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知识产权局、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余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
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概况
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YDL2025-006
项目名称: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115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05月01日-2026年0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17879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17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号2号楼6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06590
质疑联系人:贾国松
质疑联系方式:180729310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发布稿).docx273.9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HZJYDL2025-006)采购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杭州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JYDL2025-006项目名称: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预算金额(元):1150000.00最高限价(元):1150000.00采购需求: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主要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投标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016029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90165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号2号楼608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106590质疑联系人:贾国松质疑联系方式:1807293105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X先生,0571-8958XXXX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属于餐饮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等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水韵江南科创园6幢2楼222室贾国松收;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807293105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1、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户名:杭州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余杭农商银行东湖支行;帐号:201000283074280。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食药中心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储运路398号。职工食堂总面积500平方米,功能区域主要为餐厅、厨房操作间、售卖区、二个包厢、主副食耗材仓库和更衣室等,厨房操作间餐饮烹调设施设备齐全(含切配、烹饪区、粗加工区、蒸煮间、面点间、洗消间等)。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时间为2025年05月01日-2026年0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服务内容1、食堂运行服务项目:就餐人数200人左右,食堂每天供应早中晚夜宵四餐,全年365天节假日无休不间断供餐,并为上级部门及本中心交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接待等提供其他临时性用餐服务。2、同时做好服务区范围内的保洁工作,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按要求清运,垃圾清运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垃圾桶、垃圾袋、扫把、拖把、畚箕、洗洁精、重油清洁剂等保洁物资,口罩、消毒水、免洗手液、创可贴等卫生物资,电脑、打印机、纸、笔等办公物品,员工伙食费,厨余垃圾处理费,厨房卫生清理、油烟机等厨房设备定期清洗,燃气阀等安全管理均包含报价中。四、采购要求1、食堂运行服务工作人员配置要求:食堂主管1人,管理人员1人,主厨3人(其中夜宵厨师1人),面点师1人,切配洗菜洗碗售卖5人,收银1人,共计12人。要求有管理经验及丰富的操作经验,持健康证上岗,厨师必须持有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面点师必须持有面点师资格证。2、投标单位可根据实地踏看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临时有大任务的需临时增加用工人员(含报价中)。▲3、中标供应商须出具“如食堂有特殊接待任务,中标供应商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临时应急运行的正常需要”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4、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必须符合劳动法范围。用工人员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用工人员必须发足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并确保工作团队的稳定性。▲5、自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拟配备人员须完成交接手续进场服务。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并提供调动解决方案,新调入人员要求标准不得低于原标准。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管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普通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承诺函格式自拟)6、供餐时间:早餐7:30-8:45;午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夜宵22:30-23:307、工作时间:早上6:00-晚上23:30五、服务标准(一)供餐质量要求:1、早餐点心不少于15种,中餐菜品不少于10种,还需配备风味小吃(面食)、营养(减脂)餐、水果、杂粮等品种,满足不同口味需求,菜品应符合营养、健康、美味、可口。2、夏季高温天,提供冷饮服务(如果汁、西瓜汁、酸梅汤、冰棒、绿豆汤、红豆汤、白木耳汤等),供职工购买。3、卫生安全:①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不发生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②所有食物需每份留样50克,保留时间48小时,专人负责,并做好食堂各种制度台账,废油处理等。③确保食物出品检验合格,无石子,叶菜无菜虫,无头发丝、铁丝、烟头、创可贴等异物,无苍蝇、蟑螂等其他虫类。4、新鲜度:菜肴新鲜,色泽良好,无过期及腐烂变质的食物。5、口感:菜肴口味好,咸淡适中,并保证饭菜热度。6、更新度:食堂要拟定每周食谱,饭菜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菜谱原则上不重样,并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定期推出特色招牌菜或新菜,并按采购人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采购人控制好用餐成本。保证饭菜质量、营养健康、味道可口。中标供应商根据人体营养及健康需求,每周五前报下周菜单安排计划给采购人确认。7、营养: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8、控制浪费:以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为原则,根据餐厅就餐人数情况,合理估算好每天的用餐量,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烧菜上菜节奏,杜绝菜肴浪费。