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胃肠机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2025)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LPQ24A00249)询价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LPQ24A00249
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
1,000,000.00元
1
套
最高限价总计:1,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27日 至 2025年4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注: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三)询价公告所附询价通知书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询价响应失败的,其后果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7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1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1日 09:30
询价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
(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吴奇
采购人电话:023-5323826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梁平区碧桂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冯秋平
代理机构电话:173184009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秋平
项目联系人电话:17318400932
九、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下载
询价通知书——胃肠机第二次(定稿).doc
下载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号:LPQ24A00249询价项目名称: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3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0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5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81.1.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2.一、询价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询价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采购胃肠机系统(第二次)10011工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询价公告所附询价通知书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询价响应失败的,其后果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及询价通知书售价。1.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2.询价通知书阅览:详见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七)询价信息1.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询价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询价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询价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询价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参加在线询价。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参与在线询价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询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询价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一层]。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询价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前导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保证金(一)询价保证金:本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方式一: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印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六)询价保证金”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谈判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纸质保函。4.供应商在询价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电子复印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二: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询价保证金1.电子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4.电子保函以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保函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还须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六)询价保证金”提供电子保函的扫描件。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保函。7.电子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询价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询价保证金的;(2)询价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询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询价小组认定。(四)询价保证金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注: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同一合同项目(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七)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勘察。不管勘查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供应商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九、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联系人:吴奇电话:023-53238268地址:重庆市梁平区碧桂路1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冯秋平电话:17318400932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8.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9.一、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胃肠机系统1套该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10.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一)图像处理器1.1、白平衡:具有白平衡功能;1.2、调光模式:平均测光、峰值测光、自动测光三种测光模式可选;1.3、图像色彩调节功能:可分别调节至少红色、蓝色,≥±8级可调;1.5、具有图像冻结、回放功能;1.6、特殊光功能:具有≥2种特殊光模式;1.7、分辨率:具有≥1920*1080输出;1.8、面板触摸控制;1.9、具有NBI/BLI/CBI/DSI/SVI/OE/VIST中≥1种特殊光染色功能,能够更好地显示血管及浅表细微纤维结构图像;1.10、系统可适配所投产品相同品牌的常规胃肠镜、光学放大胃肠镜、超细胃肠镜、十二指肠镜、支气管镜等。(二)冷光源2.1、灯泡种类:≥4路LED灯;2.2、闪光功能:具备;2.3、光纤传输功能:提高抗干扰性,图像更稳定;2.4、热插拔保护功能:支持内窥镜连接热插拔保护功能。(三)上消化道电子内窥镜3.1、操作手柄上具有≥4个遥控按键,可自定义设置遥控按键的功能;3.2、视场角:≥140°;3.3、头端部外径:≤9.3mm;3.4、主软管外径:≤9.3mm;3.5、景深:≥3—100mm;3.6、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3.7、钳道孔径:≥2.8mm;3.8、工作长度:≥1000mm;3.9、一体式全防水设计;3.10、支持热插拔:一键式插拔接头;3.11、具有副送水功能。(四)上消化道电子内窥镜4.1、操作手柄上具有≥4个遥控按键,可自定义设置遥控按键的功能;4.2、放大倍数:≥85倍;4.3、视场角:广角模式≥140°,长焦模式≥90°;4.4、头端部外径:≤10.8mm;4.5、主软管外径:≤10.5mm;4.6、景深:广角模式≥7-100mm,长焦模式≥1.5—3mm;4.7、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右各≥100°;4.8、钳道孔径:≥2.8mm;4.9、工作长度:≥1000mm;4.10、一体式全防水设计;4.11、支持热插拔:一键式插拔接头;4.12、具有副送水功能。(五)下消化道电子内窥镜5.1、操作手柄上具有≥4个遥控按键,可自定义设置遥控按键的功能;5.2、视场角:≥145°;5.3、头端部外径:≤12.2mm;5.4、主软管外径:≤12mm;5.5、景深:≥5-100mm;5.6、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5.7、钳道孔径:≥3.2mm;5.8、工作长度:≥1300mm;5.9、一体式全防水设计;5.10、支持热插拔:一键式插拔接头;5.11、具有副送水功能;5.12、结肠镜插入管具有软硬度调整功能。(六)下消化道电子内窥镜6.1、操作手柄上具有≥4个遥控按键,可自定义设置遥控按键的功能6.2、放大倍数:≥85倍6.3、视场角:广角模式≥140°,长焦模式≥85°;6.4、头端部外径:≤12.8mm;6.5、主软管外径:≤12.7mm;6.6、景深:广角模式≥7-100mm;6.7、弯曲角度:上下各≥180°左右各≥160°;6.8、钳道孔径:≥3.2mm;6.9、工作长度:≥1300mm;6.10、一体式全防水设计;6.11、支持热插拔:一键式插拔接头;6.12、具有副送水功能。1.11.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做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8.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一套(说明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套)、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最终双方确认所用。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相关职能部门(重庆市医检所、疾控中心、计量监督局等),国内有资质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核检,并出具合格的验收检测报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9、货物使用有效期限: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5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有效期限的,提供说明及法律依据。