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招标公告(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26日

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31

3、委托代理编号:9567-20250326-354

4、采购项目预算:778,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0%;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778,800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
778,8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3月27日 至2025年04月03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在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领取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9:30

4、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马女士

2、电话:1567354071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

(3)联系人:马女士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567354071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3)联系人:骆利华

(4)邮 编:423000

(5)电 话:15273591166

(6)电子邮箱:2606704688@qq.co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品目
C16020300-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
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6日 17: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领取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77.8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骆利华

项目联系电话
0735-8880904

采购单位
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郴州市桂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女士:15673540716

代理机构名称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易建江:13973222741

附件:

附件1
医院财务信息化建设招标文件.doc

附件2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人: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31委托代理编号:LYZB-2025005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3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YZB-20250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LYZB-2025005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25]000313、建设期限:本项目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序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合计)1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一项¥778800.00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8、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领取磋商文件。四、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公告方式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桂阳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六、联系方式采购人: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桂阳县联系人:马女士电话:15673540716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联系人:骆利华电话:15273591166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 购 人: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郴州市桂阳县 联 系 人:马女士电 话:15673540716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骆利华联系电话:0735-8880904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磋商通知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在评审时,给予最后报价相应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1)“节能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5%;(2)“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比例为5%;(3)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4)中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3%;(5)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为2%。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不允许变动第二章第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4.5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元整(¥778800.00)。