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服务 污泥处置招标公告(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2025年4 月10 日13 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5号-JTZHB-2025-04(FW);
项目名称: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6000.00元;
最高全费用单价:280元/吨;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吨/年)
单价(元/吨)
总价(元)
备注

1
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污泥处置
2700
280
756000.00
不含运输费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地点:卡伦、营城;
4.服务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24 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28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 月10 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
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4 月 10 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张 雪
电 话: 13943165550(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
联 系 人:徐丹
电 话:13756429110(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docx151.7K

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5号-JTZHB-2025-04(FW)采购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采购需求26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5号-JTZHB-2025-04(FW)项目概况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2025年4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5号-JTZHB-2025-04(FW);项目名称: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56000.00元;最高全费用单价:280元/吨;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吨/年)单价(元/吨)总价(元)备注1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污泥处置2700280756000.00不含运输费2.服务期限:1年;3.服务地点:卡伦、营城;4.服务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服务帮助。5.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五、开启时间:2025年4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张雪电话:13943165550(办公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联系人:徐丹电话:13756429110(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丹电话:137564291104.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2324298(办公电话)来源: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初审:徐丹复审:张雪娇终审:张雪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联系方式:张 雪 13943165550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联系方式:徐丹 137564291103项目名称及编号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2025]-00035号-JTZHB-2025-04(FW)4磋商范围卡伦、营城水务一体化项目污泥处置服务5服务地点卡伦、营城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8服务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9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756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10现场踏勘不组织。11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6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7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756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8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19磋商保证金按照长春市财政局文件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要求,对于诚信良好可免收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需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装入到响应文件中,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投标人,需按以下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保函,以转账、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磋商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账户名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九台支行银行账号:162000588397注: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若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未能到帐,该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21文件份数电子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进入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将纸质版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 U 盘2份(电子版文件包括投标文件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应确保打开不因内存较小而损坏)纸质版及电子版应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在开标后3日内送到采购代理公司。收件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联系人:徐丹联系电话:137564291102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为响应国家环保号召,节能、减排,响应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23递交文件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24磋商小组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相关专家3人;磋商小组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否。 2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8合同方式以实际签订为准。29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通过国家检查及汇交后,以财政拨付款时间为准支付100%合同款。30电子标说明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400-8817190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磋商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备注:1、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31履约保证金无32计价方式固定总价33质保金无34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35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2轮报价(含首轮报价)36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3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 是38本项目划分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磋商程序腾讯会议——会议号:528--640--0200,各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人,用手机或电脑登录腾讯会议,2025年 4 月 10 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进入会议进行下列操作。(1)选择“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2)更改“您的备注”,单位简称+手机号码(3)进入会议后不要随意打开语音和视频,保持会议秩序。 (4)供应商被授权人不要随意退出会议,请做好提前工作安排,2025年4月1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准时进行远程视频会议磋商,因个人原因未出席视频会议的供应商视为同意本次磋商过程,并无异议。(1)宣布会议纪律;(2)宣布采购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解密;(4)由供应商共同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宣布评审办法及磋商工作时间安排;(6)会议结束。注: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在工作人员指定时间进行最终报价。4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 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1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徐丹联系电话:13756429110通讯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工农大街1589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2合同备案管理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2 日内,将扫描件交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二、供应商须知1.项目简介1.1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1.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1.6项目内容、服务期限及地点(1)项目内容: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服务期限及地点: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2.1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无不良供应商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2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适用)(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7)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3.1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的构成6.1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1)报价函(2)首轮报价表(3)报价说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6)投标保证金(7)资格审查资料(8)项目管理机构(9)技术服务方案(10)其他资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最后报价函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而造成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报价7.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7.2如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进口产品应当采用人民币报价。(不适用)7.3每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8.1响应文件应自提交之日起,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四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9.1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9.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9.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4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9.2款要求。10.响应文件的递交10.1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五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评审和磋商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14.1磋商小组在确认了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磋商。14.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磋商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4.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14.5在按照14.2的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磋商15.1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2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16.保密原则1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和磋商情况。