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施工总承包 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5)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
附件: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招标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1.投标人要求: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3.投标人所配备的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②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投标。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或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6.特别说明:凡是虚假承诺或业绩经查实后属造假的终身列入企业投标限制范围,包括此公司法人所有注册的公司均属于限制投标企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通知单的企业将被限制投标并拒绝其投标。(名单详见亭城文旅集团官网https://w...tcljt.com/display.phpid-222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项目规模总投资约228.70万元。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拟租赁6台塔吊、1台人货电梯、25T汽车吊50个台班、60/200挖机使用各50个台班,具体详见清单。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垂直运输设备、设备安装、维护、配件、易损件、设备进出场及拆卸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0分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0分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i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招标文件售价0元信息内容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概算约228.70万元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万元。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的,转账记录和开户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01526234699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联系电话:0550-3023286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账号:5489018800019529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项目招标保证金,一次已银行转账的且未退回的保证金,投标人可以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出现本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2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的,还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如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可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从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czctgczx.com/)下载。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2)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城管大厦6楼项目负责人:王小乐联系方式:1800960017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方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监督电话:0550-3801220,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3801206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i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czctgczx.com/)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3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编号:HXJY1110001033593001001招标人: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发布日期:2025年3月2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5第四章评标办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工程量清单36第七章图纸37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39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49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51第十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56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招标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承包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3.投标人所配备的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4.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投标。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6.特别说明:凡是虚假承诺或业绩经查实后属造假的终身列入企业投标限制范围,包括此公司法人所有注册的公司均属于限制投标企业。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招标人列入不良行为通知单的企业将被限制投标并拒绝其投标。(名单详见亭城文旅集团官网https://www.tcwljt.com/display.php?id=22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项目规模总投资约228.70万元。招标项目内容范围拟租赁6台塔吊、1台人货电梯、25T汽车吊50个台班、60/200挖机使用各50个台班,具体详见清单。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垂直运输设备、设备安装、维护、配件、易损件、设备进出场及拆卸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招标文件售价0元信 息 内 容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概算约228.70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万元。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的,转账记录和开户行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单位名称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 1100 1526 2346 99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550-3023286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账号:5489 0188 0001 9529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项目招标保证金,一次已银行转账的且未退回的保证金,投标人可以无需重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出现本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方式提交的,还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如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可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从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下载。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风险。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查询、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统一认证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日)。 (2)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0元/套(含清单控制价、图纸及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3月2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名称: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凰东路476号城管大厦6楼项目负责人:王小乐联系方式:1800960017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田甜联系方式:0550-3519519、15955005370监督电话:0550-3801220,驻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3801206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滁州市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 (一)塔吊预计租赁使用:QTZ80(6013)塔吊14个月、SC200/200人货电梯12个月、 25T汽车吊50个台班、60/200挖掘机各50个台班,最终按实际租赁使用期限或使用台班量计算。(二)租期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机械进场安装双方自检验收合格,并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三)中标单位在出租期内至少提供一月一次的免费维保服务。1.3.3质量标准满足检测合格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 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澄清答疑文件。2.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8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通过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线上提出异议。2.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25年3月31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3.2.1增值税税金(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它:/。3.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总价为2287000元,其中各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和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发布媒介: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3.2.5投标报价及其他相关要求1.操作人员所需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2.塔吊自带的钢丝绳及吊钩下的钢丝绳、卡扣等安全配件发生磨损或报废后所需更换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处理;非投标方原因导致损坏,招标人自行承担,正常磨损除外;3.垂直运输设备所需配置的安全文明广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广告制作需满足项目部要求;4.所有中标的机械设备专用配电箱及电缆需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按招标人要求满足现场需要即可。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4.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3.5.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3.5.8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滁州专区】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3.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5时00分至2025年4月2日15时30分(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书面形式7.7中标结果公示媒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7.8履约担保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国有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金 额: 中标总价*2%收款单位: 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7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其他相关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各项目及自身情况填写):具体要求: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备注:①保函出具前须取得招标人认可。②履约保函格式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执行。7.9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履约担保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等事宜;7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5702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10.1.2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或支付标准:所有评委费按实际支出支付 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0.2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10.2.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2.2图纸获取说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获取10.2.3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10.3其他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塔吊、汽车吊操作人员及信号司索工等均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且持证上岗。10.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并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6投标报价编制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补遗,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理性报价。10.7中标候选人考察招标人将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资格审查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考察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0.8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下一月支付上一月实际设备租金的70%及人员工资的100%,进出场及安拆费在首次付款时付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租赁费用85%及人员工资的100%;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二)出租单位在申请支付租赁费用前必须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10.9交易方式变更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项目发包。2.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28&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2.2.1.总则2.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不采用);(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2.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9.1.9踏勘现场1.9.1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2.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2.2.11.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2.12.1.12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无效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3.2.