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空调 分体式空调 铜管 墙洞 插头 高空作业 加长电源线招标公告(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2025)



项目概况 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 JSZC-321203-JZCG-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G2025-0002
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36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67.3万元
采购需求:

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保期不低于八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 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教育局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新写字楼17、18楼
联系人:洪洁
联系电话:15189901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23-86960207

JSZC-321203-JZCG-G2025-0002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G2025-0002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委托,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G2025-00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203-JZCG-G2025-00022.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3.预算金额:367.3万元4.最高限价:367.3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保期不低于八年)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日24:00截止。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技术支持电话:0523-87633965、0523-86897512客服QQ:709339244、1195486789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8楼联系人:洪老师联系电话:151899016332.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0207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及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及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3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中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缺项的将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和废标27.1无效投标情形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7.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7.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7.2废标情形27.2.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7.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7.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8.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8.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8.4.2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4.3与其他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未被评委会发现。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31.标的物的追加31.1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2.1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32.2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6条、第37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4.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4.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7.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教育局):洪老师联系电话:15189901633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18楼质疑联系人(交易中心):杨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60207通讯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的质疑,采购人将《质疑答复函》抄送交易中心。3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8.4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8.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8.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40.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0.1本项目中的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0.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0.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4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节能环保产品41.1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41.2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签订合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给予加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2.绿色采购42.1采购产品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执行。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有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2.2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42.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42.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43.创新产品采购43.1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等《目录》内的创新产品。创新产品自进入《目录》起2年内视同具备相应销售业绩。44.网络产品、市场准入类产品采购44.1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要求,所投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44.2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的条款。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不得对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_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_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中小学教室空调采购及安装1.2标的质量:(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及实际使用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实际使用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3标的数量(规模):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       2       …         1.4履行时间(期限):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保期不低于八年)1.5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履行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1.7包装方式: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总价款范围: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墙体打孔、调试、检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劳务、服务等应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至保密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合法方式和途径将其全部披露或本合同终止后5年为止,以两者孰长为准。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签订合同时,乙方按照合同金额5%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按以下约定退还:6.1.1退还时间及条件:验收合格后第3年无息退还。6.1.2退还方式:扣除违约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6.1.3不予退还的情形: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内未履约完成、验收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等情形。6.1.4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2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届满且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动失效。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除招标文件接受分包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情况外,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8.1.2余款支付时间: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70%货款。若中标方合同期间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据实扣减相关费用。