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招标公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2025)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关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 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 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关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
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
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为保证生态环境监测站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我局计划从2025年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经费中支付“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费用。
以上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参考金额(万元)
备注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
1
项
2.95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
2025年3月13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单位性质:行政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612生态环境监测及事故鉴定处理服务资金预算:2.95万元二、购买内容提供在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定期检定/校准服务,保证我站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及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3、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年检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承接方具有从事本服务的相关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设备。(3)竞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竞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以查询“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四、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五、目标要求对所属在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测量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具体所涉及的计量器具名称、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以双方共同核实确认为准以及对应规程方法开展定期检定/校准工作,出具检定/校准证书/报告,保证我站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及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六、联系方式高翔:0871-67801833,158251214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