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招标公告(麦盖提县教育局2025)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GJ-(GK)028
项目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276930
最高限价(元):2627693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27693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六标段:水果、蔬菜、肉类、蛋类、调味品。(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此项目按下浮率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此标项总金额。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麦盖提县教育局
地 址:麦盖提县刀郎西路5号
联系方式:15886896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刘晶晶 18209987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晶
电 话:刘晶晶 18209987338
附件信息:
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docx16.2K
3.22定稿-招标文件-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docx1.4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麦盖提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3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6:00下午:16: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11: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627.69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刘晶晶 18209987338
采购单位
麦盖提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麦盖提县刀郎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86896333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晶晶 18209987338
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5GJ-(GK)0282、项目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26276930.005、最高限价(元):2627693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数量:一批预算金额(元):2627693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六标段:水果、蔬菜、肉类、蛋类、调味品。(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此项目按下浮率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此标项总金额。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麦盖提县教育局地址:麦盖提县刀郎西部5号联系人:买老师联系方式:15886896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联系人:刘晶晶联系方式:18209987338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3月22日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5GJ-(GK)028采购人:麦盖提县教育局联系人:买老师联系电话:15886896333代理机构: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刘晶晶联系电话:18209987338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5一总则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52.资金来源63.投标费用64.适用法律6二招标文件65.招标文件构成6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9.投标文件构成710.证明投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711.投标报价812.投标保证金813.投标有效期9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15.投标文件916.投标截止9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9五开标及评标1018.开标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0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121.投标偏离1322.投标无效1323.比较与评价1424.废标1425.保密原则14六确定中标14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4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528.采购任务取消15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530.签订合同1531.履约保证金1532.中标服务费15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534.廉洁自律规定1635.人员回避1636.质疑与接收16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01、开标一览表(第六标段)2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23、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24、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235、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256、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25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25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25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26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2611、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261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2613、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6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71、投标书282、投标分项报价表(第六标段)293、货物说明一览表304、技术规格偏离表315、商务条款偏离表32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7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37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3710、投标文件格式范本37第3章投标邀请40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3第5章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47一、项目概况47二、货物内容47三、项目要求59四、项目要求61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67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73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74综合评分表75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78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5GJ-(GK)028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项目有分标项的,供应商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标项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标项招标文件中“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标项中的部分内容,其该标项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根据平台关联点上传对应佐证资料,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还需两部分合并成完整一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上传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0.证明投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货物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1.投标报价11.1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15.1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5.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5.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供应商按照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18.2到投标截止时间,对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无法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请供应商提前调试好CA锁,确定在操作时能正常使用。18.3在开标记录时,代理机构开启签字时段,须供应商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签字确认报价。18.4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审查内容如下: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上传至对应关联节点: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4、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5、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10、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注: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7名评标委员,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本项目技术参数接受偏离,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中出现正偏离,正偏离加分,负偏离扣分。