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具体如下:/。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独立密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包或品目名:(如有)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9.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1第二章第29.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成交信息公示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www.ccgp-hunan.gov.cn)、《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七、其他规定第二章其他规定(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出席开标的,作为资格审察不合格投标人)第二章第39.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以签订的代理合同为准。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类别评分内容价格部分(2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的最低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价格)×20技术部分(50分)项目的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响应程度(14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4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重要技术参数(标“▲”参数)有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非实质性条款总计偏离≥15项做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员配置、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案、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培训方案等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每处扣1分,缺漏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技术方案(16分)投标人根据该项目采购需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的先进程度及技术成熟度、配置合理性、运行稳定性、安全可靠程度等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每处扣2分,缺漏项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方案(10分)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方案及相关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售后应急措施、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备品备件方案等方面;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缺漏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30分)业绩(20分)投标人自2022年3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案例合同(或协议)计10分,最高计20分。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质保期(2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系统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后安排一名项目团队成员驻点维护则计2分。(二)评分依据:注:本项须以承诺函形式提供,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不计分。技术实力(4分)所投软件基于一体化开发研发,需要包括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等多个软件产品,每提供1个领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计2分,最高计4分,未提供则计0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产品安全性(4分)投标人所投软件具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证书或软件具有软件登记测试报告的计4分。未提供则计0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以及中小企业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要纸制书面通知的供应商请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1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总体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2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印制14.1.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14.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署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14.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14.5.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没有格式要求的,自行编制。14.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7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8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磋商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3.