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招标公告(云南省林业双中心2025)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1004-YNGH-0063
项目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94
最高限价(万元):194
采购需求: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1套,包括火情综合监测应用、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等6个业务应用模块;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1个;服务支撑子系统1个;数据接入子系统1个;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6 06:00至2025-04-02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5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现代商务中心16F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保证金金额:19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1.支票、汇票、本票需留2天给予代理机构办理进账;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需提前1天通知代理机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15 14:3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00元;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其它:采购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联系方式:0871-6501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联系方式:15911610293、0871-63815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立、武江艳、张正举、夏伟
电 话:15911610293、0871-63815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22: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现代商务中心16F第四会议室

预算金额
¥19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立、武江艳、张正举、夏伟

项目联系电话
15911610293、0871-63815951

采购单位
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501160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1610293、0871-63815951

附件:

附件1
(定稿)YNGH[2025]-168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招标文件.doc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GH[2025]-168采购人:云南省林业双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GH[2025]-168部门招标部项目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编制蒋立采购人云南省林业双中心校核杨云鹏项目编号YNGH[2025]-168批准张正举 采购人联系人毛老师 0871-65011600日期2025.03.25文件版次0325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101.项目概况102.资金来源103.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104.合格的投标人105.投标费用116.质疑和投诉117.招标文件构成128.招标文件的澄清139.招标文件的修改13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31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2.投标文件构成14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4.投标报价1415.投标货币1416.投标有效期1417.投标文件的签章及递交要求1418.投标保证金1519.投标文件的加密15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521.开标1522.评标1623.评标过程的保密17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废标:1825.中标人的确定1826.中标通知书1827.签订合同1828.履约保证金1829.中标服务费1930.解释权19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资格审查20第四章评标办法22第五章采购需求32第六章合同条款3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招标公告YNGH[2025]-168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GH[2025]-168;2.项目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3.预算金额:壹佰玖拾肆万元整(¥1940000.00元);4.最高限价:壹佰玖拾肆万元整(¥1940000.00元);5.采购需求: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1套,包括火情综合监测应用、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等6个业务应用模块;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1个;服务支撑子系统1个;数据接入子系统1个。说明:本项目投标人需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26日06:00至2025年04月02日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ghjs.html,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后需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注: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ghjs.html。(1)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2)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00元;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其它:采购信息、中标结果公告均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林业双中心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联系方式:毛老师0871-65011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联系人:蒋立、武江艳、张正举、夏伟联系方式:15911610293、0871-638159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立电话:15911610293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云南省林业双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项目编号YNGH[2025]-1682.1资金来源已落实3.1采购内容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1套,包括火情综合监测应用、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等6个业务应用模块;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1个;服务支撑子系统1个;数据接入子系统1个。3.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4.1★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无需再提供);②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4.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8.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蒋立电话:15911610293 传真:0871-63815951 10.3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其他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符合性审查标准和★号条款。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17.1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7.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18.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00元;保证金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铂金大道支行账号:871912662810501备注:YNGH[2025]-168 保证金形式:以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1.支票、汇票、本票需留2天给予代理机构办理进账;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需提前1天通知代理机构)。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款项及信息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注:1.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汇款备注栏填写:YNGH[2025]-168保证金2.投标人的保证金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其出款账户只能为基本账户,退还也为基本账户。3.未中标单位(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保证金)的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以网银转账方式退回;中标人(通过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缴纳的保证金)携带合同原件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财务部联系人:杨天秀 电话:15288221148、0871-63815951。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14时30分20.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20.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2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22.5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28.1履约保证金金额金额:签约合同总价的8%。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29.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按照服务类下浮20%收取,按中标价计算。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收款单位: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白龙寺支行账号:24019001040006899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员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2)政府采购政策响应: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审(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审。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审。③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投标报价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审。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满足多项优惠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环保节能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实施进口产品采购。(3)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电子签章的地方均可以进行电子签章。(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分包,否则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用于采购“采购需求”所要求内容。3.采购内容及合同履行期限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6.