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零售商业用地招标公告(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
[海南产权交易所]德璟·红塘湾1号-S4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交易公告
N0131FC250101
项目名称
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大道16栋商业楼(含相关设备)分别再次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502HN2033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2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3月26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大道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
规划用途
权证编号
保证金(万元)
挂牌价格(元)
1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101(复式1、2)转让
242.47㎡/189.98㎡
零售商业用地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86号
178
5,669,840.89
2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102(复式1、2)转让
262.59㎡/205.74㎡
204
6,511,643.80
3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201转让
107.61㎡/84.32㎡
94
3,006,192.96
4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202(复式1、2)转让
161.13㎡/126.25㎡
140
4,461,883.06
5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301转让
75.79㎡/59.39㎡
65
2,059,935.82
6
德璟·红塘湾1号-S3商业楼01转让
1056.83㎡/747.92㎡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87号
859
27,514,780.42
7
德璟·红塘湾1号-S4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4㎡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89号
319
10,188,692.22
8
德璟·红塘湾1号-S4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4㎡
338
10,796,676.49
9
德璟·红塘湾1号-S5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21㎡/251.69㎡
零售商业用地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88号
334
10,677,341.38
10
德璟·红塘湾1号-S5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21㎡/251.69㎡
337
10,782,926.58
11
德璟·红塘湾1号-S6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5㎡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90号
335
10,688,935.10
12
德璟·红塘湾1号-S6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5㎡
338
10,795,697.29
13
德璟·红塘湾1号-S7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21㎡/251.70㎡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41号
318
10,177,102.21
14
德璟·红塘湾1号-S7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21㎡/251.69㎡
337
10,782,926.58
15
德璟·红塘湾1号-S8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3㎡
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02691号
334
10,689,107.90
16
德璟·红塘湾1号-S8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394.59㎡/219.64㎡
334
10,685,134.09
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4年5月4日止
标的情况
1.转让标的位于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大道,2018年3月建成,总建筑面积为5850.8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大部分为东南亚风格豪华装修,外墙抹刷涂料,内墙面贴壁纸或背景墙,地面铺地砖或木地板,入户玻璃密码门及室内木门,楼栋内配置电梯、中央空调,室外设有游泳池,带室外花园。周边医疗、商场、银行、餐饮娱乐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环境好。2.16栋房屋建筑物中S2、S3区别于其他商业楼,S2为样板商业楼,S3为售楼中心,与其他商业楼平面布局略有差异。除了S2、S3外,其余商业楼的平面布局(户型)均相同,地下一层与1-3层构成独立的房屋建筑物。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目前出租,由海南德璟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旅租、培训使用,租赁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根据转让方来文,承租方明确不参加竞买,即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成交后终止租赁合同及配合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理与交接工作。2.转让标的均已办理房产证书,土地及房产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查封的情况。3.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海南德璟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海南德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本次转让标的除了S2、S3外,其余商业楼均包含相关设备,且设备的市场价值包含在转让价格里。相关设备主要包括电视、床头柜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同挂牌价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31日
评估机构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情 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德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075749809A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路西侧三亚国际游艇港口岸联检中心B栋408号法定代表人:许增
转让方决策文件
转让方决策文件: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德璟闲置资产盘活方案的批复(陕煤实业司发〔2024〕81号)内部决策文件:海南德璟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报名须交纳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若10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受让方自《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产交所指定账户。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产权人协助,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16栋商业楼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如涉及办理分户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缴纳,不含在转让价款内。3.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4.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6.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作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及标的资产的法律或自然缺陷或瑕疵承担责任。7.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土地)面积以证载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最终交易价格。8.其他未尽事宜按《房产交易合同》执行。
标的交割
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同时按照《房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②采用按揭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购买权。3.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4.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三亚市天涯区红塘湾大道,公告期内均可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勘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7日至 2025年3月26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3月26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2. 意向竞买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1)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其它相关材料。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房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的2.5%交纳交易服务费。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101(复式1、2)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00
10000元
120秒
2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102(复式1、2)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10
10000元
120秒
3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201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20
10000元
120秒
4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202(复式1、2)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30
10000元
120秒
5
德璟·红塘湾1号-S2商业楼301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40
10000元
120秒
6
德璟·红塘湾1号-S3商业楼01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9:50
10000元
120秒
7
德璟·红塘湾1号-S4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00
10000元
120秒
8
德璟·红塘湾1号-S4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10