招标文件2.3.1.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工程量清单;(如有)(7)图纸;(如有)(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2.2.2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招标人将作出答复。2.3.3.2.3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人可以澄清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cwljt.com/default.php)、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2.4.3.投标文件2.4.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具体组成部分及材料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2.4.2.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4.5.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5.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3.5.6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5.8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4.6.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5.4.投标2.5.1.4.1投标文件上传4.1.1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280095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2.5.2.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5.6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5.3.4.3投标文件的递交4.3.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4.3.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投标无效。2.5.4.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开评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加密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2.6.5.开标2.6.1.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2.6.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2.6.3.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2.7.6.评标2.7.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项目属地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2)与竞争主体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参与交易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竞争主体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4)竞争主体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者被控股单位等相关利害关系的人员,或任职单位与竞争主体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5)存在其他法定回避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被更换的成员评标评审意见无效。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2.7.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3.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7.合同授予2.8.1.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业绩奖项公示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得分业绩和奖项进行公示。2.8.2.7.5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中标通知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3.7.7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2.8.4.7.8履约担保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8.5.7.9签订合同7.9.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6款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投标人所派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不得有在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本项目不采用)7.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9.4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确需变更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格条件。7.9.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1.8.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9.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0.9.纪律和监督2.10.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0.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10.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0.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0.5.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2.1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3.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内容评审标准1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诚信投标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证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重要提示:(1)资格审查材料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2)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3.2.1.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安全员证书;(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温馨提示: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3.3.2.审查办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3.4.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4.审查结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4.第四章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4.1.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3.评标程序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4.3.3.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4.4.3.2技术标评审(本项目不采用)详见技术标评审表。4.5.3.3商务标评审详见商务标评审表。4.6.3.4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7.4.评审内容4.8.4.1技术标评审(本项目不采用)详见技术标评审表。4.9.4.2商务标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2.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4.2.3.1投标报价清标:(本项目无需清标)(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2)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3)清标的内容和步骤:①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②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③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④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等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4.2.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10.5.无效投标条款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以网上开评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5.2.1技术标评审(本项目无需制作技术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对否定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5.2.2商务标评审(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第4.2.4项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前后不一致的。(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11)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11.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评标办法请一并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4.12.7.评分标准(如有)7.1评分标准:见资信、技术、商务评分表。4.13.8.评审结果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7)评标情况一览表。(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8.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4.14.9.其他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5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项目合同待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制定,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供货期、结算价、付款方式等。其他详细内容双方协商确定。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另册(如有)。第七章图纸图纸(另册,如有)7.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招标人推荐品牌:无2.最高限价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最高限价表序号租赁内容型号分项内容数量租期(月)最高限价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塔吊QTZ80(6013)租赁6台148000672000使用年限3年以内,不打扶墙,进退场只算一次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拆设备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进退场费用中(包括需要使用大型吊车)进退场/21000126000司机6人147500630000司索信号工6人1450004200002人货电梯SC200/200租赁1台12600072000使用年限3年以内,进退场只算一次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拆设备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进退场费用中。进退场/1700017000司机2人1250001200003吊车25t租赁50台班/1200元/台班60000燃料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4挖机60使用50台班/1200元/台班60000按实结算,60挖机无平板费用,200挖机使用时间1个台班及以上无进退场费用,少于1个台班付一次进退场费用,500元/次。200使用50台班/2200元/台班110000合计22870008.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8.1.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2)诚信投标承诺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书;(7)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9)资信评审业绩(荣誉)、得分业绩(荣誉)清单一览表及评审材料。(项目评审如有)。(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8.1.1.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8.1.2.②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8.1.3.(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8、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8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8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本项目不采用)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二(商务标文件)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8.2.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1)投标函;(2)分项报价表;8.2.1.(1)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的服务,其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元。分项报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塔吊品牌:、人货梯品牌:。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5、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日期:年月日8.2.2.(2)分项报价表8.2.3序号租赁内容型号分项内容数量租期(月)最高限价单价(元)投标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1塔吊QTZ80(6013)租赁6台148000使用年限3年以内,不打扶墙,进退场只算一次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拆设备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进退场费用中(包括需要使用大型吊车)进退场/21000司机6人147500司索信号工6人1450002人货电梯SC200/200租赁1台126000使用年限3年以内,进退场只算一次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拆设备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进退场费用中。司机2人125000进退场//170003吊车25t租赁50台班/1200元/台班燃料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4挖机60使用50台班/1200元/台班按实结算,60挖机无平板费用,200挖机使用时间1个台班内无平板费用200使用50台班/2200元/台班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公司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④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价。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10.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第十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我单位对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工业坊湖州路厂区施工总承包项目A、B型厂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二次)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招 标 人: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乐 联系电话: 18009600171 (签章) 2025年3月 26 日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0550-3519519、15955005370 (签章) 2025年3月 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总承包 房垂直运输设备及零星机械设备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