质疑和投诉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6.2投标人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其中,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应当是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6.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7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6.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6.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10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6.11接收质疑的方式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长青路94号现代广场16楼联系人及电话:同本项目公告(邀请书)中明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12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项目、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如发现采购内容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8.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答复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8.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10.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0.3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1.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构成12.1投标文件构成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14.投标报价14.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14.2投标人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做完整唯一报价。14.3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服务要求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所投标段内所有工作内容产生的平台建设费、履约保证金、软件服务相关费用、人员工资(包含劳务费、差旅费、福利费、加班费等)、保险费、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14.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5.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6.投标有效期16.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6.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签章及递交要求17.1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8.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8.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加密19.1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0.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4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21.2开标时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投标人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政采云平台提取所有已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所有投标人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导入完成后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对于开标时未在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代理机构不予处理。(4)唱标:由系统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的所有投标人顺序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5)采购人、纪律监察、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评标22.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2.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2.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5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28.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退还。七、其他事项29.中标服务费29.1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中标单位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3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无需再提供);②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书面声明)。④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四章评标办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22.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七、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按各评分因素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有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的,以其提供的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数量多的优先(同时属于两个清单的不重复计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进行计算),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最终排名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会不记名投票决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电子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并加电子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注: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审查该项。签章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报价报价完整、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小于等于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6.1项规定实质性条件(1)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2)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无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3)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方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详细评分标准审查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F1评审(满分10分)投标报价(满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0。注: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技术部分F2评审(满分72分)项目理解(满分6分)第一档次(6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有深入的研究和理解,对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目的理解透彻,能结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技术规程、信息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系统、全面、准确的阐述。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全面科学合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第二档次(3分):对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目的理解全面,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技术规程、信息技术标准规范有一定理解,基本能够把握重点、条理清楚、思路清晰,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合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的;第三档次(1分):对项目背景、项目目的、项目内容理解粗略,重点把握不到位,条理欠缺,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合理性欠缺,提出的解决方案针对性欠缺的;第四档次(0分):无项目理解、需求分析、需求响应的。总体设计方案(满分15分)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二、总体技术要求”的内容,以图、文、表形式对“总体设计方案”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诠释并附加相关辅助资料,方案每出现如下1类缺陷的扣3分,共15分。 (“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系统功能(满分40分)投标文件按照“详细技术要求”对下述5项系统功能编写技术方案,并分别提供系统功能界面设计,界面需简洁直观、布局合理、色彩协调、图形图标清晰且风格统一。1.平台基础子系统(满分5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2.防灭火业务应用模块(满分10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3.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满分5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4.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建设(满分15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3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5.网信安全及部署要求(满分5分):每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工期计划(满分5分)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就“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第四章 (一)项目工期”进行充分响应,未按单独章节编写投标文件的本项不得分。项目工期计划方案每出现如下任意1类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培训方案(满分6分)第一档次(6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第二档次(4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的;第三档次(2分):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第四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项目培训方案,得0分。服务部分F3评审(满分18分)项目组成人员配备(满分11分)(1)项目经理(满分3分):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高级资格证书的得3分。(2)现场技术负责人(满分2分):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高级资格证书或软件设计师中级资格证书的得2分。(3)项目团队配置(满分6分):提供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通过的资格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的得1分,共6分。售后服务方案(满分7分)1.在2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和运维保障服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季度得0.5分,满分2分。