七最后报价17.最后报价的提交17.1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7.3最后报价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18.1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将被默认最后报价等于第一次报价。八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9.1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磋商后的技术方案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19.2推荐数量见前附表。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19.2如出现最后得分相等的情况,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最后报价、技术方案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20.最终评价确定20.1采购人有权对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算方面进行审查。20.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提供最后报价,以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1.签订合同21.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21.2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招标人将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合同事宜。22.采购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磋商小组未确认磋商文件的。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综合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磋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该响应文件。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3人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期间,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3、响应方磋商期间,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根据有关事宜作出书面回复澄清,其书面回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首轮报价一览表》上写明的大写和小写如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磋商资格。5、综合评审原则和方法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综合响应方的技术性能、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报价(报价可以一次或多次进行,以最终报价为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磋商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等进行综合分析评审,由磋商小组以综合评分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响应方,对所有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磋商期间,响应方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参加资格。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直至授予合同的整个时间内,任何评审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公布评审的一切内容,若确有需要则需经磋商小组组长批准,统一对外。6、成交通知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预成交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且并无异议提出后,正式发出成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活动;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标书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响应文件内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响应文件内附(1)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2)(3)(4)附网页截图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内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磋商小组将依据上表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二)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函签字盖章报价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按要求盖章。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磋商有效期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磋商报价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他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符合性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评审结论写“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须注明原因。详细评审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25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分因素:5分2.2.2投标总报价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价格权值为1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4(1)技术服务评分(60分)对项目的总体理解根据对本项目的整体理解和需求分析,给出得分:整体理解深刻、需求分析全面、合理的,得15分;整体理解比较深刻、需求分析比较全面或比较合理的,得10分;整体理解一般或需求分析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大或不合理的,得5分;理解分析出现严重偏差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15项目现存问题梳理及总结根据本项目现状,提出问题,并梳理及总结:对项目现状问题梳理全面,理解透彻,论述详细,问题总结实际具体,得15分;对项目现状问题梳理比较全面,问题总结比较具体,得10分;对项目现状问题梳理欠缺,问题总结及理解有偏差,论述简单,得5分; 对项目现状问题总结及理解不符合实际或欠透彻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15服务方案(包括①处置场地、环保设施情况;②处置服务方案及设备情况;③污泥处置台账方案;④内部管理制度;⑤环保及安全文明措施;⑥污泥处置录像监管制度)进行评价,给出得分:服务方案满足上述要求得15分;基本满足的得10分;不合理或不完善,得5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15安全措施安全生产体系、制度健全得5分;基本健全得3分;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5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方案针对供应商提报的项目成果保密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得0分。5应急预案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 内容比较完整、详细、表述清晰、方案比较合理、可行,得3分; 内容基本完整、详细、表述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性稍差,得1分,没有得0分5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2.2.4(2)商务部分(20分)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项目服务团 队项目组人员的配备方案,方案全面合理,明确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分工等。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完善、合理、具体,人员证明资料齐全,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5设备配备情况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考核投标人为保证本项目实施所提供的专业保障设备,配备是否齐全,优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52.2.4(3)磋商报价(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0其他评分因素(10分)服务承诺针对供应商的合理服务承诺(采购人可实质接受的),每提供一条 实质性承诺得 2 分,满分 10分。无不得分。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第5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数量(吨/年)污泥处置2700.0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首轮报价一览表四、磋商保证金五、报价说明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技术服务方案八、其他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监狱企业提供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报价函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如下: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以及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时响应无效。五、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六、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响应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磋商编号:供应商磋商报价(元)服务期限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本表只做磋商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2、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及报价函中的内容一致。3、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4、磋商一览表表除在响应文件中包含外,还需要单独使用小信封密封一份。(二者内容必须一致)供应商: (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四、磋商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元做为磋商保证金。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第2章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 号》文件要求,全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及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无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报价说明格式自拟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企业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三)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手续(环评批复中具有污泥处置能力)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需附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查询打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五)供应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业主名称合同价格服务起始日服务结束日承担的工作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七、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八、其他资料(1)服务承诺(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监狱企业提供(非监狱企业不适用本格式)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本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大写:小写: 注: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请供应商在磋商会结束后等候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线上提报最终报价表,自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表填报止不得超过30分钟;①公布供应商二次报价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报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报价)。②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3.此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4.竞争性磋商项目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如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不可按金额进行减少或增加,应根据供应商首次报价扣除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项后的投标下浮系数及总价。在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供二次报价清单以作为本项目最终结算依据。二次报价清单须与最终报价表一致,否则项目结算时发生歧义,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置服务 污泥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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