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 屋面广告拆除 墙面广告牌拆除 店面门面广告拆除 落地广告拆除 喷绘广告拆除 吊车招标公告(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


湖州市本级 | 市容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5-008
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
预算金额(元):19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万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6、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62872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62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878255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889025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0326-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pdf518.7K

20250326-电子全流程招标文件-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pdf

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财政审批编号:[2025]3525号)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全流程)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采购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盖章)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25]3525号)批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现就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5-008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1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1年19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响应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八、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九、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投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莫女士;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6、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付先生电话:0572-2662872质疑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72-26628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0572-2878255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2889025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拆除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违法违规、无主弃用和破损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应急拆除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二、服务内容:拆除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违法违规、无主弃用和破损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应急拆除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主要包括屋面楼顶广告、墙面灯箱广告、墙面广告牌、店面门面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喷绘布广告、高炮等类别。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中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拆除项目综合单价设最高限价为:项目最高单价(元/㎡)备注屋面广告拆除59屋面灯箱广告拆除69墙面广告牌拆除55店面门面广告拆除45落地(灯箱)广告拆除50喷绘广告拆除18高炮13500元/座(二面体)17500元/座(三面体)吊车/台班61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3吨79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5吨135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8吨15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10吨17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16吨19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20吨21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25吨35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50吨495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70吨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拆除费、人工费、人员工作餐费用、机械费、临时接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高空作业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等一切费用。各类涉及安全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发生不再另计。本项目以整体(上表规定的综合单价)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最终对应单项结算金额=单价对应单项最高限价*中标价*实际发生量六、安全施工要求:1、中标供应商组织现场拆除作业前,应布设有效的警戒隔离区域、规范划定的易燃易爆物料堆放区域、专人职守的危废堆放清运区域,确保具备充裕的安全施工空间,同时配备必要数量的警戒人员,统一穿戴具有安全标识的制服,负责维持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确保周边行人与车辆、电力传输与通信线路、供能管道及其他公共设施安全可靠。涉及高空作业的,中标供应商应具备高空作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质。2、现场作业人员是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并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拆除作业,并承担相应安全风险责任。3、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将拆除废料安全储运至合格的废料处置场所,不随意丢弃、遗撒,确保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及时恢复现场秩序和卫生环境并承担相应费用。4、拆除过程中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将全程监督、取证,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其工作,服从其管理和安排。5、中标供应商必须为现场作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险协议在签订拆除协议前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而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6、中标供应商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措施,严格拆除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在拆除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拆除作业中所需的水源、电源及其它辅助设施和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法解决。8、本次采购,因拆除区域拆除内容等的不确定性,双方根据拆除作业实际情况(具体任务由采购单位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完成期限。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内拆除总量不予承诺,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综合考虑并自行承担后果。七、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拆除任务以采购单位派发的任务单为准,采购单位将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并配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拆除工作。2、签到制度: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自觉签到,不许他人代签,由采购人相关人员记录备注。3、单项工作完成后,需要和采购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确定实际工作量并在工作联系单上注明。4、费用核对:每季度服务结束,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计算当季度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八、付款方式:拆除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按照一处一派工、一处一测量、一次一结算的方式。每季度季末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本季度工作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提供相应发票,由采购人支付相应款项。九、违规监管1、如现场作业人员打架斗殴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50%;2、如现场作业人员未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扣除当次服务费的30%;3、如现场作业人员存在偷懒、消极怠工等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30%;4、如现场作业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扣除服务费500元/次,累计不及时响应次数超过3次,可采取解除服务采购合同的措施。5、如出现违法违规等行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十、其他条款: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保证金:无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费率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5000元),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5答疑与澄清: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采购预算:19万元。采购控制价:9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8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8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0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为保障解密成功,派授权代表出席的供应商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在线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随身携带CA数字证书。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3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4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9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预算:19万元。