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就“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中“(一)售后服务要求”进行充分响应,未按单独章节编写投标文件的本项不得分。本项基础分为5分,供应商应以对本章节内容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诠释并附加相关辅助资料,方案每出现如下任意1项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下列任意一种情形:①响应方案内容缺失(不完整);②响应方案仅有框架标题,内容过于简略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或复制招标文件内容要求的;③响应方案中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非针对本项目编制;④方案存在不符合常理的情形;⑤方案对采购需求响应针对性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备注: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服务部分独立进行打分。(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九、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省林草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2025年项目。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一)政策与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年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修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二)规划及通知《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云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数字林业规划》《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加快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南省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3〕2号)《云南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实施方案》《云南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标准和规范(1)《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2)《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3)《LY/T2581—2016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4)《LY/T2582—2016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图像联网技术规范》(5)《GB/T36743-2018森林火险气象等级》(6)《森林资源数据处理技术规范》(7)《森林资源数据库术语定义》(8)《森林资源数据编码类技术规范》(9)《森林资源数据采集技术规范》(10)《森林资源核心元数据》(11)《林业信息图示表达规则和方法》(12)《林业信息WEB服务应用规范》(13)《林业信息服务接口规范》(14)《林业信息交换体系技术规范》(15)《林业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规范》(16)《林业数据库更新技术规范》(17)《林业信息系统安全评估准则》(18)《林业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技术规范》(19)《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核心技术应用导则》(20)《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21)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2)GB/T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23)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24)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25)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26)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27)GB/T38541-2020信息安全技术电子文件密码应用指南(28)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29)《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30)《云南省林草视频专网技术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一)采购内容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1套,包括火情综合监测应用、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等6个业务应用模块;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1个;服务支撑子系统1个;数据接入子系统1个。(二)本期项目建设交付成果(1)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软件1套。(2)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1套。(3)项目知识产权文档1套(包括关键功能实现源代码、技术交底文档、算法样本更新与模型训练文档、平台软件设计文档、软件说明书等)。二、总体技术要求(一)建设原则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应遵循“先进成熟、稳定高效、中立开放、安全可靠”的原则开展建设。1.先进成熟供应商应优先采用技术成熟、有成功实践经验的技术路线和产品类型,保障项目工期和技术风险可控。2.稳定高效平台涉及跨机房、跨网络部署,并要求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国产密码应用、软件设备国产化相关政策要求,供应商应提出有针对性的开发、部署与运维方案,确保交付成果政策合规、运行高效、使用稳定。3.中立开放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系统应充分考虑与采购人存量系统间的兼容集成、与国家和其他单位间的数据对接共享问题。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系统不得设置针对使用规模的约束和限制,如接入管控设备数量、对接平台数量、用户数量、组织数量、系统部署运行硬件动态扩容变化量、对外共享发布数据接口数量、转发资源数量等类似因素的限制。供应商应根据各类功能整合集成需要,制定提供高质量的标准接入规范、API接口文档,软件产品手册、用户使用手册等,并为项目成果的集约化使用提供必要的技术与人工支持服务。对各领域标准协议进行兼容支持,并在现有各系统平台的统一接口基础上提供烟火告警结构化事件、数据报表、气象云图、事件报告等应用级别数据资料的共享。4.安全可靠供应商交付项目成果所需的软件产品和定制软件开发服务应尽可能采用国产化技术路线与国产产品,提供的软件产品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人非供应商本人的),须获得原厂厂商的授权。供应商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国产密码使用、国产化等政策和技术要求,提供的成果应支持国产化环境下的正常运行,适配国产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客户端。平台使用所需的操作系统、中间件由供应商结合自身提供技术方案的实际需要自行采购提供,供应商提供的软件产品完全满足财政部门发布《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软件生产商出具的产品使用授权文件,被授权人应为采购人,授权使用期限为永久使用。供应商须要在投标文件中就“四、总体技术要求”进行充分响应,结合自身提供的响应方案,在投标文件中通过图、文、表结合的表达形式,以单独章节对上述要求进行技术设计、技术诠释和提供相关辅助资料。(二)建设任务1.项目实施背景近年来,云南省林草局按照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工作要求,建成了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全省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等一系列森林草原防火数字化系统,通过高点视频监控、GIS气象和物候遥感数据、视频会议设备、语音电话、应急部卫星热点数据、无人机、IP广播等多种现代先进数字化技术与设备的应用,有效提升全省森林草原监测、预警、处置、指挥调度等火灾防范与处置能力,基本实现了森林防火数字化感知和信息化调度。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该平台于2022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平台为多个森林防火业务系统提供了在线数据服务,可提供高精度气象物候云图、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图层、无人机正摄影像图层、林下可燃物载量、森林草原火灾灾情评估数据、林草数据采集(林调)图斑等、统一用户认证授权、统一地图图标组件、接口共享服务、数据搜索引擎等功能。云南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2020年以来,云南省林草局启动了云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形成了全省网络互联,数据互通的云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采用热成像探测、烟雾识别等先进技术,实现全天候监测、火情精准识别、火点定位及导航、火情信息推送、视频回传、数据分析等自动化和智能化功能。全省基本实现了“识别-预警-定位-分析-处置”全流程24小时林火自动视频监测。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2022年,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建设应急指挥中心相关工作指示及我省林草行业实际,按照“看得见、连得上、指挥得了”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建设项目。平台服务对象为全省林草系统及横向协作单位,能满足“平”“战”两种场景下的应用,即“平时”场景下的行政会议、基层会议、研讨会议等视频会商应用,“战时”场景下调度各级视频会议终端音视频、监控音视频、移动音视频的等融合指挥应用。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是一套以林火扑救指挥决策为核心,以林业日常办公为辅助。该系统于2012年通过互联网在全省林草系统推广应用,系统应用层级覆盖省、州、县三级人员,系统包括工作台、火情监测、火险预警、日常办公、队伍管理、护林员管理、扑火指挥、基础数据等多个子系统,包含三维电子沙盘和海量数据,主要提供热点报警信息、火险等级预报、气象信息预报、日常办公、护林员管理、队伍管理、实时指挥调度、火场标绘、林业专题数据管理等。该系统是我省森林防火业务的关键应用,内部通知公告、卫星热点火情核实、火情信息通告等核心业务均通过该系统办理,属于全省森林防火业务部门每日必用系统。因协议标准、数据格式不一致等技术原因,上述系统暂未全面实现功能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森林防火信息化资源分散,各系统之间渠道流程不通畅,数据资源未完全整合共享的情况仍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可见光+热成像”自动识别告警数据库统一制式还未建立,告警准确率还待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火预警识别准确性、火情研判、业务调度指挥协同性与规划目标仍存在差距。2.项目建设任务目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数字林业一平台项目已立项启动,将按照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的建设思路,统筹业务和技术,构建林草支撑“一平台”,用于为各类林草业务系统的集约高效经济开发提供共性技术支持。本项目按照《云南省“十四五”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划》、《关于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全省森林防火业务信息化需要和“一平台”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进一步强化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水平及数据应用能力。