(二)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3、分餐售卖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分餐时做到合理均等菜量。4、食堂餐标菜价由采购人确定,当采购人要求增加或减少餐标菜价时,中标供应商及时对饭菜售价做出调整,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售卖价格。5、食堂运行服务人员及服务时间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三)环境卫生管理厨房作业区(1)环境卫生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刀具、砧板等工具做到分类使用、生熟分开,不得混用。3)厨房每餐后台面和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当餐餐具餐后必须清洗干净,然后放入消毒柜消毒处理。4)厨房灶台抽油烟机油烟管道定期清洗:定期对厨房抽油烟机和油烟管道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洁,保证厨房灶台烟道的卫生清洁,确保厨房内部卫生和人员健康安全。5)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2)人员卫生1)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在厨房操作间和售卖区域内不得大声喧哗聊天、随意吃东西、就餐和抽烟等。2)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就餐区(1)餐厅环境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2)餐后及时做好食堂餐厅、售卖等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确保餐厅、售卖区的地面、墙壁整洁无污物。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处理。(2)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2)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3)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上墙,未取得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工作。4)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无故进出厨房及售卖区域。5)食堂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包括物品和食材)带入食堂厨房内,不得将个人食材带入食堂加工烹调,不得私拿食堂物品和私自打包食物并带出食堂。(四)服务质量(1)餐厅设领班或服务员,并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2)服务细则规范服务1)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上班着干净整洁工作服,女员工头发梳理整洁大方,忌浓妆艳抹或涂指甲油;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子。2)服务人员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4)服务人员在每餐开餐前把菜价公布上墙。热情服务1)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2)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客人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各项服务。3、坚守岗位1)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玩手机,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2)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不在工作期间闲聊。(五)菜品售卖管理1、食堂按时售卖菜品,食堂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售卖和收银人员未到岗时,不得开放食堂。售卖期间,售卖和收银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2、收银人员规范使用结算台,减少使用手动录入频次。必须将食品或餐牌放在结算台后再进行结算,不得无任何实物提前结算。3、售卖人员严禁打“感情菜”,收银人员不得无故多刷、少刷、不刷就餐人员的餐费。4、出现售卖台机器故障或误刷的情况,由收银人员及时记录时间和金额后,尽快及时补正金额并记录签字确认。5、在职在岗的食堂人员按规定就餐,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将食物私自交给非食堂工作人员食用,食堂人员不得带亲属家人朋友到食堂免费就餐,中标供应商非食堂工作人员(包括食堂临时帮忙人员)必须如实结算消费就餐,不得免费就餐。6、所有人员不得将碗盘餐具带出食堂外,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制止。(六)安全节能要求1、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及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每年组织演练及专题培训。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要设置明显标志,并有防范措施;熟练掌握灭火装置的使用;下班后关好门窗,预防偷盗、雨水侵入等危害食堂安全的事件发生。2、节约用电、用水、用气,所有设备设施按节能要求使用,适时开启关闭。大厅的餐具、纸巾、牙签、调料等物品的按需补充。(七)食堂保障要求1、合理制定原辅料的采购计划,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杜绝过期变质产品。明确厨师长物料领用管理责任,出入库均应有相应责任人的签字确认。2、厨房内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回收利用菜品等按相应要求存放。3、物料仓库、易耗品仓库等的物品按要求分类摆放,明确仓库中物料的入库和使用期限,先进先出,严禁过期使用。库管验收必须有厨师长在场,按要求做好验货工作。4、厨房用具用完及时清理并按“五常法”规定,指定位置摆放有序,以供分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保存和使用需符合规定,添加剂需上锁保存。5、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采购人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采购人审批)。六、其他要求和补充说明1、采购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并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及更衣室等。2、供餐所需各种食材由采购人自行采购,配送食材入库数量及质量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验收确认。3、所有餐饮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制作的食品质量、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相关食堂卫生标准或区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采购人的监督。4、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5、中标供应商要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6、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餐饮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按照五常法\"标准进行管理,并做到重要部位制度上墙,做好、记好日常台账。7、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配合采购人规范各种食品的采购索证、验收、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以及存放、加工、出售、储存、留样等各个环节管理,食品储存、加工必须责任到人,切实明确职责;对主要食品(如米、面、油、肉类、豆制品、鸡蛋等)要专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8、中标供应商必须规范餐具消毒,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做好各种餐具的清洗、消毒、保管。做好服务范围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工作,门前三包,制定防鼠、防蝇、防毒、灭蟑螂等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人。