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档案室改造招标公告(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2025)
询价公告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已符合采购条件,拟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BJDSZ-2025003
项目内容
因工作需要,拟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进行部分改造,将现有大门更换为全封闭甲级防火防盗门、窗帘更换为遮光阻燃材质、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进一步完善温湿度监测、消防及安防措施等。
项目要求
1.拟采购并安装以下设施设备:
1)除湿机一台(60L/D,适用平方面积约为75㎡);
2)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3C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全封闭式防火防盗门(甲级,3.5㎡,1.46m宽 X 2.40m高,外开,门板厚度为8.0/1.2锌合金。内置防火龙骨,岩棉板,安装防火锁、防火角链。下档镀锌,7公分门体。备注:现有旧木门及不锈钢防盗门需拆除);
4)遮光阻燃窗帘(44m)。
2.各潜在供应商报价包含所需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质保、税费、售后服务和改造施工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合同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四、项目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有夫妻、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企业业绩: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成交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成交人须以基本账户按合同总价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户银行:建行蚌埠市陶店支行,账号:3405016267080000001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八、项目评审方法
有效最低价法。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最终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评审,则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合同期限
档案室改造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因不可抗力原因经双方确认期限顺延。
十、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获取及报名由各潜在供应商与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办联系。
现场勘验请各潜在供应商与项目联系人丁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552-4128829,18096599906)。
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2层东招标办。接收人:韩先生(0552-4128821)。
1.报价单(附件一);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满足采购需求的详细报价等证明文件。
十二、询价时间、地点
2025年4月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在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2楼会议室进行询价。
十三、付款方式
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全额支付相应款项。
十四、项目地点
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552-412882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电 话:0552-4128829,18096599721。
十六、质保要求
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起算。
十七、其他事项
询价文件中未列明的其他合同条款及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约定。
附件: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询价函(二次).doc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询价函第一章询价公告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已符合采购条件,拟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BJDSZ-20250032、项目内容因工作需要,拟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进行部分改造,将现有大门更换为全封闭甲级防火防盗门、窗帘更换为遮光阻燃材质、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进一步完善温湿度监测、消防及安防措施等。3、项目要求1.拟采购并安装以下设施设备:1)除湿机一台(60L/D,适用平方面积约为75㎡);2)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3C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全封闭式防火防盗门(甲级,3.5㎡,1.46m宽X2.40m高,外开,门板厚度为8.0/1.2锌合金。内置防火龙骨,岩棉板,安装防火锁、防火角链。下档镀锌,7公分门体。备注:现有旧木门及不锈钢防盗门需拆除);4)遮光阻燃窗帘(44m)。2.各潜在供应商报价包含所需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质保、税费、售后服务和改造施工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合同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四、项目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1.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企业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有夫妻、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竞标;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6.企业业绩: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成交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成交人须以基本账户按合同总价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户银行:建行蚌埠市陶店支行,账号:3405016267080000001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八、项目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最终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评审,则由评审委员会(评审小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九、合同期限档案室改造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因不可抗力原因经双方确认期限顺延。十、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获取及报名由各潜在供应商与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办联系。现场勘验请各潜在供应商与项目联系人丁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552-4128829,18096599906)。十一、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2025年4月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2层东招标办。接收人:韩先生(0552-4128821)。1.报价单(附件一);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满足采购需求的详细报价等证明文件。十二、询价时间、地点2025年4月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在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2楼会议室进行询价。十三、付款方式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全额支付相应款项。十四、项目地点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蚌埠市迎宾大道399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552-412882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刘先生电话:0552-4128829,18096599721。十六、质保要求质保期12个月,自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起算。十七、其他事项询价文件中未列明的其他合同条款及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约定。1.11.2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 2项目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3项目编号BBJDSZ-2025003。4项目规模5项目性质货物类。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因不可抗力原因经双方确认期限顺延。9采购内容因工作需要,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进行部分改造,将现有大门更换为全封闭甲级防火防盗门、窗帘更换为遮光阻燃材质、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进一步完善温湿度监测、消防及安防措施等。10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1付款方式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成交人开具发票后,采购人全额支付相应款项。1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14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 15对投标人的要求(1)资质:同招标公告。(2)业绩:同招标公告。16投标人信用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5)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2、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在限制期内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的,在限制期内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的情形;不存在《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4、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投标人依法承担。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询问、异议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或理解不清,可以按以下方式提出询问提交:2025年3月28日17:00时前接受书面询问,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询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147533359@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得署名)。答复:2025年4月1日17:00时前采用邮件形式答复,该答复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询价文件规定提出异议。供应商在递交异议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147533359@qq.com邮箱。19标书份数及要求1、投标文件的份数:1份,密封提交。2、投标文件制作、装订、密封要求:(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并编制目录。(2)投标文件正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封面标注投标人全称。(3)因投标文件装订问题造成松散、丢失,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拆封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20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获取及报名由各潜在供应商与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办联系。现场勘验请各潜在供应商与项目联系人丁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552-4128829,18096599906)。21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2层东招标办。2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楼2层东招标办。 23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24定标1、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5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须以基本账户按合同总价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名称: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开户银行:建行蚌埠市陶店支行,账号:3405016267080000001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26异议、投诉、举报1、异议。