10000元
120秒
9
德璟·红塘湾1号-S5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20
10000元
120秒
10
德璟·红塘湾1号-S5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30
10000元
120秒
11
德璟·红塘湾1号-S6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40
10000元
120秒
12
德璟·红塘湾1号-S6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0:50
10000元
120秒
13
德璟·红塘湾1号-S7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1:00
10000元
120秒
14
德璟·红塘湾1号-S7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1:10
10000元
120秒
15
德璟·红塘湾1号-S8商业楼01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1:20
10000元
120秒
16
德璟·红塘湾1号-S8商业楼02复式1、2、3、4(含相关设备)转让
2月27日9:00
3月27日11:30
10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doc网络竞价须知.doc房产交易合同.doc
咨询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 0898-66558030 陈先生 0898-66558033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6号窗口
其它
受让申请表(房地产类)拟受让标的名称拟受让标的名称提醒:标的最低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申请人(单位/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承诺1、本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我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交易规则,接受、配合海南产交所的资格审核,成交后按公告要求签订并履行产权交易合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担挂牌公告规定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3、我方已充分了解、接受并遵守本项目在海南产权交易网等挂牌公告所载的全部转让条件、要求、提示以及其他约定,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对该产权现状及瑕疵均已了解,并知晓本项目竞价须知基本内容,自愿竞买。4、我方在报名前已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等相关规定,承诺我方符合受让资格。 承诺如因我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我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权属不能过户至我方名下,使我方不能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我方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和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转让方及海南产交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我方具有受让该产权的资金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同意按挂牌公告规定及海南产交所要求将保证金、产权受让价款及项目要求的相关资金及时转入海南产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若我方确认为最终受让方,除公告和合同另有约定外,我方支付的受让价款等由海南产交所支付给相关各方。6、本项目无论采用何种竞价方式交易,我方将以不低于公告中的挂牌价格进行报价。7、成交后,我方同意按《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或相关约定及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同意海南产交所有权将我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自保证金中扣除,不因与招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8、我方如违反以上承诺,则所交保证金转作违约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申请人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网络竞价须知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海南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资产操作规则》及相关操作细则制定本须知。第一条意向受让方、意向投资方(以下统称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应当遵守产交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项目委托方对挂牌标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产交所对挂牌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以项目委托方提供的挂牌标的材料为准,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产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即视为其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认可项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因挂牌标的未披露的瑕疵或风险而产生的责任,应向项目委托方主张。第二条E交易网(http://www.ejy365.com)为产交所指定的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应通过E交易网参与项目交易,同时也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参与网络竞价前,意向受让方须按照《平台操作指南》自行登录海南产权交易网(网址:http://www.hncq.cn)或E交易网(http://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意向受让方应保持自身报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恶意抬压价格等不良行为。第三条意向受让登记一、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项目报名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资质证明等材料。二、意向受让方注册成功后,应通过注册会员时预留银行账户以网银、手机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交易价款、服务费等款项,本项目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第四条网络竞价流程一、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审核通过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方可通过“会员登录”或“竞价登录”E交易参与报价;二、网络竞价活动分为两个报价期,即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1)自由报价期:原则上自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期满次日起首个工作日设置的时间为止,具体时间安排以项目公告发布的时间为准。首次报价不得低于信息披露公告中的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开始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当前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2)延时报价期:自由报价期结束即进入延时报价期,每个延时报价期不少于120秒。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标的的最终受让方(最终投资方),报价活动结束;如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此前报价失效,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延时报价周期起点,等待新的报价,直至延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标的的最终受让方(最终投资方),报价活动结束。第五条成交确认受让方应在报价结束后按照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到产交所办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手续。第六条报价注意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通过系统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二、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第七条重要提示一、意向受让方对登录用户名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承担一切后果,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报价系统。二、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1)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系统提示内容的;(2)由于系统中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审核的;(3)竞价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4)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5)未及时关注产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6)由于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三、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报价活动中断的,产交所将重新组织转让活动,具体情况在产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四、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第八条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委托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报价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价人在内的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出价的;(4)竞价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第九条本须知解释权属于产交所。竞价组织方: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意向受让方声明:本人/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此竞价须知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年月日房产交易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注册地址/住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3号法定代表人:方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00000817390XC联系方式:0898-68562812电话:0898-68562812手机:13876036189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释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1.1转让方,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即甲方。