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5)



关于规范供应商及承运商业务活动行为的通知
为防范商业秘密泄露、安全事故风险,规范供应商及为供应商交付货物提供物流服务的承运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及承运商)进入徐工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开展业务活动行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主体及业务活动内容
(一)本通知要求涉及主体为徐工供应商及承运商;
(二)本通知要求涉及业务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及承运商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开展合作、技术交流、交付货物、现场服务等目的进入徐工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
二、供应商及承运商在进入徐工时,应当遵守徐工来访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及承运商进入徐工的人员应当为供应商及承运商本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或经供应商及承运商授权的与来访业务活动关联的其他人员;
(二)供应商及承运商相关人员进入徐工前,应提前与徐工相关部门预约并获批同意,按要求完成出入登记,如有接访要求,必须由接访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徐工;
(三)供应商及承运商进入徐工人员应当与预约人员及现场登记人员一致,严禁与业务活动无关人员或非预约、未登记人员进入徐工。
三、供应商及承运商在进入徐工时,应当遵守徐工保密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已签订的保密协议、保密条款履行保密义务;
(二)严格按照规定活动路线、活动区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三)未经允许禁止拍照、录音、录像;
(四)对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获得的徐工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供应商及承运商在进入徐工时,应当遵守徐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非涉及物料设备安装、更换、售后质保等现场服务活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活动;
(二)涉及现场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公司要求签订三方安全协议书,严格履行协议书相关义务;
(三)现场服务人员应当与三方安全协议书附件授权人员一致,变更授权应及时告知并经徐工安环部门同意后,重新出具授权书,严禁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徐工。
请各供应商及承运商严格执行本通知相关要求,如存在违反通知要求情形,徐工将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给予包括但不限于禁止违规公司人员进入徐工、减少供应商配额、暂停供应商供货、终止合作等处罚措施!

徐工全球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