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排水养护管理招标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YJD2025-01
项目名称: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
预算金额(元):66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上城区排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街道辖区范围内排水、排涝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应急管理,使雨、污水各走其道、管网畅通;实现道路不积水、污水不满溢、雨污不合流,管网运行安全,河道水质清澈。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合同份额占比大的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并提供联合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6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秋涛路3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583205
质疑联系人:李啸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权璟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红嘉汇商业中心3幢3楼3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宇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120716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151581227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3.21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发售稿.docx459.4K

2025.3.21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发售稿.docx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名称: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项目编号: QJ-ZYJD2025-01采购人(招标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杭州权璟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评标办法....................59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6附件....................10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J-ZYJD2025-01项目名称: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预算金额(元):6600000最高限价(元):6600000采购需求:根据《上城区排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街道辖区范围内排水、排涝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应急管理,使雨、污水各走其道、管网畅通;实现道路不积水、污水不满溢、雨污不合流,管网运行安全,河道水质清澈。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合同份额占比大的作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并提供联合协议;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14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1Tg0C/L3n3P8v2ZNugY1ew==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3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亮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583205质疑联系人:李啸杰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21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权璟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红嘉汇商业中心3幢3楼301项目联系人(询问):傅宇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8120716质疑联系人:胡工质疑联系方式:151581227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十六)项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详见评分标准。4分包þ同意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若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已由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则不允许分包。)☐非联合体参加的,同意将“ ”分包。☐不同意分包。▲注:分包份额不得超过总包单位。投标人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无需提供。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分包单位必须为 中小 企业。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前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投标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样品分未超过价格分的50%;☐样品分超过价格分的50%,理由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分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样品递交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见附件格式,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系统DEMO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 系统DEMO演示(图片、文档、PPT不得分),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15分钟,演示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演示人员( 项目组人员 )不超过 2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按以下方式 /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代理机构评标场所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方式三:采用视频录制方式,用U盘介质储存快递或邮寄或现场送达至代理机构(公告中列明的地址),包装要求同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一份用U盘介质储存的备份演示文件(须标明备份)。若因U盘损坏或打不开则按视为未提交。方式四:采用现场钉钉直播演示的。开标后,演示人请加钉钉号 / ,请求发送后,代理工作人员将通过好友验证。直播演示前,首先演示人进行身份信息直播核对。未派遣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人员进行直播演示讲解或未提供身份证明的,评分项不得分。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送至 上城区秋涛路36号紫阳街道办事处305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傅宇宁,联系电话: 159581207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8000元,中标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4资格审查和信用信息审查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5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政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等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规范性、组织程序等相关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16特别说明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2.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含备份文件)无法解密的;(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备份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3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封面再加盖单位公章(物理章)。5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6.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等情形的,采购人可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序依次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本项目不适用)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询问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11.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11.1.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11.1.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11.1.