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2、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按期答复异议或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举报。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27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情形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包装、密封响应文件的。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9替代方案不采用。30特别提示1、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根据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利益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评审的。2、询价文件内容中,招标文件指采购文件,招标人指采购人,投标人指供应商,投标文件指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开标指开启,评标指评审,中标人指成交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适用范围本询价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1.2有关定义1.2.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2.2招标人:系指提出本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2.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供应商或服务商。1.2.5服务:与工程有关的服务及相关附加服务。1.2.6近X年内:系指从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的1月1日起算。如2020年3月20日投标截止,近5年从2015年1月1日起算。1.2.7招标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4合格的投标人1.4.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依据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3投标人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勘察现场1.5.1投标人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5.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6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7纪律与保密1.7.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7.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7.4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1.7.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1.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10合同标的转让1.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招标信息的发布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发布媒介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4)第四章:项目说明;(5)第五章:评标办法;(6)第六章: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人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2.1.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1.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本章第2.1.4项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2.2.3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3.1.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1.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3.1.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3.1.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1.8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1.9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2报价3.2.1投标人应以“标段”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招标项目分为若干标段,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标段报价。标段内所有内容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2.2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所投项目服务内容(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保险、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文件制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备案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投标人的原因不能退付的,上缴国库。3.4.4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1)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无正当理由书面提出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查处行政处罚的;(4)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5)出现上述情形同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3.5投标有效期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右上角显著位置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4.1.2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两名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情况进行查验;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均有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查验并提出意见的权利。查验结果经查验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有争议的,将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一次性评定。开标现场投标人无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束后针对投标文件密封性的任何异议和质疑均不予采纳。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4.1.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1.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规定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拒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2.4招标人在本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5.1.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5.2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5.3评标5.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五章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5.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6定标与签订合同6.1定标6.1.1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6.1.2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6.1.3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招标人、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6.1.4招标人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三日。6.1.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2中标通知书6.2.1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6.2.2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6.3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6.4签订合同6.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3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6.4.4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服务的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7异议、投诉、举报7.1异议投标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提交异议。7.2投诉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7.2.3对于属于虚假、恶意、捏造事实、多头反映不实信息等情形投诉的,将驳回投诉,存在违法行为的并予以处罚。7.3举报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出借借用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1下列情形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2)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签名章;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8.2.2下列情形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上述条件中,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能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8.2.3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人针对投标项目特点自行编制部分出现内容、格式、标准、编号等异常一致或3(含)处以上错误雷同的)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不同投标人为完成部分或全部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价格构成全部雷同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的;6)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9)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10)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雷同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2)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8.2.4下列情形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8.2.5下列情形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投标:(1)提供虚假的投标人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资质、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2)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虚假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职称、学历、执业资格、执业单位、劳动关系、个人业绩、社保);(3)使用虚假公章、印章,或代替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名;(4)伪造证明材料、提供不实说明或进行虚假承诺;(5)以恶意方式故意制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情形,致使其他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或者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代理机构人员、交易平台服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暗示、诱导、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2)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监督工作正常进行;(3)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9.2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第四章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因工作需要,拟对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进行部分改造,将现有大门更换为全封闭甲级防火防盗门、窗帘更换为遮光阻燃材质、安装火灾报警系统,进一步完善温湿度监测、消防及安防措施等。