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医服务招标公告(宜兴市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 JSZC-320282-JGGC-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3 08:4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
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42.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数量一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资格声明函
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社保)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8.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3 08:4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含附件)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信息公告。
3. 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资料下载专栏,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新城路1588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10-83055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龙潭西路18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250836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250836936

JSZC-320282-JGGC-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宜兴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标)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采购人:宜兴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0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提请遵守下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事项内容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品 目:服务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预算金额:842.4万元(280.8万元/年)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集中考察或答疑: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2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小微企业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中标后分包;4.特定资格要求: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以无效投标处理。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首页“苏采云”标签进入系统,应在“项目参与”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2.“CA锁”的使用:投标人须办理有效的CA锁(即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才可参与全流程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CA锁全省通用。3.CA锁办理方式、“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资料下载专栏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4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将电子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6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1.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1.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解密时间开始起30分钟内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价,规定时间内未确认报价的视同已确认。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开标、评标及交互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发生故障、CA锁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而导致出现不稳定、中断、失效、超时等情况,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5在评审结束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且承担未及时作出响应的一切后果。参与远程交互的应当为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作出响应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2.采购活动时间: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2确定中标人时间:评标结束后,详见中标结果公告。7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10-83055651质疑受理人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10-83055651 联系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新城路1588号 邮政编码:21420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250836936联系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龙潭西路189号邮政编码:214206“苏采云”客服投标人(供应商) 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联系电话:025-83633744、025-83633743财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仅适用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若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本人。2.3“投标人(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的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即指自然人私章。2.4“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2.5“响应”指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实质性回应。2.6“证明材料”指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2.7“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苏采云”平台(系统)。2.8“中小企业声明”指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9“评审因素”是指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包括的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商务因素等方面。2.10“正偏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响应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响应情况劣于招标文件要求。3、政府采购政策3.1政府采购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3.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类型,若为货物类项目,只对货物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进行认定,不再对投标人提供的配套服务作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评审时不予报价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及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4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照中小企业声明格式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采购标的明细及所属行业等内容逐一进行填报,并明确相关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新成立企业时间认定以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发证、登记日期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认可。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2.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2.7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即不给予小微企业报价扣除;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同时为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只享受一次针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优惠。3.2.8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以“★”标注),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并获得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产品。涉及到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3.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具体品目未以“★”标注),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环境标志产品。3.5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7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3.8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根据需求标准提供相关设备和运维服务。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及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2采购代理与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收取,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4.3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保密要求5.1采购各方当事人,对采购活动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并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6.2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其附件,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3招标文件如与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邀请函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为准;客户端工具中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与招标文件格式、说明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格式、说明为准。6.4相关网站公告、公示信息如有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7、招标文件的解释7.1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并在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新发布的补充更正、澄清和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公告信息为准。