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的提供);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若供应商(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为小微企业,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可享受价格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非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快递到付或包裹破损拒绝接受)。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本项目唱标顺序:先技术商务后报价(后唱标),报价技术商务同时开(先唱标)。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继续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动上城区“五水共治”工作,完善排水设施管理工作机制,参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上城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实施办法》(江政办发〔2015〕81号)等相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的总目标,落实街道辖区范围内排水、排涝设施的长效管理和应急管理,使雨、污水各走其道、管网畅通,实现道路不积水、污水不满溢、雨污不合流,管网运行安全,河道水质清澈。二、服务内容及服务期1、服务内容:1.1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养护(养护设施详见附件1)。1.2街道范围内的道路、河道、建筑物地下管网等排水设施应急抢修、养护工作,防灾减灾、抗雪防冻、防汛抗台等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排水设施应急维修、河道出水口应急排查和处置、雨污混接应急封堵、防灾减灾应急以及街道临时安排的有关排水管网的工作等项目。1.3完成CCTV管道检测工作,安排应急的水下潜水作业。2、服务期:2年(2025年6月10日-2027年6月9日)。三、排水设施养护规范依据1、《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2、《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3、《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试行)》(杭城管委[2012]285号)4、《上城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考核细则》5、《关于印发杭州市排水设施养护单价的通知》6、《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城区城市管理考核相关评分细则的通知》四、服务要求(一)特殊要求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对养护范围内所有小区(道路)的排水设施每年度疏通不得少于6次。2、中标单位接到任务后,在一小时内组织固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提交方案,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必须在甲方单位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上报。3、中标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每月出具一份管道管养或维护建议以及管养或维护方案。4、在维修后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CCTV检测和声呐检测报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5、必须做好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污染源排摸、排查工作。6、必须做好防汛排涝、抗雪防冻期间的人员值班值守及街道交办的有关工作。7、必须做好“五水共治”和排水设施养护的日常媒体宣传工作。(二)管渠清疏频率要求行政区划交界部位、建设工地及周边部位、公共管网与里弄小区结合部位、餐饮集中区域、人流密集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渠和临时雨污设施(如截流井、生化池、污水应急溢流口等)、易淤积区域管道应每月清疏一次。管渠管径大于600mm应每年清疏一次,其他管渠不得低于每季度清疏一次,明沟、暗渠不得低于每半年清疏一次。(三)日常巡查要求行政区划交界部位、建设工地及周边部位、公共管网与里弄小区结合部位、餐饮集中区域、人流密集旅游区等重点区域排水管渠和临时雨污设施(如截流井、生化池、污水应急溢流口等)不得低于一周一查,其他排水管渠不得低于一月一查。(四)养护规范要求1、雨水管渠:排水管径D300以上(含D300)最大积泥深度不超过6cm,D225连接管最大积泥深度不超过2cm,D225以下管道无淤积。明沟、暗渠积泥深度不超过设计水深的1/5。雨水管道无混接、错接、乱接现象,管道无坍塌等。2、检查井:盖框间隙小于8mm,井盖与井框高差(+5,-10),井框与路面高差(+15,-15);井盖无埋没、丢失、破损、标识错误;井盖不应跳动和声响;井内壁无裂缝、渗漏、抹面脱落;井内无浮渣、井底无积泥(有沉泥槽的,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底以下5cm;落底不足5cm的,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底;无沉泥槽的,积泥深度不超过主管径的6cm,水流通畅。井盖缺失应该2小时内复盖。井边破损的修复必须按路面修复质量要求,用方形修复。3、雨水口:盖框间隙小于8mm,井盖与井框高差(0,-10),井框与路面高差(0,-15);井盖无埋没、丢失、破损;井内壁无裂缝、渗漏、抹面脱落,井体无倾斜;井底无积泥(有沉泥槽的,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底以下5cm;落底不足5cm的,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底;无沉泥槽的,积泥深度不超过主管径的6cm),无;井内无私接连管,无阻水杂物等。4、防护网:检查井内安全防护网完好,无破损、无腐蚀,承载力达标,挂钩牢固、无缺失。五、考核要求1、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内容包括雨水管渠、污水收集支管、提升泵站、生化池等区级排水设施的养护质量、自查自改、问题整改、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五水共治”和排水设施养护的日常媒体宣传工作。考核采用随机抽查和指定检查相结合,每月每城区共检查考核15条排水管渠及沿线提升泵站、生化池。其中,上月养护计划内抽查5条,随机抽查10条(5条主次干道、5条背街小巷)。按五个检查井井位作为一个单元,每条随路管渠原则上检查不少于三个单元,道路路段不足一个单元的,按照路段划分单元。原则上一年内对辖区内所有设施量进行全面抽查。2、评分表详见附件2。3、考核分数与拨付经费挂钩。(具体参考排水长效管理实施细则,且分数与拨付方式标准不得低于细则内制定标准)六、其他1、合同期内每年提交每条道路管道CCTV检测报告。2、对于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任务,应及时完成。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重大活动保障。3、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配备班组由养护单位按设施量上报班组数,紫阳街道12个社区,每个社区配备一个班组(一个班组配备3人及以上)。配备应急队伍,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专门为街道的排水养护管理配备管理人员1人以上,养护单位的工作必须满足街道需要的工作时间要求,施工队伍每周7天(全天)在街道范围内作业。若联合体投标的,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4、本项目需配备24小时值班室及距离项目服务范围(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36号)不超过15KM(驾车距离)有能满足养护作业需要的机具设备及淤泥倾倒场地作为中转基地。投标时暂不具备的,提供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的承诺书。(如中标后未能在承诺时效内配备到位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5、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配备大功率排水泵车(≥1500m3/h)、吸污车、清洗车、CCTV管道检测仪、管道潜望镜、管道封堵气囊、管道高压清洗疏通机、排水泵、工程救险车辆、巡查车辆等养护机械设备。养护机具、检测设备可自有或租赁,但必须专用于本项目。设备由养护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上报。6、抢修费用要求:年度抢修费包含在总报价中,年抢修次数按照往年发生次数预估为100次/年(河道应急抢修约50次/年,小区应急抢修约50次/年),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使用,若实际服务过程中,与预估数量产生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做调整。7、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机具只能在上城区范围使用。▲七、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即人工费、设施设备使用费、耗材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作业措施费、CCTV检测费、淤泥运输费、淤泥倾倒中转场地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打印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充分考虑最低工资调整因素。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服务期内若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按最新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为准)。3.若实际服务过程中,因小区改造或其他原因导致养护点位数与需求书中的预估数量产生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做调整(若养护小区整体取消维护工作的,合同结算价款做核减处理)。(二)签订合同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乙方为中标人,合同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三)履约保证金交纳按《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四)付款条件按《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规定。(五)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的主体验收主体为采购人。