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2025)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0115-04-01-352147

投资项目名称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和珠江街道,为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市政道路。新建市政道路共2条,分别为十涌西横一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道路设计总长约0.94km,设计速度均为30km/h。其中十涌西横一路红线宽度为 20m,长度为569m,为城市支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红线宽度为30m,长度为370m,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733.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38.73万元。(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所需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总合同工期630天: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540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036.8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国内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0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9日 14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9日 14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9日 14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905342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招标代理联系人
任君
联系电话
1356014636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3905389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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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版).pdf
招标公告-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发布版).pdf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布版).pdf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可研报告(脱敏).pdf
项目代码.pdf
SL202503100005-20250319193358.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市政工程
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
JG2025-1122

招标单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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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5-03-20 0:00:00
2025-04-09 14:00:00

投标登记
2025-03-20 0:00:00
2025-04-09 14: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5-03-20 0:00:00
2025-04-09 14: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5-03-20 0:00:00
2025-04-09 14: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5-03-20 0:00:00
2025-03-23 14: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5-04-09 13:45:00
2025-04-09 14:00:00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一阶段开标
2025-04-09 14:00:00
2025-04-09 15:00:00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投标文件解密
2025-04-09 14:00:00
2025-04-09 14: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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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0418一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招标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中112025年3月M中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905342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135601463651.1.4项目名称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等。施工质量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5费用承担和设计■不补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成果补偿□补偿。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招标人接受网上提问并答疑。□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提出答疑问题。2.提出问题的方式: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3.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指引。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3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十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确定中标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为止。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要求为:/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开始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4)解密完成后,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递交情况;c投标文件解密情况;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f投标报价(含设计报价和施工报价);g工期;h质量标准;i投标人的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6)备用光盘的读取按“10电子招标投标”第6点的规定执行。(7)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8)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9)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0)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2)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3定标及中标原则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5.2本工程施工费用支付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9.2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环境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9.4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9.5其他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于三日内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两正两副给招标人。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合同中视需增加项目管理单位。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10%计取,且单项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费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按99.8万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投标文件形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编制。如不按上述要求编制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拆除工程()()(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七、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水下作业工程。()()(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设计标/施工技术标/经济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评审索引表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各评审表格的格式填写下述表格,注明对各评审项目响应情况所在的投标文件页码:注:下面提供的表格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评审内容,请以评标办法所附的各表格为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索引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响应情况简述1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附表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索引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响应情况简述1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附表三:设计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索引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响应情况简述1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附表四:施工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索引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响应情况简述1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附表五:经济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页码)响应情况简述1见投标文件第()页…见投标文件第()页注:1.为便于评审,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除编制相对应的目录外,还需编制评标索引。2.投标人编制的索引表应包括与评标办法附表相对应的索引表。3.索引列于本部分投标文件首页,随后再放置目录。4.投标人未提供本索引表的,评标过程中不能找到相应评审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5.根据评标办法附表中评审内容要求,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若投标文件格式未能尽列,请投标人自拟格式在对应投标文件分册中提交。第八章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以下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2.(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适用于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投标人,(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承担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单位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施工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施工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1.分包意向单位1:(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甲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七、本分包意向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八、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分包意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甲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方应在本分包意向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施工合同份额占到施工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致:(招标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分包的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2.(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本项目中拟承担工作,在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份额占施工合同总金额%。……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适用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开发建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盗询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也Dm中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穗南发改投批〔20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名称: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39053421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君联系电话:13560146365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20-84986031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和珠江街道,为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市政道路。新建市政道路共2条,分别为十涌西横一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道路设计总长约0.94km,设计速度均为30km/h。其中十涌西横一路红线宽度为20m,长度为569m,为城市支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红线宽度为30m,长度为370m,为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1733.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38.73万元。(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规模及最高投标限价如下:(1)工程规模:新建市政道路共2条,分别为十涌西横一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道路设计总长约0.94km,设计速度均为30km/h。其中十涌西横一路红线宽度为20m,长度为569m,为城市支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红线宽度为30m,长度为370m,为城市次干路(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2)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所需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1)综合管线平衡(2)施工图设计:①范围:包括a.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及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含相邻城市景观带关联绿地改造、景观水系与河道连接水闸)外水、外电、外燃、排污、土方平衡设计及方案编制等)②要求:保证项目移交后能够投产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3)预算(4)设计方案优化及变更文件、报批报建文件(含套地形图)、专项深化设计文件。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的深化设计(含招标图)。