阳图例2025航摄范围2025年航摄一标段:5019平方千米2025年航摄二标段:5015平方千米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摄区编号:一标段:25001二、技术要求(一)设备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使用有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执行作业。为保证飞机出勤率高,故障率低,所使用的飞机机龄不能超过10年。为保证航摄质量,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航摄仪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2.6亿像素值以上、焦距80mm以上的高分辨率宽幅的框幅式数码航摄仪;2.具有RGB镜头,近红外镜头可以同时获取各波段数据成果;3.旁向像幅大于20000像素。为保证航摄质量,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激光雷达扫描仪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仪器为近两年航摄市场常用高精度设备2.垂直精度<0.15m(绝对精度)3.水平精度<0.20m(绝对精度)(二)航摄季节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天气进行摄影。(三)摄影时间航摄时,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摄影时间应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按照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选择,具体根据表4.1规定的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来确定。表4.1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地形类别太阳高度角(°)阴影倍数(倍)平地>20<3丘陵地和一般城镇>25<2.1山地和大、中城市≥40≤1.2(四)飞行质量要求1.覆盖保证: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末航线一般敷设在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50%,影像原则上要求超出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30%。量测型航摄仪获取的影像航向重叠参照GB/T27920.1-2011执行。考虑飞行中航线及姿态的保持情况,要相应地增加旁向重叠。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间各自满幅的要求。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平地:62%±2%和30%±2%丘陵:64%±3%和32%±3%山地:68%±5%和35%±5%2.旋偏角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在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超过25°。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在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可以插补航线。3.航高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相对航高大于1000m,其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设计航高的5%。3.航线的弯曲度航线弯曲度不大于3%。4.控制航线(构架航线)(1)位于摄区周边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摄区边界线上或边界线之外,两端要超出摄区边界线四条基线(2)位于摄区内部分区间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所跨乘的加密分区界线两侧测图航线半条基线的范围内,两端要超出分区界线四条基线。(3)控制航线间的交叉衔接处,要保证有不少于四条基线的相互重叠。(五)影像质量要求为确保成图精度,应特别注重影像质量。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六)补摄要求:为保证时间,原则上需一次航摄成功,如航摄过程中出现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的,但航摄成果数据获取时间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应采用同一主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七)IMU和GPS数据解算精度指标1.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精度指标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差分GPS定位,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的平面、高程和速度偏差不应大于表4.2的规定。表4.2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偏差限差成图比例尺平面偏差限值(m)高程偏差限值(m)速度偏差限值(m/s)1:20000.10.40.52.检校场计算精度指标对检校场进行空中三角测量,计算偏心角以及线元素偏移值,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的解算中误差不应大于表4.3的规定。表4.3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中误差限值成图比例尺线元素偏移值平面中误差限值(m)线元素偏移值高程中误差限值(m)偏心角侧滚角、俯仰角中误差限值(°)偏心角航偏角中误差限值(°)1:20001.00.80.030.03(八)点云数据预处理获取的点云数据进行姿态校正、噪声点剔除、坐标转换等预处理,生成满足要求的点云成果数据。(九)点云精度验证根据测区范围大小和分布情况在摄区内布设2-3个精度验证区。精度验证区应在距离基站、检校场较远、精度相对较弱且外业控制实施容易的区域选取,不同精度验证区应选在不同地形条件、不同航线且相距较远的区域。范围以1幅图为宜,选取一定数量的检测点(每个验证区一般不少于20个检测点),保证精度满足成图要求,出具精度检测报告。三、技术标准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19294-2003);(2)《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GB/T27919-2011);(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27920.1-2011);(4)《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1029.2-2013);(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6962-2005);(9)《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10)《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14)《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3-2011);(15)《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CH/T8024-2011)。四、项目完成期限要求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五、项目验收要求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采购人认可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检。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六、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必须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有关要求。