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招标公告(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 其他咨询服务
项目概况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D-G2025001
项目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近源管控:编制完成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闭环、《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全要素排查总结材料》、《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VOCs、颗粒物减排方案及成效评估报告》。2、木业企业管控:对214家木业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编制完成《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3、环境统计:辅助完成南浔区环统企业(364家)上报数据审核,安排专人开展线上、线下指导填报及审核,保障提交的及时性和数据的科学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西路150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2002]1980号
质疑联系人:毛萍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2-3911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亿丰赛格数码城2号楼192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庄方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215381
质疑联系人:刘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83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电子磋商文件-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doc445.8K
(定稿)电子磋商文件-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doc
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LD-G202500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采购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7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2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2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批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ZJLD-G202500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1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1项150万元治气近源管控、木业企业管控以及生态环境统计等,详见招标需求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五、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六、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3.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2备份响应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磋商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亿丰赛格数码城2号楼1921室(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57215381,联系人:庄先生,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响应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七、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00秒2.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9、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公告;⑨响应文件的解密:竞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竞标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业务咨询:1.采购人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228597质疑联系人:毛萍萍质疑联系方式:0572-3911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亿丰赛格数码城2号楼1921室传真:0572-2118319项目联系人(询问):庄方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215381质疑联系人:彭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83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72-3026731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25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ZJLD-G2025001财政审批编号:[2025] 124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人支付。5项目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6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4月3 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前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竞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10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12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3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5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6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19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三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其中最终报价需单独装订),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2.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1.2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粮贸支行账号:330501649138000012992.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竞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2第二章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竞标人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4月3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6.3.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工期、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8.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9.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3)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格式见附件);(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两者缺一不可);(5)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9.2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磋商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竞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4)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4报价文件:(1)竞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4)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磋商报价说明10.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10.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10.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0.6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10.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10.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10.9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10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服务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11.磋商有效期11.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竞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竞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竞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2.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12.3.其他:12.3.1响应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2.3.2响应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4、响应文件的签章12.4.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2.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2.5、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2.1.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2.2.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竞标人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竞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工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8.3.8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9投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1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8.3.12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8.3.15投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8.3.1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完整或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18.3.1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竞标人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竞标人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竞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各竞标人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竞标人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各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竞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人。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2.3.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竞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6.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3.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一、项目背景1、治气工作自2024年6月湖州市颁布了《湖州市治气攻坚工作量化问责办法》(湖美丽办〔2024〕1号),将“PM2.5指标排名及改善情况”列入首要的量化问责事项,同时湖州先后发布了《湖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市领导联系督导区县治气工作方案》等,对各区县治气年度、月度目标完成情况、“三大减排”项目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管理情况的落实整改等提出更高要求,也将治气工作提到新的政治高度。考虑到南浔经济开发区为近国控站点的集中工业区,为积极响应区政府对国控站点工业源的精细化管控、木业行业的整治提升与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特以治气工作为核心,开展近源工业企业和木业行业的专项排查与管理服务。2、环境统计工作生态环境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对上报数据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根据省厅具体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至7月30日,需要就全省环统数据开展随报随审工作,该项工作的覆盖范围广,初定全区范围364家,涉及行业复杂,填报内容专业,同时考虑上报整体数据的科学准确,需开展第三方技术指导审核服务。二、服务范围1、近源管控:国控站点周边5km范围内63家工业企业;2、木业企业管控:南浔开发区范围内214家木业企业(已剔除国控周边的企业)。3、生态环境统计:南浔区范围内纳入环统的企业,参考2023年工业企业排放源清单,预计364家。排查阶段服务类型企业类型类型描述企业数量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的27一般除木业、纺织外登记企业10其他木业登记企业26小计63第二阶段开发区范围内木业企业管控重点排污许可发证企业10一般排污登记且规上企业44其他排污登记且规下企业160小计214第三阶段南浔区工业企业环境统计纳入环统的企业364小计364三、服务内容1、近源管控:对近源工业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环保排查及针对VOCs、颗粒物产排情况的专项排查,编制一厂一策,提出每个排放源的大气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木业企业管控:对木业企业开展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为南浔经济开发区木业企业环保管理与木业行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3、环境统计:指导环统企业(初定364家)按时上报数据,并做好随报随审核工作,将指导意见下发于具体问题企业进行核实整改,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部级、省市级审核意见指导修改。