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屋面修缮 房屋修缮招标公告(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2025)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委托,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350001]01[CS]2025001、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01[CS]2025001
项目名称: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602.00元
采购包1(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2,60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42,602.00元
磋商保证金: 3,426.02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1(项)
否
屋面铺设防水卷材、隔热板重新铺设
342,602.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3-28 至 2025-04-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红江路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A区70栋2层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5-04-0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红江路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A区70栋2层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183354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A区70座二层202室
联系方式:18060581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振华
电话:1806058193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相关附件:
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350001]01[CS]202500120250313001)-文件集.zip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1.1.1.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若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的详细报价书、“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001]01[CS]2025001项目名称: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采购包: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投标人名称:计量单位,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响应报价项目经执业证书信息施工工施工范报价内容,价响应报价,理,期围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项342602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供应商响1,项,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响应报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工程
招 标 控 制 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
342602元
其中:甲供材料费
(大写):
叁拾肆万贰仟陆佰零贰圆整
其中:甲供材料费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签字)
(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编 制 时 间:
45643
审 核 时 间:
2024-12-17 00:00:00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人工费
(元)
1
单体建筑
342602
1635
112184
合 计
342602
1635
112184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单体建筑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人工费
(元)
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342602
1635
112184
合 计
342602
1635
112184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单体建筑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 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329651
1.1
屋面工程
329651
2
措施项目费
12951
2.1
总价措施项目费
2010
2.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635
2.1.2
其他总价措施费
375
2.2
单价措施项目费
10941
3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1+2+3
34260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单体建筑
单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屋面工程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1
011607003001
屋面附着层拆除
(1)屋面水泥砂浆面层拆除
(2)屋面防水卷材拆除
(3)屋面架空隔热层拆除
m2
1324.903
41.27
54678.75
2
011601001001
砖(石)砌体拆除
(1)砌体拆除
m3
1.456
164.95
240.17
3
01010300200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拆除垃圾
(2)运距:15km
m3
224.355
50.45
11318.71
4
010902001001
屋面卷材防水
(1)3mmSBS改性沥青玻璃布胎防水卷材(铝箔)
m2
1511.404
50.63
76522.38
5
011101001001
水泥砂浆楼地面
(1)20mm1:2.5现拌抹灰砂浆
(2)素水泥浆一道
m2
1511.404
33.56
50722.72
6
011001001001
保温隔热屋面
(1)红砖240x115x53四角砖垫
(2)混凝土板400x400x60
m2
1324.903
98.96
131112.4
7
010802004001
防盗门
(1)甲级防盗门
(2)尺寸:1200*2100mm
m2
2.52
802.47
2022.22
8
010802004002
防盗门
(1)甲级防盗门
(2)尺寸:900*2100mm
m2
3.78
802.47
3033.34
合 计
329650.69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基 础
(元)
费 率(%)
金 额(元)
单体建筑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340592
/
1635
1.1
屋面工程
340592
0.48
1635
2
其他总价措施费
340592
/
375
2.1
屋面工程
340592
0.11
375
合 计
2010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单体建筑
单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屋面工程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1
011708001001
二次搬运
(1)搬运内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
(2)搬运距离:向上1层楼、向下层楼
项
1
10940.64
10940.64
合 计
10940.64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备 注
1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
2
优质工程增加费
3
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
4
发包人检测费
5
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
6
渣土收纳费
7
加固工程检测费用
合 计
——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及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组成(元)
综合单价
(元)
人工费
材料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润
规费
税金
单体建筑
单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单位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屋面工程
分项工程(17房屋建筑与装饰)
1
011708001001
二次搬运
(1)搬运内容:建筑材料、建筑垃圾
(2)搬运距离:向上1层楼、向下层楼
项
1
8593.6
27.71
846.48
564.99
907.86
10940.64
1.1
10117113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垃圾每向下1层楼)
m3
132.99
37.53
0.17
3.69
2.48
3.95
47.82
1.2
10117103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砖、砌块、碎石、砂土 每上1层楼 )
m3
6.861
26.08
0.46
2.6
1.75
2.78
33.67
1.3
10117109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各种方板材 每上1层楼)
m3
43.526
29.67
2.91
1.95
3.11
37.64
1.4
10117104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钢筋、水泥、石灰、油漆、涂料 每上1层楼)
t
17.664
62.09
0.11
6.1
4.1
6.52
78.92
1.5
10117112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地毯 包括塑料地毯、地板胶片 每上1层楼)
m2
937.468
1.1
0.11
0.07
0.12
1.4
1.6
10117110
垂直运输工程(人工搬运 门窗 每上1层楼)
m2
6.3
0.66
0.06
0.04
0.07
0.83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工程名称:银华、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料机编码
工料机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一
人工
0
1
00010040
定额人工费
元
112183.98
二
材料
1
01610250
铁件
综合
kg
6.034
4.748
28.65
2
04010001
水泥
32.5
kg
4260.133
0.369
1571.99
3
04010170
散装水泥
42.5
kg
28566.808
0.37
10569.72
4
04030230
净干砂(机制砂)
m3
41.154
131.4
5407.67
5
04090360
粘土膏
m3
0.278
29.01
8.07
6
04130160
红砖
240×115×53
块
8744.36
0.54
4721.95
7
04290170
混凝土板
400×400×60
块
8452.881
9.06
76583.1
8
11000001
防盗门
m2
6.162
584
3598.63
9
13330070
SBS改性沥青玻璃布胎防水卷材(铝箔)
3
m2
1747.788
20.56
35934.51
10
13350310
嵌缝油膏
CSPE 330mL
支
740.588
5.76
4265.79
11
34110080
水
m3
13.185
3.28
43.25
12
49010040
其他材料费
元
5953.77
1
5953.77
13
80010460
现拌抹灰砂浆
1:1 M55(42.5) 砂子4.75mm 稠度50~70mm
m3
9.009
587.999
5297.48
14
80010490
现拌抹灰砂浆
1:2.5 M40(42.5) 砂子4.75mm 稠度50~70mm
m3
30.833
331.932
10234.34
15
80050150
现拌混合砂浆
M5(42.5)
m3
2.65
186.466
494.1
16
80110110
素水泥浆
m3
2.836
555.222
1574.78
三
设备
四
施工机具
1
99050210
灰浆搅拌机
拌筒容量200L
台班
6.729
166.768
1122.12
2
99070670
自卸汽车
装载质量15t
台班
6.82
952.601
6497.11
3
99250001
交流弧焊机
容量21kVA
台班
0.026
54.398
