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公告(浙江省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530641-04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预算金额(元):1050000
最高限价(元):10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套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医院
地 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包震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93982
质疑联系人:胡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93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
质疑联系人:杨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04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doc899.5K
招标文件-04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doc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2530641-04项目名称: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标办法25第五章采购合同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530641-04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预算金额(元):1050000最高限价(元):10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数量:1预算金额(元):10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套备注:国产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包震乾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93982质疑联系人:胡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939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质疑联系人:杨震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省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联系人:包震乾联系电话:0571-858939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沈夏奇联系电话:0571-81061815邮编:310012 Email:32929076@qq.com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适用 □不适用 6投标产品主体核心产品为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7投标保证金□适用 不适用 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10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5年4月8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32929076@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5年4月21日12: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9样品 不提供20演示 不要求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4.所属行业为:工业22联合体和分包(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13.2.一、概述3.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参与竞争。3.43.5.二、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目的地1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套浙江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技术资料全套3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3.6.三、招标技术要求序号采购要求投标响应1功能和用途1.1产品可作为4K的2D荧光及3D荧光腹腔镜使用,与医用光学内窥镜、医用3D光学内窥镜、荧光造影剂吲哚菁绿(ICG)配合使用,适用于在内窥镜手术中提供实时的可见光影像及近红外荧光影像;并提供实时的2D、3D可见光及近红外荧光2D、3D影像;1.2同一主机平台实现4K3D荧光、4K2D荧光影像功能,不接受通过多台摄像主机组合来实现该功能。提供的图像处理器、内窥镜4K3D荧光摄像头、医用内窥镜荧光光源系统、4K3D光学腹腔内窥镜、气腹机为同一制造商生产。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2.1图像处理器△2.1.1具有可处理2D和3D、白光和荧光图像信号;可接驳摄像头,包括4K3D白光(非荧光)、4K3D荧光、4K白光(非荧光)、4K荧光(需提供注册证或产品注册时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证明以上功能可在同一主机实现,并提供四种摄像头注册证)2.1.22D图像达到4K图像处理性能,能够处理≥3840×2160超高清像素2D采集影像▲2.1.33D性能达到4K图像处理性能,能够处理≥3840×2160超高清像素3D采集影像(提供证明文件)2.1.4具有血管强化功能、宽动态功能、细节增强功能等图像优化功能,即色彩增强、暗场增强、细节增强等模式;2.1.5细节增强、色彩增强、暗场增强模式,在图像处理器的触摸显示屏界面上具有按键标志,医务人员可根据手术需要直接选择使用;2.1.6具备2类以上能够同时输出的3D信号接口,至少包括:HDMI和2路SDI2.1.7具备至少4类能够同时输出的4K超高清信号接口,包括:12G-SDI、4×SDI、HDMI、DP,并具备高清信号输出接口,包括:DVI2.1.8内置USB接口≥3个2.1.9具备 4K 图像输出,能够输出 3840*2160 和 4096*2160 超高清像素影像。支持 16:9 和 17:9 图像比例,逐行扫描;2.1.103D输出格式≥3种,包括上下格式、左右格式、逐行格式2.1.11具有4种色调可选,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不同的色调,其中包括标准色调、自然色调、柔和色调、自定义色调;2.1.12标准色调、自然色调、柔和色调、自定义色调模式,在图像处理器的触摸显示屏界面上具有选择按键,不需进入二级菜单,方便选择使用;2.1.13触摸显示屏界面上具有细节增强、色彩增强、暗场增强模式选择按键;色调选择按键;白光亮度调节按键;荧光亮度调节按键;白光/荧光模式(标准荧光、彩色荧光、多模荧光)选择按键;白平衡、录像、拍照按键等;方便工作中对不同模式及不同功能的快捷选择要求2.1.142D成像下具有数字变焦功能,变焦≥2倍,可调节档位≥7档;2.1.153D成像下具有数字变焦功能,变焦≥2倍,可调节档位≥7档;2.1.16帧率60帧/秒或50帧/秒可选,画面流畅,无闪烁及干扰2.1.17H.264/H.265,8Mbps-65Mbps码率可调;支持固定码率;2.1.18采用ARM硬件架构及linux系统2.1.19液晶显示屏界面上具有存储设备剩余容量的数据显示2.1.202D图像存储,可进行2D静态和动态图像采集,并通过 USB 端口进行录像和图片输出;输出动态图像格式≥3种,至少包含MP4、MKV或TS,录像清晰度:3840*2160 和 1920*1080可选2.1.213D图像存储,可进行3D静态和动态图像采集,并通过 USB 端口进行录像和图片输出;输出动态图像格式≥3种,至少包含MP4、MKV或TS,录像清晰度:3840*2160 和 1920*1080可选2.1.22触摸屏屏幕尺寸≥7英寸,具有防误触功能2.1.23图像处理器和冷光源之间具备通讯接口,通过连接线,实现主机调节白光亮度或荧光亮度;2.1.24可对白光亮度进行亮度调节,30级可调。2.1.25可对荧光灵敏度进行调节,50级可调,同时具备快速调节模式和自定义模式2.1.26接驳3D荧光摄像头时,荧光图像颜色≥2种,荧光模式包括黑白荧光、白光荧光实时融合模式、荧光浓度阶梯显示模式、以上三种模式和白光模式的同屏显示模式;2.1.27支持同品牌影像工作站软件,可采集、分析荧光亮度值等数据,(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2.1.28支持同品牌三维重建软件,可实现画中画功能,将手术画面与三维重建模型在同一屏幕显示(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证明)。2.2内窥镜4K3D荧光摄像头2.2.1全数字化超高清4K芯片,内置CMOS数量4个,可实现4K3D摄像;视频输出分辨率3840*2160;2.2.24K3D内窥镜荧光摄像头具有可见光影像和近红外荧光影像获取功能2.2.3与图像处理器连接后可实现4种影像模式的输出,包括白光模式,标准荧光,彩色荧光,多模荧光2.2.4多模荧光,四图模式通过设置,主图可以显示白光影像、标准荧光、彩色荧光、原始荧光中的一种。2.2.5独立近红外CMOS芯片实现荧光成像,荧光灵敏度可调,具有经典、增强及专业模式适应临床手术需要2.2.6可通过快捷接口与图像处理器相连,采集并传输4K3D荧光图像2.2.7在三维成像模式下,摄像系统的左右的影像延迟时间<10ms;2.2.84K3D摄像头重量需≤300g,或前端配镜头加握持手柄,整体重量≤300g2.2.94K3D摄像头快捷键不少于3个,可实现荧光模式切换、荧光亮度调节、白平衡、亮度调节、录像、拍照、电子放大功能、色调调节、一键切换2D/3D、一键画面翻转、增强模式切换等功能△2.2.10当信噪比SNR>20dB,信背比SBR>3时,荧光亮度为40时,最低探测浓度≤200nmol/L;(提供产品注册时检测报告证明)△2.2.11当信噪比SNR>20dB,信背比SBR>3时,荧光亮度为40时,荧光响应动态范围为≥18dB;(提供产品注册时检测报告证明)2.2.12白光模式下,摄像系统的随机噪声信噪比为34dB,允差-20%,上限不计2.2.13能对850nm±30nm波长的近红外光照明物体后成像。△2.2.14可通过摄像头上的调焦环对3D手术图像进行光学调焦;(提供说明书证明)2.2.15防水防尘等级IPX72.2.16支持低温等离子等消毒灭菌方式2.2.17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级别I类防护,可应用于心脏设备。