(2)履约验收的时间服务期结束提交所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的方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次性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的程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履约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①技术部分: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服务结束后向甲方递交相关资料。②商务部分: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结算、支付。(6)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八、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协议书中相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合同份额进行各自配备相应人员和设施设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遣。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协议书为准,若联合协议书分工存在不明确事项的,则签订本项目合同前予以明确。合同款项采购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即发票由牵头人开具。▲九、分包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分包单位必须为中小企业。附件1:紫阳街道排水设施量明细表序号小区(道路)名称雨水管清淤(m)污水管清淤(m)检查井清淤(座)雨水口清淤(座)工作量工作量工作量工作量1茶啾弄小区620 700 116 53 2中山南路423、429、445号80 115 15 11 3十五奎巷453 736 120 87 4城隍牌楼636 1476 225 89 5丁衙巷小区580 980 186 55 6元宝心65 76 23 6 7候潮公寓1873 3520 860 135 8南星公寓860 1457 352 76 9丁衙巷150 150 12 10 10城隍牌楼290 283 15 12 11直箭道巷1863 3374 558 67 12万松岭6376 7070 969 422 13万松岭南184 472 43 14 14严官巷上山道路509 569 81 13 15高士坊巷429 608 73 21 16大马厂巷25 346 20 0 17泗水弄137 289 37 6 18白马庙巷678 1246 198 32 19太庙巷808 614 105 31 20中山南路沿线3284 3369 0 0 21瑞石亭180 364 60 16 22燕春里93 82 16 8 23四牌楼173 593 86 14 24勤远里1147 2246 390 45 25方井弄65 499 100 13 26大马弄1462 2456 498 108 27察院前巷600 1230 187 44 28严官巷25-33号615 1345 213 47 29黄公厂弄695 1477 247 57 30水门南弄1370 1718 306 80 31上水陆寺巷1092 2260 364 62 32保安桥河下1852 2368 553 63 33过军桥河下545 1224 226 19 34保安桥直街保安桥直街975 2175 382 31 35五圣堂374 464 96 12 36六圣堂990 1942 273 28 37上仓桥路9号613 473 66 28 38江城路沿线1662 3246 520 43 39抚宁巷964 1473 272 32 40彩霞岭879 1340 208 67 41北落马营6号246 315 49 16 42北落马营1-3828 1076 172 25 43候潮路37号247 379 2 3 44北落马营7246 306 52 16 45直河头39号124 167 34 1 46金狮苑1088 2044 394 64 47袁井巷794 896 278 47 48响水坝652 654 196 39 49木材新村1674 3181 585 86 50平安里396 904 197 22 51南瓦坊380 720 81 43 52柴校坊265 536 72 32 53新工新村968 1856 245 73 54CCTV检测44154 69459 0055巡视44154 69459 00楼宇分离器数据汇总表序号所属街道楼宇分离编号名称楼宇分离器所在具体位置设备产家建设单位建设日期1紫阳街道001云雀苑12栋地下路面东边路口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2紫阳街道002云雀苑小区东边出入口与江城路边界处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3紫阳街道003云雀苑2栋地下东南角消防通道入口处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4紫阳街道004云雀苑1栋地下东侧自行车停车位边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5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云雀苑12栋地下路面东南角楼梯口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6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云雀苑小区东边坡道出口岗亭旁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7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云雀苑2栋地下东南角消防通道入口处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8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云雀苑1栋地下东侧自行车停车位边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2.5.269紫阳街道001秋江雅苑小区东侧自行车坡道口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710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秋江雅苑小区东侧主出入口岗亭旁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711紫阳街道001金都华府1栋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2紫阳街道002金都华府1栋东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3紫阳街道003金都华府2栋西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4紫阳街道004金都华府2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5紫阳街道005金都华府2栋东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6紫阳街道006金都华府3栋东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7紫阳街道007金都华府6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8紫阳街道008金都华府4栋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19紫阳街道009金都华府5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0紫阳街道010金都华府8栋东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1紫阳街道011金都华府8栋东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2紫阳街道012金都华府9栋东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3紫阳街道013金都华府9栋东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4紫阳街道014金都华府9栋东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5紫阳街道015金都华府10栋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6紫阳街道016金都华府10栋东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7紫阳街道017金都华府11栋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8紫阳街道018金都华府12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9紫阳街道019金都华府12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0紫阳街道020金都华府13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1紫阳街道021金都华府13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2紫阳街道022金都华府14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3紫阳街道023金都华府14栋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4紫阳街道024金都华府14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5紫阳街道025金都华府15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6紫阳街道026金都华府16栋西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7紫阳街道027金都华府18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8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都华府2栋东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39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都华府9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40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都华府11栋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41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都华府14栋西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42紫阳街道001凤山花苑1幢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5.3143紫阳街道002凤山花苑3幢西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5.3144紫阳街道003凤山花苑7幢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5.3145紫阳街道004凤山花苑5幢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5.3146紫阳街道主控柜 型号 