22.投标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3.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其中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32.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6.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提供的质疑材料必须具备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应当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及恶意质疑,如所提供的质疑材料出现恶意诋毁或与事实不符等现象,我公司将该企业的行为上报相应主管部门。36.3投诉的事项应当包含投诉的请求和法律依据,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所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4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只能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5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只能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6.8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6.9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中标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6.10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6.11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6.12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6.13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定代表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6.14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6.15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6.16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6.17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6.18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6.19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6.20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6.21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6.22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3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6.24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6.25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5、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6、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11、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1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13、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1、开标一览表(第六标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下浮率:%标项:名称按市场下浮率投标保证金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肉类小写: %大写:蔬菜小写: %大写:水果小写: %大写:蛋类小写: %大写:调味品类小写: %大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上传。2、此表中,报价下浮率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报价下浮率相一致。3、投标商报价时包含税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附: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注: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5、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6、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11、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银行转账回执单或保函等)复印件注:本项目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盖公章为准;12、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名称);13、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投标分项报价表3、货物说明一览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格式范本1、投标书致:(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上传投标文件,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我方报价下浮率:肉类下浮率为%;蔬菜下浮率为%;水果下浮率为%;蛋类下浮率为%;调味品类下浮率为%。(具体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来承担本次项目的供应工作。(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定代表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第六标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市场下浮率:%标项:(如有)序号货物名称品牌主要规格制造商名称产地计量单位数量市场下浮率%备注1234567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3、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货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供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1、以上表格内容中除“偏离”一列,其余表格填写不得出现“空白、无、/”等情形,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如需要此可表格长度方向可做扩展根据需求可补充相关资料,可另页描述。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备注:1、以上表格内容中除“偏离”一列,其余表格填写不得出现“空白、无、/”等情形,否则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如需要此可表格长度方向可做扩展根据需求可补充相关资料,可另页描述。6、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注:种类较多,各供应商填写时可将同类大类产品放置一类制造商企业名称,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未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10、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项目编号 *** 标项:***投 标 文 件供应商: (公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5GJ-(GK)028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5GJ-(GK)0282、项目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元):26276930.005、最高限价(元):2627693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麦盖提县教育系统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六标段)数量:一批预算金额(元):2627693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第六标段:水果、蔬菜、肉类、蛋类、调味品。(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此项目按下浮率采购,预算金额不作为此标项总金额。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6:00,下午16: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麦盖提县教育局地址:麦盖提县刀郎西部5号联系人:买老师联系方式:15886896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联系人:刘晶晶联系方式:18209987338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3月22日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购人:麦盖提县教育局联系人: 买老师 联系电话: 15886896333 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业务联系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 182099873381.3.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须将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对应上传关联节点):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4、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5、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 个月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10、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注: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第六标段:水果、蔬菜、肉类、蛋类、调味品类;预算金额:26276930.00元;按下浮率报价。 