9、中标供应商必须注意用电安全,食堂一切用电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按采购规定执行。厨房及餐厅内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灭火器由中标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不得随意移动。用电设备等更换需报食堂管理部门,由采购购入派专人监督维修。10、中标供应商必须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食堂房屋、锅灶、蒸台、冰箱、保洁柜、消毒柜、蒸饭箱、保温台等大件不锈钢炊具及餐桌椅、食堂内水电设施等统一交给中标供应商使用及保管,在交接时造册清点验收,返还时有损失要赔偿。11、中标供应商在管理食堂中如因中标供应商导致的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发生,中标供应商要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12、中标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统一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选型经采购人确认。13、中标供应商根据食堂采购内容,辅助采购单位做好采购货物出入库的核查、登记、管理工作,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原始凭证的核算、归档工作。14、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日常运营管理,做好燃气阀等安全管理,确保燃气利用达到规范、高效、安全、可靠要求,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燃气管理中,根据不同的燃气使用情况,制定不同的预防措施和安全措施,对燃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标记燃气管道、燃气设备及燃气阀门,确保燃气设备和管道安全可靠。定期对燃气设备和管道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的标记登记。15、食堂内水电气费、炊具餐具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若设备设施因中标供应商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其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做好厨房设施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提供厨房抽油烟机及油烟管道的清洁清洗服务(清洗频次为一年4次,所需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恶意破坏损坏的,折价赔偿。16、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优质向职工提供一日四餐的主副食供餐及相关服务,保证一日四餐准点开膳,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的职工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和剩菜剩饭,所售菜品均应明码标价。17、食堂收银人员使用采购人配置的食堂自动餐饮结算系统,通过采购人统一定制的就餐卡刷卡售卖饭菜,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就餐卡的定制、挂失、充值等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管理。18、中标供应商应规范做好食材和厨房耗材出入库台账登记管理,所有物品出入库均应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负责出入库及仓储管理。19、食堂内所有区域,包括餐厅、厨房操作间等,均属于中标供应商管理范围,中标供应商需负责食堂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21、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除赔偿有关费用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停业整顿或中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22、中标供应商严格按五常法进行管理,确保制度上墙,操作规范。采购人定期对食堂五常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3、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堂内务,确保食堂所有区域始终保持卫生干净整洁。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消防安全责任,每天下班前应落实专人负责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全面细致安全检查并做好登记,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因中标供应商内部管理问题及原因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24、中标供应商应每天清除、外运餐厅厨房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分类,保证各类垃圾全部倒进大楼垃圾集中收集房,保持箱外无垃圾。25、中标供应商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根据自身资质情况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消杀单位实施鼠、蟑、蝇、蚊等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其他消毒消杀服务根据需要提供;“除四害”实施单位须具有杭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杭州市病媒生物消杀专业机构资质证书》,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杭州市爱卫会“除四害”相关规定及验收标准,并视特殊情况增加次数,不得有鼠蚊蝇蟑螂等滋生问题。本项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药品、人员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6、中标供应商派驻食堂服务人员工作餐及住宿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派驻食堂服务人员工作餐费标准为44000元/年,需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内。合同签订后的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将派驻食堂员工工作餐餐费(44000元整)按季度(每三个月)均分四期转入采购人职工食堂专用账户中。27、采购人为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食堂办公用房一间。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得私自使用采购人为职工值班所配置的淋浴间、值班室和其他场地或公共生活设施。28、中标供应商应制定现场派驻各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垃圾分类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等培训制度,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所有员工100%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实际配置岗位人数不满足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时,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29、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30、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杭州市政府规定给派驻项目现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31、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聘用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全部服务人员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劳动法规、条例,向管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所有服务工种的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32、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中标供应商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发标单位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3、中标供应商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服务协议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承包服务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服务质量标准。