2.3开放式荧光摄像头2.3.1全数字化高清摄像系统:可同时捕捉可见光和近红外光图像2.3.24CMOS芯片:三个CMOS芯片处理白光图像,一个CMOS芯片专业处理荧光图像,荧光灵敏度和图像信噪比高2.3.3可获取60Hz高清白光和荧光图像,实时流畅,荧光真实不漂浮,与非显影的组织,颜色对比度明显2.3.4多通道实时分光滤波技术,无闪烁,可直接满足开放式手术环境下的荧光成像,无需关闭室内照明灯2.3.5分辨率:1920*1080p,逐行扫描,16:9,像素≥200万2.3.6镜头焦距 参考值:11.5mm±0.1mm2.3.7摄像头与照明光源一体化设计,非分体式组合2.3.8采用红外LED照明的方式,波长为780nm±10nm,在离摄像头20cm处照明中心的光功率值为≥4mW/cm22.3.9采用白光LED照明,色温为6500K±100K2.3.10防水等级为IPX72.3.11摄像头具有5个可编程按键,可实现亮度调节、白平衡、录像、拍照、模式切换等功能2.3.12可配套一次性防尘盖,减少摄像头的污染,使用后摄像头无需消毒2.44K 3D腹腔内窥镜2.4.1双光路3D光学腹腔内窥镜,与图像处理器为同一制造商,且为光学硬质内窥镜△2.4.24K3D摄像头与3D光学腹腔内窥镜可拆分,可按无菌要求分别消毒(提供说明书及设备图片证明)2.4.3直径≤10mm,工作长度≥315mm;2.4.4视向角30°视场角≥70°△2.4.5支持高温高压、低温等离子等消毒灭菌方式(提供产品说明书)2.4.6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0.1mm,设计光学工作距离≥50mm2.4.7支持近红外荧光成像2.4.83D腹腔内窥镜可连接的导光束转接器有两种:Wolf 转接器、Storz 转接器,可分别与 Wolf、Storz等相同规格的导光束接口连接2.5医用内窥镜冷光源2.5.1设备支持同时输出近红外激光和白光,且激光为3R级医用激光光源2.5.2白光照明采用纯白光LED,光谱连续度高,具有不同临床图像色温矫正专利技术,色温4200~6200K;▲2.5.3荧光照明采用近红外激光和白光同时输出,其中激光光源光谱波段为805±10nm(提供证明文件)2.5.4白光冷光源的输出总光通量应≥600lm2.5.5LED灯泡工作寿命≥36000小时2.5.6触屏操作光源主机,通过触屏调节光源开启及待机等状态2.5.7具有主机光源联动功能,可根据当前手术视野的情况自动调节互联光源亮度,以保证手术视野清晰,光源亮度均衡2.5.8具有双重出光防护功能,未插入光纤时光源不输出光,避免对人眼的意外损伤;2.5.9冷光源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的最大噪音噪音≤60dB2.5.10具有一键待机功能,以便手术过程中短时关闭光源,无需频繁开关机,提高光源寿命2.5.11通过专用的数据通信线连接光源,实时查看光源设备状态,其中包含使用时长、光源温度、光源功率等;2.6导光束2.6.1直径≥4.5mm、长度≥300cm,可同时传输可见光及近红外光2.7气腹机2.7.1最小压力设定≤5mmHg;最大压力设定≤25mmHg2.7.2气腹流量≥40L/min2.7.3具有过压报警及自动排气安全功能2.7.4具备加温功能,减少内镜起雾;2.8医用台车2.8.1可支持安装2个大屏幕监视器。2.8.2自带监视器支架吊臂。2.8.3吊臂可上、下、左、右等方向调节。2.8.4轮子带有锁定装置2.8.5具有隐形埋线槽,所有电线、数据线、电缆都可以埋线于其中不外露。2.9开放荧光专用设备台车2.9.1高度可调节,支持安装2个大屏幕监视器,2.9.2长支臂长度最长距离≥1.8米,具备万向360度旋转功能,高度可调节,最大承重≥6kg2.10医用4K3D监视器2.10.1分辨率≥3840×2160;2.10.2尺寸规格≥32英英寸;2.10.3液晶显示屏/LED背光,亮度≥450cd/m2;2.10.4支持3D图像显示,输入格式左右格式、上下格式、逐行格式或同时格式可选;2.10.53D显示时,支持双眼视差调节;2.10.6响应时间≤20ms;2.10.7对比度≥1300:1;显示颜色:10位(107374万色)2.10.8支持一键切换2D/3D模式。2.11医用高清监视器2.11.1分辨率≥1920×10802.11.2尺寸规格≥27英寸2.11.3LED背光,亮度≥800cd/m23.配置要求3.1图像处理器:1台3.2医用内窥镜冷光源:1台3.34K3D荧光摄像头:1个3.4开放式荧光摄像头:1个3.54K3D腹腔内窥镜:3根3.6≥32英寸4K 3D医用显示器:1台3.7≥27英寸高清医用显示器:1台3.8气腹机:1台3.9导光束:1根3.10医用台车:1台3.11开放式设备专用台车及支臂:1台3.7.四、商务要求1.保质期▲1.1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1年,终身维修。1.2每年保质期内开机率≥98%,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1.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2.付款方式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买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适用中小企业投标);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全款。(适用大型企业投标)3.售后服务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3.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4.技术支持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5.培训5.1供应商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5.2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5.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6.安装调试6.1安装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朝晖院区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7.验收7.1.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2.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8.交货▲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8.2交货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指定地点9.报价方式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10.其他要求10.1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1.一、总则4.1.1.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4.1.2.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4.1.3.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4.1.4.1.4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1.5.1.5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4.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1.9.1.9踏勘现场(如适用)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1.10.1.10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4.1.11.1.11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4.1.12.1.12其他说明1.12.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1.12.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二、采购文件4.2.1.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5第四章评标办法2.1.6第五章采购合同2.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8补充文件4.2.2.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4.2.3.2.3采购文件的质疑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4.2.4.2.4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2.5.2.5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3.三、投标文件4.3.1.3.1投标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4.3.2.3.2投标文件组成3.2.1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2.2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必须提供下述1)、2)、3)三个文件中的至少一个:1)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3.2.3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7)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0)供货清单;(11)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12)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13)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14)产品性能说明;(15)技术规格偏离表;(16)商务条款偏离表;(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4.3.3.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3.2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3.3.3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3.3.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均需盖章。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4.3.4.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4.3.5.3.5投标保证金3.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3.6.3.6投标文件有效期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4.四、投标4.4.1.4.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4.4.2.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4.4.3.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撤回其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将予以拒收。4.2.2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4.4.4.4.3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4.4.5.4.4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4.5.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准备5.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组织开标、开启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5.2开标流程(两阶段)5.2.1开标第一阶段(1)采购代理机构开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2)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内。(3)解密失败的异常处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传成功后,原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5)转入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32929076@qq.com,联系人:沈夏奇);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视同不存在《声明书》中所涉及的利害关系。