(因为财政相关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可以延期付款,采购人不构成违约。)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量保证期(不少于八年)。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产品质量免费质保期____年(不少于10年),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2)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软件备份、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上述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3)乙方应按新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应严格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处理。上述规定要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不一致的,按对实际使用方较有利的条款执行。(4)乙方应开通泰州市内的售后服务专线电话,供所有采购单位采购的空调服务专用。接到采购单位或实际使用方的报修电话,应在1个工作小时内电话响应,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到达后8个工作小时内修复;若在8个工作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告知采购单位并与实际使用方协商,经实际使用方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及更换。(注:上门服务时间主要根据实际使用方需求而定,假如实际使用方需要第二天上门处理的,应根据实际使用方要求的时间上门;如果实际使用方需要晚上19:30后上门,乙方也应根据实际使用方的要求上门服务。如无特殊情况,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服务)(5)超出保修期的维修应向实际使用方说明产品已过保,告知实际使用方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并向实际使用方说明备件保修时间及保修方式,征得实际使用方同意后再维修,维修中收取的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等其它费用不得高于合同产品品牌官方标准(包含品牌官网标准、官方热线标准等),维修收费应提供发票。(6)合同设备15天内出现故障(以实际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免费为实际使用方更换同型号新整机;保修期内,发生产品性能故障维修2次及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为实际使用方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新机。若同型号设备停产的,乙方应与实际使用方协商,更换其他型号的新机,更换的新机型性能不得低于故障机。换机后保修期限重新计算。因产品自身原因造成退、换机情况的,由乙方直接办理退换机服务。退换机应在上门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除非乙方与实际使用方达成一致意见另行约定时间。(7)乙方应为合同设备无条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另行安排人员上门安装及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扣除。(8)在履约过程中,若原中标产品停产,供应商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其他型号的新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更换的新机型性能不得低于原中标产品,履约价格不得高于原中标产品。十一、项目验收(1)初步验收:货物运抵实际使用方单位仓库或实际使用方指定地点后由实际使用方对照采购清单对外观、包装及数量进行初步验收。(2)最终验收:乙方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后移交实际使用方使用,由实际使用方进行最终验收。(3)验收时(包括初验和最终验收),乙方必须派负责本项目的代表参加并确认验收结果。(4)甲方和实际使用方有权自行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乙方产品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通知乙方另行支付。(5)实际使用方在收货时验收合格,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验收合格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则按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保修、售后方式进行处理。如乙方有异议的,以甲方标准为准。如验收不合格的,实际使用方有权要求换货,乙方重新供货导致的供货延迟,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验收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十二、货物的包装、发运及运输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报价产品均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且必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运抵采购单位仓库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蚀、损坏和丢失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费用。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实际使用方对包装破损的货物有权拒收,中标供应承诺予以更换。十三、索赔13.1甲方和实际使用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或实际使用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实际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实际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实际使用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甲方或实际使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或实际使用方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实际使用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四、履约延误14.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实际使用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4.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实际使用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批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实际使用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批量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实际使用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实际使用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供货协议》,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供货协议》。十五、误期赔偿15.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实际使用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按《供货协议》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15.2误期赔偿费可从到期应付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处理。履约保证金在7日内补足。15.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方或实际使用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5.4延期交货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包括本条第1款约定情形)满三次或转包分包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实际使用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仍需向实际使用方支付全部误期赔偿费,并赔偿实际使用方供货协议总额的10%,返还实际使用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6.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17.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7.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7.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17.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八、违约终止合同18.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和所有《供货协议》。(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实际使用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4)确认为乙方原因(无论是货物质量问题或未能履行本合同/供货协议详项下其他义务或瑕疵履行等)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甲方客户或履约相关人员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18.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九、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二十、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十一、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以上文件内容发生冲突的,以标准较高为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定地:泰州《*******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主要为满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的空调采购及使用需求。(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三、项目清单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上限(元)产品类型所属行业属性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分体式空调1.5P(壁挂式)26台2420    25匹变频柜式冷暖403台8550核心产品工业货物是35P铜管(米)16米180    41.5不锈钢支架(副)26副80    55P不锈钢支架(副)212副160    6墙洞(个)384个80    725A插头(只)26只45    832A插头(只)403只55    9高空作业(台)393台180    10加长电源线(米)16米60    备注:1、表中货物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结算以实际产生数量乘以相应报价单价,按实结算。