12.1投标保证金形式: ☑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本票 ☑汇票 投标保证金数额:小写:525500元 大写:伍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营业部)账 号:00000200801100251913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行 号:313894000405财务室联系方式:18209987338A: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提交到代理机构账户中。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分公司汇款。供应商向银行办理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并注明是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填写字数有要求可简写项目名称与包号(如有),由于未按要求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换取保函收据,投标文件须放保函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注:以支票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换取支票收据,投标文件内须放支票复印件。B:退投标保证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把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65165565@qq.com后,当日或次日即原账户退回。1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采云电子投标流程制作并上传完整版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mbs,包含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9)各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根据平台关联点上传对应佐证资料,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并成完整一册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0)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出解密时长,作无效投标处理。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18.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11:00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23.2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2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27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31.1中标供应商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额如下:第六标段:履约保证金金额:因本项目按照下浮率报价,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预算金额的5% 计取(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 ☑电汇 ☑支票 ☑对公转账 ☑本票 ☑汇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3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性支付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是 (是、否)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应当谨认真慎阅读以下条款,否则后果自行承担。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对所投产品做出详细的成本核算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各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竞价,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出现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供应商将在规定期限内要求提供对价格构成及相关印证资料(收据、发票、合同明细、协议等),若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第5章货物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改革教育水平,实现教育平等,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水平,从2011年秋季学习期起,我国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进而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二、货物内容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照片计量单位备注一蔬菜、蛋、水果1小白菜长 15cm公斤2油菜长度 8-13cm3韭菜根株均匀, 长度 20CM 以内4西芹长度为 :35—45cm5菠菜长度:20- 32cm,叶片直径不得超过 10cm(以最大叶片 计)6生菜18-32cm, 直径 1.5cm— 3cm公斤7空心菜长度 30cm- 40cm8芥蓝长度 10- 15CM9小葱去根后:长度 20-40cm、直径 0.3cm- 0.7cm10香菜长度:20- 30cm11青椒长度大于10cm,直 径:3-6.5cmD12尖椒长度(去柄)10-15CM13西红柿直径:5cm-8cm14大白菜长度 20cm- 30cm、直径 15cm-25cm公斤15大葱葱白长不低于 20cm ,直径 1-2cm16茄子形态大小均匀一致17莴笋长度为:25-50cm,直径为:4-7cm 除去叶子部分长度至少大于20 cm;18蒜苔长度: 32-45cm19菜花(花椰菜)直径为:12—20cm20西兰花直径12-18厘米,花朵下方最低分叉处离底部不超过2cm。21黄瓜长度≥ 20cm,直径 3-4cm公斤22冬瓜直径在20cm 以上,单个重量不少于 8.0 公斤23丝瓜25—40cm,直径2—3cm24苦瓜新鲜无腐烂,凹凸明显,条直明显25南瓜26豇豆长度:30-45cmN27毛豆大小均匀一致28豌豆公斤29四季豆长度:20- 25CM30黄豆芽节长度为:15-25cm;直径为:6—9cm31绿豆芽节长度为:15-20cm;直径为:5-7cm32土豆新土豆每个重量 0.3-0.8斤陈土豆每个重量0.4-0.8 斤33洋葱直径 7-10cm34红薯长度 12—30厘米,直径 6—10 厘米, 长条形35生姜无伤烂,无病虫害,块完整,大小均匀,泥少,无太多白筋36蒜头公斤37胡萝卜重量至少0.2kg38青萝卜39白萝卜长度:20- 35CM;直 径:5.5-7CM40藕节长度为:15-25cm;直径为:6— 9cm41金针菇42芹菜直径:0.3-1.2cm 以靠近根部茎两测收紧处开始测)43山药长度30cm以上;直径为:3cm以上公斤44水萝卜45角瓜长度:18—30cm,直径:3—5cm46杭椒长度(cm):7-14直径(cm)1-247杏鲍菇长度为:13—20cm;直径为:3-5cm48口蘑直径为:3-5cm49平菇叶片 3-5cm,肥厚新鲜,根茎小,有蘑菇香味50甘蓝直径为:12—20cm51鸡蛋单重 60g52苹果直径为:7—8cm53香梨直径为:7—8cm54香蕉55西瓜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标准计量单位备注二肉类1羊肉新鲜本地羊肉,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符合国家检疫标准,非冻肉,(不带羊尾油、内脏油、杂碎,)。肉质红色均匀,有光泽。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破碎肉、无粘液渗出或发干的表皮,无点状、小颗粒及各类寄生附着物。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羊肉重膻),无臭味、无腐烂变质。全羊重量20公斤-23公斤。公斤2牛肉符合国家检疫标准,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本地新鲜剔骨无油精肉,非冻肉。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肉质红色均匀,有光泽。无泥污、无血污、放血状况良好,肉边整齐、无内脏、无粘液渗出或发干的表皮,无点状、小颗粒及各类寄生附着物。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牛肉微膻),无臭味、无腐烂变质。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公斤3老母鸡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新鲜鸡肉,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非冻肉,整只鸡胴体,所送的鸡肉不能带鸡头、鸡爪、鸡内脏,有相应包装措施,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公斤4三黄鸡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新鲜鸡肉,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非冻肉,整只鸡胴体,所送的鸡肉不能带鸡头、鸡爪、鸡内脏,有相应包装措施,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公斤5小公鸡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新鲜鸡肉,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非冻肉,整只鸡胴体,所送的鸡肉不能带鸡头、鸡爪、鸡内脏,有相应包装措施,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包装标准。公斤6草鱼鲜活、去鱼鳞、去内脏。单体不低于2公斤。公斤7熟牛肚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新鲜牛肚,优选新鲜毛肚现煮,囗感劲道,鲜嫩脆爽。营养丰富、鲜香细嫩、锁住新鲜美味,肉香浓郁,老少皆宜食用,健康无污染公斤8烤鸭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新鲜鸭肉烤制,整只烤鸭(净膛鸭,小翅膀、腿部小关节以下部分去掉),外呈枣红色,内呈乳白色,油润光亮、色泽均匀,肌肉压之无血水,肉质纤细、香而不腻、味道鲜美,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香精、不添加色素。公斤9熟牛头肉符合国家检疫标准,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本地新鲜牛头肉,非冻肉。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准入标准,层次丰富,肉香筋弾,入口醇香,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香精、不添加色素。