1.41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项目名称: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15534[2024]11579项目编号:[350001]01[CS]2025001采购人: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代理机构: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3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2.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15534[2024]115793.项目编号:[350001]01[CS]2025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42,602.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42,602.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426.02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1.00342,602.00项建筑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项元342,602.00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面向的企业规模:小微企业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预留比例:不低于100%-第2页-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定资格2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3页-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15号邮编:350005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8335475314、代理机构: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A区70座二层202室邮编:350008联系人:林振华联系电话:18060581930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4页-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第5页-13.2.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6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第7页-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定资格2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具体收取标准为:(0,100]万元:1%,代理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海润滨江支行;开户名:弘筑(福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号:35050188460000000027】。(2)其他:无※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第4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第9页-1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第10页-1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第11页-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3.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项目比例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其他:无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72.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采购要求及内容响应情况45.00根据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二、技术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①标注“★”的技术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②标注“评审项”的技术要求以每一评审项为一项计分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15项,合计4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磋商文件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工人工资发放保障方案3.00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在安全生产同时,如何确保工人工资及时发放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不拖欠工人工资的承诺;②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具体举措;③如果发生拖欠将给予补救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屋面施工组织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屋面(卷材防水、涂膜防水、变形缝等)施工方案(至少包含①施工流向;②施工顺序;③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质量控制方案3.00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保证质量的施工控制措施;②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③质量管理的组织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保障措施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障改造期间业主单位正常办公的措施方案(至少包含①垃圾清运保障措施;②施工期间的防护措施;③材料进出场保障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主、辅材进场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主、辅材进场方案(至少包含①材料进场安排;②材料来源的质量保证措施;③材料验收方式和不合格品的退换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7.文明施工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文明施工方案(至少包含①改造期间的噪音控制;②固体、液体与气体污染控制;③改造前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与其它物品的保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应急处理方案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在施工中遇到应急或突发问题的处理方案(至少包含①发生工伤的应急方案;②施工过程中遇到暴雨、停水断电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方案;③应急人员调度和安排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9.施工进度计划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至少包括①总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表,施工进度表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单体(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②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③进度保障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项目验收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验收程序、②验收制度、③验收管理措施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00分项目分值描述1.业绩2.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其自身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得分。2.满意度情况2.00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供应商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业主方对服务质量评价的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服务满意度评价为好或优或满意或同等评价的得1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合同文本;④业主方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本项与“业绩”评审项为同一项目的,不重复计分。同一业主单位出具多份服务评价证明的只计算一次。3、项目经理2.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情况进行评分:①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高级工程师的的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若供应商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该人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时,不得重复得分。注:证书上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得分。4、技术负责人3.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人)情况进行评分:①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②具有高级工程师的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若供应商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对应评审项不得分。该人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时,不得重复得分。注:证书上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得分。5、人员配置3.0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特种作业管理人员中有一人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应包含高处作业)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据复印件【若供应商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可提供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该人员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时,不得重复得分。6.售后服务方案3.0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其内容包括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人员配置、保修内容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部分可操作的得2.85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能把握重点,部分可操作的得2.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第16页-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17页-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第18页-(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第19页-(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第20页-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不满足磋商文件带★号的条款或注明响应无效的条款的视为无效响应。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不满足磋商文件带★号的条款或注明响应无效的条款的视为无效响应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第21页-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第22页-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第23页-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第24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第25页-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约定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并采购或使用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的绿色建材。24.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26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2.本项目设有采购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次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价包含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工程所需所有费用。