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服务站招标公告(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2025)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对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标段名称: 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
政府采购编号:WCCG-202503140023
采购标段预算:1520000元
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标段一760000元/年,总预算1520000元/两年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本项目总预算:1520000.00元/两年;年预算为:760000.00元/年。投标人请按元/年进行报价,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无效。 
其他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是否为定点项目:否
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
(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
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4-21  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4-21  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03-28  17:00至2025-04-07  17:00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地  址: 长沙市望城区**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
联系人:孔洁
电  话:0731-8808094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彩霞社区开顺路金霞跨境产贸城5栋12层1203房
联系人:唐聪
邮  编:/
电  话:0731-85581303
传  真:/
E-MAIL:/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编号:WCCG-202503140023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特定资格条件:无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0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0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0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0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0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取值范围1.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30.0%2技术52.0%3商务18.0%4其他0%Σ(1+2+3+4)=1100%报价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投标报价以经评委会-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0技术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服务的街镇民政服务站调研情况提供相应服务方案,以其中任意一个街镇为例,至少包含①社会救助领域;②残疾人领域;③老年人领域;④儿童领域;⑤公益慈善领域,共五大服务领域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明确各个服务领域的重点和功能定位,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调研深入具有具体可行的调研报告,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内部分工及职责,符合该地实际,内容充实、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6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30.01服务方案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0.02应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具有预见性,并设计相应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用工风险、②投诉建议、③社工离职或病假产假、④因不可抗拒因素站点服务场所不可使用、⑤服务内容调整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合理、清晰明了、可实施性强、与采购需求贴合度高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03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党建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制度、⑤志愿者培训及服务管理制度(并提供以往培训照片)、⑥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管理制度完善合理、清晰明了、可实施性强、与采购需求贴合度高的计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0商务评审序号评审因素权值1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社工服务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本项最多计6分,同一个项目多年度服务期限的按一个项目计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02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计3分,3A级社会组织计1分,3A级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最多计3分。(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接的社6.02综合实力工服务类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计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正式文件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03人员实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0其他序号评审因素权值★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1★中标原则:根据全区各街镇的区域分布情况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机构承接。同一家机构可以同时参加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一)和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预算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5—目录关键信息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正文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六、中标信息公布七、合同签订八、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评标因素及标准正文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十、技术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电子开标一览表十四、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七、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对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编号:WCCG-202503140023采购标段预算:1520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1520000元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本项目总预算:1520000.00元/两年;年预算为:760000.00元/年。投标人请按元/年进行报价,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无效。n其他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2—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4-21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04-21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03-2817:00至2025-04-07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疑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地址:长沙市望城区**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3—联系人:孔洁电话:0731-88082696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彩霞社区开顺路金霞跨境产贸城5栋12层1203房联系人:唐聪邮编:/电话:0731-85581303传真:/E-MAIL:/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4—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地址:长沙市望城区**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联系人:孔洁联系电话:0731-88082696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扬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彩霞社区开顺路金霞跨境产贸城5栋12层1203房联系人:唐聪联系电话:0731-85581303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列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第6.2款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04-0917:00前。