5.2.2开标第二阶段(1)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大会第二阶段。公布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同时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2)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4.5.1.5.3投标文件初步评审5.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5.3.2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4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4.5.2.5.4投标文件的澄清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5.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3.5.5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7)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5.4.5.6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5.5.7无效标5.7.1资格证明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供应商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2)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出具联合协议或联合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5.7.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4)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7)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未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或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不足以证明所投货物可合法销售(适用于医疗器械);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3)供应商IP、MAC、设备硬件信息一致;14)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5)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5.7.3报价文件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3)《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4)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5)《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书面说明的或提供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8)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或投标响应情况与事实不符的;12)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与采购无关的赠品、回扣或者其他商品、服务;13)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4.5.6.5.8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5.7.5.9评标5.9.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9.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4.5.8.5.10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4.5.9.5.11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5.10.5.12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4.5.11.5.13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5.12.5.14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14.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4.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5.14.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14.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14.5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14.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4.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4.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4.5.13.5.15发出中标通知书5.15.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4.5.14.5.16签订合同5.1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16.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6.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5.15.5.17采购代理服务费5.17.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5.17.2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17.3中标服务费按计价[2002]1980号文规定(见下)×85%收取:中标金额P(万元人民币)货物采购代理服务费(万元人民币)100以下P*1.5%100-5000.4+P*1.1%500-10001.9+P*0.8%1000-50004.9+P*0.5%5000-1000017.4+P*0.25%10000-10000037.4+P*0.05%5.第四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三、评标纪律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供应商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10.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评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3.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2)评审小组组成;3)评审方法和标准;4)评审情况及说明;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五、评标细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1)商务技术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细则说明分值一技术1技术功能符合度:对应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中“招标技术要求”的符合度,每一条带“△”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每一条非“△”标记的条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客观分482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根据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先进程度、在临床使用效果评分。技术性能先进充分满足临床要求且优化的得3分,技术性能较先进满足临床要求得2分;技术性能基本满足临床要求的得1分;技术性能不能完全满足临床要求的得0.5分;存在较大的缺陷、技术性能与临床要求差距较大的得0分。主观分3二资信1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评委对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评分,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0.5分,最高3分。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本项得满分。客观分32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对所投产品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给分(已列入强制要求的除外)。所投产品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所投产品取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客观分2三商务1维修成本: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等维修价格。报价合理维修成本低得3分;报价和维修成本较合理得2分,报价和维修成本一般得1分,维修成本报价不合理得0.5分,无维修报价得0分主观分3四售后1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短,解决方案充分得3分,响应时间一般,解决方案较合理得2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一般1分,响应时间长,解决方案差0.5分,无解决方案得0分;主观分32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储备充足能充分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2分,储备一般基本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得1分,储备情况差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0.5分,无备品备件储备得0分。主观分23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人员配备充足售后服务经验丰富得2分,人员配备和售后服务一般得1分,人员配备不足售后服务经验差0.5分,无人员配备得0分。