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水质提升工程 综合整治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 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
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23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元整,小写233.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涉及吴中区东山镇渡水港、定向河、杨湾港、茭白港、油车港、直港、北望港、南望港等 25条通湖河道,为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水质,巩固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应对水灾害的风险管控能力,打造镇区生态美丽绿色水网,创造百姓宜居环境,拟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5类。其中,河道工程实施清淤疏浚、护岸工程、水系连通等部分,本工程清淤河长48.29km,清淤疏浚52.92万m3;新建护岸 73.525km;新建桥梁1座,连通水系215m。
(二)采购内容:
1、编制工程质量委托检测计划,检测计划需符合市水利局质量监督机构标准。
2、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止水铜片、黄砂、碎石等)。
3、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尺寸结构、层面高程、平整度、垂直度、外观普查、回填土压实度、路面厚度、渠壁厚度、涵管外压荷载和内水压检测等)。
4、金属结构工程抽检(闸门制作与防腐、启闭机制造与安装、水泵安装与运行等)。
5、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其它采购单位及项目认为必要的检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单位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业务内容须包含以下类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质量检测资质。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注: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1.2登录报名: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下载。
3.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东山镇洞庭路13号
联系人:沈跃明
联系电话:0512-68585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人:顾王旭
联系电话:0512-67216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王旭
电话:0512-67216121
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号采购项目: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采购类别:服务类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号2采购内容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3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无,须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5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6质疑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1)质疑的提出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4事实依据;4.5必要的法律依据;4.6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质疑的受理与答复1)采购单位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质疑函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须以当面递交等法定途径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如是邮寄质疑函要结清快递费,否则拒收)]。联系部门: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联系人:顾王旭;联系方式:0512-672161214)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如磋商供应商单位在相关法规规定的期限后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6)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7投标文件份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8投标开标截止时间:2025-4-17 13: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开启时间:2025-4-17 13:30 (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预算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整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整计取。(例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0000×1.5%+(1500000-1000000)×1.1%)收款单位: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250199759100001169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10评标方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1履约保证金无12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财政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报名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六)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4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为投标无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受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号2、采购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3、报名时间及方式:见本项目招标公告4、投标截止时间: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地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见本项目招标公告7、地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8、联系单位:(1)采购代理机构: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邮政编码:215168联系电话:0512-67216121联系人:顾王旭、郑冬(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洞庭路13号联系人:沈跃明联系电话:0512-685852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投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单位)。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单位)。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付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注:已经报名的投标人不代表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开标结束后由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货物类)。三、招标文件的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的,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可通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2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采购活动参与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0.2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由报名单位自行关注并获取。11.勘察现场:11.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1.2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3经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1.2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修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4.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顺序可调)本项目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4.1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4.1.2投标函;14.1.3开标一览表(见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分项报价表;14.2.1技术部分14.2.1.1服务方案及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14.2.1.2本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一览表;14.2.1.3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14.2.1.4类似业绩一览表;14.2.1.5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表彰、获奖等资料;14.2.1.6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4.2.2资格证明文件:14.2.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4.2.2.2投标人情况表;14.2.2.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4.2.2.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4.2.2.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14.2.2.6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业务内容须包含以下类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质量检测资质;14.2.2.7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4.2.2.8《投标保证承诺书》。14.2.2.9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4.2.2.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14.2.2.11投标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4.2.2.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5.投标文件编制及签署要求1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15.2完整的投标文件不应有其他版本,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私章或签字)。15.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应包括人工成本(含社保费用、高温费、加班费用、节假日费、慰问金)、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7.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5.7.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7.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7.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7.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5.7.7未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绝。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苏采云系统递交投标文件。16.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证明。17.投标保证承诺书17.1投标人应以投标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17.2投标保证承诺书:按前附表要求。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投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7.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17.4.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17.4.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情形的;17.4.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7.4.4中标供应商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4.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5中标供应商如有17.4条款所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仍有权按相关法规的规定选择下列条款之一执行:17.4.1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其投标文件继续履行;17.4.2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投标截止时间20.1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布更正(补充)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少于三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22.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22.3开标时,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留言板”栏目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公告栏”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关注。22.4开标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2.6供应商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22.7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22.8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2.9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参加(观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3.