(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三)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七、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航空影像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序号测绘成果名称交付形式数量1原始影像数据电子1套2真彩色航空摄影数码像片(TIFF)电子4套3真彩色像片数据、像片索引图数据电子4套4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电子4套5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纸质、电子4套6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纸质、电子4套7航摄像片中心点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8航摄分区图纸质、电子4套9摄区完成情况图纸质、电子4套10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11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纸质、电子4套12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纸质、电子4套13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4套14设备检校报告纸质、电子4套15航空摄影飞行记录纸质、电子4套16机载IMU记录数据、GPS记录数据、地面GP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电子4套17航摄质量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8航摄影像相对定向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9航摄鉴定(验收)报告纸质、电子4套20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4套21其他相关资料(航空摄影及处理特别说明)纸质、电子4套机载LIDAR数据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序号测绘成果名称交付形式数量1原始LIDAR记录数据、原始影像数据;电子2套2航摄分区图纸质、电子4套3摄区完成情况图纸质、电子4套4摄区LIDAR扫描航线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5资料移交书纸质、电子4套6LIDAR扫描与摄影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4套7LIDAR扫描与摄影飞行记录纸质、电子4套8设备检校报告纸质、电子3套9机载IMU记录数据、GPS记录数据、地面GP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纸质、电子3套10LIDAR精度检验场与LIDAR高程精度检验点测量成果纸质、电子4套11LIDAR数据过程成果:经过预处理的扫描成果等;纸质、电子4套12点云数据精度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3技术总结报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资料。纸质、电子4套八、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服务地点:中标方单位及项目区。服务要求:依据中标方的服务承诺执行。注:(1)标段预算均包含第三方质量检验费用。(2)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依据同一个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中标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投标人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一、项目主要内容要求使用框幅式航摄仪获取摄区地面分辨率优于0.2米的航空影像,同步获取点云密度优于1点/平方米的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航摄成果满足1:2000航测成图精度要求。作业范围见下图:2025年宁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航摄标段示意图N池县心县2025年航摄二标段2025年航摄一标段西阳图例2025航摄范围2025年航摄一标段:5019平方千米2025年航摄二标段:5015平方千米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摄区编号:二标段25002二、技术要求(一)设备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使用有人驾驶的固定翼飞机执行作业。为保证飞机出勤率高,故障率低,所使用的飞机机龄不能超过10年。为保证航摄质量,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航摄仪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2.6亿像素值以上、焦距80mm以上的高分辨率宽幅的框幅式数码航摄仪;2.具有RGB镜头,近红外镜头可以同时获取各波段数据成果;3.旁向像幅大于20000像素。为保证航摄质量,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激光雷达扫描仪须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仪器为近两年航摄市场常用高精度设备2.垂直精度<0.15m(绝对精度)3.水平精度<0.20m(绝对精度)(二)航摄季节在规定的航摄期限内,选择云雾少、无扬尘(沙)、大气透明度好的天气进行摄影。(三)摄影时间航摄时,既要保证具有充足的光照度,又要避免过大的阴影。摄影时间应根据地形条件的不同,按照规范规定的太阳高度角选择,具体根据表4.1规定的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来确定。表4.1摄区太阳高度角和阴影倍数地形类别太阳高度角(°)阴影倍数(倍)平地>20<3丘陵地和一般城镇>25<2.1山地和大、中城市≥40≤1.2(四)飞行质量要求1.覆盖保证:航线按常规方法敷设,平行于摄区边界线的首末航线一般敷设在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50%,影像原则上要求超出摄区边界线外不少于成图图幅的30%。量测型航摄仪获取的影像航向重叠参照GB/T27920.1-2011执行。考虑飞行中航线及姿态的保持情况,要相应地增加旁向重叠。分区边界覆盖应满足分区间各自满幅的要求。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参考指标:平地:62%±2%和30%±2%丘陵:64%±3%和32%±3%山地:68%±5%和35%±5%2.旋偏角旋偏角一般不大于15°,在像片航向和旁向重叠度符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不超过25°。在一条航线上达到或接近最大旋偏角限差的像片数不得连续超过三片;在一个摄区内出现最大旋偏角的像片数不得超过摄区像片总数的4%。在高差特别大的地区,可以插补航线。3.航高同一航线上相邻像片的航高差不应大于30m,最大航高与最小航高之差不应大于50m。相对航高大于1000m,其实际航高与设计航高之差不应大于设计航高的5%。3.航线的弯曲度航线弯曲度不大于3%。4.控制航线(构架航线)(1)位于摄区周边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摄区边界线上或边界线之外,两端要超出摄区边界线四条基线(2)位于摄区内部分区间的控制航线,要保证其像主点落在所跨乘的加密分区界线两侧测图航线半条基线的范围内,两端要超出分区界线四条基线。(3)控制航线间的交叉衔接处,要保证有不少于四条基线的相互重叠。(五)影像质量要求为确保成图精度,应特别注重影像质量。影像质量特别强调影像清晰,反差适中,颜色饱和,色彩鲜明,色调一致。有较丰富的层次、能辨别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影像,满足外业全要素精确调绘和室内判读的要求。(六)补摄要求:为保证时间,原则上需一次航摄成功,如航摄过程中出现漏洞及其它严重缺陷必须及时补摄的,但航摄成果数据获取时间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漏洞补摄必须按原设计航迹进行。