(三)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委托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交一份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5000元),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367413435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九)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3)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5)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7)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内容。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投标声明书(2)服务方案(3)人员配备(4)售后服务承诺(5)服务承诺(6)企业业绩(7)企业认证(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仅提供部分标准通用表格,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供应商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内容逐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各项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结算依据,应包括含拆除费、人工费、人员工作餐费用、机械费、临时接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高空作业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等一切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5.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8.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9.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派代表人出席的应递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投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俞炎彬;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做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或未提供承诺书的;(7)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的模板;(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0)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1)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不是小型或微型企业的。(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认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八、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占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4)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服务方案1、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拆除工艺选择(1分)、拆除设备匹配(1分)、整体拆除顺序规划(1分)、各拆除阶段衔接(1分)、设备购置及安装(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401服务方案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2、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管理体系(1分)、质量控制计划(1分)、现场质量检查措施(1分)】(3分)、人员调度(1分)、物料保证(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质量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3、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服务节点进度(1分)和周期计划(1分)、提供准确的进度分析报告(1分)、进度控制建议(1分)和分项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工期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4、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审。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分别从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明细表(1分)、施工机械设备组织配置及原则(1分)、主要材料配置计划(1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1分)、物资供应调配方案(1分)。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5、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内部规章制度分别从企业自身规章制度(1分)、项目部组织构架(1分)、项目部规章制度(1分)、项目部管理机构职责(1分)、项目部保证工程高效运作的保障措施(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未体现供应商自身内容规章制度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契合本项目实际条件的或阐述内容不契合项目特殊性、时效性的或阐述内容不能体现供应商自身优势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6、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进行评审。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分别从环境保护具体措施(1分)、“绿色”环保施工(1分)、工艺创新方面的具体措施(1分)、成品保护的主要措施(1分)、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体现项目施工的关键点控制方案的或阐述内容不体现关键点的对策方案的或阐述内容不契合本项目具体施工内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契合项目地域性特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7、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项目应急预案分别从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1分)、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1分)、施工工期应急预案(1分)、事故应急预案(1分)、应急预案管理及相关制度要求(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未从突发天气、突发事件、设备故障、检测环节、拆除流程等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所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未结合企业自身应急制度管理举措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8、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分别从成本管理方案(1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施方案(1分)、施工现场信息化管控(1分)、施工现场协调举措(1分)、施工资料信息化管控(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利于项目开展的或阐述内容不能利于项目更好的保证工期或阐述内容不能利于项目更好的保证质量或阐述内容不能更好的节约施工成本或阐述内容不能体现环保施工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402人员配备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成员进行评审: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每提供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每提供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本项最高得16分。一人多证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16分3售后1、响应时间: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5分3服务承诺到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得3分。2、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4企业业绩根据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分5企业认证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6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的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屋面广告、墙面灯箱广告、墙面广告牌、店面门面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喷绘布广告、高炮等广告设施的拆除。1.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2.服务地点及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以人工形式实施拆除3、服务期:202年月日-202年月日,若中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合同签约费率:%。5、合同预算金额:19万元。二、结算方式拆除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季度服务结束,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计算当季度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实际结算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终对应单项结算金额(附件结算价格明细表)=单价对应单项最高限价**实际发生量三、支付方式每季度季末由中标人提供本季度工作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提供相应发票,由采购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财政审批编号:[2025]3525号)公开招标文件(电子全流程)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采购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盖章)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2025]3525号)批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现就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5-008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1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1年19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响应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前递交至以下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八、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九、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投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莫女士;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3、本项目开评标会议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请潜在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联网的计算机设备、“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开评标会议开始后,应全程关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的各类通知:在线询标等,及时澄清、响应等,避免逾期无效等情况的发生。