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生产保障小麦招标公告(夏县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82025CGK00007
项目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预算金额(元):4650000
最高限价(元):1049985,814635,617190,883875,624435,65988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一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4998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二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81463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三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61719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四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8838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五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62443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六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6598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5、6,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5、6】 1.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有有效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书,同时所购物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肥料登记证(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8: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8:30
开标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河东东街城建大厦三楼政采开标室)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点或异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13333596766本项目监督单位: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协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夏县八一街275号
联系方式:13333596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杏林嘉园5幢1单元2层202
联系方式:1538672355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1538672355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3).pdf1.1M
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8282025CGK00007采购人:夏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公告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82025CGK000072、项目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总金额:4650000元;最高限价:4650000元5、采购需求: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本次采购分为共六个包;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包数面积(亩)金额(元)实施地点一包699991049985胡张乡二包54309814635水头镇三包41146617190禹王镇、庙前镇四包58925883875裴介镇、埝掌镇、瑶锋镇五包41629624435尉郭乡、南大里乡、泗交镇、祁家河乡六包43992659880胡张乡、禹王镇6、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完成7、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书,操作人员须具有有效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书,同时所购物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肥料登记证(国家免于登记的肥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31日00:00至2025年04月08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版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河东东街城建大厦三楼政采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疑点或异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13333596766本项目监督单位: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夏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夏县八一街275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3335967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杏林嘉园5幢1单元2层202电话:153867235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5386723555邮箱:sgzb6361555@163.com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2.3采购人名称:夏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夏县八一街275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3335967662.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杏林嘉园5幢1单元2层202联系人:吕先生联系方式:15386723555电子邮件:sgzb6361555@163.com2.5监督机构夏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8项目名称夏县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项目2.9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2.10采购预算预算总金额:4650000元;最高限价:4650000元(其中一包:1049985元;二包:814635元;三包:617190元;四包:883875元;五包:624435元;六包:659880元)2.11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2.12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完成3.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1通知、补遗、澄清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补遗、澄清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山5.1通知、补遗、澄清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9.1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上传注: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各供应商务必携带公司CA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9.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非现金形式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二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三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四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800元;五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200元;六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5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408282025CGK00007)。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大世界花园支行账户:14674208272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的应当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有效的票据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机构保单、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9.4(1)投标保证金止时间前将保函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邮箱(sgzb6361555@163.com)。9.4(5)(6)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保证金退还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合同之日起计,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9.4(7)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4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编制。12.5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3投标文件递交份数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6.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7.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8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中标。19.3供应商报价风险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5.1中标人公示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介26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一包代理费:15000元;二包代理费:12000元;三包代理费:9200元:四包代理费:13000元;五包代理费:9300元;六包代理费:9800元。27签订合同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到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并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履约双方任何一方未按规定及时签署采购合同的,代理公司将向未履约方发出《履约双方合同签订日期告知函》,未履约方仍未执行的,代理公司有权保留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其违规行为的权利。代理公司不承担因履约双方未签合同或迟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32.1违约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3需补充的其他内容33.1电子招标投标□否☑是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以电子评标结果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将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33.2勘察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33.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33.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8、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上5、6、7条政策不重复享受。33.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后附附件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后附附件2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后附附件333.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650000元;最高限价:4650000元(其中一包:1049985元;二包:814635元;三包:617190元;四包:883875元;五包:624435元;六包:659880元)注:凡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33.6投标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第六十三条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3.6投标无效情形(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说明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8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为招标文件范围内,招标文件未写明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3.9近本招标文件中“近”无特殊要求外,均从开标之日起进行计算。33.10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项目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33.11报价说明该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33.12开标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使用电脑及数字证书,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开标时,若因无法完成解密而造成的相关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完整无误。33.1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1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因上述情形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14本项目所属行业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项目属于其农、林、牧、渔业33.15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3.17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加★项为不允许偏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附件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1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五、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六、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同时停止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2月1日附件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1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R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B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U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T362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2506彩色电视广插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199其他床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U2540木塑制品A060205木制台、桌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U2540木塑制品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2547家具/J2540木塑制品A060399其他椅凳类H2547家具/HU2540木塑制品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599其他柜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A060602金属质架类H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2540木塑制品23A060804水池H/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2547家具/HJ2540木型制品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其/H2540木塑制品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U2540木塑制品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创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H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U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T297陶瓷砖A10030704炻质砖H/T297陶瓷砖AI0030705陶质砖H/T297陶瓷砖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浙青防水卷材JJ455防水卷材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H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T237塑料门窗/H459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附件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3020106输入输出设备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澳化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维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3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特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A0206180203空调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规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n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837478)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3普通照明用非定向白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M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限公司广州褰宝认证中心服务有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患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6A020523制冷空调设畜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公司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17A060807便器冲洗阀18A060810淋浴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1.2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定义2.1“货物”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储存、保管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3“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双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监督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7“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单位或法人组织。2.8“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0“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服务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服务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7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补遗、澄清5.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1条。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等,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或中国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如果组织踏勘,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2日内向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如果没有通知,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报名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8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服务部分。投标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服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支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内容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3.3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若有的话)及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9.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3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9.4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账户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是公对公(从基本银行账户)账户的电汇形式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的电汇形式转账,否则保证金提交无效。(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未中标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中标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项目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4)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储存、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供应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4开标一览表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2.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2.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标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2.4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5签字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清楚。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本项目远程开标。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各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5.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监督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6.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持本单位CA解密,开始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16.3供应商代表持本单位CA对报价内容进行确认。16.4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组建评标委员会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8.投标文件初审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符合性检查。初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的规定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18.2符合性检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18.3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H、各包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投资预算的;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4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投标的澄清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电子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9.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9.3供应商报价风险: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1.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第1名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3.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采购项目废标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4.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25.中标通知25.1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5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28.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0.询问3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招标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0.2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1.质疑3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1.2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31.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1.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1.7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31.8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可以拒收。31.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2.违约处罚32.1违约处罚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需补充的其他内容33.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或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评审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货物/服务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货物/服务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付款条件;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油生产保障小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