8.2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更正公告、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组成:对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2)资格条件②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授权委托书):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社保):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被授权代表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⑥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十二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⑧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企业信息已录入以上网站的,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企业信息未录入以上网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中作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为准)⑨联合体:如采购人要求组成联合体或采购人允许组成联合体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无需提供;⑩分包:如采购人要求分包或采购人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有分包意向的,应提供有效的分包情况说明,否则无需提供;⑪中小企业声明: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此处无需提供;注: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资格声明函中作出承诺;资格声明函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前三年是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向前推算,一年按365天计;以上近六个月、近十二个月是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向前推算(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月)。(3)符合条件①投标函②明细报价表③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④项目人员配置清单(4)价格折扣文件(5)其他相关材料上述(2)和(3)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相关材料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未提供被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的,视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如上述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上述“(2)资格条件”第③、⑥、⑦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如采购的项目中有多个采购包,投标人应当按照所参与的采购包提交相应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同采购包的投标文件资料不得混用且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0.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4每种服务及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1、投标文件的制作11.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11.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偏离的情况,如未明确作出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视同投标人承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1.4不因投标文件的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而否决投标。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可以以电子照片、截图等其他方式提供。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供的证明材料,彩色、黑白均认可,但必须保证证明材料的清晰完整、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不一致,但必要的评审所需信息不影响评标判断的,视为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无效。11.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加盖的电子公章,均视为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授权。12、电子投标文件12.1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电子档案保存,电子档案与纸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流程如下: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2.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投标文件,“苏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2.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12.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3、投标文件的拒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拒收情形的将被拒收。14、投标文件的真实性14.1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4.2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视情况或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中某材料的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数量等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如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以上要求予以提供的,将视同该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无该材料的原件、相关证明性资料等材料,则投标人(含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该材料上未实质性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投标截止当日)。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的退还16.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18、无效投标的确认18.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修正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属于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的;(9)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提供虚假材料(含虚假承诺)的;(1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分包19、联合体、中标后分包(如有)19.1、联合体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即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其他地方需要投标人签名或盖章的,只需主体单位进行签名或盖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出具中小企业声明。19.2中标后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五、开标、资审、评标、定标、废标20、开标20.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召开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线上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或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投标邀请函。20.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过程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进行记录,由相关工作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对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待进入评标环节以后,由评标委员会做出认定。21、资格审查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1.2资格审查包括两部分内容:21.2.1按照本须知“9、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资格条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21.2.2信用查询。①查询时间:采购人在资审环节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②不良信用记录指: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以上任意一项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③查询及记录方式:评审当日,采购人将在以上网站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签字、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代表在评审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评审结束后,不因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改变而改变资格审查结果;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在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22、评标22.1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2.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此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须知“9、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符合条件”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投标无效。2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其授权代表应答并签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在项目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答复相关信息。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获得证书的时间是指发文时间或证书落款时间,若投标人同时提供了发文和证书,以发文时间为准。除以上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时,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以外的证明材料一概不作为评标依据。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5评标方法和标准。22.5.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分别评定各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审后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编写评审报告。若最终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序。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注:除了算术修正(22.5.2)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根据调整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2.5.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读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意见。23、定标23.