公斤10牛棒骨符合国家检疫标准,必须是“放心肉”,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厂)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本地新鲜牛棒骨,非冻肉。不添加防腐剂、不添加香精、不添加色素。公斤序号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备注三调味品供应商需提供 3 个以上(含 3 个)品牌供采购单位自主选择。1盐巴一批2香醋一批3酱油一批4大盘鸡调料干一批5发宝一批6豆瓣酱一批7西红柿酱一批8小米(散装优质)一批9黑米(散装优质)一批10八宝粥(散装优质)一批11AAA花生米(散装优质)一批12绿豆(散装优质)一批13孜然粉(散装优质)一批14胡椒粉(散装优质)一批15辣皮子(散装优质)一批16辣子粉(散装优质)一批17大花椒花椒粒(优质)一批18银耳(散装优质)一批19黑木耳(优质)一批20玫瑰红葡萄干(优质)一批21新疆木垒鹰嘴豆(优质)一批22粉条(散装优质)一批23土豆淀粉(散装优质)一批24八角(散装优质)一批25干姜(散装优质)一批26桂皮(散装优质)一批27玉米淀粉(散装优质)一批2813香一批29白芷(散装优质)一批30香叶(散装优质/公斤)一批31红枣(散装优质)一批32红腰豆(散装优质)一批33白砂糖(优质)一批34腰果(散装优质)一批35巴旦木(散装优质)一批36核桃仁(散装优质)一批37紫菜一批注:货物清单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三、项目要求(一)技术要求★肉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新鲜肉类(牛肉、羊肉、鸡肉、鱼肉等),肉有光泽,新鲜气味正常,严禁冷冻肉。★鸡蛋:质量达到GB/T37108-2018标准,农残不超标,并可溯源。有产地证明、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常用蔬菜:含水量符合国家标准,叶类菜要求新鲜、成熟、无黄叶无腐烂、无变质、无农药残留;企业对蔬菜进行抽样农残检测,凡是超标的蔬菜严禁配送。具备快速检测的设备及人员。★调味副食品: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在有效期三个月以上,杜绝配送味精、鸡精等调味副食品。★时令水果:含水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新鲜、成熟、甘甜可口、香甜、清爽可口、无变质、无农药残留;企业对水果进行抽样农残检测,凡是超标的水果严禁配送。(二)商务要求肉类:①鸡肉要求新鲜屠宰的三黄鸡(去除鸡头、鸡爪、鸡尾、内脏),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质检验合格证明,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②牛肉要求新鲜屠宰的剔骨牛肉,肥肉含量≤10%,须有检验检疫证明;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食用标准,牛肉为剔骨牛肉,不得掺加任何内脏,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③羊肉要求新鲜屠宰的羊肉,无污染,去除内脏和尾部肥肉,肥肉含量≤10%,严禁配送散块肉,屠宰后的单只整羊≤28kg,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肉质检验合格证明。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④鱼肉要求新鲜宰杀,去除内脏,鱼鳃,须提供产地证明,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鸡蛋: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食用标准,每板30个,要求近期新鲜鸡蛋,严禁变质、破损、交叉污染,提供从事相关畜牧养殖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年度禽类防疫登记。必须以厢式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常用蔬菜:外观新鲜,色泽鲜爽,外表干爽无泥,用手握捏时手感坚实,不腐烂,无空心、无压伤、无冻伤、无虫蛀、无裂缝、无泥土,无花斑、无病虫害。茄果类无空心、黑心、无黄斑、内部变稀、无农药残留等。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调味副食品:调味品类产品,供应商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单位自主选择。必须以厢式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时令水果:①苹果要求为甘甜可口、松脆多汁、清香爽口,等级不低于二级,重量:150克左右,色泽艳丽,光洁整齐,果实着色度80—90%;果肉黄白色,口感好。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②香蕉要求色泽鲜黄、表皮无斑(青头绿把),粗细均匀,无硬伤,无过熟,口感爽滑,香甜、无农药残留;③西瓜要求条纹明显,表面光滑、皮色青绿,大小均匀,汁添味美、无农药残留;④香梨要求二级库尔勒香梨,大小均匀,重量100克左右,香味浓郁、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清爽可口、无农药残留;时令水果必须以厢式制冷车(车厢内须安装全程录像监控)送达全县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含乡级寄宿制学校)及全县所有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配送人员(中标公司职工)必须随身携带健康证备检。四、项目要求序号名称内容1报价要求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报价方式:下浮率(下浮率不低于5.5%)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检疫费、管理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供应商中标价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除签约价款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鲜肉类、蔬菜、水果类等食材价格的确定:实行一月三次询价定制,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市监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含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月前三周在县农贸市场或菜市场进行综合询价,根据三次询价情况取平均值,再根据招投标下浮率确定下月最终价格。调味品、蛋类等食材价格的确定:实行一学期三次询价定制,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市监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含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每学期前三周在县农贸市场或菜市场进行综合询价,根据三次询价情况取平均值,再根据招投标下浮率确定新学期最终价格。2供货时间、交货地点、供货要求、供货数量及验收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供货具体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交货地点:乙方配送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指定的地点学校(含村级小学),原则上送至学校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要求:每次送货,中标人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专车负责货物的运输,不得委托第三方捎带送货。 供货数量:以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村级小学)和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配送验收单为准。验收:1.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村级小学)负责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2.如甲方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3. 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3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应在月底完成当月供货有关情况核对工作。(二)乙方应于次月第二周,向甲方提供上月货款的正规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采购款支付给乙方。(三)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四)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确定未结算的价款,甲方在确定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乙方的所有款项。4服务质量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5食材质量要求(一)食材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须提供所供食材的检测合格报告。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的健康。(二)食材质量:乙方在承包采购服务期间要严把质量关,明确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三无”产品、劣质原料进校园。乙方提供甲方所需食材同时随货附带加盖相应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质量承诺保证书等说明材料及检验、检疫报告、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的食材要适合实际操作,减少边角余料,合理节约,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三)外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6配送要求(一)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餐食谱,乙方按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送。(二)确定食谱后通知学校提前1-2天把天或周需求量提交给乙方,乙方按学校要求进行配送。(三)乙方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进行配送,具体的配送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四)学校食品管理员查验食品原料,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五)每月底乙方据实开具税务发票直接与学校结算。(六)原料的接收查验。乙方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乙方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七)食品储存。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落实双人管理;乙方须免费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八)应急保障。