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节点改造招标公告(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



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长发改审〔 20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
2.2项目地点: 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北起兴联路互通,南至中岭立交北
2.3建设规模: 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北起兴联路互通,南至中岭立交北,改造长度约 800m,在高岭路节点设置一座跨线桥,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 60km/h,主线双向 6 车道,预留远期中青路快速化改造条件,桥跨组成为5x30m 现浇梁+50m 组合梁+5x30m现浇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总估算投资约1.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亿元,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可研、设计及BIM总费用约188.44万元。
2.4投资估算: 14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 100%
2.6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 √ 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及报批(其他)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编制设计概算 √ (其他) BIM正向设计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编制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貌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数字模型、音视频文件,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 BIM 设计和审查管理相关要求建立 BIM 设计模型并提交审查,BIM 模型的深度、精度、数据规则、内置视图一致性等符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天网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人行过街设施、声屏障等工程,含管线综合迁改设计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含土石方专项施工方案)。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135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设计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15 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本编制 。
√ 初步设计: 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 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 。
√ 施工图设计: 在完成初步设计后 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 后续服务: 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
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 。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5-03-28 前) 1 ( 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设计业绩。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 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 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 ①无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④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⑤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可研、道路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属于三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6)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03-28 起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2025-4-21 9:00:00 。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9919392,84898622 。
9.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按2转1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 73 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731-85987616,0731-88797919 (纪检)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 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
邮 编: 410000
项目负责人: 龙旺
项目负责电话: 0731-88731108
项目成员: 罗美玲、陈甜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 0731-887311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中青路设计挂网附件.zip

招标文件正文.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编号:Z4301002025032701)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03-28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电子范本修订记录日期电子范本版本版本更新内容2024-07-041.0无使用说明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版)》等政策法规及我省实际情况编制。二、《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招标,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参考。三、《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和□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和勾选。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示范文本》中引用的文件发生了变化的,由招标人进行调整。四、《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等由招标人根据相关政策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要求自主确定。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六、《示范文本》中“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除另有约定外均包含本数。七、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反映。联系方式:0731—88950076,hnzjt0076@163.com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7.发布公告的媒介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9.其他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设计方案招标)3.1投标文件的组成(设计团队招标)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方式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5.4开标其他情况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7.7履约担保7.8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附件2、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件3:开标记录表附件4:问题澄清通知附件5:问题的澄清附件6: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7:中标通知书附件8: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9: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三章评标办法设置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附表1:形式评审表附表2:资格评审表附表3:响应性评审表附表4:不合格情况说明附表5: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表附表6:算术错误检查表附表8: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附表9:综合得分计算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二、投标函(费率)三、投标函附录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五、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六、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七、投标保证八、服务费用清单九、资格审查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证件复印件(三)近年财务状况表(四)类似工程业绩表(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八)项目负责人主要工作经历(九)主要人员简历表十、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暗标)十一、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十二、承诺书十三、其他资料十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十五、投标信息表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设计(含可研)2.2项目地点: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北起兴联路互通,南至中岭立交北2.3建设规模: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北起兴联路互通,南至中岭立交北,改造长度约800m,在高岭路节点设置一座跨线桥,道路等级为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主线双向6车道,预留远期中青路快速化改造条件,桥跨组成为5x30m现浇梁+50m组合梁+5x30m现浇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总估算投资约1.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亿元,最终以可研批复为准。可研、设计及BIM总费用约188.44万元。2.4投资估算:14000万元2.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2.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及报批(其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其他)BIM正向设计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中青路跨高岭路节点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编制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三维仿真模型及演示视频等),提供满足项目后续各阶段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相关服务,设计文件应满足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风貌设计等与相关单位审批和协调的需要,并提供设计配合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相关图纸、数字模型、音视频文件,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BIM设计和审查管理相关要求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提交审查,BIM模型的深度、精度、数据规则、内置视图一致性等符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业的设计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天网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人行过街设施、声屏障等工程,含管线综合迁改设计以及施工组织设计(含土石方专项施工方案)。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35日,其中:☑方案设计: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设计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完成方案设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初步设计: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在完成初步设计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3.2.2财务要求:☑不提供。□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3.2.3信誉要求:/。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5-03-28前)1(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2.7其他要求:①无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④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⑤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可研、道路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属于三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3-28起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6.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9919392,84898622。9.其他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4009980000。......。10.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沙市湘行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邮编:410000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731-85987616,0731-88797919(纪检)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邮编:410000项目负责人:龙旺项目负责电话:0731-88731108项目成员:罗美玲、陈甜项目成员联系电话:0731-88731108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龙旺(签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03-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6建设规模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7投资估算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8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35日,其中:☑方案设计:从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约定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完成结算止。设计人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完成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服务期限案设计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初步设计: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编制。☑施工图设计:在完成初步设计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提供。设计期限以发包人统筹安排时间节点为准,中标人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要求开展设计工作。1.3.3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2)财务要求:☑不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3)信誉要求:/(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5-03-28前)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梁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可研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7)其他要求:①无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④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⑤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进行基本信息登记。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可研、道路工程设计、桥梁工程设计属于三个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时间:/形式:/1.10.3招标人澄清的形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changsha.hnsggzy.com/)上发布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有关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截止时间:2025-04-0117:00形式:网络方式,提交至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形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2.3.1招标文件修改的发布形式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报价方式和要求□总价报价方式:☑折扣率报价方式:注:折扣率=1-优惠率3.2.2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00%。