(5)必要的专项研究及专题评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保护专章(施工阶段),历史文化保护专章、海绵城市、绿建咨询、设计以及标识申报、节能评估、交通评估(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估、相关安全评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前)等专项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意见;(6)特殊消防咨询(如有)(7)包括红线外为本项目验收所需的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计;(8)新技术应用及设计施工过程的各类服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咨询及设计、海绵城市、近零能耗、零碳(若需)以及装配式等;(9)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并且包设计程序合规、完整,包设计工期,及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配合(含专项验收、档案验收以及竣工验收);(10)如设计方案需要修改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令完成方案修改及施工图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开始后因发包人要求对前期方案和初步设计成果进行的相应修改调整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功能调整、立面调整、装修方案调整等及相关表现图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11)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权属单位要求提供因本项目建设影响周边河涌、堤岸、地铁、管线、隧道、高速公路或其他建(构)筑物及设计所需的挖探等工作的保护设计,相关保护设计必须满足各设计阶段的深度,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权属单位的要求或评审。(1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指令,组织各类设计、技术方案评审会、咨询会,制作打印、宣传视频、展板等相关工作内容。(13)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建报批等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报批、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设计方案审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论证等的所有规划、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报批评审配合、协调、套地形图、人防面积测量、报建图等工作,报批报建相关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发包人负责缴纳外)包含在设计费中。因建设方案调整、建设条件变化、建设时间超出预期等因素需要进行规划调整、建设方案调整等原因,承包方需按发包方要求进行重新施工图设计、重新报建报批等工作,以上增加工作的费用已在合同设计费中综合考虑,费用不予另行计取。(15)发包人负责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现状地形图测量和规划放验线测量工作。如项目勘察设计确实需要,承包人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对现状地形图进行补充修测。上述工作以项目完工为目标,不得以开展次数为由拒绝。(16)若因项目使用单位需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工作反复、成果文件修改等工作增加的情况,均只按照结算条款以最终成果计算服务费用。2.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树木迁移保护方案论证及相关措施等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村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外水、外电、燃气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施工涉及的安全评估方案、包保险、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各专项验收、竣工联合验收)、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图和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其中,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本项目红线与市政道路间的临时道路,含红线内外)、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安全鉴定和保护等,因施工影响当地单位或村民道路、排水等,需还建道路、排水设施等,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电通,施工所涉及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方案编制、评估论证等,施工所涉及房建市政、水务水利、海事通航、港口、规划、消防、电力、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报批报建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下浮率中统筹考虑,不予支付。其他有约定的以发包人书面文件为准。3.相关报批、报建及验收:承包人负责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备案、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劳动、消防、防雷、人防、环保、电力、节能、供水、燃气、通信、排污、排水、建筑废弃物处置、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技防、规划、卫生防疫、职业健康、档案、质量等)。根据(区块)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取消部分甚至全部(子)项目工程,承包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据此向发包人索赔,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3)最高投标限价:8036.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938.73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8.15万元。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各子项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网上投标登记起始时间:22025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5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完成网上登记环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5年月日09时45分至2025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3、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10时00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登记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等。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②国内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③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总负责方委派)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不能同一人。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如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不止一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约定设计总负责方。(3)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同时附上近一个月或以上(必须包含2025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③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每一类工程任务(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同类工程任务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企业信息登记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企业信息登记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含联合体中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三、费用1、工程设计费:设计费投标报价按固定报价,即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方式具体以招标合同相关约定为准。2、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及下浮率,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4、合同签订时,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合同价修正原则及结算原则,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约定。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十四、工期总合同工期630天: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540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工期起算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主要节点工期:1、设计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各设计阶段严格执行限额设计,如果各阶段图纸造成可研估算、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限额,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改设计方案和图纸,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设计成果质量不满足要求,而需多次修改影响到项目整体进度或现场施工进度或阻碍工程推进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严重的上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处理。2、施工节点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工作计划执行。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十五、其他事项1、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3、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42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七、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十八、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2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十九、其他说明: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2、鉴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情况在评标时暂无法实现全省、全国联网查询(查实),投标人须如实对拟委派施工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任职情况作出声明。声明内容见附件一《投标人声明》第四条的规定。如投标人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招标人将对其公开通报,投标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如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经核查后发现中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不符合任职数量规定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关于异议及投诉:(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本项目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的全过程设计咨询人或者与本标段全过程设计咨询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为本标段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或者与本标段施工图审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满足招标公告其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联合体全体成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签字:设计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签字。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组成联合体所有单位的名称,可由主办方盖章。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主)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需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及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内容):①(主办方单位名称):负责,,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②(成员方单位名称):负责本工程,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联合体成员数量自行调整相关内容。项目代码:2412-440115-04-01-352147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投批[2025]4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产业园管理局:《产业园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2条道路,总长约939米。其中十涌西横一路红线宽度为20米,长度约569米,为城市支路;沙尾路(万新大道~万环东路)红线宽度为30米,长度约---1—370米,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电力管沟、交通、绿化等工程。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11733.7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2373.64万元)。其中工程费7938.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49.3万元,预备费445.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区级财政资金保障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具体资金安排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为准。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月27日-2-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建设项目名称: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审批部门核准意见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全部招标部分招标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建安工程核准核准核准设计核准核准核准监理核准核准核准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设计、监理等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审批部门盖章2025年1月27日—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孙勇常务副区长,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统计局、档案局,海绵办。-4-2024/12/1917:51,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12-440115-04-01-352147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在线审批在线审批投资项目项目名称:万顷沙集成电路产业园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投资项目广东省审核备类型:审批广东省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E4813】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440115MB2C78451T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在线审批在线审批投资项目投资项目广东省广东省监管平台监管平台在线审批守信承诺在线审批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广东省广东省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台台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批监管平批监管平目在线审目在线审息。项目开工后,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省投资项省投资项广东广东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说明: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https://tzxm.gd.gov.cn/projectinfo/registerInfo.html,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