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依照法律规定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2中标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4、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5、废标的确认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未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六、投标保证金2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七、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施工现场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2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合同进行公告,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中标人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财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及财政部门可延期签订合同。27.3签订合同书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7.4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按下表要求交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27.4.1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电汇、转账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不接受以上方式以外的履约保证)开户银行及行号中国建设银行宜兴营业部3200161623605120640827.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要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并向采购人书面申明放弃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视情况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财政监管部门将视情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参照前款进行处理。27.6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8.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宜兴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宜兴市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宜财采〔2022〕11号)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在“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28.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八、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29、投标行为及投标产品:(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的规定。(2)投标产品、产品安装(施工)及服务质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要求。(3)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则投标产品必须为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内如遇产品平滑(自然)升级,中标人应提供平滑升级商品不补差价(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出具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均应在有效期限内,即有效期限应覆盖投标文件评审当日。九、验收30、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相关承诺,对投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履约管理,并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十、质疑处理31、询问31.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也可以向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1.2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向任何投标人解释评审情况。32、质疑32.1质疑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质疑”相关内容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提出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同一项目下的不同采购包,投标人只能对其参与的采购包提出质疑。32.2质疑答复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程序及流程操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也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32.3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质疑函(仅限于原件)的,被质疑人将不予受理。3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被记入江苏省和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3、投诉3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邀请函中的财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宜兴市人民医院的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1、服务要求(一)导医导检1.健康管理中心1负责前台接待工作;负责填写受检者个人资料;2负责向受检者发放标本盒,并负责说明标本盒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3负责指引受检者的项目检查;4熟悉各检测项目的主要内容、临床意义、收费价格等内容,解答有关咨询;5负责电话接转、收发传真、文档复印等工作;6负责收发邮件、报刊、传真和物品,并做好登记管理以及转递工作;7协助各类办公文档、商务文档、合同协议的录入、排版、打印及日常文书、资料的整理。8协助体检报告的收集、登记与发放管理工作;9协助接待客户的咨询和体检项目的推荐工作。2.门诊导诊1在院部的领导下,在科主任、护士长的指导下,负责导医导诊、现场及电话咨询等门诊服务工作。2维持门诊大厅良好的就诊秩序与整洁的就诊环境。3引导患者候诊、检查,解释就诊流程。4熟悉各科医疗信息、医保动态,为患者提供正确的信息。5热情接待投诉/表扬患者,耐心做好沟通、协调、记录工作,必要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6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租借轮椅,免费提供纸笔、老花镜,针线包,指甲剪等。7做好健康科普知识宣教。8协助特殊人群的转运。9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3.科室分诊1在院部的领导及科主任、护士长的指导下,负责门诊二次分诊工作。2熟悉楼层分布、分诊知识以及各科医生出诊信息,主动服务,首问负责制。3按规范落实门诊专科二次分诊,协助交待检查后前注意事项。4负责诊疗室和分诊台的整洁,维持候诊秩序,协助病人做好签到,按序就诊,做好一人一诊室。5随时观察候诊区域及楼层的人流动态,主动协助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病人,必要时提供轮椅、协助就诊,有病情急重的患者可安排优先就诊或送至急诊科就诊。6做好门诊医生的联系工作,了解医生在岗情况。7保持诊室环境安静整洁,地面如有水渍等异物,及时联系保洁清理,提醒患者小心跌倒。8保证诊室、候诊区设施的完备,必要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9下班前负责诊室内空调、电脑、水电、门窗的关闭检查工作。10做好工作交接,及时书写交班本。11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人员要求导医:女性,中专及以上学历,相貌端庄,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年龄≤40周岁,其中≤35周岁人员占比≥50%,经过培训合格上岗。护理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人员比率≥40%。身体状况及服务技能良好者,经采购人考核及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备注:岗位/人均均价组成说明:基本工资+津贴+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耗材费+设备费+节日福利+社保缴纳金+管理费。导医岗位服务人员配置明细表科室拟人员数备注BF1医学影像科5包括核医学11F综合服务中心21F住院服务中心11F门诊一次分诊2A区1F门诊二次分诊1B区2F超声科32F心电图12F门诊一次分诊22A2F门诊二次分诊32B、儿科、妇科各12F检验科13F内镜中心33F皮肤科二次分诊13F口腔科14F健康管理中心74F高级专家二次门诊、西门1南门1项目经理1总计36人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3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宜兴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采〔2025〕1号)。4、付款步骤:1采购人于每月结束对中标人服务考核合格后于次月底支付,按照中标人提供服务的实际岗位数、服务人数,并根据相应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2有违约责任的予以相应费用扣除(见违约责任条款)。3合同期内,中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内容所派出的工作人员多于投标文件中所列人数要求的,或为完成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增加派出服务人员的以及完成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向第三方请求支持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本合同金额已经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中标人报价时的各种价格因素,包括不限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中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中标人投标时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5如合同期内涉及国家政策相关的费用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最低基数及缴纳比例调整等,与第三方公司协商每年调整一次。四、实质性要求本章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基准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投标人应对此基准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可高于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技术商务部分80分价格部分20分二、评审内容:1、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技术部分(66分)1服务目标10分门急诊导医导诊外包服务的目标包括:①人力资源成本、②优化门诊服务质量、③患者满意度。优化人力资源成本、门诊服务质量及提升患者满意度方案目标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优化人力资源成本、门诊服务质量及提升患者满意度方案目标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优化人力资源成本、门诊服务质量及提升患者满意度方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服务方案10分门急诊导医导诊外包服务的具体内容、特色与亮点、交接过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特色亮点鲜明多样、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0分;内容较全面具体,特色亮点较鲜明多样、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内容简单片面,没有特色亮点、不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管理方案8分具体管理方案:包括对本项目的情况介绍、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沟通技巧、形象礼仪、消防、心肺复苏等)、绩效和激励、日常运营和现场管理、质量监控与管理;管理方案内容细致完整包含上述所有要点的,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清晰,有结合项目实际分析重点难点问题表述详尽的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全面的,较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较强,思路较清晰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全面的,科学合理性较差,可行性针对性较差,思路不清晰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实施方案8分服务外包的实施和导入方案:实施中的工作、周期以及需要院方配合的内容。