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2025)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

已由

(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批元发改审批〔

2025〕7号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代建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补助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代建

,招标人为

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

473679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含雨水花园、下凹绿地、透水塑胶活动场地、透水塑胶操场跑道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故确定企业资质为: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736799元(含:暂列金额 215791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55000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3月31日 17:00:00



2025年5月14日 09:00:00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4月14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mggzy.sm.gov.cn/smwz/)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

142幢十三层

,邮编:

365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5605037986

,传真:

/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

31幢12层

,邮编:

365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13950930413

,传真:

/

联系人:

罗仕荣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mggzy.sm.gov.cn/smwz/

联系电话:

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

16号6层

联系电话:

0598-809183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

11号(碧湖)

联系电话:

0598-8953870

附件:

招标人授权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正文.doc

招标控制价发布.rar

全套2024.12.27.rar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吴光辉系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z/)发布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招标的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件相关事宜。本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电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被授权方无权转让,特此授权招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3月20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元发改审批(2025〕7号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代建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补助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代建,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736799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雨水花园、下凹绿地、透水塑胶活动场地、透水塑胶操场跑道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故确定企业资质为: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36799元(含:暂列金额2157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5000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17:00:00至2025年5月14日09: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iian.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42幢十三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电话:15605037986,传真:1联系人:林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电话:13950930413,传真:/联系人:罗仕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6层联系电话:0598-809183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电话:0598-8953870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3504032501210204招标项目名称: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4030401100185001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松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罗仕荣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3月31日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招标公告7第2章投标须知1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第2节投标须知25“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5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6附件2: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29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30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33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35简易评标法35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1节合同协议书41“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41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42“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42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43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44第4节合同附件67“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67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68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69第2节招标控制价69第3节投标报价75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76第6章招标图纸77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78第2节招标图纸80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8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8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81(3)招标项目说明8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2(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82(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83(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84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85(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85(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85(三)文明施工要求85(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85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86(1)技术要求86(2)质量要求86(3)参考品牌87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89第6节其他要求90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9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5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96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97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100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1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103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4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05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06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07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08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109一、投标函112二、投标函附录113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15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16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元发改审批〔2025〕7号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代建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补助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代建,招标人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736799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含雨水花园、下凹绿地、透水塑胶活动场地、透水塑胶操场跑道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故确定企业资质为: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25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中型工程;;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36799元(含:暂列金额2157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5000元)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17:00:00至2025年5月14日09: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42幢十三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电话:15605037986,传真:/联系人:林工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编:365000电子邮箱:/电话:13950930413,传真:/联系人:罗仕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6层联系电话:0598-809183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电话:0598-8953870第2章投标须知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142幢十三层联系人:林工电话:15605037986,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梅岭新村31幢12层联系人:罗仕荣 电话:13950930413,传真:/电子邮箱:gxzbgs@126.com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报建编号:3504032501210204招标项目编号:E3504030401100185001标段名称: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3504030401100185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专项补助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5.1.5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联系电话:0598-8953870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福建法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当地政策执行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政策执行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当地政策执行其他要求:按当地政策执行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1.1.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1.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12: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9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⑦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4030401100185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帐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00001209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 “有资格的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按明公共交易[2021]4号规定执行。同时执行“明建[2019]30号”、“闽建筑函[2021]1号”、“闽建筑〔2020〕8号”文件。。