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对投标文件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5.1.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1.2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评价,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无效标处理:25.2.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5.2.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2.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2.4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2.5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2.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5.2.7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付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每个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如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25.3.1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评标委员会在应根据信用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罚款数额需根据各地方、各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达到法定听证范围的罚款标准,结合具体行政处罚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5.3.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须知第“25.3.1”条第一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栏目予以查询。本须知第“25.3.1”条第二项的失信信息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的“社会法人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工商失信违法名单”,以及“诚信苏州”网(www.sz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予以查询。25.3.3查询截止时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25.3.4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货物、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5.5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5.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6.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6.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5.6.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6.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投标的澄清2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26.2.1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未加盖CA电子公章的澄清无效。26.2.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7.废标27.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投标文件的评价28.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评价。28.2评价采用的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标准。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9.中标供应商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单位的委托向采购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根据采购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中标公告期限为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29.4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中标无效。30.合同授予标准30.1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未中标通知书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中标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以书面告知该未中标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3.合同的签订33.1中标供应商应按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履约保证金按前附表八、其他事项35.中标服务费35.1中标单位交中标服务费的时间应与前附表规定一致。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取得相应金额的赔付,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监督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7.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函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我公司认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社保费用、高温费、加班费用、节假日费、慰问金)、通讯费、交通费、资料费、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要求无排他性、倾向性条款,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公司承诺在本项目开标后,我们不会再对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向采购单位、财政局等进行恶意质疑或投诉。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日,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按投标保证承诺书。6、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7、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8、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9、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0、我们同意中标单位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1、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遵守《投标保证承诺书》。1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3、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小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备注: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单位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单价、合价、总价均须以人民币元表示,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格式4: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单价(元/次)数量合计(元)备注12...总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综合单价分析表,须根据报价分析表综合单价的构成情况作出的分析表。2、单价、合价、总价均须以人民币元表示,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格式5:服务要求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采购内容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招标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合同扫描件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采购编号:序号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时间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实施方案提示:1、投标单位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人员组织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管理安排等。2、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单位名称(盖章):格式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遵守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是/否)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已经自觉检查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回避相应利害关系。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招标文件和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扫描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3)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上文提供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两种类型,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即可。即供应商符合上述两种类型其中一种,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即为满足。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件。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供应商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扫描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扫描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声明函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对本声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资格条件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则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按上述格式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即可,声明函应加盖供应商签章。2.如果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有特别专项要求的,则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进行明确约定,供应商可以不用提供上述格式要求的声明函,但必须按特定资格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应专项证明材料,并对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声明,若声明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采购编号: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24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投标人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投标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根据企业类型选填一项)……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内无需放入此声明。格式14、投标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号二、招标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总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元整,小写233.0000万元五、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单位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六、采购需求及概况:(一)工程概况: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涉及吴中区东山镇渡水港、定向河、杨湾港、茭白港、油车港、直港、北望港、南望港等25条通湖河道,为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提升水质,巩固提升水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高应对水灾害的风险管控能力,打造镇区生态美丽绿色水网,创造百姓宜居环境,拟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5类。其中,河道工程实施清淤疏浚、护岸工程、水系连通等部分,本工程清淤河长48.29km,清淤疏浚52.92万m3;新建护岸73.525km;新建桥梁1座,连通水系215m。(二)采购内容:1、编制工程质量委托检测计划,检测计划需符合市水利局质量监督机构标准。2、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止水铜片、黄砂、碎石等)。3、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尺寸结构、层面高程、平整度、垂直度、外观普查、回填土压实度、路面厚度、渠壁厚度、涵管外压荷载和内水压检测等)。4、金属结构工程抽检(闸门制作与防腐、启闭机制造与安装、水泵安装与运行等)。5、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6、其它采购单位及项目认为必要的检测项目。