1.2受让方,是指(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即乙方。1.3产交所,是指承担产权交易的场所及其主体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1.4产权交易标的:是指转让方所有或者依法有处分权的产权,也是本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1.5转让价款:本合同项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产权自乙方获得的对价。1.6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的《房地产报告》的基准日,指2022年8月31日。1.7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产交所的要求,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1.8产权交易服务费:是指海南产权交易所提供产权交易标的挂牌、组织交易、结算交割、成交鉴证等服务,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应收取的费用。1.9产权交易凭证:是指海南产权交易所就房屋产权转让事项为产权交易各方出具的证明产权交易标的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达成交易结果的凭证。1.10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第二条转让标的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名称)。2.2甲方权属证明文件如下: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2.3标的资产经有资质的评估,出具了以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房地产报告》。2.4标的资产为经出具的《房地产报告》所述资产。实物资产按现状转让,房产(含房产内的附属设备设施)证载面积及实际丈量面积存在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价格。2.5转让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司法或权力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第三条转让的前提条件3.1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履行了资产评估、单位内部决策及相应的报批等相关程序。3.2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已在产交所完成公开信息披露和相应的交易程序。3.3乙方已详细了解标的资产的转让信息,具备购房资格并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受让标的资产。3.4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标的资产。第四条转让方式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已于2023年月日经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个意向受让方,并于年月日以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组织实施,由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第五条转让价款及支付5.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5.2乙方按照甲方和产交所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在本合同生效后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5.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5.3.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除5.2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即:人民币(小写)万元]一次性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5.3.2乙方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应在报名前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准备并办理。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并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让部分成交价款)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款项采用按揭支付。竞得后,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的)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房产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若自《房产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房产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账户名称: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2201021519200214669第六条转让标的交割事项6.1甲方应在乙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6.2乙方获得产交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第七条交易服务费、过户税费的承担1、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缴纳。(1)转让方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他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2)受让方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他过户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3)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4)其他方式。2、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支付。第八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8.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8.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产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甲方对所提供文件资料与标的资产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8.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单位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标的资产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8.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或就转让标的上设置的可能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甲方已取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第九条乙方的声明与保证9.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9.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产交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乙方对所提供文件资料与标的资产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9.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标的资产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9.4乙方了解且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情况。第十条违约责任10.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合同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按照5.3.2相关条款处理。10.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4标的资产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资产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甲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事项可能导致的乙方的实际损失数额。10.5乙方应符合购买标的资产的资格条件,并按本合同约定在成交后及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办理资产过户的,每逾期1日需按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5%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1.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条所述违约情形的。11.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海南产权交易所备案。变更或解除合同生效时,甲乙双方必须将持有的经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原件全部交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合同变更的,甲乙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内容重新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第十二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12.1本合同及实物资产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1)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除需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13.1本合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其他14.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2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通知、确认或其他通讯应以中文书写,并通过快递服务、挂号信或有记录交付的其它形式,或以其它短信、电子邮件发至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联系地址。在无证据证明通知或其他通讯已经送达时,该通知或其他通讯应在下述情况下视为送达:(1)以快递服务、挂号信函,或有记录交付的其它形式发送的,交付至上述规定的地址时视为送达;(2)以手机短息或电子邮件传送,则发送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为交付日。14.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产交所留存壹份用于备案。转让方(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受让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地点:海口市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售商业用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