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2025)
关于举办3月24日联合油脂(镇江公司)菜籽油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专场的公告
各中储粮网会员:
受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委托,中储粮网定于2025年3月24日组织中储粮网3月24日联合油脂(镇江公司)菜籽油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专场,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中储粮网”(www.esinograin.com)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物流服务”或通过“物流交易账号”进入系统点击页面上方的“物流公开专场”,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交易开始时间:2025年3月24日 13:00
交易结束时间(开标):2025年3月24日 15:00 (若每轮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最低有效价,相同报价者即刻进入下一轮报价,时间为1小时。)
货物名称:菜籽油
数 量:2200吨
运输方式:水路
起点: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码头),详见交易清单
终点: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及交易细则。
报价精确度:小数点后1位(例:99.9元/吨)
二、交易资格
本场次仅限“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入围承运商”中对应 水路 的承运商参与。
三、注意事项
(一)参与交易的企业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由于系统持续迭代升级,为确保会员正常交易,请交易会员提前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中储粮网,进行操作验证,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
(二)协议成交后,交易双方运输费用的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协议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会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
(三)本场次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将按约定标准扣除。
(四) 本竞价专场成交的协议自成交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五) 参拍企业务必仔细阅读交易清单中各标的的运力要求、运输工具要求、其他要求、滞期/压车费标准等。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法规要求,严禁洒落、泄漏;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确保运输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成交客户在运输过程中因不符合清单中相关要求而导致合同违约的,一律按责任方违约处理。
四、保证金
中储粮网实行保证金制,会员企业参与交易前须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按不低于报价总金额的22%(其中履约保证金20%,交易保证金2%)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保证金(暨:保证金=投标价*吨数*22%) ,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五、交易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
中储粮网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 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物流交易托管账户 (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 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 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物流交易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六、其它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中储粮网联合油脂物流服务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8月9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协议、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行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联合油脂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10-81927177、7179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操作咨询电话:010-59323306、3307
出入金电话:010-59323308
传真:010-59322166
附件:《中储粮网联合油脂物流服务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4年8月9日试行).docx
附件:中储粮网2025年3月24日联合油脂(镇江公司)菜籽油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交易清单.xls
中储粮网
2025年3月20日
中储粮网2025年3月24日联合油脂(镇江公司)菜籽油水路物流服务竞价交易清单
标的号
品种规格
委托方
中转单位
起点
起点详细地址
终点
终点详细地址
数量(吨)
包装形式
运输方式
损耗(‰)
预计起运时间
提货期限
运输期限
报价组成
运输线路
运力要求
运输工具要求
滞期/压车费标准
其他要求
其他条款
业务执行单位联系人
业务执行单位联系人电话
ZLYZCYSL20250324001
菜籽油
中企联合油脂有限公司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码头)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江海粮油码头
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粮山村
2200
散装
水路
2
2025-03-24
2025-03-31
2025-03-31
报价包含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至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全程包干费用(不含起点和讫点装卸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船舶运输、从装货地至卸货地全环节协调等所有费用。不包含装货地、卸货地装卸费用,不包含装货码头、卸货码头费用。竞价如有疑问,可咨询尤巍,联系电话:18505111616。
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码头)至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
(1)承运人负责协调库点出库及卸货地卸货等相关事宜,根据实时装卸效率及时调派匹配的运输工具。承运人应积极组织协调,原则上接到启运通知后,三天内达到日装运量不低于500吨。客观因素可以扣除,但因承运人原因导致的装运量不达标,甲方将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按竞价公告中‘其他要求(第2点)’规定执行。(2)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货及入库,若超期执行按协议相关条款采取处罚措施。
1.承运船舶必须使用符合植物油运输要求的油船运输,须符合装港、卸港、航道的水位要求,并符合海事等有关部门的运输要求,杜绝发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请竞价前充分调研当地法律法规,不能因此影响运输效率。2.承运船舶装货前货舱清洁且没有任何影响货物的杂质或明水,且前三航次载运货物不得为化工品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货物,确保货物不被污染。承运船舶及作业工具符合塑化剂管理的相关要求,使用金属软管装卸货。装货前承运商应如实提供各个承运工具前三载货物证明材料和运输工具清洁适货保证(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公章)。3.承运船舶所配人员须具有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服从装、卸港工作人员的指挥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装、卸港的工作人员做好货物装卸等相关工作。4.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须接受甲方(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下同)或甲方委托人的监管,定期向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报告运输进度。如出现意外情况可能影响货物的安全,承运人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货物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5.船舶载货量原则上不允许低于1000吨。6.承运商指派的承运船舶需携带发货单位盖章的《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查验记录单》交至卸货单位。7.针对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承运商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置,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剔除承运商名录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装货港、卸货港由承运商自行协商,不计算船舶滞期费等任何费用,承运商自行匹配相应运力。
1.承运商未按竞价公告或运输协议要求组织运输工具的,经我司核实后有权废标或单方面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损失直接在承运商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运商负责赔偿。
2.自运输业务应当启运之日起,因承运商原因造成运力达不到竞价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执行情况向承运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承运商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自承运商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按3000元/天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完成整改。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司可单方面废标并解除运输协议,承运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承运商弃标、被废标时,需承担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组织竞价招标产生的差价款等),损失直接在承运商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运商负责赔偿。承运商未支付该费用之前不得参与我司任何运输业务竞价;承运商支付该费用后,可恢复参与我司运输业务竞价的资格。
4.承运商严格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来运输。
5.承运商为确保出库连续性,应提前安排计划,并积极同收/发货库点沟通确认发运计划。
6.作业期间承运单位需配备现场值班调度人员、安全巡查人员以及在现场指挥车辆的人员。
7.非承运商原因造成的起运时间延迟,运输期限相应顺延。
8.实际启运日期以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的通知为准。9.承运商需充分了解现场操作流程,海关相关要求,避免后续作业断断续续甚至无法起运而造成合同违约。10.运输过程中,对于货物损毁、灭失、质量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掺杂、污染、丢失、水湿等)所造成的损失,承运商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含货物直接损失,中储粮镇江粮油有限公司销售收入损失、设备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掺杂的情况,将取消承运商竞价资格。
尤巍
185051116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