服务内容清单序号服务类型工作类型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阶段企业类型1查环保合法性检查检查企业的批建符合情况、检查企业环评合法合规性(登记表类)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一般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三废”设施达标性检查检查企业“三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其他检查企业“三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达标情况检查固废处置规范性重点检查厂界污染物达标性“三废”产排情况核查检查企业“三废”产排情况,是否存在超总量排放一般涉气总量核查(VOCs)2改对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出具问题反馈单,梳理其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交由企业签收、执行;相关表单录入环保管控云平台,存档备查,整改任务挂号,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重点一般其他3管+服1、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提出环境治理整改方案或意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做好指导服务,整改完成后协同开展整改效果验收复查,最终形成整改报告,完成环保数据库的动态更新;重点2、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提出环境治理整改方案或意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做好指导服务,整改完成后协同开展整改效果验收复查,最终形成整改报告,完成环保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一般4一厂一策1、完成部分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闭环;全部2、细化重点企业问题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木业企业提供深度治理方案并开展指导整改闭环5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及深度减排治理提升建议编制《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并针对木业整体给出深度治减排提升建议,预计对217家木业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形成体系化的现状分析报告报告,协助完成南浔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治理,要素腾挪及木业企业结构性改革。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第二阶段(开发区范围内木业企业管控)6数字化平台+信息采集归档搭建南浔经济开发区数智企业平台,形成排查企业电子要素档案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一般、其他7环统指导环统企业按时上报数据,并做好随报随审核工作,将指导意见下发于具体问题企业进行核实整改,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部级、省市级审核意见指导修改。四、服务要求1、需配备基础的检查检测装备,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完成排查工作,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巡检日志和检查表格按规定完成并及时上交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保证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均能及时响应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乙方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任何时候均能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故的任务派遣。3、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值班制度。4、服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不得与被管理单位开展其他收费性服务,若发生有损生态环境分局形象、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等事项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根据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及中心工作,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前提下,接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配。6、服务队伍人数5人及以上,其中1人及以上常驻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项目所在地或附近设办公场所,并有必要生活条件,方便办公;服务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上岗证件。7、配备完成工作所需车辆不少于1辆,车辆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交通违章处理费、事故赔偿费等)由供应商承担。五、项目成果1、近源管控:编制完成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闭环、《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全要素排查总结材料》、《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VOCs、颗粒物减排方案及成效评估报告》。2、木业企业管控:对214家木业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编制完成《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3、环境统计:辅助完成南浔区环统企业(364家)上报数据审核,安排专人开展线上、线下指导填报及审核,保障提交的及时性和数据的科学性。六、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全部履行结束,根据项目执行结果(考核要求在合同里另行约定)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余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无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前来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七、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服务类)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招标文件编号:ZJLD-G202500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价格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响应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项目全部履行结束,根据项目执行结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余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采购人执二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4.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5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一、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二、资格、技术、商务、资信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机构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4、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若违背以上承诺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竞标人: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成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往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1.14.5.1.24.6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磋商声明书致:(磋商采购单位名称):我方(竞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竞标人公章:年月日竞标单位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竞标人公章: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竞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三、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格式:竞标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标人(竞标人名称)提交报价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竞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竞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竞标人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竞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竞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竞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竞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竞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编号:序号名称竞标报价服务期备注1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合计金额大写: 注:1、磋商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有费用。2、以上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3、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磋商文件规定,一旦由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支付本项目全额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我公司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当日一次性向贵公司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部分:竞标人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竞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竞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资信商务分90分。合格竞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三的竞标人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1)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竞标人中最终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竞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2)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90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90分)序号分项内容评分说明分值范围商务技术分1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为全生命周期环保排查服务)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12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政府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方面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省级及以上的得5分,市级的得3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且不累计得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企业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大气环境管控,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0-103服务响应巡查响应:接到采购人通知半小时内到达得2分,一小时内达到得1分。(提供承诺函和巡查响应机制)0-24对项目的总体理解根据投标人对南浔区当前空气质量形势、木业企业、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工作内容和要求的认识程度进行综合打分。形势了解充分、认识到位,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形势了解比较充分、认识比较到位的得5分;了解程度一般,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了解和认识明显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5项目服务方案开发区近源管控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开发区近源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整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设定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简单,内容明显欠缺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木业企业管控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木业企业管控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整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设定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简单,内容明显欠缺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环境统计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境统计服务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完整具体、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设定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简单,内容明显欠缺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6项目组成员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清晰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清晰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相应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截图,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62、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注册环评工程师的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的,每人得1分,具有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的的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截图,同时提供近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67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计划合理性,进度保障措施的清晰程度和实施的可操作性进行打分。