磋商程序23.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响应文件审查24.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4.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且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5.实质性响应25.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5.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6.无效响应26.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投标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磋商28.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5.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9.响应文件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2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9.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技术、商务、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签订合同38.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1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2)项目内容: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范围: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方式:4.付款:1、付款方式:。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订时即可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桂阳县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方式,接受合同服务项目的所有单位。“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供应商或单位。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技术规格和标准3.1本合同项下所服务的内容应与本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相一致。4、价格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5、支付方式5.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方式付款:转账付款;6、不可抗力6.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应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没有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但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税费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8、诉讼8.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终止9.1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发生不可抗力时,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双方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10、合同修改10.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11、适用法律11.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其解释。12、计量单位12.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3.2本合同正本四份,采购方、中标方、政府采购管理办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1)系统综述:建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平台,实现以财务管理、成本核算、预算管控等大数据为依托的医院运营分析管理模式。(2)建设期限:本项目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3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3)服务承诺:承诺自本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服务。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开发进度进行安装实施上线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项目整体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剩余35%,剩余5%一年后(无息)支付。1.四、项目总体规划与建设目标1.1.1、项目总体规划本项目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定位于建立符合公立医院改革精神与医院管理特色的现代医院财务管理体系,体现现代医院运营管理的流程化、精细化、智能化应用诉求。从医院宏观管理的大局视角出发,基于顶层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对医院成本核算、全面预算管理进行系统性的项目实施建设。利用现行的、技术成熟的开发工具来辅助完成系统建设。系统稳定可靠,保证每周7*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工作日期间不能宕机,年平均宕机时间应小于8小时。信息安全要体现在信息管理全过程:收集、录入、传输、储存、交流、查询、反馈、分析、利用、发布;系统的安全主要体现在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和持续的运行。