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独立营院建设招标公告(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2025)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_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0-440106-04-01-228763

投资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三路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1560.5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面积3316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高度78.55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面积8150平方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高度36.95米、配建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91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不包括配套市政道路)面积5225平方米,室外绿地4900平方米,篮球场(区人民武装部)420平方米,训练基地(区人民武装部)9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4,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5,980万元,预备费约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基坑支护、4#地下室-土建部分、4#地下室-安装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土建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安装部分、2#人民武装部-土建部分、2#人民武装部-安装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土建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安装部分、垃圾站-安装部分、岗亭-土建部分、岗亭-安装部分、其他工程-土建部分、其他工程-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773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2583.2024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内容。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7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7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7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6楼

招标人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873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党校及人武部(房建工程)CAD.zip
3.施工合同-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定稿.doc
2.招标文件-中共党校(定稿).pdf
1.招标公告-中共党校(定稿).pdf
1.招标公告-中共党校(定稿).docx
2.招标文件-中共党校(定稿).docx
4.工程量清单Excel.rar
5.招标控制价Excel.rar
6.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及附表.pdf
7.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pdf
8.招标代理合同.pdf
9.【2025】01号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复函.pdf
10.穗天发改投批〔2024〕+74号-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11.党校项目代码.pdf
12.党校及人武部地形图.rar
13.党校及人武部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4]13号).pdf
14.党校及人武部项目概算核定通知书.pdf
15.党校及人武部用地红线图(广州2000).rar
16.党校及人武部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穗规划资源预选[2024]12号)(用字号变化).pdf
17.图审合格书.rar
1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ar
1-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2-招标申请函.pdf
3-招标人声明.pdf
4-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5-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6-资金来源的说明.pdf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修改表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检测机构:/22.2工程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32.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三路以南。42.2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2.2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办理通水电气的全部手续、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竣工图编制、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运行维护管理及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等。62.2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且确保市级工程优质奖。7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82.2工期要求2025年4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773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93.1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1315.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超过120日历天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1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注: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15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68投标答疑1、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2、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1720.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1820.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index.jhtml。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926开标评标办法方式一:选取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项目团队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100分)×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5%);第二阶段得分(总得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满分为100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20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5,832,024.01元。注:1、因场地环境引起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额外支付。2、本项目现场不具备临时设施搭设条件,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计算相关费用。22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2,734,166.05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6,198,896.53元,暂估价为人民币/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23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规定。24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3%、3.5%、4%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其中之一。25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12]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26工程成本警戒价工程成本警戒价为人民币203,248,821.61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工程成本警戒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27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项目团队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100分)×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5%)。28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房建诚信评价排名为准。注:①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开标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60日诚信分为准。②如联合体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分数以联合体主办方的诚信分为准。30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本项目不适用。31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本项目不适用。32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选取方法一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满分为100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33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3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35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的工程、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注:(1)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6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7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38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39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投标单位应自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40工人工资支付分账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专户1、工人工资支付分账:承包人须依法建立、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和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贯彻省用工实名及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筑〔2019〕35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执行。详见本项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补充协议》。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专户: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工程资金监管,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开设工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具体监管方式和流程以发包人相关规定为准。相关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执行。详见本项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四《项目工程款资金账户监管协议》附件五《工程款专用监管工作指引》。41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41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工作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体工作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附件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经济标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第二册(经济标书)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本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工程量清单。格式三: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注:请填写参与编制经济标书的所有人员名单,如: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如有)、负责打印及复印(如有)等。格式四: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编制情况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自有□外包□其他□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如××市××区(县)××街(路)××号××大厦××房)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本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施工、验收,如在施工过程中颁发新的版本,是否采用新版本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各方洽商决定。工程建设标准1.本工程采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必须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广州市或行业最新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且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2.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都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的相应要求。3.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全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所引用的标准和规范有局部的修订或新颁,监理工程师应报发包方批核决定是否采用。如果批准,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令,承包人应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但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增加合同费用。4.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是以中国国家公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及地**府有关的现行规定,承包人须按此等规范执行。5.本招标工程所说明的工程规范亦包括设计说明、施工说明及做法说明和要求等。承包人亦须按此等说明及要求执行,若此等说明及要求与国家规范及地**府有关的现行规定之间有差异,承包单位须按较高之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17号)、《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等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为依据。6.