HWZK-DN100凤山花苑5幢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5.3147紫阳街道001赛丽丽园7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48紫阳街道002赛丽丽园6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49紫阳街道003赛丽丽园游泳池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0紫阳街道004赛丽丽园4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1紫阳街道005赛丽丽园4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2紫阳街道006赛丽丽园2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3紫阳街道007赛丽丽园2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4紫阳街道008赛丽丽园东门绿化带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5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赛丽丽园8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6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赛丽丽园6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05.3157紫阳街道001春江花月流云苑3幢西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58紫阳街道002春江花月流云苑1幢西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59紫阳街道003春江花月流云苑4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0紫阳街道004春江花月流云苑2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1紫阳街道005春江花月月华苑5幢西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2紫阳街道006春江花月月华苑4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3紫阳街道007春江花月月华苑4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4紫阳街道008春江花月月华苑4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5紫阳街道009春江花月月华苑3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6紫阳街道010春江花月月华苑3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7紫阳街道011春江花月月华苑3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8紫阳街道012春江花月月华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69紫阳街道013春江花月月华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0紫阳街道014春江花月月华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1紫阳街道015春江花月月华苑2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2紫阳街道016春江花月月华苑2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3紫阳街道017春江花月月华苑2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4紫阳街道018春江花月江树苑6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5紫阳街道019春江花月江树苑6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6紫阳街道020春江花月江树苑7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7紫阳街道021春江花月江树苑1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8紫阳街道022春江花月江树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79紫阳街道023春江花月江树苑2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0紫阳街道024春江花月江树苑2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1紫阳街道025春江花月晓风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2紫阳街道026春江花月晓风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3紫阳街道027春江花月晓风苑2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4紫阳街道028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5紫阳街道029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6紫阳街道030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7紫阳街道031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8紫阳街道032春江花月潇湘苑2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89紫阳街道033春江花月潇湘苑2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0紫阳街道034春江花月潇湘苑3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1紫阳街道035春江花月潇湘苑4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2紫阳街道036春江花月晓风苑4幢西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3紫阳街道037春江花月芳甸苑1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4紫阳街道038春江花月映霞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5紫阳街道039春江花月潇湘苑5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6紫阳街道040春江花月芳甸苑3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7紫阳街道041春江花月芳甸苑球场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8紫阳街道042春江花月映霞苑3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99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2幢西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0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2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1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2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5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5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4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月华苑3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5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江树苑6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6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江树苑1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7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江树苑2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8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晓风苑1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09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0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潇湘苑5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1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芳甸苑3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2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映霞苑3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春江花月潇湘苑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4紫阳街道001水岸枫庭1幢东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5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水岸枫庭1幢东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6紫阳街道001金色家园2幢北面人行道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7紫阳街道002金色家园3幢北面人行道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8紫阳街道003金色家园4幢东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19紫阳街道004金色家园6幢东南面停车位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0紫阳街道005金色家园6幢西南面停车位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1紫阳街道006金色家园8幢西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