方案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内容较全面详细、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简单片面、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人员岗位的配置8分人员岗位的具体配置。包括:岗位名称、主要岗位配置明细要求、人员名单、人员资历、工作经验、(根据具体给出但不限于人员配置花名册、岗位职责展开)、工作形式及聘任要求等。人员配置方案描述详细具体全面、各岗位人员配置齐全到位、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8分;人员配置方案描述较详细具体全面、各岗位人员配置较齐全到位、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人员配置方案描述简单片面、各岗位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差、不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应急预案7分1、供应商提供医院服务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全面完整,科学可行,措施得力得7分;应急预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应急预案一般得1分7现场客服手册9分3、现场客服服务手册的内容包含:服务手册目的及总则、服务形象规范、服务行为规范、工作时间与休假、绩效管理体系、手册的设计制作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说明。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打分。4、1.现场客服手册的目的、服务总则: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2分,方案普通,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执行方案,不得分。5、2.服务形象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2分,方案普通,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执行方案,不得分。6、3.工作时间与休假、绩效管理体系: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2分,方案普通,针对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执行方案,不得分。8项目经理3分7、具有“AHA急救救护导师证书”得1分;(提供身份证及上述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前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2、具有三级甲等医院项目管理经验任职3年(含)以上导医项目经理管理经历得2分,1年(含)以上不足3年得1分,不足1年不得分。(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业主方盖章有效;业主方为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9项目成员3分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成员中培训师需具备礼仪培训师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1.5分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成员中具有AHA急救救护导师证书,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商务部分(14分)1业绩6分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门诊导医外包服务或者客服(非保洁、保安、护工)服务的有效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且每个业绩合同人数不得低于10人。符合以上条件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注:同一个甲方只算一个有效业绩。2业主优秀评价3分2022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从事医院的门诊导医或者客服(非保洁、保安、护工)服务,有合同方(甲方)或合同方主管部门开具的优秀评价证明(需要医院盖章,同时提供项目的院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每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3分。注:同一个甲方只算一个有效业绩。3综合能力5分具有五星售后服务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证书、培训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证书须在认证期有效期内),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该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的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价格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1价格部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备注: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宜兴市人民医院以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对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兴市人民医院确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宜兴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8本合同期间,乙方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及其他合同文件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6.9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和乙方相应法律责任。1.6.10月度考核得分90以上为整体符合服务要求,90分以下的,每减N分扣除5000元*N。月度综合满意度测评平均满意度90分以上为整体符合服务要求,90分以下的;每低N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N元。1.6.11除招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另有约定的外,本合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有合理理由相信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2)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下的,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整改的情况下,乙方无有效的改善措施;或乙方合同期内连续3月评价为90分以下的;(3)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火灾;(4)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严重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5)乙方员工在甲方处涉黑、非法集会、吵架、打架、斗殴、堵门等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或事件发生,乙方不能迅速妥善解决的;(6)乙方服务人员的人数及相关资质严重不符;(7)乙方将本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履行的;(8)乙方、乙方服务人员及关联方,在甲方服务场所及周边,或利用为甲方提供服务之机,冒用甲方名义,从事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外的行为,造成甲方名誉或财产损失的。(9)综合满意度测评平均满意度低于75分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1.6.12如因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另还应在当月费用中根据其他违约条款及规定扣款。1.6.1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时,乙方应妥善做好乙方员工善后事宜。如有乙方员工通过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途径向甲方提出各种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1.6.1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所有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甲方资料、文件以及乙方领用的一般用品以及消耗品等物品都应立即移交给甲方。本合同项下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用具全部清还甲方,如有损坏及遗失乙方负责赔偿。(正常损耗和报废除外)。1.6.1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先后两家服务单位的平稳过渡和交接工作。交接顺利完成后30天,甲方付清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拒绝配合交接,采取阻扰、破坏甲方正常医疗、办公秩序,拒不搬离或不移交相关物品、资料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1.8.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甲方接受中标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2.10.5“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定期进行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7.4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按下表要求交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27.4.1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交纳形式履约保证金必须用电汇、转账形式提供履约保证(不接受以上方式以外的履约保证)开户银行及行号中国建设银行宜兴营业部320016162360512064082.17.2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7.3如果甲方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相关责任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考核表导医导检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考核标准得分仪容仪表(10分)1、接待病人热情耐心、文明用语、态度和蔼。5一项不符扣2分2、按要求统一着装,整齐规范,佩戴头花、工作牌。5一项不符扣2分服务规范(15分)1、执行首问负责制,用语规范,按照培训标准礼仪站立、端坐、引导手势大方得体。5一项不符扣2分2、严禁与患者争执,耐心解释,做好沟通,做好引导。4一项不符扣2分3、主动规范服务,无投诉现象发生。4一项不符扣5分4、与工作相关的电话应该按照要求进行接听或拨打,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2一项不符扣2分考勤(10分)1、准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空岗、脱岗、旷工现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5一项不符扣2分,旷工扣5分2、坚守岗位,因人员不在岗位影响医生就诊或造成投诉。5一项不符扣5分日常检查情况(40分)1、工作台、办公区物品摆放整齐,工作区域干净整洁。4一项不符扣1分2、熟悉各个科室的功能和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熟悉各科专家、专科的专长,出诊时间。3一项不符扣2分3、上岗期间禁止看报、听音乐、吃零食、玩手机。5一项不符扣5分4、有两名以上人员由于非工作原因聚众聊天。3一项不符扣3分5、注意节约用电,在开启空调的区域门窗的关闭情况;下班前门窗、灯、空调、风扇、饮水机等关闭情况。5一项不符扣2分6、专家、专科、普通门诊的开诊前准备工作,门诊预约、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制度和流程执行。5一项不符扣2分7、服务台及诊室各类登记本的登记完成情况.电话预约按要求及时完成。5一项不符扣1分8、登记执行情况有无漏登、错登。5一项不符扣1分9.保持诊区排队有序正常的开展。5一项不符扣2分工作完成情况(15分)1、每天日常工作完成情况(门诊挂牌准确、医事证明按要求审核盖章、轮椅借用、化验单仔细核对无误后发放等)4一项不符扣2分2、各项登记记录情况,有无落实。4一项不符扣1分3、患者门诊预约落实情况,如医生临时停诊,工作人员应告知已预约患者取消预约或更换其他医生就诊。2一项不符扣1分4、发现问题有无及时上报科主任及主管。2未及时上报扣2分5、门诊部及院部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体检、儿保等)完成情况3一项不符扣2分职工及病人满意度(10分)患者对服务满意度≥905一项不符扣5分科室对服务满意度≥905一项不符扣5分合计(100分)1、每月进行一次对导医服务进行考核,根据每月考核情况按月结付服务费,综合考核得分≥90分,月服务费全额支付;<90分的,每少一分,扣除5000元。2、月考核得分<90分的,在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整改的情况下,中标人无有效的改善措施,或中标人合同期内连续3月评价为<90分的,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立即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3、综合满意度测评每月平均满意度不得低于90分。