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肥精煤 一类肥煤招标公告(宝钢股份原料采购中心2025)



询价单号
IY25030024BGTM
采购方式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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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2025-03-31T11: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4-01T11:00

采购商名称:宝钢股份原料采购中心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AB005131

一类肥煤(中硫)

0-50MM

12000.0

TON

2025-04-15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0.0元
三、商务条款:定价说明:湿公吨。 限价类别:。 价格条款:CFR。 交货日期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 交货日期确定依据:铁路按到站提供的记录(可参考中国铁路95306网站)/水路按到港记录的报港时间(可参考船讯网等具备跟踪轨迹的网站)。 运输方式:铁运/水运。 收货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物料名称:肥精煤(中硫),税率:13%,运输方式:铁运到站古雄,水运到港梅山码头(内河试用2000吨船);溢装比例:10%,短装比例:10% 。 交货质量条件:建技术条款。 7、质量加扣条款:。 。 元素条件调整类型调整方式价格公式Ad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0.1*25+2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8.5单价+2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5且<=10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5)/0.1*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8.5且<=9.5单价+(9.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1*2.5Mt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Vd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4单价-(24-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0.5*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0.5*10Std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7且<=1.9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7)/0.1*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9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9)/0.1*20+2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2且<=1.7单价+(1.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2单价+30G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7单价-(87-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且<=98单价+(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1*2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8单价+10Y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20单价-(20-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10CSR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5且<56单价-(58-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20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5单价-(5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30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且<=65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1*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5单价+30。 1.1、CSR:CSR58±2不加不扣;按70kg或100kg试验焦炉检测数据,作为煤种分类评级依据。CSR低于当类品种强度规定10%以上,暂停该品种公开竞价资格三个月整改。一年出现两次CSR低于当类品种强度规定10%以上,停止该品种采购。G值:±3不加不减;Y值:±3mm不加不减。全水分:计价水8,超过标准折价。。 2、质量验收依据:均以进厂检验为结算依据。。 3、招标数量:低硫肥煤合计1.20万吨±10%,根据报价情况确定实际采购数量。。 2025年4月梅山基地低硫肥煤第一次公开竞价采购。数量1.20万吨±10%,根据报价情况确定实际采购数量。本次公开竞价报名时间:2025-03-28 12:00:00至2025-03-31 11:00:00,报价时间:2025-03-31 11:00:00至2025-04-01 11:00:00。考虑近期梅山库存及厂内水运接卸情况,此次竟价同等价格的铁路优先。本次公开竞价设置拦标价,如供方报价高于拦标价,买方有权选择流标或参考拦标价进行商议。。 4、交货品种、价格、交货期:。 。 1、本合同价格为不含税送到古雄站/梅山码头价格。如果市场煤价有较大波动,双方协商调整。如遇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则增值税据实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实际交货合计数量在合同约定数量±10%范围内,视为合同全部履行。。 2、买方将据生产及市场变化等因素,在中标后3个自然日内向卖方告知确定的交接货计划,该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品种、数量、交货时间及船期等,卖方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相应回复。。 3、卖方应按双方确定的交接货计划,铁路执行发运/准时派船到达卸货港。由于买方原因,船舶推迟到达卸货港,且造成卖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则以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处理。