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招标公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2025)
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1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C2-00168-BHGC-0001
项目名称: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50
最高限价(万元):350
采购需求: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21 06:00至2025-03-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4-01 10: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1楼1108号开评标一体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其他:★1、工期:210日历天。★2、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景星镇。★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4、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地址:墨江县景星镇
联系方式:0879-434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06-1108号
联系方式:0871-65105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bhgc_01
电 话:0871-651050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14: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瑞鼎城商务中心A栋11楼1108号开评标一体会议室
预算金额
¥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bhgc_01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105043
采购单位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墨江县景星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9-434100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06-1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105043
附件:
附件1
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磋商文件.pdf
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BHZB-2025-009采购单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五、磋商六、成交结果七、其他事项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四)授权委托书(五)廉政承诺书(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竞争性磋商函部分格式(一)竞争性磋商函(二)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中小企业(五)监狱企业声明(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服务部分格式(一)施工技术方案(二)施工主要工序(三)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四)施工进度计划(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六)施工机械投入评审(七)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八)项目经理简历表(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次(最终)磋商报价表第五章技术要求一、工程概况二、主要技术要求三、验收要求四、图纸(如有)五、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HZB-2025-009政采云项目编号:PEZC2025-C2-00168-BHGC-0001项目名称: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采购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元):35000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0.00采购需求: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扫描件)。1.2供应商有效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说明;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磋商)担保函。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序号1)、2)、3)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即可。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1日06:00至2025年3月28日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其他:★1、工期:210日历天。★2、项目(实施)地点:墨江县景星镇。★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一次性验收合格。4、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云南壹证通CA联系方式:云南壹证通CA操作问题请致电:4000040628,云南壹证通CA紧急联系方式:19988166369。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地址:墨江县景星镇联系方式:熊伟(18214093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68号瑞鼎城A座第11层1106-1108号联系方式:0871-651050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邹工电话:0871-6510504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邦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景星镇2025年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HZB-2025-009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3.2计划工期、工期、项目(实施)地点、质量标准、保修期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4.1.2财务状况报告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接受■不接受9.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1.1(18)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1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4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等程序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4响应文件的提交件、无需到达招标现场。1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予退还□退还18.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8.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款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资格评审标准。24.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1)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全额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记取,以成交价为计算基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7.1备选方案□接受■不接受(接受备选方案的,应在开标一览表格式及相关报价表中,列出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的相关内容)27.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2)踏勘:■不组织□组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技术要求”所列工程。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计划工期、工期、项目(实施)地点、质量标准、保修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缴纳税收如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4.1.4供应商提供近期内(具体月份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4.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违约金等行政处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的特定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后报价。注: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2.2详细评审标准技术及商务部分评分F280分评审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评审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施工技术准备;2、整体施工部署;3、主要施工措施;4、重点难点处理措施。)以上4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20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主要工序评审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主要工序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1、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2、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科学合理;3、提供了对应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5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整体质量承诺;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及隐患的处理措施;3、保修承诺)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5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5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评审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施工进度安排;2、进度保障措施;3、违约责任处罚)。以上3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2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4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2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2、安全文明管理人员设置;3、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奖惩制度)。以上4项内容阐述完整,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8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2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机械投入评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机械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1、施工机械投入的合理性,2、施工机械投入的匹配性,3、施工机械投入的保障能力;4、机械设备维护计划)。以上4项内容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得满分10分,内容每缺失一项扣2.5分,内容每有一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或缺乏完整性、合理性的扣1分,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1.磋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施工技术指标高优先、施工主要工序完善优先、工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完备优先、施工进度计划完备优先、资源配备指标高优先的原则进行书面投票推荐,根据投票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2.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2.1实质性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响应文件的技术应答等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实质性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打分。(1)报价评分标准:见前附表;(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前附表;3.磋商程序3.1实质性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3.2磋商及最后报价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并附身份证明。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或电子签或者加盖公章。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实质性条件不满足本项目,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3评分3.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3.3.2技术、商务部分(F2)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服务部分独立进行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4磋商结果3.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5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价格评分(商务评审)时给予最终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商务评审)。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5.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在计算价格得分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环境标志、节能产品说明3.6.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6.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6.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3.6.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时,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产品认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或可直接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磋商评审纪律5.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5.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6.无效报价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6.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6.3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6.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6.6未全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公布第一次报价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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