二、招标文件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5-03-2817:00至2025-04-0717:00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第22.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5-04-210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本项目总预算:1520000.00元/两年;年预算为:760000.00元/年。投标人请按元/年进行报价,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无效。第14.5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1520000(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520000(元)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第21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第24.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30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10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9.1款其他规定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8—附页2-1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9—附页2-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12—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9.3各供应商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13—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该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供应商未将资格证明或商务技术相关文件上传到对应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13.5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电子件能在电脑上正常阅读、识别和判断。14.投标报价1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14—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投标20.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15—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1.2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进行系统登录、身份识别、签章、文件加解密等。CA数字证书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内容上传或填写到对应的节点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签字(含电子签章);21.5电子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2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遇到文件递交问题,请及时咨询。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分包24.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可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6—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供应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如开标时出现系统、网络等故障,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采购人可采取延期开标或延长文件上传、解密时间等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17—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供应商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8—3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2.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担保—1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6.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0—(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见附页3-1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8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第5.9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5.2款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评审优惠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③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且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一级评标因素权重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进行加分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2—法定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含社保证明)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信用记录查询情况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其他说明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无条款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性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是否超过负最高项数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投标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不符合★条款不符合★条款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评分点名称分数评审标准2.2.1报价评审投标报价30.0以经评委会-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技术评审服务方案30.0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所服务的街镇民政服务站调研情况提供相应服务方案,以其中任意一个街镇为例,至少包含①社会救助领域;②残疾人领域;③老年人领域;④儿童领域;⑤公益慈善领域,共五大服务领域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明确各个服务领域的重点和功能定位,服务方案针对性强,调研深入具有具体可行的调研报告,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内部分工及职责,符合该地实际,内容充实、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的计30分。每缺少一项方案要求的内容扣6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应急方案10.0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具有预见性,并设计相应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用工风险、②投诉建议、③社工离职或病假产假、④因不可抗拒因素站点服务场所不可使用、⑤服务内容调整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善合理、清晰明了、可实施性强、与采购需求贴合度高的计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24—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管理制度12.0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党建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服务场所安全管理制度、⑤志愿者培训及服务管理制度(并提供以往培训照片)、⑥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管理制度完善合理、清晰明了、可实施性强、与采购需求贴合度高的计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不完整、欠完善或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不完整、欠完善及不符合实际情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符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及使用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2.3商务评审类似业绩6.0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有社工服务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本项最多计6分,同一个项目多年度服务期限的按一个项目计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综合实力6.01、投标人具有民政部门颁发的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计3分,3A级社会组织计1分,3A级以下不计分,不重复计分,最多计3分。