要对设施、技术和管理乃至整个运作体系,建立全面的安全保障体系,并能动态地根据安全检测、评估结果,调整安全策略,运用新的安全技术,进行持续改进,以控制新出现的安全隐患与风险。建立灵活多样的多字段查询功能,为用户的组合查询、统计分析和信息利用提供方便;设计多种数据导出格式,如Excel和PDF格式,满足不同用户的数据分析输出需要;建立合理、多样、灵活的数据采集方式,满足使用单位的需要。数据库结构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发展和移植的需要,建立系统良好的扩展性和伸缩性,适度冗余也是系统建设的必要环节。支持主流MS-window,LINUX操作系统、支持SQLSERVER、Oracle数据库,支持集中部署和分离部署模式。在数据的采集和数据交换环节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人机界面设计简洁美观、风格统一,利于基层业务人员简单操作。1.2.2、项目建设规划1.2.1.2.1项目建设内容系统建设范围数量(单位:套)1医院成本核算系统12医院预算管理系统11.2.2.2.2项目建设内容概要本项目建设要求完成医院成本和预算系统管理业务体系项目建设,内含的各分系统要求整体化,合理化。系统分类序号功能详细模块备注项目建设内容概要1项目建设内容概要建立符合《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的成本核算、全面预算等管理,为医院运营管理提供坚实基础。2建立以全面预算控制为主的业务处理方式,通过收支预算、分类预算和项目预算,对会计核算和资金消耗分别进行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预算管理流程与应用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预算实施文件要求。3建立适合医院应用的全成本核算的理论方法和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法,包括科室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项目成本、病种成本、DRG或DIP成本,形成以成本核算为数据处理中心的业务管理模式,所有成本数据均能自动提取和归集,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成本管理实施文件要求。1.2.3.2.3项目建设任务及目标2.3.1项目建设任务依据医院建设规划以及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医院运营目标和精细化管理需求,聚焦人、财、物等核心资源,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职能、发挥全面预算、成本核算等管理工具的重要作用,为业务发展提供支撑保障2.3.2项目建设目标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以医院综合运营管理为导向,整合医院所有的财务数据、成本数据、预算及执行数据,并对各数据的来源、走向及共享进行顶层指导与干预。规范医院的后台运营管理、明细医院的医疗行为过程、明确医院的真实价值,在分析决策及政策性的指引下,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建立医院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对医院收支预算的管理,以及对医院的办公用品、医疗耗材、设备采购、项目支出等所有日常性支出的控制。实现会计核算、成本核算、预算管理数据互联互通。综合管理目标:使管理人员直观的了解医院在一个时期内的运营情况,包括人员、资产、负债、效益等各方面情况,根据需要了解各项经济指标情况,为进行经营管理的决策提供数据参考。科室管理目标:使科主任及科室管理人员了解科室的整体情况,包括科室的收入、支出、结余、成本构成、工作量、预算执行情况等,了解科室在医院的整体排名情况,找出存在问题,为改善科室管理提供依据。财务管理目标:财务人员能自动从繁杂的数据中取得所需要的数据,直观的了解医院的运营状况。并利用分析软件大大缩短分析周期,使分析结果立刻出来,为医院的管理决策节约时间。业务管理目标:提高医院的资源信息传递、管理、利用的效率;优化医院的运营管理流程;建立健康、协调、资源共享、系统高效的信息化系统;提高整个医院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预算管理目标:建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提高和优化医院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的效率及准确性,逐步规范和健全预算体系执行控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成本管理目标:建立医院成本核算体系,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发挥成本核算在医疗服务定价、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和绩效评价中的作用,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3、项目建设功能需求1.3.3.1集成化业务需求以下功能做为招标要求,具体实施时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增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功能需求(实施周期内)。1.3.4.3.1.1集成化业务要求系统分类序号功能详细描述备注实现集成化业务需求1以预算为核心的业务整合逻辑预算系统中实现科室收入支出预算管理,并与会计核算系统自动建立凭证生成功能。2预算系统可对人员经费支出的实际发生数进行执行进度控制。3预算系统可对物资采购、设备采购的实际发生数据执行进度控制。4预算系统可对物资领用、药品领用、后勤维修等支出情况进行执行进度控制。5本期的预算数据结果可作为下期预算的基数。6科室在做预算编制时可以在编制界面查看历史数据以供参考7支持预算调剂业务处理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定议8提供项目预算编制以及项目预算余额结转功能9 以成本为核心的业务整合逻辑成本核算系统可以通过数据接口获取其他系统中的科室材料消耗数据作为科室直接材料成本,支持excel表格导入,支持对原始数据再加工处理。10成本核算系统可以通过数据接口获取其他系统中的科室使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费用作为科室直接成本, 支持excel表格导入,支持对原始数据再加工处理。11成本核算系统可以通过数据接口获取其他系统中的医疗支出、管理支出科目下的支出数据作为科室直接成本,支持excel表格导入,支持对原始数据再加工处理。12成本核算系统可以通过数据接口获取其他系统中发生的科室收入、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等各种运营数据, 支持excel表格导入,支持对原始数据再加工处理。13成本核算系统可以通过数据接口从其他系统中获取医疗收费明细、病人入出院记录、诊断结果、DRG/DIP分组结果等记录。