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象州县农业农村局2025)
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2239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对2025年象州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序号
招标文件中条款
内容原为
现澄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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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
□不提交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不提交履约担保 √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3.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1.1.3.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之日起一年。
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合格之日起,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按签约合同金额的3%缴纳。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履约保证金担保服务期限应覆盖全部施工工程时间,即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通过县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原则上在工程通过县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并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无息)。
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按签约合同金额的3%缴纳。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履约保证金担保服务期限应覆盖全部施工工程时间,即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原则上在工程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在收到申请并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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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7.3质量保证金
□17.3.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3%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17.3.2工程通过县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后,一次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17.3.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3%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17.3.2工程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后,一次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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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9.2保修责任
19.2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工程完工通过县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合格之日起两年。 保修范围:合同的承包范围 。 保修责任: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19.7保修责任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工程完工通过市级竣工验收获得批复合格之日起一年。 保修范围:合同的承包范围 。 保修责任: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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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商务部分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序号2、3、6的合同条款号
序号2的合同条款号:1. 1.2.5 序号3的合同条款号:1. 1.2.6 序号6的合同条款号:4.4
序号2的合同条款号:1. 1.2.4 序号3的合同条款号:1. 1.2.4 序号6的合同条款号:4.3
7
其余内容不变。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来宾市象州县金象路31号
邮编:54580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72-4371014
传真:0772-4218716
E 一 mail:nyjnsz@126.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西68号滨江园小区二区第24栋B2-19号
邮编:546100
联系人:刘子贵
电话:0772-4253223/19178093140
传真:/
E 一 mail:gxyunkaigs@163.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象州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2-4362289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签字)
2025年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