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4030401100185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必须由“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有资格的担保公司详见明公共交易〔2021〕4号、明建〔2019〕30号、明建〔2021〕35号,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4030401100185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4030401100185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的要求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开标前无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1.1.1.1.1.1.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1.1.1.1.1.1.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福建省龙头企业或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⑦其他形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3.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或使用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5年4月14日 09:00:00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2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密封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如有): 在开标前无需现场提交纸质原件。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便招标人核对其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名称变更导致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查询结果不正确的责任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4日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含鉴定物品的封存、移交等)具体按闽建筑〔2023〕3 号文执行。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0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30分钟内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0名,合格有效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再由定标委员会从合格有效的定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1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评分法定标原则:“评定分离”及定标程序、办法 一、总则:本招标项目评标定标依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评定分离”招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建规〔2024〕3号)”的规定。 二、“评定分离”: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是指按照“公平公正、职责明晰、权责对等、廉洁高效”的要求,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自主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办法。 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可按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不排序。 三、定标办法: 定标坚持择优、竞价、物有所值的原则,根据定标因素选择履约能力强、报价合理、服务质量好的定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委托代建单位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 2、定标工作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3、定标工作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办法: 评分法。 5、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6、定标工作对定标候选人要求:1)本项目定标因素设置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答辩因素。故要求定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2)定标候选人应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将定标因素中对应的定标响应资料提交至定标工作地点。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定标评审资格;3)定标响应资料按定标因素分册装订一式伍份。封面加盖定标候选人公章。 7、定标因素:详见本章第2节附件一。 8、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特点和已确定的定标因素,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每个因素进行评分,分别计算各个因素平均得分和所有因素平均分的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总得分相同,则总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评分,自评分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分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评分结果。 9、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撰写定标报告并签字,提交招标人使用。定标报告内容包括:定标时间,所有定标候选人的票数,中标候选人及理由等内容。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2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五、中标结果公示:按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闽建筑〔2020) 8号及明建 (2019) 30号〕的方式。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主楼6楼电话:0598-809183240.34.2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遵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1号文及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执行。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6份并加盖公章和PDF投标文件并加盖章公章一份。5.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其分公司(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投标人本单位(企业)缴纳的社保。6、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固化,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章节中的内容如有以本前附表冲突的地方,以本前附表为准,原招标文件第 2 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 项补充通知如下如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所有入围投标人进行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数若仅为:3≦合格的投标人数<10,则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7、定标候选人的数量及确定方式:(1)数量:10家; (2)确定方式: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一、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十个号码,二、若本次入围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系统生成的代表号超过交易中心所提供的号码球,则本项目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按如下程序进行:1、将20家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按照第一次由系统进行抽取的代号球由小到大进行排序。2、对20家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重新赋予代表号,由业主代表通过摇球箱按照系统赋予的代号球由小到大依次重新赋予备选投标人代表号(重新赋予的代号球为1-20号)。3.由招标人代表从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以重新赋予代表球号中随机抽取10名作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8、本项目的中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文规定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9、本项目应在项目建成后,对地下管网部分进行 CCT 检测,按照《三明市市区排水管网排查成果数据标准》要求将检测成果移交福建省海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录入三明市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平台。10、本项目由代建单位(三明市三元区城发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组织招标、评标、定标并办理施工合同签定事宜。1.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附件1定标因素定标规则详细标准分值价格因素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定标候选人需提供商务文件1份,否则本项不计得分。本项分值15分。15方案因素根据定标候选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阐述,包含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鼓励将建筑业科技创新应用在项目中。由定标委员会进行评议并打分。 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在16-20分之间进行打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不够完善,且部分适用本项目的,在11-15分之间进行打分;方案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在6-10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0答辩因素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每人应答3题。每题在0-10分之间进行打分,定标委员会根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答辩过程中体现的专业能力、施工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横向对比。在0-10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满分30分。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定标工作开始时间前抵达定标地点核验登记。未按上述规定到场核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30团队因素定标候选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得9分,具有一级市政公用注册建造师得10分;定标候选人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5分。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工程类技术职称证书及人员的执业证书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此项不得分。15服务因素根据定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服务的主动性、响应时间、团队到岗履职能力、定标候选人对项目团队检查、考核等公司内控体系,重点考核履约能力;由定标委员会进行评议打分; 服务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在16-20分之间进行打分;服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不够完善,且部分适用本项目的,在11-15分之间进行打分;服务方案有缺漏或内容存在错误的,在6-10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0注:以上得分保留整数位。附件2: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我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活动,符合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4736799 元,含(暂列金额2157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55000元)。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具体详见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审核造价编制说明。22.2K值取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下降系数K值为12%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发包价:4200878元;2.计算方式: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计算结果保留整数位)=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1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试验员:/人;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监理合同填入);联系电话:(根据监理合同填入);电子信箱:(根据监理合同填入);通信地址:(根据监理合同填入)。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设计合同填入);联系电话:(根据设计合同填入);电子信箱:(根据设计合同填入);通信地址:(根据设计合同填入)。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各类的临时性工程和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地**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及现行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法规、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本工程设计要求;(2)国家及地**府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3)国家及地**府没有规定的,按发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图纸会审前10天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五套(含经图审施工图二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5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发包人上级机关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相关工作人员有出入现场指导、检查的权利。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等,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社会交通组织方案和详细的保障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投标报价中(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算增补。承包人应自行办理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按照10.4.1〔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因变更导致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3)点确定。