2.投资概算:1.00万元。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二、项目要求1.拟采购并安装以下设施设备:1)除湿机一台(60L/D,适用平方面积约为75㎡);2)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3C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全封闭式防火防盗门(甲级,3.5㎡,1.46m宽X2.40m高,外开,门板厚度为8.0/1.2锌合金。内置防火龙骨,岩棉板,安装防火锁、防火角链。下档镀锌,7公分门体。备注:现有旧木门及不锈钢防盗门需拆除);4)遮光阻燃窗帘(44m)。2.各潜在供应商报价包含所需设施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质保、税费、售后服务和改造施工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合同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第5章评审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第三条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及对询价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二.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第四条评审工作于递交报价后进行。评审委员会应认真研究询价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一)采购的目标;(二)采购项目的范围和性质;(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四)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在评审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第五条有效报价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满足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三)通过响应有效性评审;(四)评审委员会依据询价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第六条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初审及评审指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第七条评审委员会按询价文件规定进行评审: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一、评审指标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函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投标授权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4企业资质具备有效资质证书且符合询价文件要求5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6人员配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6标书规范性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7标书响应情况付款响应、服务周期响应等。8其他要求询价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二、报价评审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文件规定2其他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第八条询价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和其他重要信息。询价结束后,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第九条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符合初审指标及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第十条如果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评审,则由评审委员会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第十二条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审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应主动向潜在供应商询问,并对问的内容填表记录。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审后,评审委员会应写出评审报告并签字。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审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审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三.评标纪律第十三条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询价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十四条在评审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审工作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审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五条本评审办法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6章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参考)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甲方决定与乙方签订本项目之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签订地点:二、合同标的及要求:三、合同履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六、验收方式:七、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八、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收受人为,期限至。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的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九、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承担连带责任。十、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十一、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及时支付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当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标准为。2.因乙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补偿标准为。3.其他违约责任约定:。十二、争议处理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蚌埠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甲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③向项目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三、下列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②投标文件;③开评标中的澄清说明;④其他约定: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日期:年月日1.4.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全称)1.根据你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条件要求,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认同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完成任务。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我单位承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若虚假承诺,自愿接受按弄虚作假处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5.二.授权书委托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授权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委托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注: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三.类似项目情况表工程名称项目性质总投资额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完成日期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61.7.四.工作方案自行拟定1.81.91.10.五.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3.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和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等。(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4.所获得的奖项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关资料,以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资料1.111.121.131.14.六、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我单位在(项目名称)投标中提供的投标被授权人,以及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等均为我单位的工作人员;且与我单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我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虚假,按招标文件8.2.5第(4)条虚假承诺的规定,自愿接受弄虚作假投标的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特此承诺!承诺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年月日1.151.161.17.七.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③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④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⑤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为准。⑥被省级及以上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理限制该行业投标,被行业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该行业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在任何区域限制投标。⑦根据《蚌埠市推进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蚌人社发〔2017〕24号)规定的被限制投标;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后联合执法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因联合惩戒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情形。上述陈述的事实如有虚假,我单位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认可并接受对我单位作出的任何处理结果。特此承诺!承诺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年月日1.181.19.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汇总表专 业姓名性别年龄注册情况/注册证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20.九.其他1.2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安徽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档案室改造项目(二次)投标人名称:序号内容填写内容1投标价格(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元)大写: 小写: 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印鉴章)年月日备注:表中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报价,或表中某一标段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1.1.(二)分项报价表分项项目名称服务项目特征描述报价备注12345…合计投标报价(大写):¥:备注: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22.(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会签记录表我单位对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予以确认。我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2025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室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