主观分2五安装、培训1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案考虑充分措施有效得2分,方案合理措施一般得1分,无方案得0分主观分22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方案考虑充分安排有效得2分,方案合理安排一般得1分,无方案得0分主观分2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上述(1),(2),(3),(4),(5)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六、询标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七、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第五章采购合同浙江省人民医院(院区)(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如下,以便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00注:1、配置要求详见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到达甲方验收合格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价、包装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清理费、培训费、管理费、质保期内维护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3、设备使用年限:以产品标签、标识为准。二、货款支付☐付款方式1: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____%,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甲方在收到预付款保函且合同生效后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付款方式2:按照实际到货数量,履约验收合格后,分批付款。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浙江省人民医院院区。3、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以甲方通知为准。四、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废弃包装由乙方负责清理。五、质保期及质量保证1、质保期个月。(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同一故障维修3次,仍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设备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设备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合议不成的由第三方鉴定。(3)设备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在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电话传真等)后24小时内应上门维修。6、联系人:;联系(报修)电话:。六、安装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及时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双方共同签字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时间以验收合格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八、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所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病人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保密义务终止:(1)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2)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披露或使用保密资料。(3)法律要求披露的,但任何一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另一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3、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另一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应当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争议解决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一、廉政条款1、招标采购项目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2、严禁乙方在投标中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借用挂靠、以行贿方式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3、甲方工作人员在履职时,如与乙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及时说明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4、严禁甲方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利益输送来影响医院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产品的选择权。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6、乙方须规范在医疗机构的行为,自觉遵守廉政条款,绝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发现业务人员违规行为,甲方将予以严肃处理。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项目所涉及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澄清说明等文件均为合同组成文件,司法解释按逆时执行。2、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范围的货物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盖章):浙江省人民医院乙方(盖章):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158号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开户行: 开户账号:1202020209014444466开户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分项价格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 小写:¥ .00配置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1234567891011127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8.1.报价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8.2.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人民币标项内容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国籍备注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注:1、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3、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3.2、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格式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合价备注123投标总价:报价说明:1)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2)设备费包括设备本体、随机配送(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所有费用。3)相关服务费包括运杂费、保险费、到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所涉及全部费用。4)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除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配合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所产生费用均应在上表中体现合计费用结转至开标一览表。5)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4.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8.5.资格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必须提供下述1)、2)、3)三个文件中的至少一个:1)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1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人):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述条件做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没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4.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8.6.日期:年月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必须提供下述1)、2)、3)三个文件中的至少一个:8.7.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1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衣、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F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下10000万元以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插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10.1.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10.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0.310.410.510.610.7.(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11.日期:年月日11.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7)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0)供货清单;(11)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12)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13)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14)产品性能说明;(15)技术规格偏离表;(16)商务条款偏离表;(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人单位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1、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天。