报价包含劳务、运输、管理、安装、调试、维护、保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3.各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福建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本维修工程的性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各供应商可自行前去勘查,勘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任何损失,各供应商后果自负。4.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二、技术要求【评审项1】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本项目为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格风险包干系数为0%,报价人应自行考虑价格风险,中标后,除询价文件另有规定外,其合同价格包干使用,不作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其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28天内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完成核对工程量清单工作。如工程量清单分项子目与施工图纸实际情况存在误差的,而其误差率在工程总造价3%以内不作调整,误差率在工程总造价3%以上,引起工程造价变化按实增减:(1)工程量清单内项目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部分:按投标价中该细目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2)工程量清单外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本工程预算价编审依据的定额等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后计取该项目的综合单价;无定额依据的,以发包人提供的且市场上可购买到的价格为准,承包人应予确认。核对后工程量清单经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中选报价人逾期不提交书面清单核对报告的,视作放弃核对工程量清单,由于工程量清单偏差引起的损失由中选报价人自行承担,询价人有权不予支付。(二)施工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依据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2本工程必须按照住建部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1.3因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供应商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并在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质量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1.4供应商应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如有需要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采购人以便安排。2.施工及现场管理要求-第27页-【评审项2】】2.1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事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须做好施工场所资料保密和现场保护工作。施工人员须按采购人规定进行安检、不得携带违禁品。【评审项3】】2.2供应商须精心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图施工,如有变更时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图纸进行施工。【评审项4】】2.3供应商负责安排好临时设施的规划和临时设施的搭设,负责对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排水排污的规划及,【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场进行合理的规划,要求悬挂各类警示、标识牌,必须做到标识明显整齐。所有临时设施必须达到住建等相关部门的强制标准。【评审项5】】2.4各种材料在指定的地方堆放,施工车辆进出所带来的泥土供应商须及时清理。【【评审项6】】2.5文明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评审项7】】2.6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施、器械及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相关供电、供水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施工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应综合考虑在供应商的报价中。施工用电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要求。供应商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线和用电安全,遵守采购人有关用电使用规定。【评审项8】】2.7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进入采购,【人办公场所和其他限定区域。【评审项9】】2.8供应商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防疫、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评审项10】】2.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供应商应自行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公安、交警、市政、城管等相关部门及周边地方居民关系占用市政道路、村民土地等问题,保证工程施工不受当地居(村)民或其他因素干扰和影响并承担费用。任何此类影响所造成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该费用含在报价中),工期不顺延。为了保护工程免遭损坏,也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供应商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安全责任。【评审项11】】2.10需供应商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供应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评审项12】】2.11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树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评审项13】2.12供应商应负责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工程总造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设施费和风险费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供应商应及时清理撒落在路上的建筑材料、垃圾等杂物,若未能及时清理的,采购人有权派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从工程款中扣除。【评审项14】】2.13供应商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评审项15】】2.14供应商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变化为理由,改变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不得因此影,【响项目工期。★3.材料设备供应3.1供应商提供的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进场的所有主辅材必须是未经拆封、原厂正规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以及国家强制性和行业规定标准要求,且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3.2进场的所有主辅材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场,若发现供应商将未经采购人确认的主辅材私自进场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若供应商选定的材料或设备质量达不到预期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第28页-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4.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要求4.1项目管理人员(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1名有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协调施工工作以及对本项目涉及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以确认施工成果达到验收标准。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日,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天须进行签到制度。(2)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工作。4.2供应商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原则上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供应商应先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供应商委派的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配合度差,无法认真尽职履约的,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供应商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条件,并将相应证明材料送采购人审核确认。4.3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未经采购人备案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采购人其他区域。★5.工程竣工5.1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5.2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5.3工程保修期按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移交给采购人之日起算。5.4项目完成后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供应商竣工交付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及其他垃圾,做好场地卫生,保证场地干净,整洁。5.5供应商应在项目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并移交下列项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施工内业资料,其它正式验收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或资料。上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相关规定装订成册。供应商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采购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5.6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采购人要求的套数。5.7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8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5.9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6.安全责任6.1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施工场地的安全围护和警示告知等,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供应商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6.2供应商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施工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人员损害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6.3施工过程中不得妨碍正常的公共秩序,否则由此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需暂停施工,由此对工期造成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6.4因供应商施工不当,对工地或四邻建筑、构筑物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负责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5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需暂停施工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供应商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若发生伤亡的,供应商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和监理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6.