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5)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询价通知书(编号:CQIP-2025032601)项目名称: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人: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书..-2-第二篇供应商须知..-5-一、询价费用..5-二、询价通知书..5-三、询价要求..5四、询价程序及成交标准7五、评审依据..10-六、成交通知..10-七、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10-八、询价供应商虚假应标、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11-九、招标代理服务费..TI一十、签订合同.......11-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3-第四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15-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及交付方式一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报价要求及项目结算...-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付款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知识产权...--15-五、其他....--15-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6-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1-一、经济部分...23-二、技术部分..25-三、商务部分..26-四、资格文件:28-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3--1-第一篇询价邀请书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重庆理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施工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比选。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响应保证金(万元)最高限价(元/月)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0.2108001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三、资格要求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施工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省(直辖市)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询价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或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官网校企合作一体化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qip.com.cn/html/15/Indexshtml)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购买费: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2、按时报名签到;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了询价采购文件购买费及响应保证金。(四)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重庆理工职业学院行政楼五楼527室(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9:00(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9:30(七)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3日北京时间9:30(八)询价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五、响应保证金(一)询价保证金递交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2000元整),由供应商从其银行账户将响应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响应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账户:户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行号:315653026010账号:50050101260100000065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响应保证金”(可简写)。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各供应商在缴纳响应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响应保证金专用账户。(二)响应保证金退还方式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六、询价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3-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询价时在其他条件(资格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四)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本招标文件在行采家、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七)现场踏勘1.开标前,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供应商参与此次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各种因素及风险,无论是否实际参与现场踏勘,均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有清晰认知,并已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因素。若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踏勘地点:重庆理工职业学院(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2.踏勘联系人:亢老师,联系电话:18908389091。3.踏勘注意事项: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情况外,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理工职业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193154992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738232715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动力国际B座7-12-4-第二篇供应商须知一、询价费用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询价项目技术需求、询价项目商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三)询价通知书的解释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询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注: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或者加盖制造商鲜章的资料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时,该部分资料可不标注页码)。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内容应当包括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全部内容;纸质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二)响应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三)修正错误若响应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为正本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分包号(若有)、供应商名称和地址(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与标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3.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见询价通知书第一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1.各个供应商参与询价的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除此之外,可再委派一名随从人员。2.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随从人员必须携带响应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介绍信。上述人员中随从人员未携带有效期内的介绍信,根据现场工作-6-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休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无法核实身份,其参与询价活动无效。(八)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询价;3.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的;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9.供应商串通响应本项目的;10.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响应的(拒绝联合体响应时适用);11.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终止采购活动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询价程序及成交标准(一)本项目询价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二)询价小组由评审成员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三)资格性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7-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有)2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如有)注: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内容按询价通知书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进行完整响应,无遗漏。3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三篇、第四篇规定的询价内容作出响应。