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及《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修正)》,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注:本项目所有招标图纸、资料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所有,不得用于除本次招标项目外其它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以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具体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期:2025年3月1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天发改投批﹝2024﹞7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228763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3808525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20-87562291-8732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三、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三路以南。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1560.5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面积3316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高度78.55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面积8150平方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高度36.95米、配建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91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不包括配套市政道路)面积5225平方米,室外绿地4900平方米,篮球场(区人民武装部)420平方米,训练基地(区人民武装部)9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4,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5,980万元,预备费约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基坑支护、4#地下室-土建部分、4#地下室-安装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土建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安装部分、2#人民武装部-土建部分、2#人民武装部-安装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土建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安装部分、垃圾站-安装部分、岗亭-土建部分、岗亭-安装部分、其他工程-土建部分、其他工程-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最高投标限价:¥225,832,024.01元。六、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注:①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②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808525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6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为730日历天):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11.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且经发包人确认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的;13.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正在其他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2020)》(穗建规字〔2020〕3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附件二:(参考格式)联合体工作协议(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外,就本项目中标后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以及对成员方的约束要求。后续内容可由投标单位自行添加。)。②(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的成员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外,就本项目中标后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后续内容可由投标单位自行添加)。5、(其他约定内容,如有)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工作协议须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天发改投批﹝2024﹞74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现对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代码:2210-440106-04-01-228763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38085259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20-87562291-8732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三、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三路以南。四、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1560.57平方米,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51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面积33160平方米,区委党校建筑高度78.55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面积8150平方米,区人民武装部建筑高度36.95米、配建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91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广场(不包括配套市政道路)面积5225平方米,室外绿地4900平方米,篮球场(区人民武装部)420平方米,训练基地(区人民武装部)9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4,9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5,980万元,预备费约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基坑支护、4#地下室-土建部分、4#地下室-安装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土建部分、1#天河区委党校-安装部分、2#人民武装部-土建部分、2#人民武装部-安装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土建部分、室外园建工程-安装部分、垃圾站-安装部分、岗亭-土建部分、岗亭-安装部分、其他工程-土建部分、其他工程-安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最高投标限价:¥225,832,024.01元。六、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注:①联合体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②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异议受理电话:020-3808525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6楼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拒绝投标时限为730日历天):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出让投标资格的;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7.存在行贿情形的;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11.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2.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且经发包人确认对工程造成重大影响的;13.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在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正在其他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2020)》(穗建规字〔2020〕3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特此声明。声明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附件二:(参考格式)联合体工作协议(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为联合体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外,就本项目中标后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以及对成员方的约束要求。后续内容可由投标单位自行添加。)。②(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的成员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外,就本项目中标后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明确所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后续内容可由投标单位自行添加)。5、(其他约定内容,如有)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工作协议须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二、投标须知修改表9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30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43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43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51第三章合同条款7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76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107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109第七章工程量清单110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111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土大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检测机构: / 22.2工程名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党校及区人民武装部独立营院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32.2建设地点项目选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珠吉路以东,执信三路以南。42.2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52.2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办理通水电气的全部手续、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竣工图编制、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各系统调试及联合调试、包运行维护管理及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等。62.2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验收合格,且确保市级工程优质奖。7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82.2工期要求2025年4月计划开工,施工总期:773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93.1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1315.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超过120日历天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141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注:1、政府投资项目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2、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16.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155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8投标答疑1、疑问提交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2、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1720.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1820.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1、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http://www.gzggzy.cn/fwznbszyjsgc/index.jhtml。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应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递交时出具),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926开标评标办法方式一:选取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项目团队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100分)×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5%);第二阶段得分(总得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满分为100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2029.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1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5,832,024.01 元。注:1、因场地环境引起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额外支付。2、本项目现场不具备临时设施搭设条件,投标人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外计算相关费用。22非竞争费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2,734,166.05元,暂列金额为人民币16,198,896.53元,暂估价为人民币/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23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规定。24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3%、3.5%、4%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其中之一。25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12]中的)。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12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本款适用于选择评标办法一至评标办法六。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家数应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的要求。26工程成本警戒价工程成本警戒价为人民币203,248,821.61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27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项目团队评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100分)×得分权重(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5%)。28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 施工企业房建诚信评价 排名为准。注:①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开标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的60日诚信分为准。②如联合体投标,企业诚信评价分数以联合体主办方的诚信分为准。30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本项目不适用。31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本项目不适用。