政策规划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全省林草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林草防灭火横向协作单位安全防护体系/运维保障体系用户层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应用层防火业务图层地图拉会点名观测记录数据稽核报表设备平台管理多点实时联动服务支持层视频会议终端权限管理服务会议预案管理服务实时会议控制服务会议录播回放服务服务地理信息地址编码/逆编码服务代理服务三维地球WebGL引擎二维地图WMTS)协议代理算法仓算法模型管理算法任务编排算法性能监控前端设备联动准确率统计服务视频监控结构化告警服务在线状态巡检服务视频流媒体服务云台巡航控制服务服务数据集成服务会议记录调阅地理空间搜索告警全文检索LI公共基础组件物联接入网关数据接入层森林草原视频监控火情火情告警数据告警图像AI样火情告警告警数据模型库本库数据库告警数据推送/接收接口规范(协议网关)跨域数据同步网关SMC平台API适配火情综合监测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卫星热点监测告警信息集成视频会商火情核查数据来源管理事件档案管理实时视频监测火险预测融合通信人工上报数据共享交换用户组织管理无人机监测火险等级视频预案文件通知线下数据导入算法配置管理气象物候云图地理空间分析历史趋势事件过程跟踪人员值班数据关联关系统计分析eSDK设备SDK协议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调度平台数据平台单点登录高精度气象物候云图平台API适配H.323/SIP国标级联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图层用户整合设备消息协议无人机正摄影像图层全省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州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平台/设备林下可燃物载量人工巡护核查无人机/传感器等新型设备林草数据采集(林调)图斑图示:新增现有/整合数据同步能力调用项目采购内容示意图平台须横向整合现有4个省级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和能力。纵向汇聚16个州市视频监控烟火告警结构化数据,向全省林草系统森林防火部门及横向协作单位提供一站式指挥协同能力,实现以下目标:1.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的数据汇聚共享能力建立全省林草系统各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告警数据统一模型,形成汇聚交换接口规范,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渠道。针对全省已建成的各州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平台,以API适配开发、消息队列中转、前端协议探针(现有平台无算法能力的)、最新国标协议升级改造等多种对接方式开展告警纳管汇聚。建设视频AI算法仓服务,支撑样本收集、算法模型训练、多目标物算法识别,实现算法模型对汇聚的告警进行二次识别,向上层专题应用输出精准告警、压制非烟误告,实现精准上图。2.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火情研判会商和协同调度效率建成形成WEB视频融合会议调度能力,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紧密结合的会议流程,支持对会议、会场、组织、人员、权限进行灵活关联。在应用层融合当前最新成熟的WEB-GIS、WEB视频监控、WEB会议等技术,实现“感知互通、协同共治”的调度能力。3.提供“空、天、地”一站式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立体监测应用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式的专题应用,降低现有多系统间防灭火资源分析、事件检索、会议协同等来回切换和跳转频率。建设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通过多种协议接口对接,整合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四大专业平台数据和能力,建立“数-图-音-视”数据目录。4.实现与“数字林业一平台”的技术对接与成果共享按照下图所示,通过能力复用,对数据和流程进行集中管理和优化,避免重复建设,使用全省林草行业公用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的统一注册发布与共享交换,实现与存量系统的用户统管、消息集成、流程打通等技术整合任务。数字林业一平台数字林业“五应用可视化中心流程管理中心数字化协同平台(本项目)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火情综合监测火情预警研判平台实时协同调度配置管防火业务管理理4数据管理中心视频会议服务地理信息代理服务算法仓服务消息服务中心统一待办管理中心接口服务用户鉴权中心报表管理中心搜索检索引擎地图服务及组件视频监控服务物联接入网关森林草原火情告警数据库跨域数据同步网关内部容器镜像仓库网络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数据集成服务物联管理平台统一数据资源体系共享交换平台运行管控中心容器编排K8SDocker镜像服务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用户层应用层服务支撑层数据接入层基础设施层通用算力专用算力图示:新增新增(一平台)现有/整合数字林业一平台服务关系图三、详细技术要求(一)平台基础子系统1.数据接入子系统为服务支撑子系统和应用模块提供数据采集、多方式接入、格式化保存和转换。供应商应采用微服务技术架构,按照不同感知设备、平台、数据类型及协议分别分解为小型、独立、解耦的接入服务,每个服务独立开发、部署和扩展,实现对视频监控、无人机、气象要素、地理信息等多种来源和格式的数据进行广泛接入。(1)视频火情告警数据模型和共享交换规范建立全省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模型,编制形成全省林草视频监控火情告警的共享交换标准文件。详细技术要求见“(四)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2)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样本库在视频火情告警数据模型和共享交换规范基础上进行技术实现,完成省州县三级逐级汇聚,详细技术要求见“(四)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3)跨域数据同步网关供应商需实现与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防火业务数据同步。支撑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与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进行单点登录的技术对接和用户整合。基于WEB前端的方式进行跨域数据同步和消息交换。(4)物联接入网关实现对当前及后续增加的无人机、传感器等新技术感知终端进行平台或设备级别的快速对接。根据不同设备、无人机或物联平台的接入协议/队列方式,在数据格式上建立对应的数据元素映射表,在协议对接上实现对应的查询网关和指令网关(即驱动)。对上层服务和平台提供平台对接管理、设备管理、告警入库、规则引擎、运维探针等相关能力。2.服务支撑子系统基于数据接入子系统和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数字林业一平台等外平台数据和开放能力,为应用模块提供接口和数据集成服务,并实际承载平台核心功能的数据处理、计算分析、后台任务。(1)视频会议服务开发建设终端权限管理服务,将当前颗粒度较粗的会议控制、终端管理和用户组织关系等权限进行权限抽象封装,增加业务用户维度和火情地理信息维度权限管理,提供ABAC(基于属性的访问控制)、RBAC(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相结合的管理模型。建设会议预案管理服务,根据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的组织人员相关操作事件,自动进行预案信息对比遍历和更新,提供增量/全量同步更新策略和预案调用发起会议能力。建设协议转码服务,对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的实时会议控制、会议录播回放进行WEB化播放能力建设。(2)地理信息代理服务供应商需建设三维地球WebGIS引擎、地址编码/逆编码服务,提供二维地图协议代理服务。在浏览器端实现高效的三维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和图形数据的呈现、图上标注、图上分析及空间检索能力。WebGIS需满足开放地理信息标准(OGC标准),对WMS等服务协议进行支持,对WSDL等多种数据描述格式进行支持。地址编码/逆编码服务需要兼容CGCS2000(EPSG4490)、EPSG4326和EPSG3857(WEB墨卡托投影)坐标系统。(3)算法仓服务供应商需建设图像多目标识别算法仓,提供算法的模型管理、任务编排、性能监控以及前端设备联动和准确率统计能力。完成全省森林烟火算法AI样本库的建设、AI算法模型训练与接入。算法仓服务建设后,需随算法仓软件交付AI算法模型。详细技术要求见“(四)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4)视频监控服务建设结构化告警和在线状态巡检服务,整合视频流媒体服务和云台巡航控制服务。视频监控需要满足GB/T28181、GB/T35114标准的最新版本。视频资源编码遵循《云南省林草视频专网技术规范》,确保可实现整合互通。供应商需针对目前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平台、前端情况,提供国标、行标、私协相结合的视频监控服务整合和技术对接方案。(二)防灭火业务应用模块1.火情综合监测应用模块在服务支撑子系统和数据接入子系统的基础上,对卫星热点、实时视频、无人机、防火业务图层、气象物候云图等多维度森林草原火情监测数据进行实时融合标绘,提供火情聚合监测能力。将融合后的数据以直观的可视化形式呈现。(1)卫星热点监测数据整合:包括热点信息和核查结果的数据交互,其中热点信息整合自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热点核查及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的高精度热点参考数据,数据格式内容包括:经纬度、时间、行政区划、面积等。新增开发:提供以WEB三维地图为基础的卫星热点呈现界面。卫星热点监测数据以三维在线地图标绘、图表、报表等形式展示监测结果,实现热点实时监测、历史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2)实时视频监测数据整合:从省林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接入全省近6000路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终端,并从州市级视频监控平台对接森林火情预警结构化事件。新增开发:基于WEB三维在线地图,实现用户在地图中查看权限范围内的摄像机分布情况。根据森林防火视频监测业务需要,设计提供与业务紧密结合的视频监测交互、控制和使用功能。(3)无人机监测数据整合:使用新建的物联接入网关整合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和数字林业一平台的无人机登记信息(包括设备管理、人员管理)、飞行作业计划(包括飞行报备、航线管理)、飞行记录轨迹、结构化告警、正摄影像图层(包括二位正摄、火情监测)和全景结果等。新增开发:建设WEB三维在线地图与无人机飞行结构化过程数据、实时视频相叠加的无人机监测应用界面。支持在左、右区域对设备登记信息、人员飞手信息、飞行计划及审批信息、航线信息等进行列表展示和查询筛选。支持在地图中在线集成无人机飞行获取的正摄影像图层文件,图层可分类分层叠加,自下而上为全量公共地理信息影像、无人机等局部飞行正摄影像、大数据平台和数字林业一平台防灭火预警分析影像、结构化告警事件点影像(包含点位标注和热力图、点聚合等多种形式)。(4)防火业务图层数据整合:从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数据管理中心(对接自数字林业一平台、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及线下导入数据)整合与防火业务相关的固定基础设施及灭火资源、可机动物资和人员等信息数据,包括行政区划、水库、河流、水窖、交通道路、物资信息、消防队伍、森林资源(小班)、防火设施(瞭望塔、防火通道、防火公路、防火隔离带、检查站、管护站),管护员信息(姓名、电话、责任区等)。新增开发:基于WEB三维地图,以图层开关和检索框方式嵌入,通过“左-中-右”布局提供用户对整合的防火业务图层的展示控制和地图分析。图层可分类分层叠加,自下而上为全量公共地理信息影像、无人机等局部飞行正摄影像、大数据平台和数字林业一平台防灭火预警分析影像、结构化告警事件点影像(包含点位标注和热力图、点聚合等多种形式)。(5)气象物候云图数据整合:整合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的地理信息空间感知能力,利用服务层地理信息代理服务,将高精度气象物候云图、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图层、无人机正摄影像图层、林下可燃物载量、林草数据采集(林调)图斑等相关云图整合展示至三维在线地图中。新增开发:基于WEB三维地图,以图层开关和检索框方式嵌入,通过“左-中-右”布局提供用户对整合的防火业务图层的展示控制和地图分析。能够直观呈现大范围的天气系统,如高压、低压、锋面等的位置和移动趋势。帮助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人员提前了解天气变化,如大风、高温、干旱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极端天气情况。在森林火灾研判确认后,气象物候云图可以用于评估火灾对环境的影响。图层可分类分层叠加,自下而上为全量公共地理信息影像、无人机等局部飞行正摄影像、大数据平台和数字林业一平台防灭火预警分析影像、结构化告警事件点影像(包含点位标注和热力图、点聚合等多种形式)。2.火情预警研判应用模块结合当前已建设的州市视频监控平台数据格式、协议开放和识别研判能力现状,制定全省统一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告警数据模型格式,形成全省林火告警数据交换数据接口和技术规范,配合与支持各州市林草局完成告警数据接口开发,建立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可逐级汇聚、可共享交换的结构化告警数据库。依托算法仓服务、数据集成服务和地理信息代理服务,对多个维度和来源的火情监测数据进行AI二次识别和关联去重,实现告警信息集成,可进行多点实时联动查看和地理空间分析,并结合历史趋势进行火险预测和火险等级辅助确认。通过成熟的火情预测模型,预测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发展趋势,根据设定的风险阈值,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预警信息。(1)告警信息集成数据整合:以全省视频监控火情结构化告警为主要信息源,融合卫星热点、前端告警、人工告警等告警源数据,通过经纬度、不同路径视频通道编码等的关联实现告警信息集成,包括告警图片、告警视频、告警时间、告警类型、告警来源等基本信息。新增开发:基于“火情综合监测”的数据整合和界面交互能力,根据告警的类型、来源、时间、地理位置、准确率等维度进行告警综合分析。并以丰富的图表进行综合展示。对于州市平台已申请并提供研判、回推接口的,进行告警二次研判后回推。(2)火险预测数据整合:主要利用汇聚识别的全省视频监控结构化告警信息为基础,整合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大数据平台的“近实时监测”数据,包括冠层可燃物含水率、地表死可燃物含水率、冠层可燃物载量、地表死可燃物载量以及火点空间信息(包括经纬度、发生时间、发生次数、可信度等)。