补充说明:本项目以长沙财评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可研、设计优惠率下限值为20%,BIM费用优惠率下限值为40%,计费标准执行《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4]11号))作为报价基数,投标人统一按折扣率(即:报价基数x折扣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注:折扣率=1-优惠率),折扣率上限值为100%。报价基数:可研报告编制费计费基数暂按14000万元计算,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计费基数暂按10000万元计算,执行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指南(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最高投标限价财评综〔2024〕11号)收费标准以及市财评审定的招标控制价,结合长城发发〔2024〕86号相关规定,可研报告编制费专业调整系数为0.7,附加调整系数为0.8。设计费分城市道路和城市桥梁,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城市道路为0.8,城市桥梁为1.1;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城市道路为1.15,城市桥梁为0.85;附加调整系数城市道路为1.1,城市桥梁为1.0。BIM技术服务费为单项工程设计阶段应用,费率为0.10%。举例说明:某项目设计费经长沙财评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优惠率下限值工程设计费为20%、BIM设计费为40%,根据招标控制价规定计算出设计总费约200万元,投标人优惠20万元,则投标折扣率应为90%,结算价款=200*90%=180万元。结算原则详见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及格式附件7。3.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折扣率报价,不允许出现可研报告编制费、设计服务费、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投标报价折扣率报价不一致的情况,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担保☑要求提交投标担保1.形式:(1)现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2)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3)承诺☑不接受承诺□接受承诺,适用于所有投标人□接受承诺,仅适用于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2.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叁万元(¥30000)。3.提交方式:(1)采用现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到达如下账户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由投标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入所投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管理”菜单,选择“银行转账方式”,获取该项目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2)采用保函的,由投标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入所投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管理”菜单,选择“电子担保方式”进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函开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购买成功截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采用承诺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的,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函及附录格式”规定,采用保证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险保单格式要求。4.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5.投标担保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采用现金或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项目开标时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公示的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6.其他要求:(1)采用现金方式的:①投标人应按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正确填写,无需在银行进账单中填写项目、标段名称或与其相关的信息;②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提交人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2)采用保函方式的:①根据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0年7月28日公布的《关于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化的通知》要求,投标保函实行电子化,不再接受纸质保函的递交。②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人提交的保函须对应到具体项目的具体标段,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申请人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③保函开具成功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保函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3)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筑强企评审结果或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截图。7.关于投标担保的未尽事宜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建监督[2022]6号)执行。8.根据湘发改法规规〔2023〕193号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施工、货物招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招标项目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鼓励招标人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9.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委托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收退、保密、保管。3.4.2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3.5.5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29日至2025年3月28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3.7.5纸质投标文件/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加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招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在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5.1开标时间和方式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csggzy.cn/BidOpening)线上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见面(现场)开标:线上开标的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所有投标人应准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方式到场参加。5.2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从投标截止时间起4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含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条件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0.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格式附后)。推荐格式: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致:(招标人):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决贯彻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实《长沙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我单位特作如下廉政承诺:与业主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承诺遵守以下但不限于以下作风建设规定:1、不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货币、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和代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事宜或为其家人的工作安排等提供资助。4、不以任何理由邀请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加宴请、国内旅游、健身、娱乐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活动。5、不以任何理由为业主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工程项目有关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提供便利。6、主动监督业主方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对不正确执行公务及“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10.2本项目□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10.3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信息表》,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投标担保、得分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格式附后,放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信息表”)。10.4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5房屋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管网工程严格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建筑室外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23)95号〕文件执行。10.6□荣誉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等各级优秀工程勘察奖,且奖项类型应与招标项目该工程类别一致,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为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级)加分,不重复计分。10.7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进行签章。投标人加盖的单位公章与其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应当一致。10.8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的约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全额支付。交易服务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招标人0%,中标人100%收取。10.9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4)荣誉奖项设置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5。”现修改为“荣誉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等各级优秀工程设计奖,且奖项类型应与招标项目该工程类别一致,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应提供勘察设计协会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表彰决定文件为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获奖加分,按最高奖项(级)加分,不重复计分。”2、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材料-(二)投标人证件复印件中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3、本项目的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10%。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职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公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离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以规定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通知发布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设计方案招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担保;(5)服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方案;(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投标人关于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8)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担保。3.1投标文件的组成(设计团队招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担保;(5)服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设计团队情况说明和项目解读;(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投标人关于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承诺书;(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8)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担保。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费用清单。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服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目录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证明资料应当提供原件的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纸质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方式开标时间和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开标程序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要求执行。(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3)公布投标担保情况;(4)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招标人批量导入投标文件;(6)公布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系统检查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8)招标人代表确认开标结果;(9)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开标其他情况(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由于停电、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开评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延期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管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担保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1、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为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下载栏目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链接为:https://changsha.hnsggzy.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2、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长沙市新版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3、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CA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4、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5、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大厅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点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