若由于卖方原因造成船舶滞期的,买方不予承担相应滞期费用。。 4、由于其中一方的客观原因需加以调整交接货数量,应在交接货计划实施前7天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对方确认后方可调整,以书面方式确认。并进行合同变更和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5、交货期:交货期及溢短装条款:允许交货时间为 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 卖方最晚必须允许交货时间的最后一天截止前,铁路运输:除不可抗力和买方原因外,未在规定时间交货,给买方造成用料不连续的,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超期一天合同单价扣10元/吨(不含税)。铁路运输以中国铁路95306网站(http://ec.95306.cn/)提供的数据为参考。水路运输:将货物送到指定卸货港,每晚于交货截止时间一天送达,扣减合同不含税单价10元/吨;交货时间晚于交货截止时间≥10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实际到货时间以买方记录的报港时间为准(船讯网等船舶定位跟踪信息为参考)。实际交货合计数量在合同约定数量±10%范围内,视为合同全部履行。除不可抗力和买方原因外,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造成合同执行率低于90%或高于110%的,对于执行数量少于合同数量90%或高于110%部分的将扣款60元/吨。合同兑现率:合同交货量是指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内经买方核定的实际交货湿量;合同兑现率=(合同交货量/合同签订数量)×100%。并将纳入当年的供应商评审中。。 6、由于严格库存管理,对铁路运输到货的原燃料,卖方须根据买方要求,合理安排发运。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库存不均衡,买方暂缓结算处理。同时,因铁路停装、铁路原因出现掉车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铁路中断、以及买方需求计划变化导致的双方无法兑现月合同量,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延期或减量。。 5、交货地点及方式。 由卖方铁路运输:到站古雄;收货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水路运输到港:梅山码头舱底交货。 6、验收标准及处理方法:。 1、数量、质量以梅山钢铁进厂检测、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卖方计量作为参考。如双方计量数量差异较大,则双方分别查找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买方根据交货质量指标所列项目,接卸进厂后进行质量检验,出具相应进厂质检检测报告;按进厂检测报告进行商务结算。以卖方出厂检测报告为参考。如买方未作检验,则以合同标准值结算。如有异议,按下列6.4条款执行。。 3、交货质量依据:2.1 买方根据交货质量指标所列项目,接卸进厂后进行质量检验,出具相应进厂质检检测报告并进行商务结算。卖方可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装港进行整船第三方检测,并出具装港检测报告作为参考。卖方应在发货后十日内,将完整的、具备国家承认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给买方,检测机构不具备国家承认资质、检测指标缺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不予参考。如买方未作检验,则以卖方检验为准。如双方均未进行检验,以合同标准值结算。供方的运输船舶,须加盖篷布等措施防止外部水份的侵入,并保留装港至卸港的影像记录时间一个月,采用封签的要有完整的封签短视频或照片记录,买方需求时提供,船只到达后进行验证,结果将做为评价供应商的依据。。 4、质量异议的处理 。 4.1、允许偏差 注:允许偏差是指不同实验室或不同试样之间可能存在的偏差。 全水分:≤1%;干基灰分:≤15%时偏差为≤0.5%;15%~30%时偏差为≤0.7%;干基全硫:≤1%时偏差为≤0.1%;1%~1.5%时偏差为≤0.15%;≥1.5%时偏差为0.2%;可燃基挥发分:≤20%时偏差为≤1%;20%~40%时偏差为≤2%;粘结指数G值:偏差为≤4;胶质层厚度Y值:偏差为≤3mm;小焦炉实验焦炭强度CSR:偏差为≤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偏差为≤0.02%。 4.2、卖方应在发货后十日内,将完整的、具备实验室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给买方,检测指标缺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或检测结果为不具备检化验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发生质量异议时,将不予参考。除水分外,其它当买方化验结果与卖方化验结果相比,在偏差范围内的,以买方检查数据为准。超出上述的允许偏差值时,卖方提出书面异议的,可选择一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复检。按买方复检流程规定,以买方进厂取样备样由买方质检部门重新检测(复检),以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卖方不认可备样复检,买方料场具备条件的,卖方可申请在买方料场共同取样复检。2、按双方检测的平均值(买方数据的权重不低于50%)进行协商。3、第三方检测。以买方进厂取样备样送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检测分析,并以该单位化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如卖方不认可备样复检,买方料场具备条件的,卖方可申请在买方料场共同取样,以料场共同取样送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分析,并以该单位化验报告作为结算依据。。 4.3、双方达成同意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一致意见后,对提出复检的项目,结算均以复检/第三方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相关费用由复检、第三方检测提出人承担。复检结果或第三方检验结果与初检结果相比,超出合同指标约定的允差范围且优于初检结果视为复检/第三方检测申诉成功,否则视为申诉失败。一般每年度允许供方复检或第三方检验的质量异议不成立次数不超过3次(3次及以内),超过3次后不再予以受理,且超过规定3次的供应商,将作降级/暂停/取消供应商资格处理。。 4.4、水分差异处理:水分指标原则上不允许复检,当买方化验数据标注雨中取样时,且超出允许偏差时,卖方提出书面申请,买方确认后,以卖方化验数据与买方化验数据的平均值结算。。 。 7、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梅钢后,待货物验收后,凭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凭证及增值税发票按计量、按质一票结算。