32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选取方法 一 方法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满分为100分)=企业资信得分×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得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企业资信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企业资信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33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3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35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的工程、非关键性的工作。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相对应的资质。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须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注:(1)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7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情况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38招标人对中标人参与“百千万工程”的具体要求□具体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投标承诺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具体要求:/39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投标单位应自行了解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40工人工资支付分账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专户1、工人工资支付分账:承包人须依法建立、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和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水务局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贯彻省用工实名及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穗建筑〔2019〕35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执行。详见本项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补充协议》。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专户: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将委托监理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工程资金监管,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开设工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具体监管方式和流程以发包人相关规定为准。相关规定如有更新按最新执行。详见本项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附件四《项目工程款资金账户监管协议》附件五《工程款专用监管工作指引》。41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工作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应附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招标公告)对该内容进行明确。☑若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体工作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zfcj.gz.gov.cn/)下载查阅。条款号:2.5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5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条款号:5.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孰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7.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另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最高投标限价(另册)注:①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提出本项目对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的具体要求,明确本项目采购绿色建材和对原材料、生产制造工艺的环保、节能、低碳的要求,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励招标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条款号:8.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现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条款号:8.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现文:8.2招标答疑文件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条款号:8.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现文:8.3招标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条款号:8.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现文:8.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条款号:9.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条款号:9.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条款号:11.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0)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2)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并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难点以及拟在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编制,应突出重点,标准、规范中已有的内容无需赘述,一般篇幅不宜超过150页;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施工工艺超出国家标准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需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具体格式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投标人采用电子投标管理软件编制“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时无法填写“项目编号”的可以不填写,没有填写“项目编号”也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11.2.2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提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4)(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5)(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职称证书扫描件;(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0)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1)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5)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注:1.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投入人员汇总表》和格式六《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填写)。(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包含并不限于):需提供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在交易系统中按《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填写的网页截图。11.2.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11.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承诺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八);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三);11.2.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二);11.2.8企业资信证明材料:参考《第二阶段详细审查评分表(企业资信)》要求提供相应资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十及格式十一要求提交);11.2.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九);11.2.10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条款号:11.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现文: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等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自动生成)。11.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要求填写)。11.3.3《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四要求填写)。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1.3.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现文:12.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需要投标人单位盖章的材料,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不得将投标人未对电子文档加盖实物印章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条款号:1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现文:12.3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条款号:12.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2.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全称“(主)***公司(成)***公司”。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格式要求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资料均由主办方盖章或签字即可。条款号:1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现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条款号:13.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现文: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条款号:1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因应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或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费,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现文:13.4(1)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总价即为暂定合同总价;(2)当投标单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时,该清单项目的中标单价为该项目的结算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注:单价不变是指清单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及品牌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质量及品牌在同一档次(或更高)的情况下,清单项目单价不变。若建设单位指定清单项目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高于(或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及品牌档次,则仅按实调整该清单项目的主材价格,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价格,其它不变](3)工程量清单数量依据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按实结算,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或招标文件、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在得到建设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签证绘制工程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三方签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项目工程量清单实际数量乘以项目结算单价为该项目的结算价。(4)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波动造成主要材料价格涨落幅度不超过5%(含5%),结算时不调整价差。(5)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波动造成主要材料价格涨落幅度超过5%(不含5%),结算时按招标文件13.10条款执行。(6)合同履行期间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区间值时,涨落幅按相应材料的区间值价格低值计算。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条款号:13.5.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13.5.2(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只是项目主要材料发生变化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对项目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换算,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它费用不变,即调整后的清单单价=投标单价+材料价差*(1-投标下浮率)。(2)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主材表中没有的材料,其单价则按施工期广州地区材料市场该项材料的实际价格予以调整。条款号:13.5.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现文:13.5.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根据现行定额及其相关计价文件编制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施工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予以调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考同期(施工期)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最终以天河区财政局核准后确定。条款号:13.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现文: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项目,由于标准不明确,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为了不影响招标效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了一个暂估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该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项目的标准进行明确或深化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并报有权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参照本招标文件中13.4条款、13.5.2条款、13.5.3条款执行)确定工程价款,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该工程项目具体结算方法参照本招标文件中13.4条款、13.5.2条款、13.5.3条款执行。条款号:13.6.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现文: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条款号:13.10~13.21修改类型:增加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N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独立营院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