新增开发:通过多维度获取的火情综合监测数据分析火灾风险,提供及时可靠的预警信息,辅助制定科学高效的防火策略,合理调配消防资源,最大程度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系统具备动态更新预测结果的能力,能紧密跟随环境变化,确保预测的实时性与准确性。(3)火险等级数据整合:主要利用汇聚识别的全省视频监控结构化告警信息为基础,整合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大数据平台的“火险指数”,形成从低(二级蓝色)到极高(五级红色)的火险等级地理空间网格数据。新增开发:在WEB在线地图中及全省汇聚的视频监控结构化火情告警事件中叠加展示各区县森林火险气象预警和火险等级情况(对于结构化事件增加告警所在区域火险等级情况),并对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暂无预警区县数进行统计。提供森林火险预警热力图,根据整合的系统数据、地理信息空间和图形图层以火险预警图层形式在地图上播放管理区域下的火险预警情况。(4)多点实时联动系统构建一个覆盖多区域的火灾监测网络,实现火灾隐患及火情的多点实时监测,确保无监测死角。当火情发生时,系统能迅速联动各相关节点,包括监测设备、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消防站点以及周边林地资源(林地类型、经济性、可燃物载量等),实现信息快速协同调度、科学预估损失严重等级。为火情扑救提供全面、准确、实时的决策支持,优化消防资源调配,最大程度减少火情造成的损失。(5)地理空间分析通过利用三维在线地图,来实现对系统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分析,让用户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地理信息的分布、空间关系和统计特征,如地图快捷检索地理位置、更加直观的查看设备及资源分布情况等。地图筛选地图切换:支持切换省份-地市-区/县,根据所选地区来展示地图区域。地图查询:根据输入的关键字来查询地图中的地址信息。地图导航:支持在地图上选点或手动查询起点/终点的位置,通过起止点位置地图生成导航路线进行使用。地图工具箱地图控制:支持地图放大、缩小,比例尺控制,卫星地图/矢量地图/三维地形图/二维地形图切换。地图小工具:基于地图的应用工具,支持在地图上做相关操作,包括:坐标拾取、坐标定位、测距、测面、标绘、坡度坡向分析、可视域、通视分析、摄像机选址等。看这里:支持在地图上选点,联动所选点位周围3km范围内的摄像机,同时打开摄像机的实时视频,并让摄像机云台自动转动到地图所选点位方向进行查看。周边分析:系统提供“点、线、矩形、多边形”等多种绘制工具在地图上绘制周边分析区域,根据绘制的区域及设置的分析范围,系统将分析相应范围内的资源分布情况。图层控制:勾选对应的图层,地图中展示相应图层下的资源分布情况。图层包括摄像机图层、雷达图层、物联设备图层、无人机图层、大喇叭图层、执法记录仪图层、网格图层、网格员图层、资源图层、告警图层、告警热力图、图层。配置项:包括菜单配置和地图配置功能,菜单配置可控制功能菜单的显隐及菜单的展示顺序,地图配置可控制地图中的点聚合和可视域是否开启。筛选组件摄像机筛选:地图中的摄像机打点支持按照摄像机筛选条件进行过滤。根据筛选结果,地图中显示筛选条件下的摄像机打点。告警筛选:支持按照告警筛选条件来控制地图中的告警打点和告警热力图。根据筛选结果,地图中显示筛选条件下的告警打点和告警热力图。(6)历史趋势对上述火情预警功能模块中整合的数据,除实时数据以外提供历史数据的整合查询。从各系统和火情数据库的历史数据中提取点(事件)、线(图表)、面(热力图)火情记录档案、卫星遥感历史影像资料、气象部门的历史气象数据、地理信息空间与图形数据的基础地理数据等多渠道获取数据。同时,收集人工上报的火灾信息及相关线索进行关联,确保数据的全面性。通过分析火灾等异常情况在过去不同时间段、不同季节和年份的发生频率、规模等数据,运用时间序列分析等算法构建预测模型,提前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如储备灭火物资、护林员等。3.实时协同调度应用模块建设提供以火情事件为发起源的WEB视频会商能力,基于省级林草视频融合与指挥调度平台提供视频、电话、卫星、窄带融合通信能力。在终端权限管理和会议预案管理服务基础上,可基于预警研判的结构化告警、地理信息和视频预案快速进行地图拉会点名,并对事件调度过程进行跟踪记录。优化会议组织形式,支撑建立以火情事件为核心的会议调度机制,解决部门间、人员间和系统间信息同步成本高等问题。(1)视频会商在面对火情等紧急情况或日常的林草资源管理规划时,支撑各方人员可通过视频会商共同讨论。支持1080P及以上高清视频分辨率。可支持至少20屏WEB同时在线会议。能够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和业务需求的发展,进行系统升级和扩展。(2)融合通信基于三维地图可使用圆形、矩形、多边形在地图上绘制区域圈选用户后,与用户进行各类融和通信。提供清晰稳定的视频、电话、卫星、窄带等通话服务,支持一对一、一对多的语音呼叫。(3)地图拉会点名基于对各类融合通信设备、火情发生点周围的监测设备设施进行聚合检索,迅速定位火情周边区域的管理机构、负责人员和实时情况。通过地图拉会,可以清晰地划分出不同的林草区域,明确各个区域的归属和管理责任。(4)视频预案视频预案基于视频会议服务和视频监控服务能力,进一步抽象用户组织权限控制层,实现可根据火情点实时生成视频监控点位和会场清单,并进行轮询播放。(5)事件过程跟踪对告警事件、感知设备、用户等相关内容的日报、周报、月报及自定义多维度统计分析查询,通过可视化图表、固定式报表多种展示形式,提供决策支持及管理协作。支持按查询条件查询具体调度事件,对调度过程详情按时间线方式进行展示,并导出报表及报告。4.防火业务管理应用模块实现对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单点登录用户数据整合,在此基础上将系统中现有的火情核查、人工上报、观测记录、文件通知、人员值班等业务数据进行跨域整合同步,为火情监测研判提供检验反馈机制。供应商需按照单点登录、WEB跨域访问技术实现人工巡护核查相关能力和数据的整合。(1)火情核查数据来源于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国家下发热点核查任务板块,通过单点登录后进行WEB跨域数据访问,实现对火点火情的经纬度、核查进展等数据的联合。(2)人工上报根据森林防火指挥系统的人工上报结果(包括方位、真实性、燃烧面积、周边资源情况等)数据,评估火灾的过火面积、火势蔓延范围等。(3)观测记录本功能模块整合并分析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观测任务、观测记录中的火情情报信息,并在WEB三维地图中进行标绘。(4)文件通知整合工作人员创建的各类与森林防火相关的文件,如防火预案、工作安排、培训资料、火情通报等。(5)人员值班同步详细的值班人员信息库,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岗位技能等。同时,及时更新人员的动态信息,如休假、出差、培训等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5.数据管理中心应用模块支撑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各级火情数据来源管理,提供对林草系统上级部门(国家林草局)、森林防火横向协作单位(应急、公安、森防总队等)的数据共享交换管理。(1)数据来源管理对系统中的其他地图功能、告警专题、资源专题、林区卡口、其他管理功能进行统计分析。其中包括各种告警类型、告警来源、发生频率、各区县火险预警等指标以及管理区域下的摄像机和告警排行。(2)数据共享交换整合视频监控与无人机地面感知、高精度气象(候)数据、卫星热点及遥感影像、人工巡查上报等森林防火数据,形成森林草原火情告警数据库后,基于告警数据推送/接收接口规范(协议网关)对共享来源、共享目标单位系统平台进行地址、鉴权密钥、数据共享范围、数据映射方案的管理,并下发至数据接入层和数据集成服务,实现可配置、可统计、可身份鉴别的数据共享交换能力。(3)数据稽核报表确保平台中各类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时效性。通过数据稽核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错误、遗漏和异常,提高数据质量,避免因数据问题导致的管理失误和资源浪费。(4)线下数据导入对于没有建设相关信息系统,采用线下方式记录的历史数据,如历史火情记录、气候情况、热点核查结果、林木生长量统计数据等,需要通过表格等形式进行线下导入,以丰富平台的历史数据资源,为火情预警研判的历史趋势研判提供数据支撑。(5)数据关联关系将外部整合平台的数据进行对应数据关联,帮助用户从孤立的数据点中构建出完整的数据网络,挖掘出隐藏在数据背后的有价值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6.平台配置管理应用模块提供森林草原防灭火事件档案管理。向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进行用户组织同步,并为实时协同调度提供用户组织管理。对整合汇聚的横向平台、州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平台系统进行监控点聚合管理,并对监控点进行算法配置管理。提供对平台数据整合、系统对接、告警分析、事件调度等多维度统计分析。模块为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提供管理抓手。也为建立快速发现、远程诊断、工单督办的运维保障机制提供后台流程。(1)事件档案管理记录、存储和管理系统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告警。提供事件的分类、查询、检索、归档等功能,方便后续分析和追溯。包括事件的来源、时间、类型、处理状态等详细信息。(2)用户组织管理支持为组织配置设备权限、数据权限、图层权限、流程发起和更新权限等。对用户按照RBAC(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ABAC(基于属性的访问控制)方式进行权限管理,实现分权分域。(3)设备平台管理支持用户查询、查看、编辑物联设备,以及查看监测数据、设置联动配置等功能。(4)算法配置管理算法触发配置:支持对逐级汇聚的视频监控火情结构化告警或其他来源告警进行二次识别和关联触发识别(仅针对下级平台或设备提供了相关云台控制能力和结构化方位信息而具备回到告警发生时的监控方位的点位)。支持的触发源包括包含前端智能事件及后端智能事件。重复告警压制:支持按照方位、时间、频次等方式对特定点位的告警进行多维度的压制和重复告警消除(仅针对下级平台或设备提供了相关云台控制能力和结构化方位信息而具备回到告警发生时的监控方位的点位)。告警定位推算:支持视频监控通道与地图的空间转换标定,对汇聚的结构化告警根据告警的云台方位信息进行定位,按照经纬度的方式与前述整合的火险预测、火险预警相关业务图层进行关联计算(仅针对下级平台或设备提供了相关云台控制能力和结构化方位信息而具备回到告警发生时的监控方位的点位)。(5)统计分析对平台整合的设备在线情况、数据整合情况、用户活跃度情况、全省视频监控火情告警库汇聚、算法二次分析研判等数据接入和服务层情况进行运行和使用统计分析。对火情实时监测、火情预警研判、实施协同调度等应用层模块使用产生的新的数据、流程、调度记录和过程跟踪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三)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当森林火情发生时,以事件的方式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对告警事件的通知、受理、研判、调度等全流程闭环处理和全过程记录:1.事件通知:支持对平台自动汇聚、人工上报的事件按照类型、告警等级、事发地点等相关信息匹配辖区和管理人员进行多种方式通知。2.事件研判:可根据事件名称、事件类型、事发地点、告警图片、告警视频等事件信息,以及实时视频监控、卫星热点、森林防火指挥平台反馈情况等,判断事件是真实警情、误报或者重复告警,研判真警时可上传研判中附件,包括图片、视频、文件。3.事件调度:对于研判为真实警情的事件,可根据事件类型和事件等级,选择处理人员、发起在线视频调度会议,可上传调度、核实、处置过程中的附件,包括图片、视频、文件,填写任务描述提交信息,对事件按照各调度时间点进行过程记录。4.事件回放:可查看已归档事件从通知上报到归档的每个处理环节的详细信息和事件处理时间轴,支持展开时间轴每个调度时间点的历史记录信息和领导批示情况。(四)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建设供应商需建立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分级汇聚共享及AI识别的工作技术机制和落实措施,包括数据模型(告警结构化数据字段)、交换规范(连接方式、协议接口、周期频率等)和算法仓(样本库、算法仓、算法模型)。1.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模型目前全省各级森林防火视频前端及视频汇聚平台主要有大华、海康威视、宇视、中林信达、高普乐5家,供应商可自行与各个厂家开展技术对接,沟通合作意向。对各厂家视频前端及视频汇聚平台火情监测数据和告警结构化数据字段开展汇总归纳工作。定义全省通用的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结构和字段。给出与现有厂家数据模型的映射和转换关系。2.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交换规范供应商需基于数据模型成果,对各厂家平台开展对接调研,形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交换规范:参照GB/T28181、GB/T35114等最新版本标准,遵循《云南省林草视频专网技术规范》,定义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交换的数据推送、拉取、消息队列业务模式和调用过程。针对各个厂家开展技术沟通,开展技术对接或进行厂家平台接口适配,技术上实现各州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的逐级汇聚。开发数据共享交换开放API,满足国家林草局和森林防火横向协作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需求。编制《云南省林草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共享交换规范》。3.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AI算法仓供应商需在视频火情告警数据模型和共享交换规范的技术实现基础上进行,汇聚全省州市及平台火情告警结构化数据和图片,形成告警数据库后,需基于告警数据库筛选建立森林烟火告警图像AI样本库,不断训练优化图像AI算法模型提升森林防火视频多目标物泛化识别能力和准确率,建设算法仓实现对告警数据库的多次识别校准:样本库质量要求:烟火样本量不低于10万张;负样本比例不低于10%;全景分辨率不低于1000×600像素;目标物分辨率大于24×24像素;样本集标注信息应按多种主流数据标注格式提供,确保样本集能够与多种深度学习框架无缝对接;样本集应覆盖广泛的场景、角度、光照条件、尺度变化等。