2 支付方式:票据。。 8、奖罚及拒收条款。 1、上述各质量指标若买方是采用抽查检测,则未抽检的取合同值结算。上述各质量指标,若劣于合同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供一个月整改;若连续两次劣于合同值,则停供三个月整改;若出现连续三次劣于合同值,则买方有权暂停采购、终止合同。 。 2、在卸车作业中,若发现交货的煤炭中混有杂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的情况从单价中扣 除5~20元/吨。如因煤中杂物导致进厂设备损坏,除降低煤价20元/吨外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卖方应根据《梅钢原料码头内河船舶靠港提交信息指南》做好进港前准备工作。同时做好船方的安全教育工作,须遵守《梅钢原料码头船舶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如经梅山现场确认违章,情节严重的,单价扣除5~10元/吨。。 3、卖方交货时如发现交货煤炭自燃,买方将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如进厂后25天内自燃,买方将视 自燃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具体如下:(1)发现冒烟发热,降低煤价2元/吨;(2)发现明火,但未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降低 煤价3-5元/吨;(3)发现明火,已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除降低煤价5元/吨外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 4、卖方应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尽量提供水分低、杂物少、粉尘少的优质煤炭。。 5、如果出现严重、复杂混煤,买方将视混煤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 。 6、拒收条款:当买方发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拒收。。 6.1、交货质量持续变差。。 6.2、严重、复杂混煤。本合同严重、复杂混煤是指: (1)未经买方同意的不同煤种的混合。 (2)在生产、运输、港口堆存及装船过程中造成的不同煤种之间的混合。。 6.3、禁止混入俄罗斯煤,如被发现,买方将根据混入程度给于重扣并保留停止合作的权利。。 9、合同的暂停及终止。 1、卖方若交货煤种持续变差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严重混煤,买方可以中止合同执行,若按上述降价不足以补偿买方损失时,买方将按实际损失向卖方索赔;若卖方交货质量、数量多次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将终止与卖方的购销合同及供货资格。。 10、不可抗拒外力。 。 1、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买卖双方一旦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立即:1)将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立即提供与此相关的所有信息,通知应当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可能需要的时间。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纠正或克服事故情况并将损失降至最低。前提是买卖双方没有发生罢工、关闭或其它工业干扰无法采取上述措施。3)双方协商终止或暂停、调整合同执行。。 11、保密。 1、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的保密性,在未经双方同意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各方及其子公司有关人员之外的任何人或企业。。 12、权利和风险。 1、按本合同要求所供的煤一旦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货物灭失损毁的风险即转给买方。。 13、政府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 1、本合同的执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2、对于任何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产生上述争议后六十天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可向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条款。 。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用电子合同方式签约的,完成电子签约手续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双方确认已取得充分和合法的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买方通过欧贝平台或其他双方同意的平台发布的订单信息和要求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平台信息和要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其它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补充的,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买方关注供应商在ESG、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方针,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爱护员工、尊重人权、绿色低碳、持续改进,相互间加强沟通与信息传递,共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供应链。。 5、除另有约定外,双方确认本合同注明的住所地指联系地址,并为业务文书和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 6、按集团法务部要求,加入反贿赂反腐败条款:就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意一方均须各自遵守对其不时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的法律法规。。 15、其他约定事项。 ① 双方签订的《原料采购中心廉政双签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② 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在双方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③ 宝钢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与供应商共建绿色供应链。。 ④ 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如无书面变更要求,视同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末未执行完的合同量或超出合同量进行合同终止执行。。 ⑤当供需双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经济状况、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出现重大变故等)而影响公开竞价业务时,采购中心保留提出重新公开竞价的权利。。 ⑥ 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以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宝钢股份现有肥煤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 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现有肥煤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煤炭;。 (4)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煤炭从业年限超过2年。。 (5)新品种中标价格必须低于老品种价格2.5%以上。。 三、保证金。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非现有合格供应商的,需在欧贝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确定中标人之后向欧贝平台申请释放保证金。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四、定标原则。 价格最低原则,相同报价以报价时间早者优先(以欧贝平台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根据投标者报价高低、投标数量、供应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评标,最终结果由评标小组决定。。 本次公开竞价设置拦标价,如供方报价高于拦标价,买方有权选择流标或按拦标价进行商议。。 为尽量避免质量不合格物料进厂,新供方首次供应或老供方首次供应新品种,原则上需在送样化验合格后方能进行投标或试用。新品种首次供应量为一个列或一船(2000吨)。因供方原因首次送样经检测不合格的,将停止该供方参与该品种竞价报名资格一个月进行整改,再次不合格的将永久取消参加该类品种的报名资格。。 。 。 。 。 。
四、技术条款:交货质量标准。 梅山基地肥煤合同标准。 全硫%。 1.7。 灰分%。 9.5。 干基挥发分%。 24-29。 水分%。 8。 G值。 90。 Y值。 23。 CSR。 >58。 。 。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宝钢股份现有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 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现有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营业执照应包含招标品种的经营范围; (4)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煤炭从业年限超过2年。(5)新品种中标价格必须低于老品种价格2.5%以上。(6)近期厂内新品种较多,竟价原则上只接受已使用合格的品种。(7)考虑厂内接卸情况,本次竞价铁路报价优先。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关于梅山基地中硫肥煤公开竟价采购的公告2025.docx
梅钢原料码头内河船舶靠港提交信息指南.pdf
BGTM@IY25030024@1.00.pdf
2025年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码头告知书.pdf

关于梅山基地中硫肥煤公开竟价采购公告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对生产所需部分炼焦煤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竟价采购品种基本情况1、本次实施招标采购的炼焦煤品种为:中硫肥精煤2、中标人交货至宝钢股份梅山基地指定交货点(铁路到站:古雄;)。具体请见标书。2、竟价方式通过欧贝平台(https://www.obei.com.cn),向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定期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1、梅山基地现有肥煤煤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暂停供应后恢复的中硫肥煤供应商,符合宝钢股份原料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的,可获得投标人资格。2、意向投标人不是宝钢股份现有中硫肥煤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营业执照应包含招标品种的经营范围;(4)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煤炭从业年限超过2年。(5)新品种中标价格必须低于老品种价格2.5%以上。4、保证金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需在欧贝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确定中标人之后向欧贝平台申请释放保证金。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5、合同范本及指标加扣款详细条款内容详见标书/网站询价单详情中商务与技术页面,最终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梅山基地中硫肥煤煤标准全硫St.d%灰分Ad%<9.50挥发分Vd%水分%G值>90Y值>23CSR>58元素条件调整类型调整方式价格公式Ad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1*16+4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单价+2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8.5且单价+(9.