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2025)



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关于昆山市粮油批发市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一、受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昆山市粮油批发市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规模:防水卷材拆除1573.97m2,屋面排气管175个,2mm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1935.74m2等。
四、最高投标限价:19.2884万元,招标人期望值:19.2884万元。
五、工期:45天。
六、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04-03至2025-05-18。
七、招标其他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差额累计法(按最高投标限价计算,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按0.8%收取;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八、招标人信息
1、名称: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
2、联系人:徐主任
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3、联系人:张都
4、联系方式:0512-57218518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相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昆山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贸易有限公司。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昆山市粮油批发市场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1.1.5本招标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市场路柏庐批发市场。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

1.3.1本次招标范围:防水卷材拆除1573.97m2,屋面排气管175个,2mm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1935.74m2等。
1.3.2本次招标项目特征:详见编制说明。
1.3.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45天。
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
1.3.5承包方式:总承包。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下:
投标人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关于若中标后不再承接其他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财务要求:良好。
信誉要求:良好。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2)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报建:
本项目不报建

1.6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费用,具体金额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自理。

1.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招标人原则上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1.10.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分包

禁止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组成;
(9)其他材料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人期望值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从“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09:00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03月28日16:00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限:2025年03月28日16:00
2.2.1投标人从“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
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交。
2.2.3招标人将按规定时限前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布,但不指明来源。
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2.2.5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期望值澄清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2.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
2.2.7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
2.2.8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3招标人期望值的公布

本项目计价、招标人期望值在“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备查。
招标人期望值公布的时间:2025年03月25日17:00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见第七章要求
3.1.2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报价

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招标人认可。

3.3投标有效期

3.3.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3000.00元;
(2)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0日15:3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
(3)保证金交纳帐号信息: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帐号:1102233109100078969;
(5)开户行:工行昆山鹿城路支行,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实际情况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备选投标方案

/。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投标文件扫描件。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人需在开标时提供投标文件纸质标书(一正二副)和电子标书U盘以供评标使用。

3.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印章。
3.8.1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表、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6)项目管理机构;
(7)其他证明材料。

3.8.2技术标及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申明及信用承诺书;
(2)资格审查申请书:
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②近年财务状况表
③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④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⑤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3)其他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
③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
④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
⑤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质量证明材料(如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根据第二章评标办法要求采用纸质评标的:
(1)投标书一(商务标):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的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2)投标书二(技术标及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的正本及全部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投标书一和投标书二必须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投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或二)字样;
(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而出现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确定处理意见;
(5)投标书一和投标书二必须分别装袋密封,未按此要求装袋密封的作无效标处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标书(如有要求)及电子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4.2.3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截止时间

4.3.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30。
4.3.2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
4.3.3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3.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3.5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携带至开标现场的纸质投标文件或以电子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与最终投标文件一致。
4.4.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于规定的地点(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要求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
(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5.3抽签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抽签方式:
采用电脑抽签系统随机抽签方式
√采用摇号机抽签方式
由建设单位在开标现场抓阄决定采用上述两种抽签方式中的一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无效标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4)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9)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0)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6)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17)评标委员会一致评为不合格的;
(18)存在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19)未参照限额以上注册要求的。

6.5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6.6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

(1)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的资料和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评分结果一般均以保留两位小数点记取,若同一标段中中标结果出现并列或其他特殊情况难以依据得分确定中标人时,选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中标,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6.7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

7.2中标候选人和拟中标人公示

7.2.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在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情况、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名称,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总价、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的具体情况及其排序;
(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3)被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以及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5)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6)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7)拟定中标人名称。
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经核查,评标报告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原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议、补充或者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7.2.3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原因,改变拟中标人的,应当重新公示拟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3中标结果公告及发出中标通知书

7.3.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0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前确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价、中标工期、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公告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履约担保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的情况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
(5)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的提出

9.5.1异议受理的机构、电话、通讯地址:
异议受理的机构:苏州茗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12-57218518
通讯地址: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9.5.2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9.5.3异议书格式(附后)
附:
异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异议人:
住所地: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