2紫阳街道主控柜HWZK-DN100金色家园6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家园5幢东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4紫阳街道001金色海岸2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5紫阳街道002金色海岸4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6紫阳街道003金色海岸4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7紫阳街道004金色海岸1幢东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8紫阳街道005金色海岸3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29紫阳街道006金色海岸3幢西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0紫阳街道007金色海岸3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1紫阳街道008金色海岸5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2紫阳街道009金色海岸5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3紫阳街道010金色海岸5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4紫阳街道011金色海岸7幢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5紫阳街道012金色海岸8幢东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6紫阳街道013金色海岸6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7紫阳街道014金色海岸6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8紫阳街道015金色海岸9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39紫阳街道016金色海岸10幢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0紫阳街道017金色海岸10幢西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1紫阳街道018金色海岸11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2紫阳街道019金色海岸11幢西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3紫阳街道020金色海岸13幢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4紫阳街道021金色海岸13幢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5紫阳街道022金色海岸12幢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6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2幢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7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5幢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8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1幢东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49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7幢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0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6幢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1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8幢东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2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9幢东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11幢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4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金色海岸12幢北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06155紫阳街道001阳光海岸1幢东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56紫阳街道002阳光海岸1幢东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57紫阳街道003阳光海岸2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58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阳光海岸2幢西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59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阳光海岸1幢西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0紫阳街道001新绿园3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1紫阳街道002新绿园4幢东北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2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新绿园3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新绿园4幢东北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4紫阳街道001蓝色钱江二期1幢西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5紫阳街道002蓝色钱江二期7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6紫阳街道003蓝色钱江二期7幢西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7紫阳街道004蓝色钱江二期5幢西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8紫阳街道005蓝色钱江一期11幢西北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69紫阳街道006蓝色钱江一期10幢西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0紫阳街道007蓝色钱江一期8幢消防通道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1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蓝色钱江二期1幢西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2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蓝色钱江二期7幢西面围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3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蓝色钱江二期5幢南面绿地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4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蓝色钱江一期11幢西面外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5紫阳街道分控柜HWZL-F-8蓝色钱江一期10幢西面外墙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2.6176紫阳街道001赞成林风花园映水苑2幢西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77紫阳街道002赞成林风花园映水苑1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78紫阳街道003赞成林风花园映水苑入口(闻潮路)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79紫阳街道004赞成林风花园和风苑入口(闻潮路)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0紫阳街道005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6幢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1紫阳街道006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1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2紫阳街道007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2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3紫阳街道008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4幢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4紫阳街道009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4幢东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5紫阳街道010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3幢东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6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赞成林风花园映水苑入口监控室(闻潮路)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7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赞成林风花园和风苑入口(闻潮路)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8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6幢西快递箱边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89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4幢南快递箱边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90紫阳街道主控柜型号 