2、公开分项报价中的单价报价不可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指标序号产品名称功能、性能、配置要求不低于以下要求1分体式空调1.5P(壁挂式)冷暖类型:冷暖,★能效等级:一级,电源电压(V):220,★ 变频/定频:变频,★额定制冷量(W):≥3500额定制冷功率(W):≤850,★额定制热量(W):≥5000,额定制热功率(W):≤1290,电辅加热功率(W):≥1000,外机最大噪音dB(A):≤51,★内机最大噪音dB(A):≤41,节流装置:电子膨胀阀,扫风方式:上下/左右,主电源线长度(米):≥1.5,★标配铜管长度(米):≥3,标配遥控板:遥控器,面板颜色:白色,独立除湿:支持,冷媒:环保冷媒。★包含内外机清洗一年两次,≥8年;包含个别学校百叶、防盗窗拆装,室外墙体保温切割与恢复。25匹变频柜式冷暖冷暖类型:冷暖,★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电源电压(V):380,★变频/定频:变频,★额定制冷量(W):≥12000,额定制冷功率(W):≤5000,★额定制热量(W):≥13500,额定制热功率(W):≤4800,最大循环风量(m³/h):≥1800,外机最大噪音dB(A):≤60,内机最大噪音dB(A):≤52,扫风方式:上下/左右,主电源线长度(米):≥5,★标配铜管长度(米):≥4,标配遥控板:遥控器,面板颜色:白色,独立除湿:支持,冷媒:环保冷媒。★包含内外机清洗一年两次,≥8年;包含个别学校百叶、防盗窗拆装,室外墙体保温切割与恢复。35P铜管5P空调适配铜管41.5不锈钢支架不锈钢55P不锈钢支架不锈钢6墙洞机械钻孔725A插头1.5P适配插头832A插头5P适配插头9高空作业吊机或垂降10加长电源线空调适配电源线2.其他技术要求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具有CCC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为无效投标。2.2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官网产品页截图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技术参数。2.3供应商投标的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指标,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应保证中标后提供的所有产品的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指标相一致。2.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报价产品厂家标配内安装所需的相关辅材、耗材数量,该部分费用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2.5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所有配件、备件等)均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的、原产制造并经检验合格的、未使用过的、品牌正宗的产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退货。2.6供应商应承诺不拆换、不调换、不截留产品零部件;不以少充多、不以旧充新、不以劣充优、不以假充真、不提供降低产品等级标准的产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退货。2.7包装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报价产品均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且必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运抵采购单位仓库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蚀、损坏和丢失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费用。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实际使用方对包装破损的货物有权拒收,中标供应承诺予以更换。2.8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性能、综合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环保、安全、节能、保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商检标准和电工标准。2.9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保修卡、说明书等。2.10投标产品须是当前市场主流机型,不得以任何名义的“工程机”“专用机”“特供机型”。(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此次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吊装、安装、基础的开挖及恢复、墙体打孔、损耗、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其它一切费用。2.实施要求2.1总体要求2.1.1供货要求(1)供货商在签订合同后,需与各实际使用方签订具体供货协议。在实际使用方下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之内按供货协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货,并在交货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2)在供货期内,供应商将确保任何产品型号在供货期内能够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若出现型号升级、变更或者停产的情况,升级替代的新产品型号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原机型,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后方可按升级后的产品(或配件)供货,交货时间按原合同承诺的时间执行。同时,在采购单位同意之前,供应商仍应按原《定货单》及合同的要求供货,否则,按逾期交货处理。若在供货期内供应商有任何产品型号或配件停产且无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替代方案、或15天内无法供货,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并有权直接将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2.1.2安装要求中标人在安装前可进行现场勘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所投产品附带的插座、不锈钢支架、冷凝排水管根据采购人需求安装到位:1.室外机的安装位置角度应水平安装,安装在同一水平线上;2.墙孔确保内高外低,采用随机配置的墙管装在室内部分,用胶泥(或泡沫剂)堵塞室外墙口,将墙洞口封好,目的在于防虫、防鼠、防雨、防风,避免堵塞不严或未堵塞;3.室外空调支架安装时应保证横向水平、竖向垂直,膨胀螺钉要装牢,安装支架固定后须保证承重能力应不低于空调器机组自重的4倍以上,且至少不低于200kg;4.铜管走向要顺墙布置、合理拐弯、横平竖直、相互平行、尽量隐藏;横向保持180°水平,纵向与水平线应保持90°垂直,注意铜管转弯最小半径为10cm;当室外机位置高于出墙口时,必须将铜管在室外出墙口向下设置U形弯后再进入房间,防止雨水渗进房间。中标人须安排有资质的经销商和人员安装调试。中标企业须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活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2质量要求(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及实际使用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实际使用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2.3验收要求(1)初步验收:货物运抵采购单位仓库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或实际使用方对照采购清单对外观、包装及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填写《签收单》等单据。(2)最终验收: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后移交采购单位使用,本次验收需进行带电运行验收,验收时使用专用仪器现场对出风风量(速)温度进行检测。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填写《验收报告》等单据并经实际使用方签署确认后报送给采购单位。(3)验收时(包括初验和最终验收),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并确认验收结果。(4)采购单位有权自行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供应商产品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采购单位在收货时验收合格,并不排除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则按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换货或单方解除合同。若采购单位选择换货的,供应商重新供货导致的供货延迟,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2.4质保(维保)及售后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八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需提供承诺函,模板在第三章附件13,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如果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期间供应商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以上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2)供应商应按新三包规定执行售后服务,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的,应严格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处理。上述规定要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不一致的,按对实际使用方较有利的条款执行。(3)供应商应开通泰州市内的售后服务专线电话,供所有采购单位采购的空调服务专用。售后服务专线电话应全天候响应(7*24小时);接到采购单位或实际使用方的报修电话,应在1个工作小时内电话响应,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到达后8个工作小时内修复;若在8个工作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告知采购单位并与实际使用方协商,经实际使用方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及更换。(注:上门服务时间主要根据实际使用方需求而定,假如实际使用方需要第二天上门处理的,应根据实际使用方要求的时间上门;如果实际使用方需要晚上19:30后上门,供应商也应根据实际使用方的要求上门服务。如无特殊情况,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服务)(4)超出保修期的维修应向实际使用方说明产品已过保,告知实际使用方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并向实际使用方说明备件保修时间及保修方式,征得实际使用方同意后再维修,维修中收取的备件费、上门费及服务费等其它费用不得高于合同产品品牌官方标准(包含品牌官网标准、官方热线标准等),维修收费应提供发票。(5)合同设备15天内出现故障(以实际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供应商应免费为实际使用方更换同型号新整机;保修期内,发生产品性能故障维修2次及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负责为实际使用方免费更换同型号的新机。