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得7分;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一般,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内容简单,明显欠缺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78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可行,得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比较全面、科学、合理可行,得3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不够全面、科学、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9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分析准确全面、解决方案可行的得5分;分析基本准确全面、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3分;分析、解决方案见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510资料管理及保密措施投标人在方案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数据、材料、报告等的信息安全、保密性好的得5分;供应商在方案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数据、材料、报告等的信息比较安全、保密性较好的得3分;供应商在方案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数据、材料、报告等的信息不够安全、保密性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511服务承诺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情况,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项目数据保密措施、其他优惠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具体、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较为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完善有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0-512合理化建议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全面、可行、针对性强。建议完整具体、合理可行的得5分;建议较为完整可行的得3分;建议不完善有欠缺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0-5质疑函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LD-G202500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采购单位: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前附表8一、总则11二、磋商文件的说明12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7四、磋商规则、程序18五、授予合同21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27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2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批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ZJLD-G202500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磋商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简要服务内容及要求1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1项150万元治气近源管控、木业企业管控以及生态环境统计等,详见招标需求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五、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六、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3.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2备份响应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投标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在磋商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递交至以下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亿丰赛格数码城2号楼1921室(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57215381,联系人:庄先生,由代理机构人员统一负责接收响应文件,做好接收记录,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自公告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5.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七、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14点00分00秒2.地点(网址):政府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9、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公告;⑨响应文件的解密:竞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竞标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3.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十、业务咨询:1.采购人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6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228597质疑联系人:毛萍萍质疑联系方式:0572-39116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亿丰赛格数码城2号楼1921室传真:0572-2118319项目联系人(询问):庄方涛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57215381质疑联系人:彭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21183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72-3026731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25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2编号磋商项目编号:ZJLD-G2025001财政审批编号:[2025] 124号3磋商内容详见第二章4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人支付。5项目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6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4月3 日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7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前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2025年4月7日14:00时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文件、报价文件。(2)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竞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10磋商文件的上传、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12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3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5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16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19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三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其中最终报价需单独装订),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1.2.一、总则1.概况1.1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1.2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1.9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竞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竞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肆仟叁佰元整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粮贸支行账号:330501649138000012992.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磋商采购单位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竞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2.2第二章磋商项目范围及要求4.2.3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4.2.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2.5第五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竞标人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5年4月3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磋商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6.3.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工期、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8.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8.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应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9.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3)承诺书(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格式见附件);(4)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两者缺一不可);(5)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9.2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磋商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2)竞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4)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及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4报价文件:(1)竞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3)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4)招标代理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2)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0.磋商报价说明10.1本项目采购预算: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2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10.3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4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10.5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的采购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含税价),但应申明免税价格并注明成交后采购人应办理的有关手续。10.6磋商报价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10.7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后报价文件》,作自动放弃处理。10.8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10.9磋商采购单位不接受备选方案。10.10成交公示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与磋商文件确定的服务清单、最终报价金额明细表,并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后方可签订合同。11.磋商有效期11.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竞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竞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竞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2.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2.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12.3.其他:12.3.1响应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12.3.2响应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2.4、响应文件的签章12.4.1响应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12.4.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4.3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12.5、响应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2.1.三、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13、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1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见《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17、响应截止期17.1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响应文件文件上传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1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2.2.四、磋商规则、程序18.磋商规则18.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8.