34、本项目范围的服务内容,应由中标供应商直接提供,不得转包、分包、转让给他人,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5、工作人员不得在外兼职,采购方一旦发现中标供应商员工对外兼职,将作为违约处理,并在尾款支付时扣除,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七、检查与考核(一)考核办法(100分)根据《食堂外包服务考核办法:附1、附2》综合评定进行款项支付,总分达到80分(不含80分)以上的,支付合同约定食堂运行服务费用的100%;总分达到75(含75分)-80分的,扣除合同约定食堂运行服务费用的10%;总分达到70(含70分)-74分的,扣除合同约定食堂运行服务费用的20%;总分在65(含65分)-69分的,扣除合同约定食堂运行服务费用的50%;总分在65分以下的,扣除合同约定食堂运行服务的全部费用。考核以附件1、附件2为标准,总分为100分,其中《食堂运行测评以及督查情况测评表》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50%,《食堂运行服务管理日常检查细则》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50%。注:采购方一年组织两次服务考核,并结合平时投诉情况,对扣分、罚款等内容予以记录在当期考核中,考核时一并计算。附件1:食堂运行测评以及督查情况测评表:(总分按50%折算)评议项目用餐单位成员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菜品的品种及质量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综合评议备注:1、合同采购方定期对食堂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环境等进行一次测评,并根据各位测评者的结果对食堂管理者进行考核。2、满意按100%计,基本满意按80%计,一般按70%计,不满意按0%计。附件2:餐饮服务管理日常检查细则(总分按50%折算)检查时间: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 查 内 容检 查 标 准分值扣分情况1采购(10分)(1)定制菜单及验菜质量提前一周开出菜单交采购单位审查,并由双方共同验收,对当天的菜进行验收无腐败、霉变、生虫、污浊、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未按要求每次扣5分5分(2)物品管理中标供应商根据食堂采购内容,辅助采购单位做好采购货物出入库的核查、登记、管理工作,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原始凭证的核算、归档工作。未按要求每次扣5分5分2择菜洗菜(5分)(1)水池区分洗菜用水池与洗餐具水池分开。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2)择菜清理摘除杂质、残枝、去根、清叶、削腐、除泥沙。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2分(3)洗菜清洗三遍(洗一道,清二道),所有原料先洗后切。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2分3切配(10分) (1)切菜①不新鲜、腐败变质不切。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食品不着地存放。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以销定量,先烹制的先切。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④不成捆切根,不偷工减料。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⑤条块整齐,粗细均匀,符合烹调要求。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⑥刀、砧板、抹布、容器清洁。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 (2)配菜①营养、色、型、主配料合理。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2分②配菜台面、菜架干净。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2分4烹饪(10分)(1)烹饪技术、食品安全知识①掌握烹调技术及面点制作方法,胜任工作。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2分②腐败变质等不合格产品不烹制不烧煮。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执行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烤熟煎透,防止外熟里生。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 (2)节约做好烹调前的准备工作,按人数合理投料烹制,合理使用原料、调味品、燃料,防止浪费,厉行节约。未按要求每次扣3分3分 (3)创新钻研烹调技术创新菜品,增加品种满足职工需求。未按要求每次扣3分3分5卫生(28分)(1)环境卫生①责任区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进行清扫。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采取措施消除鼠害、虫害、蚊蝇。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设备布局合理,整齐、有序、清洁。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④室内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积水、油腻并保持干燥, 墙壁和房顶无油污、霉斑、滴水。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⑤垃圾、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加盖密闭。垃圾袋装化,每天及时清除。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2)个人卫生①所有人员必须每年体检,持证上岗。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必须穿戴清洁浅色工作服和帽,头发不露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不留长发,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戴口罩. 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上岗前和大小便后必须洗手消毒,否则扣1分1分④上岗后不吸烟,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包裹带入岗位,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⑥不直接用勺尝味,不得用工作服或围腰擦手, 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区会客。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3)厨房操作间卫生①盛放食品用具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热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不落地,洁净,整齐有序。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各种电器设备用具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清洁无灰尘、油污, 洗菜池无泥沙、脏垢。抹布专用洁净,不用抹布擦碗盘。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3)厨房操作间卫生④每次操作完毕彻底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确保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容器用具、案板工具等光亮、干燥、整齐、卫生。通风、排烟、排水良好。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⑤洗碗间、蒸饭间沟道畅通,无积水。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⑥及时清理废弃物和垃圾。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4)餐厅卫生①餐前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工作,桌面光洁,地面洁净, 并随时保洁,垃圾及时清除。