1.4.3.2分系统功能业务需求(详细功能要求)1.4.1.3.2.1医院成本核算系统主模块主要功能业务及系统参数数据接口管理数据源设置定义其他系统数据中心的数据源接口配置配置提取其他系统数据的命令及提取条件,支持自动模式、手动模式数据字典对照其他系统和全成本系统的基础数据对照关系设置,并且能够进行编码对照数据传输根据接口配置提取其他系统数据数据日志浏览处理提取其他系统的系统日志数据查询查询提取的其他系统数据总要求制度符合性符合《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国卫财务发〔2021〕4号)和《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财会〔2021〕26号)等文件对于医院成本管理的制度要求成本报表提供多种查询、汇总、打印与输出功能,方便对数据及报表的查询。至少提供《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国卫财务发〔2021〕4号)要求的3张对外报表和15张对内报表;根据医院管理需求,支持个性化成本分析报表。支持报表导出功能。能按月、按季度、按年等方式快速生成成本报表。特别要求:三年内因制度要求,或上级管理部门制度、规范变更需要进行成本报表数量的增加或调整,供应商免费提供升级服务科室全成本管理模块系统科室分类科室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辅科室和行政后勤科室四大类;临床科室需要区分门诊和病区;支持病区划分班组或工作组分摊指标可以设置任意多个科室成本的分摊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科室收入、人数、面积、服务量等通用指标,支持从外部系统(HIS系统、物资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分析、抓取、汇总数据。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成本习性对科室成本项目进行成本习性的划分,以区分费用属于固定成本还是变动成本成本归集与财务系统无缝集成,直接从财务凭证数据中获取各科室成本数据其它业务数据采集用于其它业务数据采集,例如:人员工资数据、诊次、床日等数据的采集,支持从外部系统(HIS系统、物资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等)抓取、汇总数据,支持外来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成本分摊规则设置按照四类三级分摊要求提供成本分摊配置的设置,支持用户自定义分摊模型,要求能实现各科室的不同成本费用按不同的指标分摊到指定的科室里面支持三级分摊(四类三级分摊的简称)的成本均可查询、检索▲要求能实现将某个科室某项费用按比例分拆后再按不同指标进行分摊(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成本分摊计算▲按照设置好的成本分摊规则进行分摊计算,要求能显示分摊计算过程的内容,包括分摊系数、分摊数值、分摊过程明细数据的查看(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按照我院规模体量,三级分摊计算过程不超过60秒项目成本医疗项目收费数据采集收费类别字典和收费项目字典来源于HIS系统,成本系统与HIS系统每月保持同步更新;通过接口从HIS系统中获取医疗收费明细数据,支持数据清洗和重分类,并且根据国标码自动进行项目大类归类,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物资出入库数据采集通过接口从HIS系统或物资系统中获取卫生材料的出入库明细数据,支持数据清洗和重分类,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药品出入库数据采集通过接口从HIS系统或物资系统中获取药品的出入库明细数据,支持数据清洗和重分类,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人员经费数据采集通过接口从工资系统(包含独立的薪酬核算系统)中获取人员工资数据,支持数据清洗和重分类,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诊断结果数据采集通过接口从病案系统中获取出院病人诊断结果数据,支持数据导入和从EXCEL表格中直接复制粘贴数据等操作方式医疗项目作业参数设置系统需具备基础数据维护功能,包括基础档案、作业分类、作业字典库、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维护、核算科室与收费项目的对照关系维护、收费项目与开单\\执行科室的对照关系维护、科室作业关系维护等医疗项目成本计算按作业成本法、参数分配法、当量系数法等多种(软件至少满足3种或以上)方法计算医疗项目成本,可进行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核算模型的搭建,并支持计算前检查相关数据完整性医疗项目成本统计报表▲预置多个成本统计报表(名称及表样参考《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支持多种成本核算方法下的成本对比分析(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病种、DIP、DRG成本病种、DIP 、DRG分组数据支持从病案系统、DIP管理系统、DRG管理系统,或者其它系统获取患者ICD-10、DRG、DIP分组信息,或者支持分组数据手工录入,支持从系统中获取患者相关数据(多种方式同时具备)病种、DIP、DRG成本计算采用自下而上法、自上而下法或收入比例法(软件至少支持2种或以上),统计每个病人的治疗成本,并按病人所诊断的疾病种类进行分组计算科室级、院级的病种、DRG、DIP成本病种、DIP、DRG成本报表▲预置多个病种成本统计报表,支持单病种和并发症类的样本数据统计,支持按ICD-10、DRG、DIP分组数据统计成本报表,支持区分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成本、医疗全成本、医院全成本,从医院、科室及各项目的对比、趋势、环比分析;(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病理管理登记工作站1、提供病理标本分库登记,可设置各库的报告时间,组织学支持大小标本分类设置报告期限,系统自动提醒延期的报告2、▲传染性标本,病例记录黄色提醒,保护医疗人员。(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3、系统自动进行“同名检索”,遇到同名病人能自动提示“其他检查”,并能进一步进行住院号或病人编号的匹配,以准确锁定该病人的历史检查4、纸质申请单数字化存储功能,支持自动批量电子化,支持诊断对申请单档案的直接调阅5、各工作站的登记,取材,包埋,切片,诊断,延期,报告,打印主要状态色标颜色提示,用户可自定义提醒颜色大体取材工作站1、系统自动提示所有已登记但尚未取材的病例列表,或是有补取要求的病例列表。2、支持申请单条码和标本条码双扫码核对确认后取材。3、取材时系统自动提示该病例是否做过冰冻,并能查看冰冻结果。多次冰冻有每次的接收时间和标本名称,支持同病例多个冰冻结果查看。4、取材类别除常规,冰冻外,可自定义其他类别如:转块,快速,尸检,转包等。