4、其他事项: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6、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付先生电话:0572-2662872质疑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72-26628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莫女士,联系电话:0572-2878255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2889025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拆除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违法违规、无主弃用和破损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应急拆除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二、服务内容:拆除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违法违规、无主弃用和破损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需应急拆除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主要包括屋面楼顶广告、墙面灯箱广告、墙面广告牌、店面门面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喷绘布广告、高炮等类别。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州市主城区范围内(西至宣杭铁路,东至申申连接线,南至申嘉湖高速公路,北至太湖),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中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五、拆除项目综合单价设最高限价为:项目最高单价(元/㎡)备注屋面广告拆除59屋面灯箱广告拆除69墙面广告牌拆除55店面门面广告拆除45落地(灯箱)广告拆除50喷绘广告拆除18高炮13500元/座(二面体)17500元/座(三面体)吊车/台班61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3吨79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5吨135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8吨15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10吨17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16吨19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20吨21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25吨350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50吨4950/台·日(按8小时为一日计入)70吨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拆除费、人工费、人员工作餐费用、机械费、临时接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高空作业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等一切费用。各类涉及安全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发生不再另计。本项目以整体(上表规定的综合单价)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最终对应单项结算金额=单价对应单项最高限价*中标价*实际发生量六、安全施工要求:1、中标供应商组织现场拆除作业前,应布设有效的警戒隔离区域、规范划定的易燃易爆物料堆放区域、专人职守的危废堆放清运区域,确保具备充裕的安全施工空间,同时配备必要数量的警戒人员,统一穿戴具有安全标识的制服,负责维持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确保周边行人与车辆、电力传输与通信线路、供能管道及其他公共设施安全可靠。涉及高空作业的,中标供应商应具备高空作业人员的相关从业资质。2、现场作业人员是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并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拆除作业,并承担相应安全风险责任。3、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将拆除废料安全储运至合格的废料处置场所,不随意丢弃、遗撒,确保施工现场工完料清,及时恢复现场秩序和卫生环境并承担相应费用。4、拆除过程中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将全程监督、取证,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其工作,服从其管理和安排。5、中标供应商必须为现场作业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险协议在签订拆除协议前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而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6、中标供应商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措施,严格拆除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在拆除过程中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拆除作业中所需的水源、电源及其它辅助设施和材料,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设法解决。8、本次采购,因拆除区域拆除内容等的不确定性,双方根据拆除作业实际情况(具体任务由采购单位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完成期限。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内拆除总量不予承诺,请投标单位在投标前综合考虑并自行承担后果。七、服务要求:1、响应时间:拆除任务以采购单位派发的任务单为准,采购单位将提前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指定地点,并配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拆除工作。2、签到制度: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自觉签到,不许他人代签,由采购人相关人员记录备注。3、单项工作完成后,需要和采购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确定实际工作量并在工作联系单上注明。4、费用核对:每季度服务结束,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计算当季度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八、付款方式:拆除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按照一处一派工、一处一测量、一次一结算的方式。每季度季末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本季度工作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提供相应发票,由采购人支付相应款项。九、违规监管1、如现场作业人员打架斗殴的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50%;2、如现场作业人员未穿着佩戴安全帽等相关安全保护装束,扣除当次服务费的30%;3、如现场作业人员存在偷懒、消极怠工等情况,扣除当次服务费的30%;4、如现场作业人员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扣除服务费500元/次,累计不及时响应次数超过3次,可采取解除服务采购合同的措施。5、如出现违法违规等行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十、其他条款: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或“其他未列明行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保证金:无4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费率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5000元),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5答疑与澄清: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投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6采购预算:19万元。采购控制价:9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7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如需提供的);8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8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0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为保障解密成功,派授权代表出席的供应商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在线参加开标的供应商请随身携带CA数字证书。11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3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4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布中标通知书15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9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三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预算:19万元。(三)定义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及类似其他义务。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委托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在开标时需单独提交一份交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费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5000元),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367413435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要对自行计算的最终报价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九)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还可以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条款)(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3)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5)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7)供应商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内容。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投标声明书(2)服务方案(3)人员配备(4)售后服务承诺(5)服务承诺(6)企业业绩(7)企业认证(8)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招标代理费承诺函;(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1)上述内容本采购文件仅提供部分标准通用表格,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本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投标文件需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可以提供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供应商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内容逐项报价,投标报价为各项服务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结算依据,应包括含拆除费、人工费、人员工作餐费用、机械费、临时接入水电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高空作业保险费、施工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等一切费用。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5.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6.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7.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8.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报价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9.