乙方须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乙方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7供应方式为确保供餐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学校(点)食堂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乙方为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学校食品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及食材检验,做好相关自检记录,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票证。8质保服务要求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流程,确保成果达到要求。2、中标人所提供产品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质量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3、服务时间承诺:产品如出现不合格,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给予响应,2小时内到位。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9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假的5%的金额,期限 个月。如超期,将视为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二)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因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用于第一时间救治师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启用履约保证金;2.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导致学校、师生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赔付。(三)当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四)当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应当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10质量保障承诺(未承诺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处理)1.中标后不提供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食品,不提供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2.中标后所提供的食材应完全满足招标方的需求,若不满足,则无条件退货,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3.委派专职人员负责送货,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使用单位验收食材,食材的品种和重量以使用单位验收签名确认的结果为准,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4.送达的食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供应商必须在当天及时更换食材,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针对此点提供书面承诺。5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内无因食品安全问题行政处罚的承诺书。11包装和运输(一)包装与保护: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食品受潮、被腐蚀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二)由乙方负责完成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到甲方或者各学校指定交货地点。12食材验收(一)学校指定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食材乙方应及时调换,并不得影响甲方及学校的正常工作。(二)送货单一式四联,经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及乙方库房、送货人签字后各自留存(白联:乙方财务,红联:乙方与学校对账,蓝联和黄联给学校食堂和学校财务各一份)作为结算依据。13合同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在合同期内,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次按延迟供货金额 10 %支付违约金,如发生 3 次延迟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合同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经履行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临时采购增加的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如果乙方拒绝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供原材料款项中扣除。(五)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如果两次发现抽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已经履约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六)如甲、乙双方中有一方不接受调整价格,可提出终止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如终止合同,乙方仍需按照上一个周期的价格为甲方供货一个月,如因乙方无法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则视为违约行为,损失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14违约责任(一)食品供应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经检测是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原因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已供货总金额30%的违约金。(二)乙方工作没有达到甲方或学校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工作整改,提高服务水平。甲方三次催告后乙方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三)若乙方已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诚信经营,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在合同期内随意取消乙方的供货权。15配送车辆要求(1)须根据配送物资的种类配备运输车辆。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2)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16甲方权利义务(一)按时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二)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学校订单的食材,有权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称重验收,重量以学校称重数据为准;(四)双方需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乙方提供发票信息与实际发生信息一致时,不得拖延支付费用;(六)学校监督小组或膳食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不定期对乙方经营的食材品质及来源进行检查;(七)定期检查库存食材,对临近保质期的食材进行管理监督,设置临期食材专柜或在相对集中区域陈列使用。17乙方权利义务(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规定,保质、保量为甲方供应所需食材。(二)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供应食材质量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税务登记证、食品的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材来源证明、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资料;(三)与甲方核对供应食材信息无误后,需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四)按照订单约定准时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自行承担食材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检验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六)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七)工作人员出入校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18履约验收方案(1)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学校应成立由3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列明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等情况,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对于大宗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县级财政部门。(二)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三)加强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人应严格执行采购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完整保存各项采购文件资料,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1.投标无效的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投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投标文件中“货物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资格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本项目以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投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投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1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其中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微型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3.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本项目不适用)4.