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乘用车招标公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
[交易公告]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包重招)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包重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拟对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包重招)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征 集 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61306、029-96702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包重招)
2.征集项目编号:K6100012025000006
3.征集项目简介:为规范省级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管理,实现“经济适用、竞争择优、集约节约、绿色环保”的采购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约节约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公务用车采购服务。项目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程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框架协议封闭式采购方式进行价格优先竞价采购,入围供应商车辆型号的响应报价应是同时期销售给市场或向任何其他集采机构协议供货提供的优惠后的价格。第二阶段,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数量的基础上进行直接采购或二次竞价。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入围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11]第一阶段第10包因申报供应商产品车型报价均不符合征集文件入围条件导致废标。现对废标包段进行废包重招。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
1
1
新能源商务车含MPV配置
小型客车
180,000.00
辆
否
否
是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是
当单笔采购达到一定采购量(预采购数量/预采购总金额)后,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折扣,此折扣价格将作为第二阶段达到量价关系后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具体量价折扣关系如下:
序号
预采购数量下限(含)
预采购数量上限(不含)
折扣率
折扣价格
1
1
10
99.9%
销售价格*99.9%
2
10
20
99.7%
销售价格*99.7%
3
20
30
99.5%
销售价格*99.5%
4
30
不限
99%
销售价格*99%
是否需对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陕西省陕西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新能源汽车商务车包段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无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 2025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注:本次申请的CA证书为临时证书,仅适用于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使用,供应商如办理临时证书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使用,导致产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CA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采购需求.docx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集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时间:2025年03月25日一、总体情况(一)项目编号:K6100012025000006(二)项目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包重招)(三)项目所属分类:货物类(四)项目概况:为规范省级单位公务用车采购管理,实现“经济适用、竞争择优、集约节约、绿色环保”的采购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集约节约采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确定入围供应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高校、团体组织等提供公务用车采购服务。项目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程序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框架协议封闭式采购方式进行价格优先竞价采购,入围供应商车辆型号的响应报价应是同时期销售给市场或向任何其他集采机构协议供货提供的优惠后的价格。第二阶段,采购人在实际采购数量的基础上进行直接采购或二次竞价。供应商第一阶段的入围报价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陕西省省级单位乘用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6100012024000011]第一阶段第10包因申报供应商产品车型报价均不符合征集文件入围条件导致废标。现对废标包段进行废包重招。(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理由描述:无(六)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七)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八)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1、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陕西省陕西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行政区划二、需求调查情况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需求调查情况如下:(一)需求调查方式咨询;论证;问卷调查(二)需求调查对象采购人、供应商、本项目相关行业专家等(三)需求调查结果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通过先后两次组织市场主流品牌供应商代表召开座谈会,充分掌握市场上主流车型的配置情况和销售情况。目前市场发展趋势,正加快培育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构建竞争新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2.市场供给情况市场上符合我省党政机关配备标准的小型客车、新能源商务车的配备18万元以内车辆车型供给略显不足,但能满足采购需求。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调查了解了全国部分省份如:安徽、山西、江苏、甘肃等省份车辆框架协议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和成交基本情况。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配置不减少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5.其他相关情况我中心在确保功能、性能和标准的情况下,按照集约+节约原则,遵循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等有关规定,开展乘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分包数、各包采购车辆主要配置情况、车辆主体和配件保质期情况、交货期限、交货地域范围、售后服务等。通过多次与市场主流品牌的供应商代表调研交流,分析市场上主流车型的主要配置参数和销售价格等,精细化确定采购需求各包段配置参数和要求。提出公务用车采购最高限制单价,确定车辆分包情况。三、采购实施计划(一)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二)采购方式:框架协议(三)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2.入围供应商退出规则:(1)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2)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3.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1)供应商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不得参加同一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活动。(2)供应商退出或者被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后,剩余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原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征集人将补充征集供应商。(3)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以及入围最高限价或入围质量标准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4)框架协议剩余期限不足以补充征集供应商时,框架协议将履行至期满终止。(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采购人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四、采购需求及分包情况、采购标的包1:新能源汽车商务车包段1.1采购品目:小型客车1.2采购标的1)标的名称:新能源商务车含MPV配置2)计量单位:辆3)是否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是4)是否采购节能产品:否5)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6)标的物所属行业:工业1.3拟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参数值参数值规则参数值偏离规则1功能车辆类型纯电动或混动(插电式和增程式)=不允许正偏离2性能座位数6座-9座=不允许正偏离3性能轴距(mm)L≥2800≧允许正偏离4性能CLTC纯电续航里程(km)纯电S≥400或插电混、增程S≥50(S, 单位 km)≧允许正偏离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交货的地域范围:陕西省本级1.4最高限价(元):18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5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无1.6量价关系折扣: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是当单笔采购达到一定采购量(预采购数量/预采购总金额)后,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折扣,此折扣价格将作为第二阶段达到量价关系后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具体量价折扣关系如下:序号预采购数量下限(含)预采购数量上限(不含)折扣折扣价格111099.9%销售价格*99.9%2102099.7%销售价格*99.7%3203099.5%销售价格*99.5%430不限99%销售价格*99%1.7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本项目支持入围供应商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供应商可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经征集人审核通过后,新产品替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将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已成交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需按合同继续履约。1.8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加盖公章。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加盖公章。6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征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并签署盖章。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加盖公章。9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供应商应为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声明;供应商为唯一授权供应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进行响应。加盖公章。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多家代理商,并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4S店销售公司)名单。1.9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无1.10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价格优先法1.11入围供应商淘汰率: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淘汰比例不低于20.00%,按照向上取整进行取整,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1.12分包的评审条款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取整规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 序号 评审因素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00%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1.13价格权重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1标的价格100.00%1.14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1.15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支付时间和条件:据实结算五、其他补充事宜征集服务要求(1)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同时具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专业维修服务机构须具有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资质),具备质量“三包”措施,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2)合同免费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100000公里,新能源车质保在满足国标要求的前提下按市场店端销售车辆执行统一质保标准。(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地址、陕西区域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不超过24小时,否则响应无效。(4)陕西区域总联系人具体负责入围后采购人对其入围产品的有关咨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总联系人必须由入围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入围后尽量保持不变,若有变动,应及时补缺,并向征集人做好更新备案。(5)承诺入围后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确保销售给陕西省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的车辆价格不高于同时期销售给任何使用方的价格以及向任何其他集采机构协议供货提供的优惠后的价格。(6)承诺所投车型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名单。(7)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原装合格正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使用任何的改装车进行响应。(8)承诺提供车型的配置与市场销售同款车型配置一致无差异。(9)入围供应商需承诺在进入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时,当采购单位采购量达到本项目量价关系中确定的采购量时,按照对应的折扣率给予价格优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乘用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