HWZK-DN100赞成林风花园沁林苑地下室入口后面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19.12.1191紫阳街道001凤凰北苑11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2紫阳街道002凤凰北苑11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3紫阳街道003凤凰北苑14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4紫阳街道004凤凰北苑14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5紫阳街道005凤凰北苑14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6紫阳街道006凤凰北苑16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7紫阳街道007凤凰北苑16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8紫阳街道008凤凰北苑16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199紫阳街道009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0紫阳街道010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1紫阳街道011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2紫阳街道012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3紫阳街道013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4紫阳街道014凤凰北苑17幢西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5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凤凰北苑11幢南围墙边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6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凤凰北苑14幢西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7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凤凰北苑16幢西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8紫阳街道主控柜型号 HWZK-DN100凤凰北苑17幢南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09紫阳街道001凤凰南苑凤凰南苑1栋东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10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凤凰南苑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31211紫阳街道001望江公寓3幢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1212紫阳街道002望江农贸市场东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1213紫阳街道分控柜型号HWZL-F-8望江公寓3幢西南角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0.10.1214紫阳街道001蔡院前巷41幢东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3.3.1215紫阳街道D300主控柜蔡院前巷41幢东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3.3.1216紫阳街道001通江高层小区3幢东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17紫阳街道 002通江高层小区2幢东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218紫阳街道 分控柜HWZL-F-8通江高层小区3幢东北侧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中心2021.12.30附件2:排水设施管理考核评分细则(月度)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淤积超标,每处扣 0.2 分;浮渣超标,每处扣 0.2 分;堵塞每处扣 0.3 分;安全防护网缺失或脱落,每处扣0.5 分;标志牌缺失或破损,每处扣 0.2 分;防护钩缺失或锈蚀,每处扣 0.2 分;雨水井盖破损,每处扣 0.2 分雨水井盖无法打开,每处扣 1 分;抹面脱落,每处扣 0.2 分;井内有杂物,每处扣 0.2 分;井壁裂缝、渗漏、井体倾斜、流槽破损,每处扣 0.2 分;雨污混接,每处扣 1 分(不具备条件的除外);坍塌每处扣 2 分;辖区内排水户雨污错接及未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的,每处扣 1 分。;80污水零直排设施1.楼宇分离器:漏水,运行不正常,每处扣 2 分;雨量计有腐蚀、有杂物覆盖、连接脱落,每处扣 2 分;PLC控制柜有腐蚀、变形受损、内部元器件不及时更换,每处扣 2 分;控制信号不畅通,每处扣 1 分。2.自控截污装置:主体框架松动、腐蚀的,每处扣 2 分;不锈钢浮筒有杂物,污垢的,每处扣 1 分;传动机构腐蚀、脱落、活动不正常的,每处扣 2 分;闸板晴雨天启闭不正常的,每处扣 2 分;槽口圈松动、脱落的,每处扣 1 分。3.智慧雨污弃流井:液压不锈***漏水、启闭不正常的,每处扣 2 分;雨量计有腐蚀、有杂物覆盖、连接脱落,每处扣 2 分;PLC 控制柜有腐蚀、变形受损、内部元器件不及时更换,每处扣 2 分;传感器、控制信号不畅通,每处扣 1 分;太阳能电压、供电不正常的,每处扣 1 分;油管有漏油的,每处扣 2 分;液压泵站不定期更换液压油的,每处扣 2 分,停电状态下不能手动操作的,每处扣 2 分;蓄电池供电不正常的,每次扣 2 分。排出口管理小区内部养护不到位或内部原因导致河道排出口晴天出水的,每处扣 1 分。重复发生的,每处扣 2 分。提升泵站泵站机电设备、进出水设施、辅助及安全设施保养不到位、工作不正常,每处扣 1 分;未落实专人值班,每处扣 1 分。生化池、截污纳管未按要求落实养护,出水超标、无故停运,每处扣 2 分。计划养护要求排好月度养护计划,未完成当月计划的扣 6 分。出现因日常运行不当或养护不到位造成污水满溢、排水不畅的,每处扣 2 分。问题整改问题复查整改不到位、同一地点同一问题反复发生,在首次扣分标准基础上予以加倍扣分;未按要求每月开展问题自查自改、每月未主动开展违章行为抄送管理单位等工作,每月每项扣 2 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安全生产井下(内)作业应备有足够的安全用具,包括鼓风机、气体检测仪、氧气瓶等,并要求现场作业人数不少于4 人。做不到的扣 10 分。应急处置对道路塌陷、积水、管道破损等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每件扣 5 分。机械化养护率年管渠机械化养护率不低于 35%。达不到的扣 10 分。巡查工作配备巡查队伍按照提升泵站、生化池、截污纳管 3 天一巡,雨水管河道排出口每月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未完成的扣 5 分。交办事项重大活动未按交办要求保障,每次每件扣 2 分;其它交办事项未按要求办结,每次每件扣 2 分。台帐管理未按要求于每月 30 日前上报当月小结、下月计划、自查自改问题等资料,每次每件扣 3 分;未按要求做好其它资料的上报,每次每件扣 3 分。社会监督数字城管采集的有责问题,每件扣 1 分。信访有责投诉每件扣 3 分。上级领导督办问题处理不力,每件扣 3分。人大政协等提案议案处理不力,每件扣 3 分。媒体负面报道,每件扣 5 分,十大专项督察组及纪委抄告的,每件扣 5 分。20加分项目完成区城管局交办的辅助管理工作,每完成一项加 1 分。受市民表扬或媒体正面报道,且经市级领导或区政府领导批示,每项加 3 分。1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名称分值评审因素备注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一资信业绩4分1企业认证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上的认证查询截图。存在一项未提供或不满足或未在有效期内的,该项不得分。客观分2类似项目业绩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市政设施养护(养护内容至少包含雨污水管渠或检查井或雨水口等排水设施养护)服务项目业绩,每一个项目业绩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注:同一项目(包括原合同及后续依法依规续签的合同)业绩,视为同一合同内容,在评审中不重复累计得分;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特征的,则另行提供甲方证明。客观分二技术部分86分1项目需求的理解2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包括对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管道现场实际情况的了解充分的得2分,基本了解的得1分,无充分了解的得0分;主观分22对项目实施的思路、原则、特点的理解情况。方案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3养护管理方案6①养护维修人员的配置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的得2分,基本合理、明确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②养护巡查方案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③养护维修方案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4重点难点分析建议2投标人针对项本目重难点的分析全面,针对性解决措施方案合理的得2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1分,无分析或解决措施的得0分;主观分5应急处理方案6(1)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处置方案合理、具有针对性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2)抗雪防冻应急物资储备充分、处置方案合理、具有针对性得2分,基本合理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3)突发事件应急及重大活动保障的人员配备、物资储备和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7资料管理方案3日常养护、维修、检测、技术状况评价等资料的日常台账记录方案、整理归档方案,资料内容齐全、归档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资料内容基本齐全、方案基本合理的得2分,资料内容较少、方案有缺陷的得1分,资料内容严重缺失、方案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8安全文明养护作业、安全生产培训8(1)排水设施养护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2)文明养护管理措施到位的得2分,基本到位的得1分,无措施的不得分;(3)环境保护措施到位的得2分,基本到位的得1分,无措施的不得分。