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招标公告(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

二、预算金额:
16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26日 至 2025年4月2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线上或线下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4月7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4月7日 15: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江北五一路69号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4月7日 15:00
磋商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江北五一路69号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翟老师
采购人电话:1388301647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兴潼大道225号
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132203126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5栋6楼3号

九、附件

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版.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执行编号:SCML-2025-013磋商项目名称: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1.1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磋商保证金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一览表8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报价要求10三、付款方式10四、质量保障10五、知识产权10六、其他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2二、评审标准14三、无效响应16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磋商费用1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7三、磋商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0八、交易服务费20九、签订合同20第六篇采购合同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服务部分26三、商务部分28四、资格条件30五、其他资料352.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2.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16/年1其他未列明行业2.22.3.二、资金来源2.4.区财政资金。2.5.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6.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登记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2.报名方式:线上或线下(1)线下: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重庆市潼南区江北五一路69号)报名。(2)线上: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内将《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扫描发送至1051869449@qq.com邮箱内,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江北五一路69号会议室)(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北京时间15:0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北京时间15:002.7.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二)磋商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0.1万元(三)磋商保证金的递交2025年4月7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由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黄泥塝支行银行账号:3100086809200015757银行账户名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供应商的保证金到帐信息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公示(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帐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帐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帐,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采购磋商保证金或采购执行编号保证金供应商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及单位基本账户信息。特别提醒:1.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单位基本账户;2.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A.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B.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C.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投标。(五)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成交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交于采购人处理,不予退还。2.8.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2.9.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0.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翟老师电话:13883016477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江北新城兴潼大道22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9132203126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5栋6楼3号2.112.1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13.一、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限价(元)总价限价(万元)调查区域1潼南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项目项暂定800户200/户16/年潼南全区2.14.调查区域主要服务但不限于上述区域和户数,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数量及调查区域进行调整,以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数量作为结算依据,但最终结算不超过每年的中标总金额。2.15.二、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潼南全区。2、服务内容:负责随时收集全区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资料,进行数据审核、开展农房界址测绘形成界址坐标和地类面积后(涉及建新拆旧的,对镇街上报的建新拆旧方案进行审核,分别形成建新区和拆旧区界址坐标),提交用途管制科按规定办理审批。三、服务要求农村宅基地主体合法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在合法指标范围内面积,1:500地形图测绘,宗地红线测定及放样,权属调查,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打印出图。四、服务标准:达到农转用上图入库要求。五、其他要求1.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主管部门,供应商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2.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发布成果资料信息。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承担生产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成果的保护、管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使用单位在使用调查图件和涉密数据资料前,要与提供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协议),约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擅自复印、拷贝或照相等行为,涉密数据资料不得拷入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中,不得转借。所有涉密数据资料要在涉密电脑上进行处理,严禁在非涉密电脑或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中处理涉密数据资料。3.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优于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咨询电话,解答采购人的疑问,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供应商须在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过程中按照承诺响应时间(至少不得高于48小时)进行及时响应,累计3次响应时间延迟,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赔偿。6.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的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7.在履约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成交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8.成交供应商人员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设备、现场、人员及其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9.项目团队要求专业组成得当,工种齐全,具备类似项目的从业经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因故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11.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2.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2.17.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或为:实施时间)本项目为3年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磋商文件的单年预算金额和单年最高限价为一年服务的金额和最高限价。一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无争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有争议、出现重大事故或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则自动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协商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二)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要求:本项目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方式如下:项目相关文档内容完整、规范,成果交付齐全,由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2.18.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期间所需的资料收集、调研费、通讯费、交通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成果印制费、成果维护费、人工费、材料、技术服务、安全生产费、后续服务、利润、税费、管理费、第三方质量检测费、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内容全部的费用。若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投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2.19.三、付款方式按年支付,一年服务期结束后,按完成户数和成交单价据实结算。项目合同签订项目完成后,经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用途管制科上图入库无误,经审计,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支付一年实际工程量价款的100%。(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2.20.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支付,如因资金拨付情况影响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款项,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2.21.四、质量保障2.22.供应商中标后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投入足够的人力及设备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成果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无偿予以整改,如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视为供应商违约,有权解除合同,且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追偿的权利。2.23.五、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23.1.六、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2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25.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必须明确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机会)2.26.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服务方案项目理解(1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技术环节及内容提出较全面、合理的建议或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方案内容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提供服务方案,全体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方案得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3)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4)方案内容不具有先进思路或时效性低下或安全性低或缺乏稳定可靠的相关保障措施、流程或进度或不合理、不具有可行性或具体措施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5)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服务内容、对本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具体内容和成果形式、技术方法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服务计划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计划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工作进度计划、人员安排、设备配置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障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障方案、方案包含不限于质量保障、安全保障措施、质量管理、后续服务响应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20%)企业业绩12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本项最多得12分,没有业绩或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备查。企业团队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量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量类或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量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量类或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除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每提供注册测绘师1个得2分,测量类或测绘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个得2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相应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响应承诺2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得2分,承诺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得1分,承诺3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7.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相应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所做的承诺、声明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8.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2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30.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3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2.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3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3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2.36.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7500元包干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全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二)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形式支付。(三)供应商中标后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暂停签发成交通知书。2.37.八、交易服务费2.38.无2.3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成交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拟定采购合同,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2.402.41.第六篇采购合同此合同仅作为参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拟定,但是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合同磋商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验收要求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2.422.4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44.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总户数暂定800户,单价:元/户,大写/年;小写:元/年。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4.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5.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2.45.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2.46.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采购执行编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47.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48.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供应商基本信息表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E-mail 单位地址 (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村民建房农转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