10、货物生产日期:供应商所投货物有使用有效期限的,应为货物到达买方之日前3个月内(以产品铭牌标识或说明书为准),货物无使用有效期限的,应为货物到达买方之日前5个月内。若货物生产日期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诺延长质保期的以承诺延长的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供方应对货物的工艺、材料、制造、安装、调试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并提供免费的维保服务。2、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二)售后服务内容投标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设备档次的同品牌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每年应不低于4次实施巡检及维保。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修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2.3、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承诺对本合同产品终身维修和终身免费升级,零配件只按成本价收费。并采取“先修理后付款、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中标人为采购方提供免费咨询电话(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清单),解答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列出。设备生产厂家在境内设有备件库,存放所有必需的备件,并保证必要的备件供应,确保采购人的持续正常使用。(四)培训:工程师现场培训,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每年提供免费巡检和再培训不低于两次。三、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费、技术资料、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税费、转运费、劳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培训费、第三方单位设备检测费验收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应发生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免费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如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四、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采购人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必要时须进行再培训,直至采购人能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以及故障识别等。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违约责任1.投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在得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采购人并根据供应商的违约情况,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2.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周,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逾期交货损失。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达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应商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供应商应予以赔偿。3.在供应商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供应商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同时,供应商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4、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鉴于因“交付货物与所投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不一致、交付货物不是设备生产商本年度生产的最新设备、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达30天、交付货物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且被采购人拒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采取补救措施、质保期内货物经两次及以上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运行效果”等原因而解除终止合同的直接损失计算举证复杂不便,确定损失最低至少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重新招标的损失至少本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若高于前述最低损失部分,以实际损失为依据。(2)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违约的其他损失等相关直接、间接损失。九、其他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款及询价通知书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13.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如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询价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缴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时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份数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所有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4.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均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15.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三)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6.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8.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9.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做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20.三、报价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题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响应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询价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询价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询价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询价开始时间为上午9:30分,那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分)。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询价地点一致。(六)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其中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2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2.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询价通知书截图证明(获取询价通知书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询价通知书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1.24.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5.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6.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二)代理服务费为150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271.28.十、交易服务费招标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招标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供应商中标后向“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梁平发改委〔2023〕76号执行。成交供应商为微型企业的免收交易服务费。服务收费标准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收费费率备注100(含)万元以下部分1.0‰1.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服务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500(含)万元部分0.95‰500-1000(含)万元部分0.9‰1000-5000(含)万元部分0.8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0.8‰10000以上部分0.7‰重庆都梁城工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新通分公司咨询电话:023-533693771.2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311.321.331.341.35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询价)(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8.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询价保证金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49.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一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商单价报价合计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1.50.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51.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5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询价保证金提供纸质保函正本扫描件或电子保函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胃肠机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