若同型号设备停产的,供应商应与实际使用方协商,更换其他型号的新机,更换的新机型性能不得低于故障机。换机后保修期限重新计算。因产品自身原因造成退、换机情况的,由供应商直接办理退换机服务。退换机应在上门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除非供应商与实际使用方达成一致意见另行约定时间。(6)供应商应为合同设备无条件提供安装及售后服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另行安排人员上门安装及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直接在履约保证金扣除。(7)在履约过程中,若原中标产品停产,供应商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其他型号的新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更换的新机型性能不得低于原中标产品,履约价格不得高于原中标产品。3.付款条件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4.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保期不低于八年)(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履约保证金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6.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吊装、安装、基础的开挖及恢复、墙体打孔、损耗、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其它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本次拟采购的空调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8.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9.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此规定处理。5.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45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小数点保留两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5价格分2.技术(30分)2.1产品技术参数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22分;其中,标★项为必须满足项,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非★项中每有1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正确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可证明参数对照表的空调生产厂家产品宣传彩页、样册或有效检验报告,不提供的不得分。)22客观分2.2产品兼容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以分项报价表为准),投标人所投空调产品非同一品牌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2客观分2.3产品环保投标人所投产品(1.5匹、5匹空调)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范围内,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需能清晰看出产品型号),有1个得1.5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若证书有附件的,附件须随证书一起提供扫描上传)3客观分2.4产品配置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其它技术特性,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或厂家官网产品页截图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原件上传,所有材料必须与本次所投型号对应,同一特性不重复得分)3客观分3.项目实施、供货、验收、施工安装及售后服务方案比较(10分)3.1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且不限于供货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协调配合措施、应急措施、人员架构组成等内容)综合评分(5分): (1)方案完整、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强的,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的,得5分; (2)方案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或操作性不强,人员配备不足或缺乏相关经验的,得1分;(4)方案不完整、不科学合理、不具可操作性,人员配备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3.2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且不限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人员、配送安装服务、应急故障处理、故障响应及修复时间、备品备件方案、制造商原厂技术支持等内容)综合评分(5分):(1)方案全面合理、服务人员充足、响应及时、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方案较为全面合理、服务人员较充足、响应较及时、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相对简单,虽涵盖基本售后服务内容,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足的,得1分;(4)方案不能体现服务保障体系、服务内容缺失、故障解决方案不可行、人员能力不足、不具有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的,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4.投标单位履约能力(11分)4.1体系认证投标单位或产品生产厂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认证证书投标单位或产品生产厂商提供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认证证书,五星级认证的得3分,四星级认证的得2分,三星级认证的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3响应能力故障响应能力:在满足故障响应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接到采购单位或实际使用方的报修电话,在0.5个工作小时内电话响应,2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到达后4个工作小时内修复的,得3分。(注:提供响应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4质保期在投标单位承诺所投产品8年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明确质保期服务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无额外服务费用)。2客观分5.类似项目业绩(4分)5.1业绩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4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有材料原件备查。)4客观分合计 100分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六、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七、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二、相关业绩一览表十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四、关于质保期的承诺函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投标函投标函致: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六、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品牌规格或型号1   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供应商须按照表格要求明确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不得填报“/”“无”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七、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分体式空调1.5P(壁挂式)      25匹变频柜式冷暖      35P铜管(米)      41.5不锈钢支架(副)      55P不锈钢支架(副)      6墙洞(个)      725A插头(只)      832A插头(只)      9高空作业(台)      10加长电源线(米)       合计:              元(大写:                 )注: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栏数不够可自加。3.公开分项报价中的单价报价不可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分体式空调1.5P(壁挂式),最高限价为2420(元/台);(2)5匹变频柜式冷暖,最高限价为8550(元/台);(3)5P铜管(米),最高限价为180(元/米);(4)1.5不锈钢支架(副),最高限价为80(元/副);(5)5P不锈钢支架(副),最高限价为160(元/副);(6)墙洞(个),最高限价为80(元/个);(7)25A插头(只),最高限价为45(元/只);(8)32A插头(只),最高限价为55(元/只);(9)高空作业(台),最高限价为180(元/台);(10)加长电源线(米),最高限价60(元/米)。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备注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    2    3    4    5                   注:1.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实现利润年万元员工总人数 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关于质保期的承诺函关于质保期的承诺函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提供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量保证期(不少于八年)。期间我方提供一年两次的内外机清洗、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以上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上述承诺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人名称: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质疑事项相关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由授权代表负责质疑事宜的,《质疑函》附件中应提交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质疑供应商针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明确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质疑函》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 分体式空调 铜管 墙洞 插头 高空作业 加长电源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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