5、支持进行大体标本照相,通过与取材工作站相连的大体标本拍摄台,图像与病例直接关联保存,大体成像设备具有红外遥控功能,摄像1~16倍可变。6、可以预打印包埋号,具有包埋号打号机接口功能。包埋工作站1、系统自动打开所有已取材但尚未包埋病例的取材明细记录,供技术员在包埋时进行核对。2、待包埋,已包埋记录系统用不同颜色区分。3、支持包埋扫码核对,扫码后记录自动变为已包埋。4、▲脱钙记录和非脱钙记录分类查询,支持脱钙记录确认提醒功能。(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5、▲具备取材核对,脱水,包埋,捞片,切片,染色,分片技术专用流程模块,允许用户设定脱水机,脱水蓝,染色机,染色架基础信息。(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6、支持包埋记录的打印输出,支持自定义录入脱水状况,并统计查询,相关记录可用于技术员工作量统计切片工作站1、系统自动提示所有已包埋但尚未制成切片的病例列表,或是有重切、深切要求的病例列表,或是下了免疫组化医嘱需切白片的病例列表2、医生在报告站开出了重切深切医嘱,切片站可以自动给技术员以提示,以及时处理。3、按照蜡块包埋情况或重切、深切要求自动生成切片条码标签列表,用户可以进行手工调整4、支持扫描并核对切片记录,相关记录可用于技术员工作量统计5、对每个病例都产生出切片明细列表,支持单项指标查询,支持按病理号,标记物或列表汇总多种报表格式输出。6、▲支持切片合并,合并规则支持2,3,4等多蜡块合并为一张玻片。(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7、支持单个或批量自定义增加切片记录。特检工作站1.系统自动提示已发出特检医嘱(免疫组化、特殊染色、分子病理等)要求但尚未执行的病例信息列表。2.免疫库标记物可自定义,具有免疫试剂库存量及试剂质保时间提醒功能。3.可从特检医嘱信息中提取病例信息、标记物名称等内容,来自动生成免疫组化切片等切片条码标签,并打印出来。4.可按照标记物,病理号或未执行列表分类来打印染色工作表。支持免疫组化单指标查询和报表统计。5.免疫组化染色完成并确认后,信息自动返回报告工作站并提示医生查看。6.免疫切片支持机器制片和人工制片分类标识功能。7.免疫标记物支持公用和私有,支持用户自定义。免疫组化表支持按照病理号,标记物或列表多种方式显示。8.对同病人的已下医嘱项目,同蜡块具有红色提醒功能。9.免疫试剂库有质控结果,验证结果,验证时间,抗体定位,对照组织,修复方式等标记。报告工作站1.根据登录用户身份,自动提示“我的未审核报告”、“我的未打印报告”、“我的未写报告”、“我的延期报告”“我的收藏夹”、“科内会诊”、“需随访病例”等列表。2.“小标本3天、大标本5天”的报告时间规则进行自动提示,所有病例库的时间规则可用户自定义,具有智能排除周末非工作时间功能。3.▲提供PCR报告模块;FISH报告模块;流式报告模块;延时报告模块;免疫组化报告模块;多次冰冻报告模块;肾病报告专项模块,胃检专项报告模块。(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4.具有窗体格式的结构化报告模块,如肺癌,浸润性乳腺癌,肝细胞癌,前列腺癌,肾癌,胃癌,甲状腺癌,结直肠癌,膀胱肿瘤,宫颈癌,黑色素瘤,卵巢癌,肾脏,食管癌,子宫内膜癌等。5.自动提示该病例的历史病理结果和同次送检的其他标本检查情况。6.适应病理报告三级医生负责制,提供定向复片、多级复片功能,初诊意见和复片意见单独保存备查。上级医生可对初诊意见进行结果评价,可以统计复片数和复片准备率。7.记录初级医生或进修医生的初诊意见,支持科内会诊。8.可发出内部医嘱要求,包括重切、深切、补取、免疫组化等,发出的内部医嘱在相应的工作站点上有相应提示,可查看内部医嘱相应的执行情况(医嘱状态)和结果,可对免疫组化结果进行染色评价。9.HE切片和IHC切片,分类进行切片质量评价和切片质量质控,切片类别支持用户设定分值,具有自动评分功能。10.冰冻超期报告时间,用户可自定义时间范围查询统计。细胞学工作站1.细胞学具有TCT,TBS,HPV多种报告类型功能模块,病例独立分库管理,病理号按照预设格式自动升位。2.自动提示该病例的历史病理结果和同次送检的其他标本检查情况。3.有专项HPV检查报告模块,图形化输出高低危病毒检测项目,阳性结果在报告中自动有颜色提醒。4.具有临床联系模块,用于和临床的联系沟通,内有联系情况,联系人员,联系时间,允许用户编辑修改留言内容。5.随访提醒功能,随访没有结束的病例,用户设定应随访时间,提前一周弹窗提醒。6.有常用的TCT报告格式,并提供国际标准的TBS报告模板内容和格式。分子工作站1.▲具有EGFR,KRASE,SCD2,ALK,1p19q,PD-L1,qPCR和Her2专用分子基因检测病理模块,分子病理基础数据设定功能。(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2.可查看病例的基本信息、临床诊断信息、大体标本的照片和描述、取材的明细记录等内容。3.分子病理基础数据设定功能,至少包含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外显子,突变类型,药物,基因,PDL1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具体内容支持自定义。4.有分子病理检查的登记项目,表明项目名称,仪器方法,样本类型,样本详情,检测位点,检测探针等;5.自动提示该病例的历史病理结果和同次送检的其他标本检查情况。6.录入镜下所见、病理诊断、免疫组化结果等诊断报告项目。7.有专用的分子病理诊断报告模块。归档工作站1.按照病理号区段,将资料(申请单或底单)、蜡块、玻片分别归档处理,录入具体的归档位置。2.记录借还片费用。3.资料室借还片管理,及时了解和处理“借出”、“归还”、“作废”的切片情况。4.切片归还时记录外院会诊意见,具有影像存储模块,快速关联外院结果。会诊结果录入后,在诊断工作站自动提醒相应诊断医生。5.打印借片凭证。6.录入会诊结果意见,和诊断工作站互联信息共享。管理工作站1.可设置单位名称,可管理外检单位。2.检查库规则可自定义设置,支持前缀后缀,清零方式支持年/月/日或连续。3.多用户权限管理模块,具有访客账号。4.能够分库设置标本的报告时间,大小标本分别设置报告时间。5.自动审核功能具有开启和关闭功能,自动审核时间用户自定义设置。6.外检单位管理模块,外检单位报告名称及医院图标设置功能。满足送检单位需要的报告格式。7.具有中英文签名功能。病理质控及统计模块1.卫生部病理质控十三项指标统计查询;2.病理辅助质控统计二十一项指标。3.统计查询报表模块。报表分析趋势分析提供趋势分析图形界面,支持穿透联查结构分析提供结构化分析图形界面,支持穿透联查对比分析提供不同时间的对比图形界面分析,支持穿透联查量本利分析▲提供量本利分析图形界面,支持穿透联查(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效益分析提供包括院级和科室级收入、成本、结余分析成本指标分析▲提供多维度的成本指标库分析方法(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发用户数并发用户数不限制1.4.2.3.2.3医院预算管理系统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系统1制度符合性符合《医院财务制度》、《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对于医院预算管理的要求。