(4)投标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且记录完整的,得2分;未定期开展培训或无记录的,该项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①培训记录证明(培训现场签到单和培训现场照片)。主观分9宣传方案3“五水共治”和排水设施养护的日常媒体宣传形式多样、方案合理的得3分,基本合理的得2分,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10投标人内部制度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成员)内部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架构、考核监督制度、奖惩制度等)的完善性进行综合评分,每具有一个完善有效的规章制度得2分,每具有一个基本完善有效的得1分,不完善或未提供的得0分,最高得8分。主观分11项目负责人资质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①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和投标截止当月或上月社保局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客观分12技术负责人资质4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遣)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得4分,其他不得分。①具备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和投标截止当月或上月社保局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客观分13项目组实施管理人员资质6(1)项目管理人员中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不得兼任)证书的得0.5分,最高得1分。(2)其他人员:质量负责人、机械设备负责人、养护主管、巡查负责人、财务主管等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的,每一人具有得1分,最高得5分。①具备工程类或会计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证书和投标截止当月或上月社保局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客观分14项目组作业人员配备情况3满足配备12个养护班组人员(每个班组3人及以上)的得3分,不满足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当月或上月社保局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单位或个人专用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公司缴纳的劳务派遣员工,则另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客观分15投入本项目的养护作业设施设备22(1)投标人具有大功率排水泵车(≥1500m3/h)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吸污车每辆得1分,最高2分。(3)投标人具有清洗车的每辆得1分,最高3分。(4)投标人具有CCTV管道检测仪、管道潜望镜、管道封堵气囊的,每项得1分,最高3分。(5)投标人具有管道高压清洗疏通机的得2分。(6)投标人具有排水泵3台的得1分,具备5台及以上的得2分。(7)投标人具备工程救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的使用性质为工程救(抢)险】,具备5辆(含)-10辆(不含)的得3分,具备10辆及以上的得5分。(8)投标人具有巡查电瓶车4辆及以上的得1分。(9)具有巡查皮卡车1辆及以上的得1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和②”:①购置或租赁发票。资产合并、划拨、调拨或划转的视同自有,提供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和原采购单位购置发票。若租赁的,则另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期须满足本项目养护期)和出租方购置设备或车辆发票。②设备或车辆外观照片,车辆还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为租赁的,则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出租方。客观分16养护基地配置情况3投标人具有距离项目服务范围不超过15KM(驾车距离)的养护基地:400㎡≥总面积>200㎡的得1分,500㎡≥总面积>400㎡的得2分;总面积>500㎡的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和基地离项目所在地(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 36 号)百度或高德车程距离显示截图。投标时暂不具备的,提供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的承诺书(如中标后未能在承诺时效内配备到位的或配备的养护基地距离面积与承诺不符合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17电子化、智慧化管理2电子化、智慧化管理:本项目实施市政设施养护电子化、智慧化管理的得2分,未实施的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管理软件自行开发证明或委托开发合同或直接购买(或租赁)软件合同。租赁的,则租赁服务期须满足本项目养护期。客观分18合理化建议2对本项目的关键点对应问题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合理的得2分,基本合理的得1分,不合理的得0分。主观分三报价,10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价格扣除。/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分值为满分。证明材料提供目录文件。4.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各自独立记名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投标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拟派团队人员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岗位。1.评标方法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报价文件开启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修正。3.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3.4.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外的除外;3.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2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6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暂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2名。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甲方: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为了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养护。2.街道范围内的道路、河道、建筑物地下管网等排水设施应急抢修、养护工作,防灾减灾、抗雪防冻、防汛抗台等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排水设施应急维修、河道出水口应急排查和处置、雨污混接应急封堵、防灾减灾应急以及街道临时安排的有关排水管网的工作等项目。3.完成CCTV管道检测工作,安排应急的水下潜水作业。二、承包方式1.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实施固定总价承包。2.养护所需一般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且必须符合有关养护及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特殊材料及新工艺、新材料需报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三、养护费用及养护期限1.养护服务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中标价)元,人民币小写元。2.养护期限2年,从2025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止。四、考核及支付(一)考核1.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考核采用随机抽查和指定检查相结合,参照《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设施监管考核实施细则(指引)》。合同期内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最新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考核。2.警告与清退机制2.1在养护作业合同期间,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1)月度合同标段数字城管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2)五水共治(含河道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重大活动保障处置不力的;(3)管理混乱或拖欠工资,发生管养人员集体上访的;(4)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5)未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街道安排的工作的。