询价有效期满足询价通知书规定。(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8-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在询价过程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询价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对技术和商务部分的评审1.“第三篇询价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2.“第四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为无效响应。(五)成交标准1.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若供应商的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技术参数(条款)也相同的,按商务条款优劣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且技术和商务条款相同或不具有可比性则由询价小组在相同报价竞标人中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人。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4.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采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的变更6.1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2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五、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六、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七、关于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内容、时限1.质疑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前,应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2.质疑时限、内容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询价文件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询价文件的所有质疑(注:质疑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3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2.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成交结果的所有质疑。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5.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询价项目编号;2.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4事实依据;2.5.5必要的法律依据和证明材料;2.5.6提出质疑的日期;2.5.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10-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质疑函格式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人应将质疑函(原件一式三份)送达或邮递至采购人,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恕不接收。接收质疑的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等见第一篇。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三)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八、询价供应商虚假应标、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十、签订合同-11-(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与要求(一)服务范围: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围墙内整个小区。(二)服务内容:校区的全部垃圾清运(不包含建筑垃圾)。(三)垃圾清运时间:1.清运次数:在正常教学期间,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确保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无留存至次日的情况。学校放假期间,可依据实际垃圾产生量合理减少清运频次,但必须保证校区垃圾转运站内无垃圾腐烂变质现象,且垃圾堆放始终处于转运站设计容量范围内,杜绝垃圾长期堆积。2.清运时间:每日垃圾清运需在早上7:00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清运时间,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获得同意,调整后的时间同样需避开学生行课及教职工上下班的高峰期,不得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夜间休息造成影响。(四)垃圾桶配置与维护1.甲方项目所需垃圾桶由乙方负责提供,必须严格按照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其中,垃圾分类桶(240升)第一年一次性配置240个,颜色符合国家垃圾分类标准(共4种颜色):办公室垃圾分类桶(100升蓝加灰双桶)配置10组。2.在第二、三年服务期内,乙方需定期检查垃圾桶的完好状况,若有损坏,应在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补齐,始终确保垃圾分类桶数量维持在240个、和10组蓝加灰双桶的标准配置,保障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五)垃圾清运作业规范1.垃圾清运作业期间,乙方应精心爱护垃圾桶,严禁使用可能损坏垃圾桶的挂式装卸车等设备进行清运。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垃圾桶损坏,乙方需立即无偿更换新桶,确保垃圾桶的正常使用。2.甲方应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垃圾投放行为,严禁垃圾混装。乙方发现甲方存在垃圾混装情况时,应及时提醒并协助甲方进行整改(六)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相关要求,在校园垃圾转运点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颜色暂定为4种),分类垃圾桶数量应根据学校实际垃圾产生量和转运需求科学确定,确保满足学校日常使用。每日根据校区内垃圾量进行清运,保证垃圾桶无满溢现象,实现校园垃圾转运点无隔夜垃圾寄存。2.清运车辆应始终保持清洁,采用密闭化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撒漏情况发生。每日完成各垃圾堆放站的清运工作后,乙方需对站内进行全面清洁,将酒落在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并把垃圾桶摆放整齐。若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将通过影像资料等-13-方式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清理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必须将清运的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市政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若未按要求将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4.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清运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作业。每次车辆维修保养需做好记录,以备甲方查验。5.乙方需积极服从市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对于各类迎检和应急工作要快速响应、全力配合,不得出现拖延、推诿等情况。6.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各项规范和标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工作。二、安全责任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含第三方)、设备和车辆等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完善的安全作业规范并严格执行,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14-第四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为准。合同每满一年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结果为合格,且甲乙双方均同意续约,则续签次年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合同自动终止。(二)服务地点: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校区内。(三)验收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在服务期内,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及时整改。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或终止合同。二、报价要求报价应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税费、物资费、车辆油费、过路费、设备修理维护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漏项、少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补偿。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期内费用按月结算。每月结束后,乙方应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垃圾清运记录,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付款资料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资料并审核合格后,支付上月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如当月存在应扣款项,将按照扣除后的金额支付。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争性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若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选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5-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垃圾清运合同甲方: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合同里简称“甲方”)乙方:(合同里简称“乙方”)为保持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校区的环境卫生及时将垃圾清运出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垃圾清运合同。