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1*2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且单价-(采购质量报告#空干基灰分(%)-10)/0.1*8Mt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Vd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单价-(24-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0.5*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0.5*10Std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8且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8)/0.1*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0.1*20+5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3且单价+(0.8-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单价+30G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且单价+(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1*2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8单价+1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单价-(87-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Y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单价-(20-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10CSR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5且单价-(58-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20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单价-(5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30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且单价+(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1*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5单价+30奖励和扣罚条件、公式:特别提示:本次公开竞价设置拦标价,如报价高于拦标价,买方有权选择流标或参考拦标价商议。采用水路运输的须遵守《梅钢原料码头船舶告知书》中的相关规定。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基地联系人座机手机梅山张经理021-2664427613951933147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东一区办公楼7、其他说明1、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过程。2、当供需双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经济状况、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出现重大变故等)而影响公开竞价业务时,采购中心保留提出重新公开竞价的权利。投诉方式:宝钢股份原料采购中心纪委联系人:黄晓燕联系电话:13564636169电子邮件:782075@baosteel.com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采购中心2025年3月27日梅钢原料码头内河船舶靠港提交信息指南尊敬的船主、船舶管理人根据南京海事局“港航一体”船舶进出港核查要求,请船舶靠港后提交相关材料,码头按海事局要求完成船舶“进港核查”:进港核查分为船舶进港申报、运单及AIS核查、船名船籍港标识核查、船舶配员核查、污染物排放核查、岸电使用核查;“离港核查”超载核查、超航区核查、船舶配员核查、离泊安全声明进行核查。建议使用水印相机,可提高核查通过率。配员照片需有码头背景,提交相关材料预审样式如下:一、进港申报及AIS检查(样张)我的中报03666R84632024-12-191641147头小序*必须是此画面,非梅山处申报运单到锚地或靠港前1-2天进港申报AIS实时二、船名船籍港标识核查(样张)芜湖海联1288芜湖美标海联1288EE国国U煎R船头标识船中标识船尾标识船籍港标识三、船舶配员核查(样张)四、污染物排放核查(样张)鸿36662公斤五、岸电使用核查(样张)六、船舶安全声明(样张)结束用电必须是船E行记录wxgslc五6、元非长、赵景保结束用电必须是船E行记录船名船籍港标识照片可提前准备,靠港后所有照片及截屏靠泊需1小时内提交(生活污水如未接收,可在本航次提交即可),未及时提交相关照片或截图的船舶,码头可停卸并安排船舶离泊待命。请船舶按要求拍摄准备好照片并通过微信发给船舶管理人,由船舶管理人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微信“合并转发”到“MGYL船舶管理群”,感谢您对码头工作的支持。梅钢原料码头2025年1月1日一、交货品种、时间、数量、价格物料名称交货期数量(吨)一类肥煤(中硫)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5日12000.0(+10.0%-10.0%)1.如果市场煤价有较大波动,双方协商调整。如遇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则增值税据实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实际交货合计数量在合同约定数量±10%范围内,视为合同全部履行。如果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低于90%的,将纳入当年的供应商评审中。如合同期内无法完成交货,对于执行数量(我方配船原因除外)少于合同数量90%部分的将扣款40元/吨。2.买方将据生产、市场变化,当月内向卖方书面确定次月的交接货计划,该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煤炭数量、品种等。3.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交接货计划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买方书面意见回复。4.卖方应按双方确定的月度交接货计划执行发运。5.月度交接货数量,由于其中一方的客观原因需加以调整,应在月度交接货计划实施前10天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对方确认后方可调整。6.交货期:。1.按本合同要求所供的煤一旦装车并到达古雄车站后,所有的风险即转给买方。1.本合同的执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2.对于任何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产生上述争议后六十天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买方管理方针:遵守法规,用户导向,环境经营,创新驱动,精品制造,风险防范,精准高效,持续改进,全员参与,安全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公司。2.买方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与供应商共建绿色供应链。二、交货地点方式1.由卖方组织在站装车,到古雄(9424专用线)站交货,收货人:宝钢股份。