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8.3对竞标人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8.3.1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递交或未按规定的上传、递交的;18.3.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18.3.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8.3.4竞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8.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8.3.6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工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8.3.7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8.3.8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8.3.9投标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的;18.3.10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8.3.11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18.3.12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8.3.13供应商未能在线参与磋商的;18.3.14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8.3.15投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8.3.16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3.17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8.3.1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完整或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18.3.19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9.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0.磋商过程的保密20.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20.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竞标人向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0.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商务资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竞标人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2.磋商程序与方法22.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竞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各竞标人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竞标人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2.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2.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2.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各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二次报价。22.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2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22.6.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23.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4竞标人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磋商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人。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本项目磋商文件。2.3.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磋商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竞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6.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3.第二章磋商项目服务范围及要求一、项目背景1、治气工作自2024年6月湖州市颁布了《湖州市治气攻坚工作量化问责办法》(湖美丽办〔2024〕1号),将“PM2.5指标排名及改善情况”列入首要的量化问责事项,同时湖州先后发布了《湖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方案》、《市领导联系督导区县治气工作方案》等,对各区县治气年度、月度目标完成情况、“三大减排”项目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和长效管理情况的落实整改等提出更高要求,也将治气工作提到新的政治高度。考虑到南浔经济开发区为近国控站点的集中工业区,为积极响应区政府对国控站点工业源的精细化管控、木业行业的整治提升与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特以治气工作为核心,开展近源工业企业和木业行业的专项排查与管理服务。2、环境统计工作生态环境统计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污染源数据是重要的基础环境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9月13日),对上报数据质量提出更高要求。根据省厅具体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至7月30日,需要就全省环统数据开展随报随审工作,该项工作的覆盖范围广,初定全区范围364家,涉及行业复杂,填报内容专业,同时考虑上报整体数据的科学准确,需开展第三方技术指导审核服务。二、服务范围1、近源管控:国控站点周边5km范围内63家工业企业;2、木业企业管控:南浔开发区范围内214家木业企业(已剔除国控周边的企业)。3、生态环境统计:南浔区范围内纳入环统的企业,参考2023年工业企业排放源清单,预计364家。排查阶段服务类型企业类型类型描述企业数量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简化管理的27一般除木业、纺织外登记企业10其他木业登记企业26小计63第二阶段开发区范围内木业企业管控重点排污许可发证企业10一般排污登记且规上企业44其他排污登记且规下企业160小计214第三阶段南浔区工业企业环境统计纳入环统的企业364小计364三、服务内容1、近源管控:对近源工业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环保排查及针对VOCs、颗粒物产排情况的专项排查,编制一厂一策,提出每个排放源的大气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木业企业管控:对木业企业开展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为南浔经济开发区木业企业环保管理与木业行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3、环境统计:指导环统企业(初定364家)按时上报数据,并做好随报随审核工作,将指导意见下发于具体问题企业进行核实整改,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部级、省市级审核意见指导修改。服务内容清单序号服务类型工作类型具体服务内容服务阶段企业类型1查环保合法性检查检查企业的批建符合情况、检查企业环评合法合规性(登记表类)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三同时”情况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一般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三废”设施达标性检查检查企业“三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其他检查企业“三废”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达标情况检查固废处置规范性重点检查厂界污染物达标性“三废”产排情况核查检查企业“三废”产排情况,是否存在超总量排放一般涉气总量核查(VOCs)2改对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出具问题反馈单,梳理其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规范的提出整改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交由企业签收、执行;相关表单录入环保管控云平台,存档备查,整改任务挂号,并指导企业实施整改。重点一般其他3管+服1、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提出环境治理整改方案或意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做好指导服务,整改完成后协同开展整改效果验收复查,最终形成整改报告,完成环保数据库的动态更新;重点2、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问题,提出环境治理整改方案或意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做好指导服务,整改完成后协同开展整改效果验收复查,最终形成整改报告,完成环保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一般4一厂一策1、完成部分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闭环;全部2、细化重点企业问题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木业企业提供深度治理方案并开展指导整改闭环5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及深度减排治理提升建议编制《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并针对木业整体给出深度治减排提升建议,预计对217家木业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形成体系化的现状分析报告报告,协助完成南浔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环境治理,要素腾挪及木业企业结构性改革。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第二阶段(开发区范围内木业企业管控)6数字化平台+信息采集归档搭建南浔经济开发区数智企业平台,形成排查企业电子要素档案第一阶段(管控点周边工业源近源管控)重点、一般、其他7环统指导环统企业按时上报数据,并做好随报随审核工作,将指导意见下发于具体问题企业进行核实整改,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部级、省市级审核意见指导修改。四、服务要求1、需配备基础的检查检测装备,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完成排查工作,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巡检日志和检查表格按规定完成并及时上交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保证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均能及时响应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乙方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任何时候均能及时响应突发环境事故的任务派遣。3、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值班制度。4、服务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不得与被管理单位开展其他收费性服务,若发生有损生态环境分局形象、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等事项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根据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参与各项重点工作及中心工作,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前提下,接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调配。6、服务队伍人数5人及以上,其中1人及以上常驻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项目所在地或附近设办公场所,并有必要生活条件,方便办公;服务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并佩戴上岗证件。7、配备完成工作所需车辆不少于1辆,车辆使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车保险、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交通违章处理费、事故赔偿费等)由供应商承担。五、项目成果1、近源管控:编制完成重点企业《环保提升“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闭环、《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全要素排查总结材料》、《南浔区国控站点周边5km工业源VOCs、颗粒物减排方案及成效评估报告》。2、木业企业管控:对214家木业企业进行基础信息调研,充分考虑产值、税收、员工结构等因素,根据当年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治理任务,梳理结构减排、源头替代、管理减排等减排量,编制完成《木业企业现状分析报告》。3、环境统计:辅助完成南浔区环统企业(364家)上报数据审核,安排专人开展线上、线下指导填报及审核,保障提交的及时性和数据的科学性。六、商务要求表▲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全部履行结束,根据项目执行结果(考核要求在合同里另行约定)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余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无本招标文件中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前来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七、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服务类)财政审批编号:[2025]124号;招标文件编号:ZJLD-G2025001项目名称: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本合同价格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南浔经济开发区以治气工作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响应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项目全部履行结束,根据项目执行结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余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采购人执二份。采购人:供应商: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4.4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5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一、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二、资格、技术、商务、资信目录:具体内容参照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格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机构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竞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3、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