一、服务范围及相关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校区内。(二)服务内容:校区的全部垃圾清运(不包含建筑垃圾)。(三)清运次数:在正常教学期间,随时保证校区干净,严格执行日产日清制度,确保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无留存至次日的情况。学校放假期间,可依据实际垃圾产生量合理减少清运频次,但必须保证校区垃圾转运站内无垃圾腐烂变质现象,且垃圾堆放始终处于转运站设计容量范围内,杜绝垃圾长期堆积。(四)垃圾清运时间:每日垃圾清运需在早上7:00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清运时间,乙方应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获得同意,调整后的时间同样需避开学生行课及教职工上下班的高峰期,不得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夜间休息造成影响。(五)甲方项目所需垃圾桶由乙方负责提供,必须严格按照CJ/T280-2020塑料垃圾桶国家标准进行配置。其中,垃圾分类桶(240升)第一年一次性配置240个,颜色符合国家垃圾分类标准(共4种颜色);办公室垃圾分类桶(100升蓝加灰双桶)配置10组。(六)在第二、三年服务期内,乙方需定期检查垃圾桶的完好状况,若有损坏,应在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补齐,始终确保垃圾分类桶数量-16-维持在240个、和10组蓝加灰双桶的标准配置,保障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垃圾清运作业规范(一)垃圾清运作业期间,乙方应精心爱护垃圾桶,严禁使用可能损坏垃圾桶的挂式装卸车等设备进行清运。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导致垃圾桶损坏,乙方需立即无偿更换新桶,确保垃圾桶的正常使用。(二)甲方应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垃圾投放行为,严禁垃圾混装。乙方发现甲方存在垃圾混装情况时,应及时提醒并协助甲方进行整改。三、质量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相关要求,在校园垃圾转运点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颜色暂定为4种),分类垃圾桶数量应根据学校实际垃圾产生量和转运需求科学确定,确保满足学校日常使用。每日根据校区内垃圾量进行清运,保证垃圾桶无满溢现象,实现校园垃圾转运点无隔夜垃圾寄存。(二)清运车辆应始终保持清洁,采用密闭化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撒漏情况发生。每日完成各垃圾堆放站的清运工作后,乙方需对站内进行全面清洁,将洒落在地上的垃圾清扫干净,并把垃圾桶摆放整齐。若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将通过影像资料等方式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清理费用和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必须将清运的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市政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若未按要求将垃圾送至指定地点,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乙方需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四)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清运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作业。每次车辆维修保养需做好记录,以备甲方查验。-17-(五)乙方需积极服从市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对于各类迎检和应急工作要快速响应、全力配合,不得出现拖延、推诿等情况。(六)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清运的各项规范和标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工作。四、服务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个月。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负责把每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房内便于乙方收集清运。2、甲方负责对学院内不利于乙方垃圾清运的各种事务进行沟通协调。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清运工作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进行跟踪检查。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6、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及时、筛漏、扰民、乱停车、占位等不良行为要求立即整改。(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及管理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和指定时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3、乙方对于垃圾清运必须做到自装自卸,做到垃圾场每天水洗消杀。4、乙方对于乙方入场的工作人员负有管理责任。5、乙方对于乙方入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如有意外或纠纷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6、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7、乙方应随时保证校区的垃圾桶添置,添置原则一是根据甲方垃圾量增-18-加而添置,二是根据损坏量确认后增加。六、垃圾清运服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含增值税普通发票3%)为包干总价每月:元,(大写人民币整),本费用包含:乙方人工工资、社会保险、车辆维修及保养、交通违规、油料、交通事故与清运相关的所有的费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情况,该价格合同期内不调增。2、乙方完成每月清运任务后,于次月10号以前向甲方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服务费发票;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服务费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月应付费用(如当月有扣款,则应按照扣款后金额支付);4、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逾期或整改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当月应付垃圾清运服务费的5%的违约处罚,并从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政府相关部门对校区垃圾清运有强制性要求且超出乙方服务能力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者任。八、合同变更及争议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及解除本合同,如果要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服务费(合同金额)作为赔偿金。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约谈协商,并以书面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顺丰或专人送至本合同乙方工商登记载明的通讯地址;顺-19-丰寄出第5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或对方签收日视为已送达。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重庆理工职业学院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20-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请响应供应商按以下顺序和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1-目录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部分技术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说明: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2-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询价报价函(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施工及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月:人民币小写:元/月。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有关规定及询价通知书要求缴纳相关费用。8.我方未为询价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其它:供应商(公章):地址:联系人:电话:年月日-23-(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单位:元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24-二、技术部分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技术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按照“第三篇询价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如有)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供应商在“差异说明”项填写为“正偏离”的,必须提供相关技术支撑材料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对于询价通知书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表必须按照“第四篇询价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响应。-26-(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注:1.若无其他优惠承诺,可不提供此项。-27-四、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2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9-(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0-(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1-(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按询价通知书第一篇第三条第(二)项要求提供)-32-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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