三、交货质量标准物料名称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始值(>=)质量标准截止值(<=)一类肥煤(中硫)干基灰分0.0000009.500000一类肥煤(中硫)反应后强度58.000000100.000000一类肥煤(中硫)粘结指数G值90.000000100.000000一类肥煤(中硫)全水分0.0000008.000000一类肥煤(中硫)胶质层厚度Y值23.000000100.000000一类肥煤(中硫)干基挥发分24.00000029.000000一类肥煤(中硫)全硫0.0000001.700000四、验收标准、方法1.数量以梅钢过磅量为结算依据。卖方计量为参考。如数量差异较大,则双方协商解决。2.质量以买方化验报告为结算依据。如买方未作检验,则以卖方检验为准。如有异议,按下列四.3条款执行。3.质量异议的处理3.1允许偏差注:允许偏差是指不同实验室或不同试样之间可能存在的偏差。全水分:≤1%;干基灰分:≤15%时偏差为0.5%;15%~30%时偏差为0.7%;干基全硫:≤1%时偏差为0.1%;1%~1.5%时偏差为0.15%;≥1.5%时偏差为0.2%;可燃基挥发分:≤20%时偏差为1%;20%~40%时偏差为2%;粘结指数G值:偏差为4;胶质层厚度Y值:偏差为3mm;小焦炉实验焦炭强度CSR:偏差为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偏差为0.02%。当买方化验结果与卖方化验结果相比,超出上述的允许偏差值,卖方如有异议,则双方协商解决。3.2水分差异处理3.2.1当买方化验数据标注雨中取样时,以卖方化验数据与买方化验数据的平均值结算;五、付款方法1.货到梅钢后,待货物验收后,根据四.2条款和四.3条款(若有),提供卖方结算单,再收到卖方增值税发票后,凭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凭证及增值税发票按计量、按质一票结算。7.2支付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现汇;通宝开具;电子银票背书;电子商票开具。六、奖罚及拒收条款物料名称调整类别质量指标调整方式调整公式描述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0.1*25+2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8.5时,调整单价25元/吨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5)/0.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8.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5时,依据公式:(9.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1*2.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时,依据公式:(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时,依据公式:采购订单#合同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4时,依据公式:(24-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0.5*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挥发分(%)-29)/0.5*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9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7)/0.1*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9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9)/0.1*20+2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2&&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7时,依据公式:(1.7-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2时,调整单价30元/吨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8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3)/1*2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8时,调整单价10元/吨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7时,依据公式:(87-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2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当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20时,依据公式:(20-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6时,依据公式:(58-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2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55时,依据公式:(55-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3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0)/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肥煤(中硫)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5时,调整单价30元/吨1.上述各质量指标若买方是采用抽查检测,则未抽检的取合同值或卖方商检值(若有)。上述各质量指标,若低于合同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停供一个月整改;若连续两次低于合同值,则停供三个月整改;若出现连续三次低于合同值,则买方有权暂停采购、终止合同。2.在卸车作业中,若发现交货的煤炭中混有杂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的情况从单价中扣除5~20元/吨(含税)。如因煤中杂物导致进厂设备损坏,除降低煤价20元/吨外(含税),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3.货物进厂后25天内由于卖方原因自燃,买方将视自燃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具体如下:1)发现冒烟发热,降低煤价2元/吨(含税)。2)发现明火,但未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降低煤价3~5元/吨(含税)。3)发现明火,已造成厂内设备损失,除降低煤价5元/吨外,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含税)。4.卖方应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尽量提供水分低、杂物少、粉尘少的优质煤炭。