供应商为提供服务需求在投标中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6.开标:(1)供应商按照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2)到投标截止时间,对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解密,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无法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请供应商提前调试好CA锁,确定在操作时能正常使用。(3)在开标记录时,代理机构开启签字时段,须供应商使用CA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签字确认报价。(4)采购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7.评标:(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7名评标委员,负责评标工作。(2)评标前,工作人员收取所有参会人员的手机,主持人宣读评标纪律。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采购单位不得泄露招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与开标大会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开标大会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对评标专家的评标纪律及注意事项:①与本次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外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言论;③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要求公正、公平的参与评标工作;④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标,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⑤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逐一进行符合性检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投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单位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⑦评标专家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人员,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若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注:现场所有参会人员均要对开标内容进行保密。8.答疑澄清:(1)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现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同品牌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投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是否合格是否合格是否合格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4提供2023年或者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5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近6 个月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依法缴纳近期连续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和零申报报表扫描件;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扫描件;10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打款凭证或保函扫描件。结果是否合格供应商必须将上述内容上传至对应关联节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评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高于或异常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或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此项目以下浮率报价)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3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的实质性要求;4所投产品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6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面;7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9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10未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结论:是否合格说明:(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内容(、招标文件格式附件要求、及投标人须知表内容、采购需求清单规格要求、项目要求等重要条款)进行符合性审查。(2)供应商必须将上述内容上传至对应关联节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评标。(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得评标。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价 格:30分 技 术:48分 商 务:22分 说明1价格评分标准30价格评分标准:评标基准价=报价下浮率最高值,报价下浮率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A.肉类: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6×100%。 B.蔬菜: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6×100%。 C.水果: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6×100%。D.蛋类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6×100%。E.调味品类: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报价下浮率)×6×100%。最终投标报价得分=A+B +C+D+E,不按要求报价者,即自行退出竞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报价方式:下浮率(下浮率不低于5.5%)2技术评分标准12配送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配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运输服务方案、正确处理、完美解决问题的方式;②具有完善的运输组织模式;③针对项目运输方案实施提出措施建议,确保项目顺利实践;④配送途中食材安全保障措施;⑤食材保鲜的详细供货计划;⑥配送卫生及防疫保障措施;以上6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售后服务: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售后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针对服务中产品出现各项问题的解决办法;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专线(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④退货、换货流程;⑤验货不合格产品退还方案;⑥赔偿方案。以上6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9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5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9应急措施: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应急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材下单漏项;②甲方要求原有配送时间临时调整;③临时增加食材需求量;④验收时感官无异常但加工过程发现异常情况;⑤备货方案;⑥交通管制;⑦应急车辆;⑧极端天气;⑨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及赔付。以上9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9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10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进货渠道选择方案;②食品安全监测方案;③质量保证措施方案;④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的应急处理方案;⑤食品安全“五防”措施。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8过程控制:投标人提供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自查制度;③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④食品出库查验记录制度,每提供一个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8分。3商务评分标准1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人提供中标后从保险公司购买累积赔偿限额为1000万元以上《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的得1分。注:需提供购买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投入车辆配置: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厢式货车或冷藏保鲜车的,每提供一辆的得1分,满分6分。注:企业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图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和车辆图片,未提供不得分。上述车辆车厢内安装监控,车辆安装GPS定位或行车记录仪的得0.5分;满分:3分。