(4)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身份证号:(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职务:(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联系电话:(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电子信箱:(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通信地址:(根据工程项目部情况填入)。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发包人项目管理职责的要求,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协调管理,签证工程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7天后。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提供施工用水、电力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发包人将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根据闽建筑〔2015〕29号、闽建筑〔2021〕21号、明建办函〔2021〕44号文件执行;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当事人在签订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竣工图、相应的施工变更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以及材料“三证”和说明书等所有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提供材料,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全套相关资料各5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28天内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②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a.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b.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⑤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⑥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⑦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⑧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提供。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的要求:根据闽建建[2016]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承包人负责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并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施工排水方案的实施,具体要求详通知及发包人的施工排水方案。⑩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闽建筑[2016]34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通知。⑪关于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闽建建[2017]5号《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及设备进行网上申报、使用及维护,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身份证号:(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建造师注册编号:(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联系电话:(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电子信箱:(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通信地址:(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填入);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依据建造师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5天,每天到岗时间7.5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1000元,经查超过三次不在岗,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和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向监理人报备或向发包人代表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500元,经查超过三次不在岗,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3.6调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调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或者更换后的机械设备的性能、规格和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人员到位,则发包人有权参照以上标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上述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的赔偿金或因违约赔偿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适用。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①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闽建筑〔2020)8号及明建(2019)30号〕的方式。②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③履约担保的期限: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①以现金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60日止。②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期限为自履约保函出具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60日止。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根据监理合同填入);职务:(根据监理合同填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根据监理合同填入);联系电话:(根据监理合同填入);电子信箱:(根据监理合同填入);通信地址:(根据监理合同填入);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根据监理合同填入)。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双方另行协商。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员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检查的工程隐蔽部位不得覆盖。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4)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计入合同价。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7天,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治安管理计划报发包人,经批准后按计划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保持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移交工程前,清楚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同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三明市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或针对安全文明的相关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两份,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组织设计后7天内和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班组长进行座谈,了解承包人的施工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对施工组织设计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予批复,可视为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发包人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但费用不补偿。(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②、发包人认为必须延长工期的(以书面文件为准),③、重点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按延误每天5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因工期延误导致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不符的,承包人应修订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若造成的工期延误使实际进度滞后施工计划进度30%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人应按履约保证金数额向发包方赔偿,或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地质情况与地质报告有较大出入;(2)出现地下文物;(3)承包人不可预见的其它情况。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室外作业的高温天气或大雾;(2)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按地震部门公布为准;(3)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4)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5)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的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6)当地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经检验合格后,承包人予以接收,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及发包人要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必须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或项目特征变化的,其工程量按照12.3.1〔计量原则〕确定,综合单价按照下列方式确定: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的相同项目综合单价。(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5%的,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10.4.1.2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否则执行合同单价。前述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设计变更发出之日起30日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出市场询价报告,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在结算时按照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定价。现行计价定额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等,其中: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比》(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费用定额按照《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2017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机械费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季度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准;材料价格以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月份的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三明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网址:http://zjj.sm.gov.cn/ztzl/qszycljg/)中项目所在地材料预算(不含税价格)、定额基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按通用条款选择)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6%-10%之间约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件精神:(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件精神: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1)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2)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根据闽建筑[2022]10号文件精神: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除市场价格波动、法律变化、计价政策变化外的其他风险。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执行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2)法律变化风险,执行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3)计价政策变化风险,执行第11.3款〔计价政策变化引起的调整〕。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不适用。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不适用。12.1.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适用。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适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适用。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招标人报送本月工作量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后的7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85%,余下部分待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应在一月内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每次付进度款前承包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给发包方,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付款方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付款周期应按照第12.3.2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提供当月完成的全部工程量。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12.