5.如果出现严重、复杂混煤,买方将视混煤的严重程度提出索赔。6.拒收条款:当买方发现以下情况,买方有权拒收。6.1交货质量持续变差且超过四.3.1条款允许偏差范围。6.2严重、复杂混煤。本合同严重、复杂混煤是指:(1)未经买方同意的不同煤种的混合。(2)在生产、运输、站台堆存及装车过程中造成的不同煤种之间的混合。6.3禁止混入俄罗斯煤,如被发现,买方将根据混入程度给于重扣并保留停止合作的权利。七、合同的暂停及终止1.卖方若交货煤种持续变差或者未按合同要求严重混煤,买方可以中止合同执行,若按上述降价不足以补偿买方损失时,买方将按实际损失向卖方索赔;若卖方交货质量、数量多次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买方将终止与卖方的订货合同。八、不可抗拒外力1.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0条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下列情况买方和卖方不承担责任:1)卖方因不可抗拒外力无法供煤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2)买方因不可抗拒外力未收到煤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3.买卖双方一旦因为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事件发生后应立即:1)将所谓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通知对方,并立即提供与此相关的所有信息,通知应当包括采取补救措施可能需要的时间。2)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纠正或克服事故情况并将损失降至最低。前提是买卖双方没有发生罢工、关闭或其它工业干扰无法采取上述措施。九、保密1.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的保密性,在未经双方同意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第三方是指除本合同各方及其子公司有关人员之外的任何人或企业。注:卖方应遵守宝钢股份发布的《供应商商业行为准则》,具体内容见宝钢官网:www.baosteel.com/about/conduct;十、权利和风险1.按本合同要求所供的煤一旦装车并到达古雄车站后,所有的风险即转给买方。十一、政府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执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2.对于任何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产生上述争议后六十天内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关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条款1.买方管理方针:遵守法规,用户导向,环境经营,创新驱动,精品制造,风险防范,精准高效,持续改进,全员参与,安全健康,和谐发展,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钢铁企业,成为最具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公司。2.买方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与供应商共建绿色供应链。梅钢原料码头船舶告知书各船运公司、船舶管理人、船员:欢迎贵船靠泊梅钢原料码头,为了确保贵船在泊梅钢原料码头期间的船舶和船员安全,根据梅钢公司相关要求,特将相关事项进行告知。请认真阅读此“告知书”,希望贵船在停靠原料码头期间能配合做好以下工作:1、到港作业船舶须严格服从原料码头管理,及时规范提交港航一体相关照片或截图。2、接码头调度通知后做好靠泊安全,如贵船舱口舱底有特殊结构,请及时向码头申报,未申报造成码头设备损坏需要按价赔偿。同时如装卸船有特殊要求,请及时向码头提出需求,码头进行评估,视情况配合完成。3、靠泊作业使用撇缆绳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使用铁器作撇缆绳头,撇缆绳由船方及时收取,不得遗留在平台轨道上。4、在港船舶需保持“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不得小证大用,人证不符。船舶生活垃圾做好分类及投放,生活污水不允许直排长江;靠泊作业需接用岸电或申报替代措施,开舱作业前需扫码提交船舶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在港期间“吊艄”检修螺旋桨等活动需提前汇报码头,经同意并采取防污染措施后方可实施;船舶在港不允许进行冲洗甲板或洗舱水直排作业;在港期间船员不得进行垂钓或捕鱼活动。5、卸船过程中不要搭设跳板,船方人员在装卸船作业过程中禁止在港机关路内和船舶内舷行走或作业,如有需要,请示意司机停机或联系调度。船员如进入作业平台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在码头港机作业范围内站立、逗留或穿越港机台车拦阻索;船员在码头区域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否则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现场禁止船员赤膊、穿拖鞋、吸游烟。6、装卸船作业中,请安排人员全程值班,如发生船舶偏载,未均衡装卸载等码头装卸造成的影响船舶安全因素,请船方及时提出,以便码头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否则引起后果由船方负责。如遇大雨,请及时关闭舱盖板,舱内有物料过于潮湿,码头可拒绝作业。7、船舶清扫舱时,请配合搭设上下船舶的安全通道。安全网规格W5*5米,无破损,两侧要捆扎牢固,码头面及船上生根点分别W3个。跳板长度W3米、宽度W40公分、厚度W4公分,且必须有防滑条,跳板开裂破损不得使用。船员上下船时必须对安全网跳板进行检查确认,不得从跳板竹梯外跨档上下船。上下船要确认港机作业位置,如网跳在港机关路附近,请示意操作司机停止作业再上下船,防止落料伤人。8、装卸船过程中请看护好贵船饲养的狗畜,严防伤害作业人员。为确保码头清舱工人进出舱安全,请贵船提供可以悬挂防坠器的装置并做到高挂低用,吊耳强度及爬梯符合要求。如船方无此装置,码头会要求船方及时完成整改,请贵船积极配合落实整改。9、船舶在港期间,船员不得下舱清舱。清舱作业结束请在码头“空舱质量三方确认表”上签字确认。10、装卸搬运大件物品穿越港机轨道,必须向调度报告,经批准后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要求,船舶派专人落实现场安全监护,严禁将危险物品放置在平台上。11、船舶在港期间如需码头协助,由贵公司或货代向码头提协助申请。船方不得擅自使用、接用码头能源设备,造成码头损失,将追究船公司(船方)法律责任。船员不得攀爬翻越泊位道闸、栏杆,发生安全事故由船公司或船员自负,与码头无关。小与12、码头调度电话:025-86722836025-86364785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J会长|,原料进厂中心2028年理重入小目理-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地肥精煤 一类肥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