(提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接的社工服务类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计3分。(提供相关证书或正式文件等佐证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人员实力6.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驻站社工具有社会工作师证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正文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正文部分总则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3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5—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比较与评价—26—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的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3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报价权重分5.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第1.2款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5.5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6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9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7—(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1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至中标公告发布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0.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0.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8—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项目名称: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二、项目预算:白沙洲、大泽湖按每年140000元/站,其余9个街镇按每年160000元/站。标段乡镇(街道)名称专职人员配置采购预算(元)备注服务周期一年两年标段一靖港镇、桥驿镇、乔口镇、丁字湾街道、铜官街道、茶亭镇12人9600001920000每个街镇社工站驻站专职社工为2人2年标段二高塘岭街道、乌山街道、月亮岛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10人7600001520000★中标原则:根据全区各街镇的区域分布情况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由一家机构承接。同一家机构可以同时参加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一)和街镇民政服务站(原社工站)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预算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三、项目概况:为了落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和省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要求,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方式,实施望城区街镇民政服务站项目。四、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街镇民政服务站主要开展“社会救助、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公益慈善”等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服务领域服务内容社会救助领域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及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动态管理,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危机介入、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残疾人领域主要指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等相关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危机介入、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老年人领域主要指协助做好高龄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等特殊老年人群的政策宣传、入户探访、分类管理、风险预警等工作,为特殊老年人群提供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儿童领域主要指协助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摸底排查、登记建档、政策宣传、关爱服务等工作。配合进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动性儿童的家庭随访;为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亲情陪伴等服务;对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公益慈善领域主要指协助设立村(社区)发展基金,引导建立村(社区)公益空间,壮大民政领域志愿者队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地名公共服务、老区建设、移风易俗等民政业务服务。2、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厘清民生事务办(民政事务)与街镇民政服务站的职责边界,街镇民政服务站人员严禁被抽调从事民政以外的协助工作,严禁代替街镇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二)服务要求街镇民政服务站要紧密聚焦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将“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公益慈善”五大领域服务情况和服务成效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依据,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民政系统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相关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提供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撑。1、党建引领:中标人要加强一线社工思想教育工作,创建党员先锋岗,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2、专业服务:(1)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完成采购人统一调度的其他相关工作。(2)根据各街镇的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3)根据街镇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个站点每年开展1个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项目须包含个案6个、小组4个、社区活动6场。3、专业支持:中标人科学安排年度培训、督导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和省市区三级民政业务培训和专业督导,且人均接受各级培训时长每年不少于40小时、人均接受各级督导时长每年不少于24小时。4、资源链接:(1)中标人要建立“五社”资源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基层民政服务。(2)每个街镇民政服务站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伍,注册活跃志愿者100人以上,每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引导建设1个以上村(社区)公益空间。—30—5、品牌创建:(1)按照省厅“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要求,每个站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主题服务,四个季度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儿童、老年人来组织服务活动。(2)在区民政局指导下,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实施服务项目,打造望城区特色品牌。(3)落实省厅持续开展星级站点评审工作的要求,积极打造五星级站点,不断提升站点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6、宣传推广:中标人应积极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产生正面社会影响,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经验文章2篇以上,且每个站点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每年不得少于6篇。7、中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最终服务输出成果,展现形式为项目实施总结报告1份,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篇。五、服务周期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原则上两年为一个项目周期,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开展相关服务。