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采购人工作需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防尘防噪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29页-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双方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具体详见本章“8.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标人提供工程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并经造价机构审核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00%3、待保质期满后且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付清合同款的5%,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7★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说明: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无条件支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须覆盖合同期限)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且经采购人确认无未了事宜后,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商务要求:★8.验收8.1验收方式:工程竣工后进行现场验收。8.2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含附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合同进行验收。8.3验收要求:(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采购人有权邀请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移交手续。(2)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检查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或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修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整改完毕后再次申请验收,最终验收结果须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采购人以及监理单位确认。(3)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报价中。★9.工程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9.1工程保质期为二年,屋面保修期为伍年。如成交供应商响应承诺延长缺陷责任期或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则按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执行。9.2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对整个项目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保修保养,本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9.3修复通知(1)成交供应商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第30页-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修理。成交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维修费用的,剩余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成交供应商实施保修。(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结构的质量。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10.违约责任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如磋商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因成交人原因无法按约定时间完成修缮任务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按500元/日的标准偿付违约金,如因此有另给采购人造成有其他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在签定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7、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1、合同签订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60个日历天(以开工日期起计算工期),逾期一日,罚款500元。四、其他事项无-第31页-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第32页-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八、履约保证金九、合同有效期十、违约责任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第33页-、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十六、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34页-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第35页-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第36页-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第37页-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则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不予退还,我方对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或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的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2.6我方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信息如下,用于接受贵方发出的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信息或通知(包括补充、澄清和成交通知等),我方自行承担信息错误、通讯设备故障或延误查收信息给我方带来的后果和责任。贵方按我方写明的下述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或通信地址发出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同为我方已收悉并知晓,我方均予以认可。2.7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通信地址:邮编:传真号:-第38页-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电子信箱: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9页-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001]01[CS]2025001项目名称: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采购包: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施工工期施工范围1银华楼、冠茂楼屋面修缮项目项342602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响应报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附件2-1详细报价书说明: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采购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若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只依据电子投标文件的详细报价书、“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2.为完成相应采购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和评估。供应商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磋商、单价磋商等特殊类型的磋商采购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0页-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3-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本签字人代表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料和说明。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声明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合法的、准确的、有效的。2、供应商的基本概况:2.1供应商单位名称:2.2注册地址:2.3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备注:“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1页-附件3-2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我方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认真审核自身情况,在此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供应商对是否符合要求做如实声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文件对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规定供应商对是否违反一般规定做如实声明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愿意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贵方要求提供全部现有资料、数据、文件等予以证实。备注: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2页-附件3-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供应商代表全名”)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响应磋商,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响应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递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澄清、签约等工作。供应商代表在响应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第43页-附件3-4证明材料注: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可提供符合要求的3-4-1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格式3-4-1、3-4-2提供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若重复提供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附件3-4-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附件3-4-2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第44页-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5页-财务状况报告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其中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即可。2、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3、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当提交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46页-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减免税收的供应商()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修缮 房屋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