≥90分,月服务费全额支付;<90分的,每少一分扣除服务费1000元;满意度<75分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4、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对考评的不足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月费用的0.1%-3%。因中标人原因对采购人正常医疗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5、采购人对中标人安排的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中标人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要求;对中标人提供服务时投入配置的设备、设施、工具以及相关用品的数量、质量及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科室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后勤服务质量,提高后勤服务满意度,医院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活动,请您以下表格合适位置处打“√”,谢谢您的支持和合作!1、院区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2、门急诊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3、病房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4、管理人员工作能力□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6、保洁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6、垃圾处理人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8、运送人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8、工程维修人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9、导医导检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10、保安门卫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6分0分护士长日期宜兴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患者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后勤服务质量,提高后勤服务满意度,医院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活动,请您以下表格合适位置处打“√”,谢谢您的支持和合作!1、院区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2、门急诊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3、病房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4、卫生间环境卫生□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7、开水箱管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6、微波炉管理□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8、保洁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8、陪检人员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9、导医导检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10、保安门卫服务态度□满意□较满意□一般□不满意10分8分7分0分科室日期宜兴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投标人(电子签章):二〇二五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费用报价(3年)1项小写大写年月日(二)资格条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宜兴市人民医院:我公司参加贵单位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时不存在有效期限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同意监管部门做出的相关决定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宜兴市人民医院、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的投标,以我方名义签署、确认、澄清、提交、撤回、修改相关文件和处理投标活动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被授权代表已知晓并接受委托事项。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办理的事项(在委托期限内)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___年___月__日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2: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无不良信用记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主体单位名称)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2、联合体主体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主体单位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招投标有关事务结束且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体单位(盖章):成员单位(盖章):日期:___年___月__日注:如采购人要求组成联合体或采购人允许组成联合体且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否则无需提供。10、分包情况说明(格式):分包情况说明宜兴市人民医院:我公司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承担人为,拟分包合同金额元,占投标报价比例%,且我公司承诺分包承担人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电子签章):注:如采购人要求分包或采购人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有分包意向的,应提供有效的分包情况说明,否则无需提供。11、中小企业声明注: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无需提供。(三)符合条件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宜兴市人民医院、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你们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已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了服务的偏离情况,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的60天(含提交当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与贵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按地点,完成服务任务。5.我方愿意根据贵方及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性资料。6.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确定中标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我方绝不放弃中标资格。7.我方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9.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10.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1.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不填写视为无。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电,请联系:地址邮编传真办公电话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联系人手机号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2、明细报价表(格式):2.1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岗位数量(人)单价(元/人/年)合计报价(3年)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合计总价(元)(小写)(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投标人应当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详细填写明细报价表,须包括本次采购的所有细项,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提供货物的一切费用;如本表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若符合本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在“产品类别”一栏中填入小微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如有)详见“投标邀请函”;若不符合本项目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无需填写“产品类别”。(3)若享受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章“(四)报价折扣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享受相关优惠。(4)若本项目含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章“(四)报价折扣文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3、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项目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报价内容正偏离/负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相关要求,将自身响应的偏离情况(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详细填入上表,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若未填写上表,视为完全响应;(2)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请在本表后自行添加。4、项目人员配置清单(格式):项目人员配置清单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医院导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82-JGGC-G2025-0005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资格证书是否驻扎现场12345678910… …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人员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上述人员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电子签章):服务内容详细说明(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提出的技术、服务、人员等实质性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进行承诺的,应当进行承诺。(四)价格折扣文件企业报价折扣证明序号企业性质服务承接商类别须提交的证明材料1小微型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的承接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监狱企业服务的承接商为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本项目给予报价扣除优惠,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以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注:(1)投标人应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相关要求。(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五)其他相关材料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和标准等要求,提交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关评分项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导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