算法模型要求:供应商所训练迭代的森林防火视频烟火等多目标识别算法平均精确度(AP/mAP)需达到95%,像素最小分辨率达到50x50像素单位。算法仓能力:需支持对火情告警库逐级汇聚的告警进行二次分析,对州市平台需要的还可进行反馈推送,质保期内根据森林防火相关业务需求进行算法识别流程优化。对AI算法模型(推理框架)解耦,统一按容器化方式进行算法包调度,支持主流算力资源环境管理和图像识别框架兼容。(五)网信安全及部署要求本项目利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现有数据机房、复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现有视频专网、办公专网及互联网带宽资源,不改变现有硬件物理环境。目前已建设的信息安全、密码设备和接入网络参见下表。存量安全设备序号设备名称用途1SSLVPN(管理端侧)SSL安全隧道加密,安全远程接入2SSLVPN(用户端)SSL安全隧道加密,安全远程接入3核心防火墙提供边界物理安全防护、入侵防御、防病毒4天融信堡垒提供系统组件云纹审计功能。5WAFWEB应用层安全防护6数据库审计提供平台硬件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审计服务7日志审计系统日志收集、存储存量密码设备序号产品名称用途1SSL VPN网关安全接入 VPN 网关,数据传输,为应用服务器提供HTTPS服务。2服务器密码机提供加解密服务3密钥管理系统提供密钥管理用途4智能密码钥匙系统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时进行身份鉴别;运维用户登录堡垒机时进行统一运维身份鉴别 5电子签章系统用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文书的电子签章6国密浏览器建立安全的传输通道7签名验签服务器提供签名验签、密钥管理等密码计算功能网络基本情况序号网络名称用途1互联网对外提供应用服务2电子政务外网与横向单位开展数据共享3全省林业专网全省林草视频监控数据传输4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机房接入节点包括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5省林草局机房接入节点包括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全省林业双网本项目成果系统涉及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林业专网多网跨网部署,交付成果要求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国产密码应用的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维。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针对性方案: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技术标准,本系统安全不低于等保三级评测,项目拟部署位置的物理环境、云计算环境、网络环境已达到等保2.0第三级防护水平。供应商须确保本项目所建设平台软件达到等保2.0第三级保护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测评。2.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根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本项目平台需按照第三级要求开展密码应用设计和保护。供应商须确保本项目所建设平台软件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达到第三级,并通过第三方测评。3.国产化安全可信提供的成果应支持国产化环境下的正常运行,适配国产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客户端。其中:平台数据库统一接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国产化达梦数据库;平台投入使用所需的操作系统(≥8套)、中间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软件被授权方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需满足财政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本项目合同期内供应商应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云迁移上云计划免费配合完成相关软件兼容改造和迁移部署工作。并承诺对操作系统国产化版本授权的免费切换。4.性能要求根据业务量及数据量等分析结果,结合功能需求情况,相关性能需求如下:总用户载量:≥1000人;系统接口请求并发量:≥500QPS;数据接口平均响应:500QPS时≤3000ms;视频接口平均响应:500QPS时≤1000ms;系统可靠性要求:新建服务组件高火险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160小时,可用率≥99.9%;防火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440小时,可用率≥98%;非防火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720小时,可用率≥95%。四、项目实施要求(一)项目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供应商需提供详实可行的实施进度管控和工期计划安排方案。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项目工期,并做出详细的工期计划。其中:系统全部上线,与已有数据平台完成对接、完成相关系统测评视作为初验标志;系统调测结束、相关系统对接标准、数据标准、数据目录梳理完毕需要于终验前完成。(二)项目实施团队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专门组建项目团队,并根据工期要求妥善安排各项资源投入,形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人员责任矩阵》,确保在项目实施各个环节中投入的团队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要全程参与项目建设,不得调整。投标文件应包括项目团队人员名单,中标后未经招标单位允许,禁止更换;若产生人员更换,更换人员应与被更换人员资质相当,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三)项目质量要求1.供应商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达到约定的技术和商务指标。2.供应商承诺向采购人提交的最终成果可通过采购人外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密码应用测评和软件测试,以此证明供应商最终提交的项目成果达到了相应的功能需求、性能效率和安全保障要求。(四)成果要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供相应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平台、系统、程序及文档资料(包括系统构架文档、数据库、系统设计图、系统操作流程、系统源码、系统策划稿、需求分析文档、技术文档、安装部署说明、用户操作手册等)。(五)培训服务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用户培训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及质保期内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项目培训服务,培训方式主要包括现场培训、网络在线培训和集中培训等。项目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林草系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针对系统业务管理人员、使用人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等不同的使用者,结合整个项目建设周期进行使用、维护、管理等不同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得使用者能够迅速熟练掌握使用相关系统。人员培训采取统一方案、***材,分类、分批实施的方式。(六)保密要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场合,并签订保密协议。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2.服务地点:云南省林业双中心。3.服务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3.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工作。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要求。(2)验收程序1.预验收各项项目任务完成后,由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供应商对项目资料和成果进行核查,开展项目预验收工作。2.初验预验收通过后,由供应商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初验申请书,经监理单位书面批准、采购人书面同意后,由采购人外聘专家组开展项目初验。3.竣工验收项目初验通过后,供应商完成所有遗留问题整改,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书面批准、采购人书面同意后,由采购人外聘专家组对项目资料和成果开展项目竣工验收。4.验收标准和要求项目按照《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5.本项目验收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并支付,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对验收费用作充分考虑。验收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评审和资料印刷等。其中,专家评审包括项目阶段性评审和验收评审,专家评审费支付标准按《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26号)执行;资料印刷主要涉及项目档案制作和过程文档印制,印刷数量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执行。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第一、二年度的运行维护费用由承建方免费提供,内容涉及保障系统平台稳定运行、按照建设方要求开展系统优化升级(包括性能优化、兼容性优化、配合完成被整合系统的接口对接、数据治理和界面定制工作);保障国产化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政务云环境兼容适配、测试迁移等;开展网信安全风险及漏洞补丁升级、故障和缺陷修复、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定期渗透扫描。供应商应提供至少5人的平台技术服务团队,保证项目售后服务及时性,并在系统发生故障或招标人通知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服务。项目团队应包括:1、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与采购人的日常衔接与供应商项目团队管理。项目负责人应熟练掌握软件项目开发流程管理,有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高级资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1人,根据项目内容结构和信息化技术属性分设分项负责人若干;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统筹项目整体技术工作的能力与经验,对软件开发技术、信息安全等有较深造诣,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高级资格证书或软件设计师中级资格证书。3、其他团队成员若干,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开发、部署、维护和安全巡检等。其他团队成员中,平台侧技术团队应由具备互联网、软件开发、网络信息安全等专业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组成,提供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通过的资格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评测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资质证书。4、省内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本项目建设“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在技术上完成对全省建设的森林草原防火高点云台、卡口、传感器等设备的状态监控,以及对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的平台远程监控能力,可及时发现设备及平台离线故障。供应商需在此基础上建立设备维护协同机制,针对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前端点位提供快速故障发现、远程处置、技术协助和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在昆明市本地不限次数,其余省内州市累计不超过30次)等涉及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维技术支持服务,协助提升各州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设备在线率。5、在运维期内,售后团队需根据要求配合适配各类平台接口、数据、业务流程规范和标准,完成各类厂商的系统融合、对接工作;同时对各州(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工作,后期须完成各州(市)已有系统的对接,整合工作。6、服务方式和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和上门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形式包括:a.电话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技术咨询服务。b.