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就餐中有专人负责餐桌、地面清洁卫生。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餐后对餐厅及时进行全面的清洁卫生清除垃圾。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④餐厅洗手池内无积垢,保持畅通。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5)餐具洗刷消毒卫生①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高温消毒”四道消毒工序,以光、洁、涩、干为消毒要求。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消毒后的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污。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洗碗池专用,洁净,无残渣,无油垢。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④餐后餐具摆放正确合理。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6)食品冷藏及冷冻卫生①动物性食品应冷冻保存,果蔬类食品应冷藏. 在4℃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②专人检查冷柜、冰箱性能,定期除霜、清洗、消毒,无异味,清洁。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③食品分类存放,进出食品有记录,先进先用,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冰箱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1分6服务(9分)(1)售饭操作①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②上岗前须穿戴工作服、帽、口罩手套保持形象。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③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一视同仁,足量均匀售饭,禁止与就餐者发生冲突。未按要求每次扣2分4分(2)收餐操作①使用收餐车。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5分②先把残剩菜肴倒入垃圾桶内,收餐具轻拿轻放。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③分类分档收取餐具,残剩菜肴集中处理。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④用洗洁精与干净抹布擦拭餐桌、转盘,清理地面。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⑤检查餐台餐椅是否对齐。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7监督(8分)工序确认1按工序逐一建立工作记录体系,记录确认,上下工序监督,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未按要求每次扣4分2②做好每餐的食品留样工作。未按要求每次扣4分8分8应急(20分)食物中毒建立明确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一次扣20分20分分值合计(二)餐饮服务外包运行服务管理奖罚细则为切实落实食堂运行服务合同内容,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在《食堂运行服务合同》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管理办法补充文件《食堂管理奖罚细则》。内容如下:1、按照五常法管理要求,做到管理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实施到位,采购方组织代表定期抽查,发现情况并下达书面整改单,根据检查问题实际情况的严重程度,每一次扣除质保金(500元-1000元)2、每天定好菜单,按规定时间上报,如出现未完成,每次扣500元。3、如检查中发现过期食品及不卫生等现象,一次罚款300元;如检查发现工作人员没有健康证的每人次罚款300元。4、食堂运行服务中标方应自觉服从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台账和动物检疫证登记和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接受甲方或上级领导组织的检查和监督。准时参加有关食堂管理的会议,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5、就餐保障。服务期间食堂如饭菜供应不足,每次罚500元。如饭菜严重不足,每次罚1000元。如食堂无故不营业,每次罚1000元;如果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食堂不能安排或没有去开餐等情况,食堂运行服务应立即联系甲方,并妥善采取措施,而由此导致的损失,甲乙双方一起协商解决。6、如检查发现,如食堂运行服务人员未购买社保的,每月扣除500元/人次。7、扣款在尾款支付时一并扣除。八、管理服务费用及报价要求1、食堂服务费用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总价(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能与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5、中标供应商作为劳动用工的主体,负责劳动用工的所有事宜,劳动用工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劳资纠纷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九、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12个月)。合同期内,如果本地区最低工资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部份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合同期满,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延续提供1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服务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按季度实施服务质量考核,如果连续二次考核达不到80分/每次,采购人将中途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服务合同,由采购人另行招标采购食堂服务承包单位。▲十、费用结算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费用结算方式:1、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分为四期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剩余款项,并且按考核结果于次月前支付前一期服务费用。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正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2、中标供应商因合同违约、工作失误或根据考核结果造成的扣款,采购人在支付当季服务费时在应支付的服务费中相应扣除。(二)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其他说明1、若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调整等非采购单位主观因素,导致项目合同无法继续履约,则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需与采购单位及时办理好移交结算等手续;2、本项目如因采购单位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调整实际用餐人数,则本项目中标服务单位同时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工作人员数量,项目结算按实际投入工作人员数量根据投标报价进行结算;3、其他事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十二、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将相应内容填写至《符合性审查资料》,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企业认证证书: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所涉及范围是餐饮管理服务的,每提供一项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投标人具有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认证证书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网页查询截图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0客观分2类似项目实施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案例得0.2分,最高得1分。