项目经采购人评估合格后,续签服务协议;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六、服务承接主体职责(一)队伍建设:每个站点安排2名专职社工,且均需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社工服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本地户籍人员优先。(二)人员管理:中标人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驻站社工学历、持证情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并加强人事管理和考核。针对社工辞职、休产假等不能正常工作的特殊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为保证项目专业性、连续性,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书面报区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内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三)运行管理:1、中标人应指导社工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对站点提交的文书资料、档案材料、新闻报道进行把关,加强社工文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2、中标人应鼓励社工从专业视角总结提炼项目服务经验或优秀案例,积极参与各级创优争先活动。3、中标人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四)经费管理—31—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独立会计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七、其他要求及说明1、验收方式和考核标准:本项目验收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采取自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开展。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或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应依法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考核或验收小组应对照《望城区民政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附1)和《望城区民政服务站项目财务评估表》(附2)进行验收。2、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3、付款方式:(1)本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评估,由采购人根据评估结果支付服务费用;(2)评估结果运用(本项目前三季度为季度评估,第四季度评估为年终评估。具体评估标准将根据省市区要求、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a、合格季度评估等级合格以上的,由采购人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金额为本标段年度合同金额的25%。b、不合格季度评估等级不合格的,不予结算,中标人需进行限期(一个月内)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支付该季度服务费用;无法进行整改的或整改过后仍然不合格的,对中标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服务期限内未支付的所有费用,两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项目申请。4、中标人应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如上级有关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要求则按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可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附1:望城区民政服务站项目评估指标—32—参评机构:参评站点:评估日期: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及评价标准得分党建引领(5分)党建工作开展(5分)党建工作开展(5分)承接机构加强一线社工思想教育工作,创建党员先锋岗,把社工人才培养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落实党的政策、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有台账资料,且作用发挥良好。分档计分,整体评价为:1.优秀,得满分;2.良好,得总分的80%;3.一般,得总分的60%;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站点建设(5分)场地建设(5分)办公设施(2分)站点有独立的办公室,个案与小组工作室可与其他功能室共用;配置桌椅、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设施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1.符合上述要求(2分);2.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文化创建(3分)在站点内展示或公示社工风采、站点简介、需求分布图、问题分布图、资源分布图、制度、活动预告、活动宣传、居民意见和建议跟进情况等;站点因地制宜,文化创建具有特色。1.完全符合上述情况,特色鲜明(2-3分);2.符合上述情况,有一定特色,酌情给分(0.1-1.9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行政管理(16分)日常监管(4分)年度服务计划(1分)站点有年度服务计划,按进度执行,并根据现实情况需要做出合理调整。1.有年度服务计划,具有可操作性,且能够按进度执行,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1分);2.有年度服务计划,年度服务计划缺乏针对性,未根据情况及时调整(0.1-0.9)月度总结(1分)站点有月度工作总结,要求有文字、图片、数据等内容。1.已按要求每月及时撰写月度工作总结,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1分);2.能够每月撰写月度工作总结,但内容相对简单,根据情况酌情给分(0.1-0.9分);—33—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文书档案管理(2分)承接机构指导社工做好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对站点提交的文书资料、档案材料、新闻报道进行把关,加强社工文书的规范性和专业性。1.符合上述规范性要求。(2分)2.部分符合要求,发现不规范处,每处扣0.2分;制度建设(2分)管理制度(2分)站点有规范的站点运行流程和标准,制定并实施志愿者服务制度、服务场所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并遵照执行。1.有相关制度,并遵照执行,管理规范(2分);2.有相关制度,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每发现一处问题,酌情减分(0.1-1.9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信息化(1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0.5分)站点在中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录入站点志愿服务队。1.站点志愿服务队年度有服务时长记录的人数超过100人(0.25分);2.站点志愿服务队年度志愿服务总时长超过100个小时(0.25分)。其他信息系统(0.5分)开发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信息化手段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并与服务对象互动交流,根据信息发布情况,酌情给分(0-0.5分)。人员管理(3分)人员配备与工作的连续性(2分)站点配备2名专职社工,且均需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新进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两年以上社工服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岁。1.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2人持有助理社工师证(0.5分);2.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其中1人持有助理社工师证,1人持有社工师证(0.75分);3.2名驻站社工符合要求,其中2人持有社工师证(1—34—分);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驻站社工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须书面报区民政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接续到岗,确保工作不断档。1.站点本年未出现人员更换情况(1分);2.站点有人员更换情况,但在书面报区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更换人员资历不低于招标要求,并在15日内接续到岗,工作未断档(0.5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薪资福利(1分)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驻站社工学历、持证情况、从业年限、工作成效等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并加强人事管理和考核。1.合理确定薪酬福利,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具有人事过程考核记录,符合上述情况(1分);2.薪酬体系设置不科学,考核记录不完善,酌情给分(0.1-0.9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各级培训与督导的参与性(6分)▲业务培训(3分)承接机构科学安排培训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培训和省市区三级业务培训,站点社工人均接受省市区各级培训累计时长不少于40小时,有完善的佐证资料。1.每名社工完成人均培训时长,佐证资料翔实、齐全(3分);2.每名社工完成人均培训时长,佐证资料齐全、较简单,酌情给分(0.5-2.5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35—▲业务督导(3分)承接机构科学安排督导计划,组织社工接受机构内部督导和省区市三级专业督导,站点社工人均接受省市区各级督导累计时长不少于24小时,有完善的佐证资料。1.每名社工完成人均督导时长,佐证资料翔实、齐全(3分);2.