远程系统维护:通过安全、可靠的远程登录方式访问项目系统,确定产生问题的原因,提供最快捷的处理方法。c.现场技术维护:对于电话、远程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供经验丰富且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在双方沟通确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d.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平台系统侧在接报后3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响应,若远程无法解决需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视频设备监控和现场侧,对道路直达的视频监控点位最大赴途维护处理时间不高于4小时;对道路不可直达的视频监控点位最大赴途维护处理时间不高于8小时。(二)知识产权要求若供应商在系统开发中采用产权不归属于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则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为完成系统开发及项目成果今后长期使用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的一次性买断费用,包括给付第三方权利人购买或许可使用的相关价款。供应商须保证在系统开发及交付使用后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系统开发及今后使用过程中需使用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所涉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属证书及权利人准许长期使用于本系统的相关书面文件资料且保证真实合法。供应商必须按权利人的授权合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系统使用权利属于供应商的知识产权,则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系统可长期使用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系统开发交付采购人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平台、系统、程序)及相关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构架文档、数据库、系统设计图、系统操作流程、系统源码、系统策划稿)等的所有权、使用权、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权利申报登记备案等手续。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使用、处分以上工作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资料。(三)支付要求采购人按合同总价(中标价)分四次支付中标人: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供应商合同含税价的30%。第二次付款: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求调研与项目技术设计,向采购人提交经评审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技术方案)。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含税价的30%;第三次付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预验收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含税价的30%;第四次付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结算价款。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免费质保和运维期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后无息退还。运维期间,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扣除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人递交合同价格8%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供,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免费质保和运维期结束后,供应商人向采购人开具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后无息退还。运维期间,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扣除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八、采购清单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软件要求如下表。序号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与商务要求单位数量厂商品牌型号备注1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1.1平台基础子系统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包括数据接入子系统、服务支撑子系统1.2防灭火业务应用模块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包括火情综合监测、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6个应用模块1.3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1.4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供应商需建立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分级汇聚共享及AI识别的工作技术机制和落实措施,包括数据模型、交换规范和算法仓实现,见详细记述要求章节内容套11.5国产化操作系统见详细记述要求章节内容套8需满足财政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2培训服务见项目实施要求章节内容项13售后服务见项目商务要求章节内容项14其他序号采购内容主要技术参数与商务要求单位数量厂商品牌型号备注1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1.1平台基础子系统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包括数据接入子系统、服务支撑子系统1.2防灭火业务应用模块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包括火情综合监测、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6个应用模块1.3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见详细技术要求章节内容套11.4森林防火高精度火情研判体系供应商需建立全省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火情告警数据分级汇聚共享及AI识别的工作技术机制和落实措施,包括数据模型、交换规范和算法仓实现,见详细记述要求章节内容套11.5国产化操作系统见详细记述要求章节内容套8需满足财政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2培训服务见项目实施要求章节内容项13售后服务见项目商务要求章节内容项14其他第六章合同条款(注:本合同样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YNGH[2025]-168●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此合同模板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招标编号:)(以下简称“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定义本章所列各“定义”为准确、完整的原则性约定,指导本合同项下相关概念的解释、理解。涉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概念及其解释、理解与适用等,依据合同相关附件约定;如无约定,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约定。1.项目:指本项目,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2.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实施监理单位(人)。3.知识产权:指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整的作品(包含计算机软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涉及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智慧财产权或工业产权。4.成果性文件:指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详设、初验、竣工验收等成果文件以及技术集成服务中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5.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相对,不属于间接损失的应认为直接损失。6.间接损失:指由违约方的行为,导致守约方与财产相关的未来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声誉损失等可得利益的减少。7.产品: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销售、提供给甲方的项目设备、项目服务、项目建设成果的统称。8.系统测试:指对项目所涉硬件、软件的质量、功能和性能进行测试,必要时应按双方约定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9.初步验收(初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对本项目下的各子项目(模块),完成开发、安装、调测等工作后,由项目相关方依据本合同项下的验收规范,进行各项技术指标测试等。如初步验收通过评审,评审专家组应当向乙方签发正式的初验评审意见;对于不影响初验的遗留事项,双方可另行签署初验备忘录等,由责任方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修复相关遗留事项。10.最终验收(竣工验收):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能够正常使用各子项目(模块)以及整个项目系统的主要功能后,双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测试。如竣工验收通过评审,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出具竣工验收评审意见;对于不影响竣工验收的遗留事项,双方可另行签署竣工验收备忘录等,由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尽快修复相关遗留事项。11.系统集成:指按照本合同约定,为完成项目整体和运营所需的系统整体、综合集成,例如方案设计,设备供应,设备的安装、调通和测试,开通,运行,项目管理等。12.合同变更:指双方友好协商,对合同条款所作的更改、调整、修改、补充等。13.合同有效期:指合同生效期间,即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之日止的生效期间。14.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15.工作日:特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16.日历日:特指每个自然日。17.书面形式:指纸面、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第二章合同结构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履行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5.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构成本合同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按照上述排序,排序在前合同文件优先于排序在后的合同文件。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第三章项目概况第二条项目名称及立项批准文号2.1项目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2.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三条项目成员3.1项目成员:详见附件3《项目团队人员责任分工矩阵表》3.2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3.3乙方指派项目负责人:第四条项目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上线部署,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拟定项目工期,并做出详细的工期计划。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2《项目进度计划》。第四章项目内容及质量标准第五条项目基本内容5.1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数字化协同平台1套,包括火情综合监测应用、火情预警研判、实时协同调度、防火业务管理、数据管理中心、平台配置管理等6个业务应用模块;数字化协同展示界面1个;服务支撑子系统1个;数据接入子系统1个。5.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5.3在项目建设期内,甲方因政策或业务需求发生功能变动导致部分建设需求需要增改的,乙方须无条件响应,配合甲方开发设计并满足使用需求;在系统运维期间,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或者重复开发设计不属于增量或者变更设计部分,仍按原工程量进行结算。