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1.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_(姓名)系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签署时间: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11.5.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参考格式:致:____(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或地区的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项目编号)招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贸易公司盖章:制造商盖章:11.6.5、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11.7.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1.8.(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凭证均须提供11.911.1011.11.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11.1211.1311.1411.15.7、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8、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9、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16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1.17.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11.1811.19.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收取账号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11.20.10、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备注123……填表说明:1)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2)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3)本清单应与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清单一致。4)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21.11、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备注123……填表说明:表格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22.12、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消耗品、易耗品价格清单(该价格应保持三年以上)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材料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对应设备名称用途填表说明:1)此表内容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扩展。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23.13、保修价格,维修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11.24.14、产品性能说明11.25.15、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11.26.1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内容: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与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商务要求”逐条对应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11.27.17、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不同的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证明材料(如有);18、安装调试方案,包括对场地环境的了解、人员的安排、时间进度的规划,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19、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对象、课时安排、师资力量安排等;11.2811.2911.30.20、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11.3111.3211.33.21、本次相同型号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和原厂技术参数2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附件2中标通知书接收函我公司接收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的邮箱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说明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会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收到邮件即视为收到中标通知书,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需中标通知书原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现场或邮寄获得。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2530641-04项目名称: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评标办法25第五章采购合同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530641-04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预算金额(元):1050000最高限价(元):10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数量:1预算金额(元):10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1套备注:国产合同履约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包震乾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93982质疑联系人:胡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939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夏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15质疑联系人:杨震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浙江省人民医院地址:杭州市上塘路158号联系人:包震乾联系电话:0571-8589398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沈夏奇联系电话:0571-81061815邮编:310012 Email:32929076@qq.com3踏勘现场自行踏勘4资金来源已落实5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1)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4)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适用 □不适用 6投标产品主体核心产品为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7投标保证金□适用 不适用 8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9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10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的,请于2025年4月8日17:00之前将疑问发送至该电子邮件(邮箱32929076@qq.com)。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本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若后续仍有更正内容,将继续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本网站发布,请供应商密切关注更正公告。14投标文件形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U盘形式提供。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政府采购网,到达开标时间后,供应商自行解密。(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以便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单独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3)供应商若选择非开标当天递交,请确保在2025年4月21日12:00之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或直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07室,接收人:沈夏奇,电话:13185034671)16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或代理机构代为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提交。1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9样品 不提供20演示 不要求21支持中小企业1.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4.所属行业为:工业22联合体和分包(1)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1)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13.2.一、概述3.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货物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货物前来投标。希望供应商以优良的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