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齿轮滚齿及零件加工招标公告(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2025)
询价书名称:分谈分签+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齿轮滚齿及零件加工的询价书
物料信息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国产/进口
说明
附件
1
561216
生产外包
批
2025-04-27
不指定
寻源要求
询价单位: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
签约单位: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31 00:00
允许部分物料报价:否
附加费(附加费包括运费、包装费、服务费、其他费用):包含在物料价格中
报价有效期:2025-04-01
是否指定报价币种:指定
报价币种:人民币
承运方式:
结算方式:
补充说明:
经办人信息
姓名:徐胜亮
手机:13681871297
电话:
邮箱:xushengliang@126.com
附件
2025032700268.pdf
2025032700267.pdf
第1/2页加工合同签订地点:上海松江,合同编号:JD-2025-03-27-00268签订时间:2025-03-27,所属令号:24-DDL-1甲方(需方):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上海示好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进行零件的加工,签订加工合同如下:一、合同标的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含税单价含税金额备注1SD80小齿轮滚齿(机加工)件1513.27199.121315.00225.012sd80-尼龙压线轮(机加工)件903.98358.41134.50405.00合计:陆佰叁拾元零角壹分105557.53630.01二、加工零件质量要求1、符合甲方提供(或以书面形式认可)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并必须进行标识,贴有本加工物的设计图号。2、乙方根据加工物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选用原材料,如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选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票到一个月付款四、交货日期:2025-04-27五、交货地点、方式: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费由乙方负责。六、包装要求及费用:在保证不对加工物损伤的情况下,同城(或短途)交付可采用简易包装,异地(或长途)交付需采用包装箱(或有效防护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技术资料、图纸保密要求1、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及技术、商业信息,需履行对甲方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并通过任何手段(电话、交谈、邮件、书面等)提交给第三方。2、甲方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甲方图纸及加工承揽过程产生的技术文件返还甲方经办人员。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九、乙方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加工物而造成加工物的毁损、灭失等,由乙方按定损金额全额赔偿损失。4、异地交付的加工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5、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加工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乙方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加工物的责任。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8、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9、逾期交付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一天(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满之日开始计算),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违约还应当赔偿甲方原材料损失。剩余未使用原材料应当退还甲方。11、乙方违约的,还应当承担甲方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十、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加工工作,并及时(停工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领取期限1个月不领取加工物的,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加工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物不能变卖,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4、因甲方变更交付加工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而多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二、纠纷处理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规定项处理: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合同自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传真、扫描件、照片等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2/2页十四、廉政协议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推行廉政阳光的采购政策,倡导与各供应商建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合作关系,为增强廉政建设,需方与供应商一致同意达成此“廉政协议”,双方共同监督执行。1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声明并承诺,除非事先另外书面向需方公司披露,在签订本合同时以及在本合同期间:1.1供应商的股东、最终受益所有权人、合伙人、董事或管理人员(“供应商人员”)与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配偶无任何亲属关系;1.2供应商(无论是自己或是通过供应商人员或代表)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向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或其代表馈赠或提出馈赠任何报酬或礼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消费卡、股票或其他贵重物品);1.3供应商(无论是自己或是通过供应商人员或代表)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与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或其代表达成任何商业或财务上的合作;1.4若有需方的任何员工未经需方授权向供应商索要任何形式的报酬或礼物,供应商同意立即就此向需方公司汇报。2供应商违约责任若违反上述的声明和承诺,供应商同意:2.1每次违约向需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供应商须在一个月以内以支票或汇票支付。2.2需方公司有权在书面通知供应商后立即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对供应商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需方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任何其他法律救济方法。名称: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名称:上海示好五金机电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欣路18号1幢,地址:上海市浦东南汇沪南公路7224弄58号电话:021-65683129,电话:13916121976委托代理人:徐胜亮,委托代理人:李总(盖章),(盖章)2025年03月27日,2025年03月27日第1/2页加工合同签订地点:上海松江,合同编号:JD-2025-03-27-00267签订时间:2025-03-27,所属令号:25-L-1甲方(需方):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上海示好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按下表进行零件的加工,签订加工合同如下:一、合同标的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含税单价含税金额备注1SD30-026小齿轮(滚齿)-13件13011.501495.581313.001690.012SD30-025大齿轮(滚齿)-48件10342.484375.221348.004944.00合计:陆仟陆佰叁拾肆元零角壹分2335870.806634.01二、加工零件质量要求1、符合甲方提供(或以书面形式认可)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并必须进行标识,贴有本加工物的设计图号。2、乙方根据加工物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选用原材料,如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选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加工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票到一个月付款四、交货日期:2025-04-27五、交货地点、方式: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费由乙方负责。六、包装要求及费用:在保证不对加工物损伤的情况下,同城(或短途)交付可采用简易包装,异地(或长途)交付需采用包装箱(或有效防护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技术资料、图纸保密要求1、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及技术、商业信息,需履行对甲方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并通过任何手段(电话、交谈、邮件、书面等)提交给第三方。2、甲方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在3日内将甲方图纸及加工承揽过程产生的技术文件返还甲方经办人员。八、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存在问题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九、乙方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加工物而造成加工物的毁损、灭失等,由乙方按定损金额全额赔偿损失。4、异地交付的加工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5、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加工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乙方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加工物的责任。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8、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9、逾期交付产品(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一天(自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满之日开始计算),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违约还应当赔偿甲方原材料损失。剩余未使用原材料应当退还甲方。11、乙方违约的,还应当承担甲方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十、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加工工作,并及时(停工的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领取期限1个月不领取加工物的,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加工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加工物不能变卖,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4、因甲方变更交付加工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而多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二、纠纷处理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规定项处理: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合同自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传真、扫描件、照片等具有同等效力。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2/2页十四、廉政协议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推行廉政阳光的采购政策,倡导与各供应商建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合作关系,为增强廉政建设,需方与供应商一致同意达成此“廉政协议”,双方共同监督执行。1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声明并承诺,除非事先另外书面向需方公司披露,在签订本合同时以及在本合同期间:1.1供应商的股东、最终受益所有权人、合伙人、董事或管理人员(“供应商人员”)与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配偶无任何亲属关系;1.2供应商(无论是自己或是通过供应商人员或代表)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向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或其代表馈赠或提出馈赠任何报酬或礼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消费卡、股票或其他贵重物品);1.3供应商(无论是自己或是通过供应商人员或代表)没有并且将来也不会与任何需方公司员工或其亲属或其代表达成任何商业或财务上的合作;1.4若有需方的任何员工未经需方授权向供应商索要任何形式的报酬或礼物,供应商同意立即就此向需方公司汇报。2供应商违约责任若违反上述的声明和承诺,供应商同意:2.1每次违约向需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在接到需方书面通知后,供应商须在一个月以内以支票或汇票支付。2.2需方公司有权在书面通知供应商后立即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对供应商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需方公司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寻求任何其他法律救济方法。名称:上海武灵轻工机器有限公司,名称:上海示好五金机电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欣路18号1幢,地址:上海市浦东南汇沪南公路7224弄58号电话:021-65683129,电话:13916121976委托代理人:徐胜亮,委托代理人:李总(盖章),(盖章)2025年03月27日,2025年03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齿轮滚齿及零件加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