每名社工完成人均督导时长,佐证资料齐全、较简单,酌情给分(0.5-2.5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服务执行与产出(39分)基础服务(10分)协助区级事务(5分)站点完成区民政局统一调度的相关工作。根据区民政局评价酌情给分(0-5分)。协助街镇事务(5分)根据各街镇要求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根据街镇评价酌情给分(0-5分)。专业服务(24分)服务专业性(5分)站点社工在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时能够体现社工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技巧,社工专业理论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产生明显变化,社会问题得到缓解、改善或解决。1.开展服务时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价值观及技巧,准确使用社会工作理论,并体现在服务记录里,服务对象产生明显变化,社会问题得到缓解、改善或解决(4-5分);2.开展服务时使用社会工作价值观或技巧,使用合适的社工理论指导,并体现在服务记录里,服务对象产生变化,社会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改善或解决(2.5-3.9分);3.开展服务时使用社会工作价值观或技巧但不熟练,服务记录不完整,理论使用不恰当等情况酌情给分(1-2.4分);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36—▲社工服务项目(10分)站点根据街镇和重点服务对象需求,每年需开展1个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打造特色服务品牌,项目须包含个案6个,小组4个、社区活动6场。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根据项目开展成效分档计分。(1)优秀,得满分;(2)良好,得总分的80%;(3)一般,得总分的60%;(4)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资源链接(3分)引导建设1个以上村(社区)公益空间;建立“五社”资源清单与群众需求清单精准对接机制,引导更多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基层民政服务。1.符合上述条件,积极整合资源,联动效应明显,且内容详实、服务记录齐全(2-3分);2.符合上述条件,但联动效应一般,或服务记录有欠缺(1-1.9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志愿者的使用(3分)站点成立1支以上的志愿者队伍,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站点开展的服务活动,年度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以上。1.符合要求,活动佐证资料翔实、齐全(2.1-3分);2.符合要求,但活动佐证资料相对简单(1.1-2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主题服务活动(4分)按照省厅“湘当有爱·四季同行”主题服务活动要求,站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主题服务,四个季度分别围绕社会救助对象、残疾人、儿童、老年人来组织服务活动。1.服务活动有特色、思路清晰,按计划执行,且服务成效明显(3-4分);2.服务活动按计划执行,但服务效果一般(1-2.9分)。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品牌创建(4分)立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群众满意”的标准实施服务项目,打造望城区特色品牌。1.积极响应,且服务开展有一定服务成果,成效明显;(3-4分);2.积极响应,且服务开展有服务成果,但成效不明显;根据实施情况酌情给分(1-2.9分);—37—3.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社会评价(25分)服务对象评价(12分)服务对象评价(12分)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站点服务对象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街镇评价(5分)街镇评价(5分)采用抽样调查方式,通过站点所在的乡镇(街道)的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管理和成效的满意度。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区民政局评价(5分)区民政局评价(5分)邀请区民政主管部门对承接机构的胜任度、工作态度、专业性打分;对站点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服务成效、社工站社工的表现打分。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志愿者评价(3分)志愿者评价(3分)采用随机抽样方式抽取志愿者进行电访、面谈或问卷调研,了解其对站点工作组织、活动开展的满意度,以及对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指标得分=分值*评价得分率社会影响(10分)项目成果展示(5分)▲项目成果展示(5分)承接机构提供本项目服务输出成果,提交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1份,积极在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提交了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在省级主流媒体对项目整体实施成效宣传报道1篇(5分);2.提交了项目年度实施总结报告(2分);5.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宣传推广(5分)▲媒体报道(5分)承接机构应积极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产生正面社会影响,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发表经验文章每年不得少于2篇,且每个站点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每年不得少于6篇。1.符合要求(5分);2.不符合上述要求(0分)。—38—加分项荣誉(5分)个人/站点/项目(5分)落实省厅持续开展星级站点评审工作的要求,积极打造五星级站点,不断提升站点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承接机构鼓励社工从专业视角总结提炼项目服务经验或优秀案例,积极参与各级创优争先活动。站点、站点社工、服务案例、服务项目等获得国家、省、市、区政府部门或专业行业协会的评奖,通过文件及荣誉证书,进行评分。(个人担任青联委员、妇联代表等荣誉的,提供相关证明,也可酌情加分)注:最高累计得分为5分。1.国家级为3分/个;2.省级为2分/个;3.市级为1分/个;4.区级为0.5分/个。减分项社会投诉社会投诉出现一例社会投诉情况扣2分。否决项负面清单负面清单1.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厘清民生事务办(民政事务)与街镇民政服务站的职责边界,街镇民政服务人员严禁被抽调从事民政以外的协助工作,严禁代替街镇干部行使许可、确认、审批、给付等行政职能;2.评估中发现项目未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到位,出现违约的;3.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判定标准业务考核评估结果分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89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分数:评估等级:备注:1.标▲项在季度评估中根据年度服务指标折算出季度完成率计分,无法折算的按照工作推进情况计分;2.评估标准将根据省市区要求、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附2:望城区民政服务站项目财务评估表参评机构:评估时间:说明:为全面掌握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将从财务制度、账务处理、财务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列明事项。—39—财务管理财务制度1、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办法和规则、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实物资产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2、制定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收支管理办法、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票据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财务处理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度和预算修改合规性。票据真实、合规、合法,票面金额合理,佐证资料齐全。应在项目资金规定的范围(如预算)内支出,专款专用且符合有关标准;费用报销及时;资金申请、审批流程规范,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料与实务资料能相互佐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销与项目文书资料的匹配度(包括活动预算等)、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执行进度的匹配度。财务基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会计档案资料齐全,会计凭证装订及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1、项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发生挤占、挪用、侵吞现象的;2、形成账外资产和小金库的;3、存在公款私存行为;4、使用虚假发票或其他虚假项目资料套取资金;5、会计科目未进行独立核算的;6、存在不正当关联交易的;7、分包、转包项目的;8、其他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40—值得肯定的地方需要关注的地方整改建议是否整改到位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大写: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4.付款:。5.履约验收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2—(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政服务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