未安装的不得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8投入人员配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1、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20人及以上采购和配送人员的得8分;2、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15至19人采购和配送人员的得6分;3、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10至14人采购和配送人员的得4分;4、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5至9人采购和配送人员的得2分;5、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4人以下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社保或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健康证,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仓储供货能力:有库房场地或冷藏库房面积达到:150㎡至200㎡(不含200㎡)得1分;达到200㎡至400㎡(不含400㎡)得2分;达到400㎡至600㎡(不含600㎡)得3分;达到600㎡及以上得4分;满分4分。注:投标人自有的库房须提供房产证明,租赁的库房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5GJ-(GK)028第三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甲方:统一社会信用码:乙方(供货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采购食材事宜,签订本合同,食材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学校大宗食材原(辅)料技术及质量要求表》。一、合同期限供货服务期一个学年,即: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服务期内,国家、自治区如发布新的规定,按照国家、自治区新的规定执行。二、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及单价(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6737.165万元(本合同具体金额: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之外的实际发生采购金额,最终以实际配送数量和范围进行结算)。(二)本次公开招标实行采购的食堂原(辅)材料为以下项目:大米、面粉、玉米面粉、菜籽油、牛肉、羊肉、鸡肉、鱼肉、蔬菜、时令水果、鸡蛋、调味品、牛奶、营养馕、糕点等。三、交货地点、时间、数量及验收(一)交货地点:乙方配送至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指定的地点学校(含村级小学),原则上送至学校食堂。(二)数量:以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村级小学)和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配送验收单为准。(三)验收:1.在收到配送货物的现场,由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中小学(含乡镇寄宿制小学)及幼儿园(含村级幼儿园)、全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含村级小学)负责人按照确定的订货清单验收。2.如甲方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3.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4.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不得影响学校为学生供餐。四、结算及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应在月底完成当月供货有关情况核对工作。(二)乙方应于次月第二周,向甲方提供上月货款的正规发票,甲方经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采购款支付给乙方。(三)付款方式:公对公银行转账。(四)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确定未结算的价款,甲方在确定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算乙方的所有款项。五、履约保证金(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假的5%的金额,期限个月。如超期,将视为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二)保证金用于以下用途:1.因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用于第一时间救治师生,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启用履约保证金;2.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导致学校、师生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启用履约保证金予以赔付。(三)当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四)当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应当1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六、食材质量要求(一)食材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须提供所供食材的检测合格报告。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食材的健康。(二)食材质量:乙方在承包采购服务期间要严把质量关,明确进货渠道,建立台账,杜绝“三无”产品、劣质原料进校园。乙方提供甲方所需食材同时随货附带加盖相应货物生产厂家资质(若乙方为经销商则应提供厂家资质及经销商资质)、质量承诺保证书等说明材料及检验、检疫报告、台账记录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供应的食材要适合实际操作,减少边角余料,合理节约,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三)外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七、供应方式为确保供餐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学校(点)食堂实行食品原料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乙方为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品供应安全,负责学校食品原材料与副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及食材检验,做好相关自检记录,并按食品安全要求和财务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票证。八、配送要求(一)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餐食谱,乙方按学校提供的食谱进行配送。(二)确定食谱后通知学校提前1-2天把天或周需求量提交给乙方,乙方按学校要求进行配送。(三)乙方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进行配送,具体的配送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四)学校食品管理员查验食品原料,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五)每月底乙方据实开具税务发票直接与学校结算。(六)原料的接收查验。乙方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乙方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七)食品储存。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落实双人管理;乙方须免费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八)应急保障。乙方须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乙方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九、包装和运输(一)包装与保护: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食品受潮、被腐蚀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二)由乙方负责完成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到甲方或者各学校指定交货地点。十、食材验收(一)学校指定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食材乙方应及时调换,并不得影响甲方及学校的正常工作。(二)送货单一式四联,经学校食堂管理员、主管及乙方库房、送货人签字后各自留存(白联:乙方财务,红联:乙方与学校对账,蓝联和黄联给学校食堂和学校财务各一份)作为结算依据。十一、甲方权利义务(一)按时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二)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学校订单的食材,有权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进行称重验收,重量以学校称重数据为准;(四)双方需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乙方提供发票信息与实际发生信息一致时,不得拖延支付费用;(六)学校监督小组或膳食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不定期对乙方经营的食材品质及来源进行检查;(七)定期检查库存食材,对临近保质期的食材进行管理监督,设置临期食材专柜或在相对集中区域陈列使用。十二、乙方权利义务(一)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规定,保质、保量为甲方供应所需食材。(二)需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账户及开户行信息、供应食材质量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税务登记证、食品的检验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材来源证明、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资料;(三)与甲方核对供应食材信息无误后,需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四)按照订单约定准时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五)自行承担食材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检验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六)严格按照甲方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七)工作人员出入校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十三、合同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在合同期内,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次按延迟供货金额30%支付违约金,如发生3次延迟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合同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如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