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供应商如需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因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而产生的对投标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3.其他:3.1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3、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如需提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派代表人出席的应递交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的,相关投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投标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俞炎彬;联系电话:13665716686。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备份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备份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但应注明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做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未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证明书;(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人身份证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3)未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5)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6)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或未提供承诺书的;(7)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8)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的模板;(9)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0)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11)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企业规模不是小型或微型企业的。(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资格文件》或《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中出现报价的;(3)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工期)、服务质量保证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6、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应按调整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人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30分钟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认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3.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八、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占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4)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服务方案1、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拆除工艺选择(1分)、拆除设备匹配(1分)、整体拆除顺序规划(1分)、各拆除阶段衔接(1分)、设备购置及安装(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项目理解及实施方案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401服务方案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2、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质量保证【施工质量管理体系(1分)、质量控制计划(1分)、现场质量检查措施(1分)】(3分)、人员调度(1分)、物料保证(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保证质量措施及进度控制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质量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3、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进行评审。供应商提供的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须结合采购需求进行综合阐述,分别从服务节点进度(1分)和周期计划(1分)、提供准确的进度分析报告(1分)、进度控制建议(1分)和分项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1分)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保证工期措施及进度控制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工期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4、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审。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分别从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明细表(1分)、施工机械设备组织配置及原则(1分)、主要材料配置计划(1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1分)、物资供应调配方案(1分)。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符合项目整体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保证方案和措施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偏离采购需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范围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明显无法达成采购人需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5、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内部规章制度分别从企业自身规章制度(1分)、项目部组织构架(1分)、项目部规章制度(1分)、项目部管理机构职责(1分)、项目部保证工程高效运作的保障措施(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未体现供应商自身内容规章制度要求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契合本项目实际条件的或阐述内容不契合项目特殊性、时效性的或阐述内容不能体现供应商自身优势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6、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进行评审。关键点的特殊控制方案分别从环境保护具体措施(1分)、“绿色”环保施工(1分)、工艺创新方面的具体措施(1分)、成品保护的主要措施(1分)、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体现项目施工的关键点控制方案的或阐述内容不体现关键点的对策方案的或阐述内容不契合本项目具体施工内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契合项目地域性特点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7、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项目应急预案分别从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1分)、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1分)、施工工期应急预案(1分)、事故应急预案(1分)、应急预案管理及相关制度要求(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未从突发天气、突发事件、设备故障、检测环节、拆除流程等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发性情况所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符的或阐述内容未结合企业自身应急制度管理举措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8、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合理化建议分别从成本管理方案(1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实施方案(1分)、施工现场信息化管控(1分)、施工现场协调举措(1分)、施工资料信息化管控(1分)等方面进行综合阐述。阐述内容缺项的或阐述内容明显不利于项目开展的或阐述内容不能利于项目更好的保证工期或阐述内容不能利于项目更好的保证质量或阐述内容不能更好的节约施工成本或阐述内容不能体现环保施工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不提供者不得分。402人员配备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成员进行评审: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每提供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每提供1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本项最高得16分。一人多证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及相关人员近三个月中任一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16分3售后1、响应时间: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电传等)后2小时5分3服务承诺到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0.5小时加1分,最高得3分。2、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5分4企业业绩根据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类似项目案例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分5企业认证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6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的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采购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屋面广告、墙面灯箱广告、墙面广告牌、店面门面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喷绘布广告、高炮等广告设施的拆除。1.项目名称:2025年度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2.服务地点及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以人工形式实施拆除3、服务期:202年月日-202年月日,若中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合同签约费率:%。5、合同预算金额:19万元。二、结算方式拆除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季度服务结束,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服务内容,计算当季度服务费用,并交由采购人核对)。实际结算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最终对应单项结算金额(附件结算价格明细表)=单价对应单项最高限价**实际发生量三、支付方式每季度季末由中标人提供本季度工作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提供相应发票,由采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违法户外广告设施委托拆除服务 屋面广告拆除 墙面广告牌拆除 店面门面广告拆除 落地广告拆除 喷绘广告拆除 吊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