第六条项目工期保障为保障项目建设按期完成,乙方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附件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人员责任矩阵》,经甲方审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并执行。第七条项目质量标准7.1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满足相关行业建设要求和实际建设需求。7.2若甲乙双方约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不一致的,按照标准较高者执行;若甲乙双方无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标准较高者执行;若甲乙双方无约定,亦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最有利于项目需求的标准执行。第五章合同价格、付款节点及付款方式第八条合同价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项目合同含税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此价款包含为实施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成本、税收、保险、利润和风险费等全部费用),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此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如乙方违法转包或分包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合同采购项如下:序号采购内容含税总价(元)备注12345第九条付款节点甲方按合同总价(中标价)分四次支付中标人: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完成履约保证金提交,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供应商合同含税价的30%。第二次付款: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求调研与项目技术设计,向采购人提交经评审的《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含税价的30%;第三次付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预验收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含税价的30%;第四次付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初步验收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结算价款。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免费质保和运维期结束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退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后无息退还。运维期间,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扣除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发票说明:费用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支付申请,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条件达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和与付款金额等额且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付款资料未通过审核时,甲方一次性告知乙方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和应补充的材料,乙方应重新提交审核材料,甲方重新审核。因乙方提交付款资料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节点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第十条银行账户10.1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10.1.1甲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云南省林业双中心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银行账号10750000001490811币 种人民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530000MB1B07650810.1.2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币 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0.2甲、乙任意一方的上述账号信息发生变更或临时变更,应在本合同项下某笔款项应当完成付款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一方未能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导致另一方汇款延误或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并予赔偿。第六章履约担保第十一条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提交合同含税总额8%的履约保证金,共¥元(大写:人民币),以保障本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合同目的实现。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在不违背索赔方式和程序要求的情况下,保函可以按照担保银行的格式出具),保函格式参见附件4。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系统质保和运维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退还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的违约金(若有)、损失赔偿金(若有)后无息退还。运维期间,乙方应在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有效截止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约定的系统质保运维截止日期。第七章税务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保证,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缴税义务;乙方承诺,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足额缴纳税金,无偷税、漏税、走私或者其他违约违法行为。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税率的提高或降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废止、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实施、任何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或适用规则变化等,甲、乙双方均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承担各自相应缴税义务。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税法变更导致税率变化,合同的增值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变动而调整,不含税价不随增值税率的变动进行调整。第八章项目实施、验收要求第十四条项目团队14.1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和项目需求组建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各个环节中投入的团队人员应具备对应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项目团队构成和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项目团队人员责任分工矩阵表》。14.2乙方应按照《项目团队人员责任分工矩阵表》标明的人员组建团队,禁止更换;若产生人员更换,应在经过甲方允许后更换与被更换人员资质相当的人员,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做出赔偿。第十五条项目监理、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软件测试15.1乙方应配合本项目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执行监理通知等相关要求,保证项目顺利进行。15.2乙方应配合本项目系统软件测试第三方做好系统的测试工作,执行相关测评要求,配合整改,保证系统开发质量。第十六条项目验收16.1验收依据、内容和程序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36号)、《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林业双中心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云南省林业双中心关于规范采购合同执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验收操作流程,提升项目交付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验收将根据可研包括、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确定的开发内容和标准,按照相应程序开展验收,主要对软件或系统的功能、性能、安全、技术服务和其他商务条款等方面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包括预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预验收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由省数据局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16.2预验收项目任务基本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中标人通过项目资料和成果进行核查,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开展项目预验收工作。1.基本完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对短时间内较难解决的遗留问题已形成书面文件;2.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已按照相关变更规定执行;3.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测试报告;4.项目立项、批准、设计、竣工、监理、质检等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齐全、准确,并按规定立卷;5.达到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16.3初步验收项目初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前提条件:1.项目预验收合格并按预验收意见完成整改;2.通过试运行并按照试运行意见完成整改;3.所有项目文件材料分类立卷,财务档案、技术档案、工程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完整;4.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5.有项目成果使用单位或省林草局业务主管处室出具的用户意见;6.达到合同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初步验收条件。初步验收的内容1.项目初步验收整改情况。是否按照项目预验收意见整改完成。2.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内容、规模、标准、质量、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等建设完成。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单位内控制度。4.档案资料情况。项目立项、批准、设计、竣工、监理、质检等文件及各项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立卷。5.项目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16.4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省数据局按照《云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第十七条项目结算乙方应编制项目结算报告,并提交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甲方根据审核通过的结算报告,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展项目付款和结算工作。第九章质保和运维第十八条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软件、服务的质保责任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完成次日起算。第十九条项目运维服务19.1通过协同平台建设,技术上完成对全省建设的森林草原防火高点云台、卡口、传感器等设备的状态监控,以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整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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