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客观分3食堂经营管理方案:1、食堂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的5分;方案一般,较为合理的得3分;方案粗糙,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4食堂经营管理方案:2、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不限于①临时性保障任务预案,②临时停水停电停气预案,③出现食物中毒预案,④恶劣天气预案,应急预案全面、可行性高的5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粗糙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5食堂经营管理方案:3、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5分;方案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较粗糙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6食堂经营管理方案:4、人员配备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的5分;方案一般,较为合理的得3分;方案粗糙,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7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根据采购需求,在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这几方面制定方案,从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酌情打分,方案全面、合理的5分;方案一般,较为合理的得3分;方案粗糙,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8原材料使用管理方案:1、根据采购需求,对原材料使用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打分,使用方案完整,合理的得5分;方案一般,较为合理的得3分;方案粗糙,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9原材料使用管理方案:2、根据采购需求,制订食品保存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的得5分;方案一般,较为合理的得3分;方案粗糙,一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分10派驻食堂人员资质:1、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3分;2、厨师:具有贰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得6分;3、面点师:具有三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4、拟派人员中具有三级前厅服务员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5、拟派人员中具有健康管理师证书得3分,最高得3分;注: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16客观分11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根据项目需求,投标单位提供全年、半年、季度等不同形式专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岗位技能等,培训计划详细、全面、可行的得4分;培训计划一般,措施基本可行的得2分,培训计划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2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对食堂服务区域内出现的各类事故的紧急预案(如烧烫伤、割伤、跌伤等)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3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2、对食堂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的安全防范巡查方案措施等进行打分。方案全面、合理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4配餐方案:1、配餐花色种类丰富、营养搭配合理,能够分季节时令科学组配,根据投标方案进行打分;内容有特色、有亮点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5配餐方案:2、具备菜品研发能力,包括提升菜品口味、新菜品开发、传统美食制作等,根据投标方案进行打分。内容有特色、有亮点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6服务方案:具备较完善服务方案、服务网点及服务承诺的,能够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提供服务流程、响应时间及人员安排说明进行打分。优秀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保障及优惠承诺:1、供应商用工管理制度,2、供应商提高服务满意度方案;用工管理制度及承诺可行优秀的得4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4主观分18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中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中标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中标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中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中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中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中标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中标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中标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XXX(预先填写)2XXX……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中标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项目名称)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中标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中标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中标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中标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中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中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中标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中标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中标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中标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中标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中标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中标供应商1名称)。(分包中标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中标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中标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中标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