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发包人审核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建设单位(招标人)收到、汇总项目初验合格单及竣工验收报验单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组织投标人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人员验收。①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相关参与单位。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1)审阅建设、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2)查验项目实体质量;(3)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参与人员签字。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5.2项执行。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7.5.2项执行。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天内承包人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如果审计部门要求对中标人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中标人应接受延伸审计。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付款约定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根据发包人需求提供。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款;(3)其他方式:3%的结算款。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照通用合同条款16.1.1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欠薪等原因造成施工管理人员、工人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等人员上访、游行或围攻发包人或政府办公场所,对发包人造成负面影响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5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2)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因质量不合格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又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还应当按(1)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当继续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和整改,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3)造成16.2.1约定其他违约情形的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0元。(4)承包人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则发包人有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代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收取代付款项1.2倍的违约金。(5)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质量要求,则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并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低。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出现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室外作业的高温天气或大雾;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按地震部门公布为准;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的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当地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有关规定强制险种和劳工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遵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文及严格执行闽建(2023)15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的有关规定。2、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规定,为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在拔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时足额提供人工费(工资款)支付资料,经发包人审批后将承包人所申报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至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三、招标工程量清单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3.编制说明格式:1.第2节招标控制价四、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3.编制说明格式: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说明工程名称(全称):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1、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 。2.工程专业: 室外总体工程 。3.合同工期: / ;工程质量等级: / 。4.招标范围: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 ;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无 。5.工程特征:1) 建筑面积: / 。2) 层数: / ,檐口高度: / 。3)结构质式: / 。4)基础类型: / 。5) 装饰情况: / 。6)混凝土情况: 商品混凝土 。2、编制范围按照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的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 图纸,专业范围包括 雨水花园、下凹绿地、透水塑胶活动场地、透水塑胶操场跑道等 ,具体如下:1.不含三通一平;2. / 。3、编制依据1.图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的 三元区第一实验学校海绵化改造工程 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2.招标文件: /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 。3.地质勘察报告: 无 。4.计价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预算定额: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5年03月11日以前) 。6.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25年03月11日以前) 。其中,暂列金额: 215791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55000元 ;甲供材料费: 无 。7.人材机价格:(1)人工费指数:明建[2020]9号文《关于发布三明市建设工程综合人工费指数调整的通知》。(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福建省2019年3季度机械台班、《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 。(3)材料设备价格: 三明2025年1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8、其他: 无 。4、取费标准1.专业类别: 室外总体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 。3.税率: 9% 。5、施工方法与措施(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自行确定方案,自主报价)1.土方工程: 考虑机械施工,人工配合按5%计算;土方按三类土计取,回填土按就地取土;土方外运运距按14Km以内考虑 。2.桩基工程: 无 。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胶合板模板 。4.脚手架: 无 。5.施工排水、降水: 无 。6.垂直运输: 无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出场费、压路机进出场费 ;大型机械设备基础: 无 ;大型机械设备检测: 无 。8.基坑支护工程拆除: 无 。9.材料二次搬运: 无 。10.其他: 无 。6、材料设备品牌及甲供材料1、本控制价取定的材料设备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招标人要求的品牌控制价取定的品牌备注2.甲供材料一览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含税单价(元)备注3.经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 海绵科普宣传模型、海绵设施科普牌、海绵宣传坐凳、海绵抽水互动装置、苗木等 。七、本项目补充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八、其他需要的说明1.垃圾外运运距按14km考虑,结算按实调整,未考虑场内二次运输。2.水马围挡暂按5次周转考虑,结算按实调整。3.按业主回复,拉森钢板桩支护需专业单位二次深化,暂按5万元列入暂估价计取。4.按业主回复,成品线性截水沟设计不详,暂按0.5万元列入暂估价计取。5.按业主回复,炮仗花自然高度按1.5米考虑。九、招标控制价审核情况(增减、修改情况,审核单位填写)本项目送审金额5719166元,审定金额4736799元,净审减982367元,净审减率17.18%。具体分述如下:1、室外道路,现状破除ZT01余方弃置定额及运距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28882.96元;2、室外道路,透水塑胶活动场地(新建),工程量调整、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35981.07元;3、室外道路,透水塑胶操场跑道(改造),工程量调整、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125379.84元;4、室外道路,第32项水泥混凝土,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131398.85元;5、室外道路,透水混凝土人行路面(新建),工程量调整、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87548.19元;6、室外道路,第86项块料零星项目,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13680.87元;7、室外道路,第98项石桌石凳,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47191.82元;8、室外道路,移动式水马围挡,暂按5次周转考虑、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23532元;9、绿化种植,根据定额说明取费改为室外总体工程,工程量调整、主材单价调整、信息价调整,核减金额145973.73元;10、雨水回用自动喷灌系统,雨水收集回收设备,主材单价调整,核减金额154475.44元;11、自动喷灌系统电气,控制电缆、均压环及接地母线工程量漏计、信息价调整,核增金额5785.89元;12、排水工程,砌筑井按图集调整定额工程量、信息价调整,按图纸计算平均井深为0.71m,核减金额73781.56元;13、其他核增减情况详见审核报表。1.第3节投标报价本项目采用简易评标法,投标报价按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所列的发包价进行填写。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6章招标图纸1.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1.1.(3)招标项目说明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说明及施工图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8.《智能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2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2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3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3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3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3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3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3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3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38.《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3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40.《福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4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4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43.《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44.《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按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所有的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并按照当地弃土管理相关部门的规定放置。(三)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计入合同价。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发包人对市政公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承包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承包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应向监理单位报备。1.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三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1.(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品牌1品牌2品牌3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第6节其他要求/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截图获得,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2.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非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则本委托书应额外加盖派出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3.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3、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传处)注:1、本页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未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绵化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