2预算管理体系具有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主体、预算周期、预算指标类型,指标项目(含收支预算、人员经费预算、资金预算、采购预算、财政项目预算、科教项目预算等)3预算编制▲支持“二上二下”标准编制流程和预算编制结果直接导入功能,支持财务系统科目数据、科室数据、凭证数据引入等。(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4支持所有预算项目根据需要进行调整,自定义预算审批设置,采用工作流引擎配置审批管理流程。5支持全院所有科室预算和职能(归口)科室预算功能,并可根据实际设置汇总至职能(归口)科室。实现涵盖各科室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分析的全过程。预算执行按预算科室、职能(归口)科室、医院分层级分开执行6预算编制自动化算法。依据历史数据或相关标准自动计算出各编制科室的预算基础数据,作为本期预算编制的参照。7支持编制事业计划和医疗计划,支持弹性预算、零基预算、定基预算、滚动预算等预算方法。8▲编制界面需显示前两年预算执行数据做为参考依据(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9支持预算编制数据EXECL导入功能10预算调整\\调剂支持所有预算项目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支持预算调剂,即对原定预算额度进行调整,但总预算额度不变11预算执行严格控制类型预算,不允许超额执行。12柔性控制类型预算,允许超额执行,但必须有超额预警13预算执行按业务科室与职能(归口)科室分开执行14提供预算额度占用、释放、核销等动作,应对不同业务情况下的预算控制15全科室预算、职能(归口)科室预算执行时支持报账数据EXECL导入功能16提供费用报销单、付款单等多种类型的预算执行单17向外部系统提供预算执行数据接口功能,例如OA系统填报费用报销单时,预算系统提供预算额度与控制结果信息18费用报销支持附件上传功能19费用报销结果支持自动生成凭证功能,其生成的凭证必须支持5+3双核算体系,即同时生成财务会计凭证和预算会计凭证20综合分析支持6大类指标分析功能。(资产运营指标、成本管理指标、收支结构指标、预算管理指标、风险管理指标、发展能力指标), 支持自定义报表、指标分析、因素分析,能提供与之对应的图表(直方、饼状、趋势等)21预算分析按收入(门诊、住院)项目和支出项目进行全院科室排名,并支持任意明细项目排名。22支持现金流量预算执行分析,支持预算项目预算占比分析和执行占比分析,支持预算结果跨年对比分析23预算分析包含全院资金分析和财政资金分析双口径,支持双分析报表单独生成并发用户数24并发用户数不限制1.5.3.3项目实施要求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等资源以完成对项目内容及其配套产品的采购、运输、安装集成、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采购人接受的是一个能够完全正常运行且满足招标要求的软件综合系统。1、项目管理要求1.1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1.2投标方须安排有实践经验的项目实施团队,并在投标时提供项目咨询人员、实施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简历。1.3投标人必须提供完善的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1.4软件在系统研发过程应遵循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际通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GB/T20988-2007)。《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售后服务及培训2.1投标人具有本地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2.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年。2.3设立服务热线,对本项目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由具备专业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2.4系统如发生故障,接到用户的函、电后,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问题。2.5投标人应对所供软件系统提供终身服务。质保期满后,投标人维修响应时间、服务质量承诺不变。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运维服务。免费服务期满后提供有偿运维服务。2.6免费维护期内,招标方有重大活动时,须派工程师到场配合,1年保证2次以上到现场技术配合。2.7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相关知识转移的培训,并提供完善的培训课程安排与培训策略。3、测试验收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按照投标书内容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4项目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实施文档,安装文档,数据字典,用户手册,管理员手册,培训文档、二次开发及接口技术文档等相关资料。4、质量保证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提供所部署产品的相关著作权证书和生产企业的双软认证证书。4.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软件免费服务期为1年。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4.3免费服务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免费服务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若有)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4其他说明三、项目实施方案说明附件3-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报价一览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及说明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供应商资质要求”要求提供。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2-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采购计划编号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及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