(三)服务清单:序号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合同内工程量规范文件及检测要求计划检测组数备注1河道开挖横断面111:2000/1:10000,单个断面不足0.1km时,以0.1km计算122河道开挖纵断面111:10000123土方回填压实度193按设计要求,道路路基回填土重型击实1组,雨污水管沟槽回填轻型击实1组1934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小应变249055根5%不少于10根,且每个承台不少于1根101315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厚度、纵横向断裂强力、CBD顶破强力、纵横向撕破强力、垂直渗透系数、等效孔径102850.1m2整幅展开不少于3平方米,每规格 每批一组186土工膜纵横向断裂强度、纵横向标准强度对应伸长率25968m2整幅展开不少于3平方米,每规格 每批一组67水泥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比表面积、胶砂流动度、凝结时间、密度345.96吨袋装200吨为一批,散装500吨为一批128砂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1022.5吨600吨为一批59碎石筛分、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针片状颗粒、压碎值、吸水率7088吨600吨为一批1410粉煤灰烧矢量、细度、需水量比、三氧化硫、含水量5200吨为一批511矿粉密度、比表面积、7d活性指数、流动度比、烧失量5200吨为一批512外加剂减水率、密度、ph值、含固量、水泥净浆流动度5每批取样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量513砼试块抗压强度45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414钢筋原材拉伸、反向弯曲、重量偏差389.8吨同一牌号、同一炉灌号、同一规格,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1915沥青马歇尔,矿料级配,沥青含量8m3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沥青每100吨为1批、改性沥青每50吨为1批)每批次抽检1次216取芯沥青厚度8m3每1000平方米,每层抽检1点217聚乙烯泡沫板表观密度、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撕裂强度、延伸率、硬度、压缩永久变形1按照同厂家、同品种产品,外墙、内墙每1000m2扣除窗洞后的保温墙面面积使用的材料为一个检验批118UPVC管材外径、壁厚、纵向回缩率、落锤冲击试验、维卡软化温度444m每批次、每规格一组219PE管外径、壁厚、纵向回缩率、断裂伸长率2571m每批次、每规格一组220HDPE缠绕管环刚度1120m每批次、每规格一组321塑料检查井荷载481座每批次、每规格一组4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根据审计完成工作量结算。(四)检测要求:1、检测周期:按工程检测及测量需要及采购单位(含各项目区镇)需要的时间节点。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单位(含各项目区镇)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单位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在接到采购单位(含各项目区镇)委托任务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并提供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2、中标单位应当每月进行两次飞行检测,对项目区的工程进行随机抽检,除了混凝土强度、钢筋尺寸等中间产品质量抽检外还必须进行原材料的抽检,抽检结果及时报送采购单位。3、相关服务成果提供及要求等: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规范规程对本工程进行包括工程量、工程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主要原材料控制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工程检测完成后,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工程质量检测质量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电子版一份,文本文件陆份。5、所有检测行为、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上述行业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6、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五)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采购单位。(六)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6人,都应具备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经验。(七)中标单位应配备满足项目检测需求的检测设备。(八)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保持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确保检测技术能力持续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九)质量标准:1、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给采购单位。2、根据相关施工规范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相关工序进行质量检测,将质量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采购单位,并提供工程终检报告等。所有检测行为、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相关检测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采购单位。检测单位应按照规程规范和合同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应当对检测项目的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作出明确结论。七、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磋商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磋商投标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采购单位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每天及双休日因工作而产生的加班费用,由中标单位向服务人员支付,含在响应总报价中。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报价及分包、转包。4、中标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岗位重要内容的保密,加强岗位责任考核。5、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其他合理建议、优惠。6、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对采购方财产有损坏的须按价赔偿。7、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8、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9、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甲方(需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供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5号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采购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服务范围:见采购文件三、合同价格支付:1、合同单价:。以上费用包括完成的服务所需的人工成本(含社保费用、高温费、加班费用)、设备、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保险、劳保、利润、税金、卫生费、福利费、教育费、保险费、劳保用品费、培训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方式:付款步骤:合同生效,乙方在完成所有检测工作,竣工验收前可根据完成工作最高支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竣工完成,乙方将检测报告移交甲方且经甲方确认后,根据完成工作,最高可支付至合同价的90%,项目审计结束,根据完成工作量付清尾款。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2)请款材料。(3)其他(如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准确,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四、双方的主要义务(一)甲方的主要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2、根据检测专家要求建议对检测妥善安排。3、负责协调相关方的关系,及时解决现场检测作业时与相关方产生的矛盾,以免影响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4、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协调场地的道路、用水、用电、登高设施、基础开挖及人工等必需的配合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协助提供原设计图纸或竣工图及必要的施工资料等;(二)乙方的主要义务:1、按期完成甲方的委托,按甲方的要求按期提交校舍安全鉴定报告;2、做好检测前、检测结束后及检测期间秩序的安排,与甲方共同做好安全的防范工作。检测中尽可能减少对房屋的损坏和外观破损,防止检测影响房屋安全;防止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3、检测现场必须保障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保障检测人员及设备的安全;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奉行公正、科学、廉洁、高效的质量方针;5、协助对甲方技术数据进行保密,排查检测鉴定结果乙方不对外公布;6、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7、向甲方提供所有检测服务数据,并对所提供数据承担技术责任;8、乙方有义务向被排查方提供与排查鉴定相关的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工作人员的工作安全;10、乙方工作人员交通、食宿自理。五、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同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报酬,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报酬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报酬的全部支付。(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3、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以已收到报酬为限。4、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异议处理甲方对报告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2、生效的合同需进行合同网上备案。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6、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7、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由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相应标段的为预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确定中标候选人。5、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二、综合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10分)1、以进入评标程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为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标准的可以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3、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4、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须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品目范围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具体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请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二)技术部分(90分)1、检测流程、内容:方案全面齐全、可靠性高、执行力强的得7分;方案较齐全、可靠性较高、执行力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执行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检测方法、仪器、检测技术:方案先进、可靠性高、执行力强的得7分;方案较先进、可靠性较高、执行力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执行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检测结果准确、及时有效性有保障:方案全面齐全、可靠性高、执行力强的得7分;方案较齐全、可靠性较高、执行力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执行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质量检测试验计划:计划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计划较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计划较基本合理、检测项目及频数科学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检测工作质量体系:方案全面齐全、可靠性高、执行力强的得7分;方案较齐全、可靠性较高、执行力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执行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全面齐全、可靠性高、执行力强的得7分;方案较齐全、可靠性较高、执行力较强的得4分;方案基本全面、执行力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7、服务承诺能充分考虑到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的便利,最大限度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满足项目法人检测规范的要求;廉洁、规范服务承诺;承诺检测报告能顺利通过工程各项验收的;每提供一个的得2.5分,最高5分。8、现场配备GPS、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钢筋保护层测量仪器、无人测量船、压力试验机的得4分,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发票或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9、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10、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得3分。1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每有一名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18分。12、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或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否则不得分。1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或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否则不得分。14、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得2分,提供认证证书或认监委网站查询状态为“有效”的截图,否则不得分。15、供应商近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注:1、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提升工程 综合整治工程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