补摄航线的长度应满足用户区域网加密布点的要求。对于不影响内业加密选点和模型连接的相对漏洞及局部缺陷(如云、云影、斑痕等),可只在漏洞处补摄。补摄航线的长度应超出漏洞外一条基线。应采用同一主距的数字航摄仪进行补摄。(七)IMU和GPS数据解算精度指标1.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精度指标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差分GPS定位,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的平面、高程和速度偏差不应大于表4.2的规定。表4.2IMU和GPS数据联合解算偏差限差成图比例尺平面偏差限值(m)高程偏差限值(m)速度偏差限值(m/s)1:20000.10.40.52.检校场计算精度指标对检校场进行空中三角测量,计算偏心角以及线元素偏移值,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的解算中误差不应大于表4.3的规定。表4.3偏心角及线元素偏移值中误差限值成图比例尺线元素偏移值平面中误差限值(m)线元素偏移值高程中误差限值(m)偏心角侧滚角、俯仰角中误差限值(°)偏心角航偏角中误差限值(°)1:20001.00.80.030.03(八)点云数据预处理获取的点云数据进行姿态校正、噪声点剔除、坐标转换等预处理,生成满足要求的点云成果数据。(九)点云精度验证根据测区范围大小和分布情况在摄区内布设2-3个精度验证区。精度验证区应在距离基站、检校场较远、精度相对较弱且外业控制实施容易的区域选取,不同精度验证区应选在不同地形条件、不同航线且相距较远的区域。范围以1幅图为宜,选取一定数量的检测点(每个验证区一般不少于20个检测点),保证精度满足成图要求,出具精度检测报告。三、技术标准本次项目实施技术等应符合下列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此)。凡上述未涉及的技术参数、标准和要求,按下列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1)《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19294-2003);(2)《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定》(GB/T27919-2011);(3)《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27920.1-2011);(4)《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第2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1029.2-2013);(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8)《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6962-2005);(9)《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10)《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11)《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1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14)《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3-2011);(15)《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CH/T8024-2011)。四、项目完成期限要求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五、项目验收要求质检要求:本项目所有航摄成果须通过采购人认可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检。验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后,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六、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必须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的有关要求。(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三)投标人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对航空飞行的相关要求下开展工作。七、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航空影像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序号测绘成果名称交付形式数量1原始影像数据电子1套2真彩色航空摄影数码像片(TIFF)电子4套3真彩色像片数据、像片索引图数据电子4套4真彩色浏览影像数据电子4套5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纸质、电子4套6像片中心点坐标数据纸质、电子4套7航摄像片中心点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8航摄分区图纸质、电子4套9摄区完成情况图纸质、电子4套10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11航空摄影资料移交书纸质、电子4套12航摄批文及航摄资料送审报告纸质、电子4套13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4套14设备检校报告纸质、电子4套15航空摄影飞行记录纸质、电子4套16机载IMU记录数据、GPS记录数据、地面GP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电子4套17航摄质量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8航摄影像相对定向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9航摄鉴定(验收)报告纸质、电子4套20技术总结报告纸质、电子4套21其他相关资料(航空摄影及处理特别说明)纸质、电子4套机载LIDAR数据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序号测绘成果名称交付形式数量1原始LIDAR记录数据、原始影像数据;电子2套2航摄分区图纸质、电子4套3摄区完成情况图纸质、电子4套4摄区LIDAR扫描航线结合图纸质、电子4套5资料移交书纸质、电子4套6LIDAR扫描与摄影技术设计书纸质、电子4套7LIDAR扫描与摄影飞行记录纸质、电子4套8设备检校报告纸质、电子3套9机载IMU记录数据、GPS记录数据、地面GPS基准站及其附属仪器设备的数据记录与处理结果;纸质、电子3套10LIDAR精度检验场与LIDAR高程精度检验点测量成果纸质、电子4套11LIDAR数据过程成果:经过预处理的扫描成果等;纸质、电子4套12点云数据精度检查报告;纸质、电子4套13技术总结报告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相关资料。纸质、电子4套八、商务要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及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5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质检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服务地点:中标方单位及项目区。服务要求:依据中标方的服务承诺执行。注:(1)标段预算均包含第三方质量检验费用。(2)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依据同一个投标人最多被授予一个标段中标资格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标段划分顺序进行。