2.2在养护作业合同期间,符合以下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养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养护人数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市政设施管养任务的;(2)同一合同标段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被警告2次的;(3)月度检查连续3次在区考核检查中排名垫底,或连续2次低于88分,或一年内累计4次低于88分的;(4)上级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5)重大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发生严重伤亡安全事故的;(6)养护人员工资低于杭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未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职工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7)乙方向他人转包,分包主体、关键性养护项目或未按要求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养护项目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综合养护服务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二)扣款机制1.如遇政府土地征收行为,乙方未对排水管网进行长效管理,甲方按照设施量扣除相应款项。2.上级部门抄告单、数字平台案卷、投诉案卷等处置不力的,每一项扣除1000元整,再次整改不力的扣除3000元整。3.每月根据市区河道水质检测的数据,未达到目标考核水质扣除10000元/条河道。(具体水质目标考核:贴沙河二类,新塘河四类,新开河四类,中河四类)(三)养护经费支付1.养护经费支付:(1)养护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原则上于每季度末次月支付上季度养护款(总承包经费÷24*3),按合同季度养护款的80%并扣除季度养护考核扣款后予以支付。甲方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按被告知的每季应得养护经费向甲方结算,并开具有效发票。(2)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及市级年度养护决算情况,扣除相应养护经费,于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结清合同余款。2.甲方每季将考核结果及季度养护费用通知财政并要求支付。3.乙方按被告知的应得养护费用向甲方结算,并开具有效发票。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养护费且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因乙方提供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若实际服务过程中,因小区改造或其他原因导致养护点位数与需求书中的预估数量产生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做调整(若养护小区整体取消维护工作的,合同结算价款做核减处理)。5.年抢修费用按往年发生次数预估,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使用,若实际服务过程中,与预估数量产生变化的,合同价款不做调整。五、甲方的责任1.根据考核情况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对乙方的排水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审定乙方年度和月度养护计划,审核乙方上报的养护工作量报表,检查养护运行计划执行情况。对乙方日常养护运行的质量、安全运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对养护运行情况进行考核。3.按照区委区政府或区级部门指示,在五水共治、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抗旱、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发生时,可要求乙方采取应急措施,对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和排水口等进行特殊综合养护。4.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发现乙方未按约定要求进行养护时,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5.帮助协调相关市、区等主要道路的排水设施养护单位。六、乙方的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合同条款、本次招投标要求、管养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精心组织养护,确保管养质量,承担设施、人员安全和公共安全责任。2.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展日常养护和特殊综合养护以及“五水共治”和排水设施养护的日常媒体宣传工作,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实施情况。3.遇到涉河涉水应急治理(含河道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及时采取特殊综合养护。4.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甲方或第三人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等。5.合同期满并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养护台帐,并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与下一家养护企业的衔接。6.按合同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养护工、疏挖工等,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事书面先报请采购人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的人员。专门为街道的排水养护管理配备管理人员1人以上,养护单位的工作必须满足街道需要的工作时间要求,施工队伍每周7天(全天)在街道范围内作业。七、养护质量标准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杭州市城市排水管渠养护管理标准(试行)》(杭城管委[2012]285号)以及新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执行。八、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的主体验收主体为甲方。2.履约验收的时间服务期结束提交所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3.履约验收的方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次性验收方式进行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的程序按《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一般程序进行履约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①技术部分: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服务结束后向甲方递交相关资料。②商务部分: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费用按招标文件要求结算、支付。6.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补足违约金和损失之间的差额。2.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3.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即自然终止,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损失。十、争议处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的1%(金额:元)。1.形式:本合同采用以第()种方式:(1)保函:杭州地区注册的银行(含总行、分行、支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甲方确认;(2)非保函形式:通过乙方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2.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3.退还时间:履约担保在合同期满(履约验收完毕)无违约的情况下,10日内无息退还。4.乙方如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三)非联合体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养护任务,除工作接受分包外,不得将其他工作向他人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于乙方因设备或技术等原因无法实施的部分工作,在报请甲方书面同意后,委托他人实施的,乙方对分包人的所有行为负连带责任。(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履行完毕后解除。(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页码)(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页码)(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页码)一、供应商(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由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制件)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紫阳街道办事处、杭州权璟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我方(若联合体参加的指所有成员)参与紫阳街道排水养护管理项目服务【项目编号:QJ-ZYJD2025-0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非牵头人可提供加盖单位物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3、联合协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4、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A.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7)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五、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承诺函(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特殊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不用重复提供)。4.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不用重复提供)注: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养护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