如一家投标人已被授予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下一个标段仍排名第一时,则授予该标段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参考模版)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签订日期:年月日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为规范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采购计划编号:),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总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保证项目按期保质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第二条项目名称*******第三条任务内容*********第四条合同价(经费)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乙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对合同综合单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服务量发生变动,可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对合同结算总价予以调整,按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不得超过乙方中标价。本合同中标合同价为人民币整(¥)(二)付款方式及时间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首付款2金额为合同总额的60%。2.乙方完成合同标的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3.甲方在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应当同时提供可供政府审计并且符合税务规定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为止。乙方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五条作业依据和技术标准依据项目技术设计方案第六条成果依据项目技术设计方案提交第七条项目时间和进度与招标公告一致第八条成果验收与移交1.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需通过甲方的检查后提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成果质量检验中心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交付甲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的地点为:甲方所在地。3.甲方验收“成果资料”的标准及依据见甲方审核通过的项目3专业设计书。第九条双方职责与义务1.甲方职责与义务1)在乙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提供必要的配合。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3)在乙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培训和技术指导。4)甲方在乙方提交项目成果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成果复核,并提交验收。2.乙方职责与义务1)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完成本项目专业技术书的编制,并报甲方审核。2)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项目专业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并提交与项目相关的过程资料和最终成果。3)乙方只能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生产中的中间、最终成果用于本项目工作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发表或向第三者披露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4)按合同要求按时完成项目内容,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5)因气候和技术等原因需对设计方案和工期作调整的,应及时上报甲方审批。若乙方未按时提出调整要求或甲方认为调整4不合理,乙方应采用原设计和工期继续执行。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7)项目执行中做好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8)乙方除需向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向甲方提供其他售后服务。第十条不可抗力的处理1.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乙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报,并在合同约定提交成果资料验收时间前20天,向甲方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关机关出具的客观有效证明及乙方的综合情况报告。3.乙方若未履行或迟延履行上述义务,则不能认可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及承诺应在本合同中完全响应。乙方无正当理由改变承诺、变更合同要求,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5成的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0%。2.乙方逾期交付或未能完成约定的服务任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全部已支付合同款。3.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均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服务费总额10%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不足部分应据实赔偿。4.若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完善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合格成果,如成果提交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政策及项目保密规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事故,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6.乙方应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及项目安全生产规定,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处理1.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2.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本协议书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6件消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协议期限因此顺延。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差旅费等。第十四条附则1、本合同书中未尽事宜或有任何修改,经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2、项目招投标文件、经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项目生产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条款无7——————————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地址: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 航空摄影 测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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