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饮巩固提升建设招标公告(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25)



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0893-YNLJ-0007
项目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00
最高限价(万元):199.999034
采购需求: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地点:屏边县和平镇。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31 06:00至2025-04-0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4-1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云南省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73-3341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
联系方式:13887333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873333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11: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云南省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887333311

采购单位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334189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87333311

附件:

附件1
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附件2
工程量清单.pdf

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LJ2025-003-GC采购人: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6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2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6第六章图纸3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磋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532523JH20250014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2.2项目编号:YNLJ2025-003-GC2.3项目预算:200万元2.4项目概况: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5项目地点:屏边县和平镇。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和平镇产业灌溉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压力池砌筑、水池浇筑、引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31日起至2025年4月8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递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3响应文件的开启: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18848765845代理机构: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73-398866713887333311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采购人名称: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188487658451.1.2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路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昭忠路80号四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73-3988667 13887333311 1.1.3项目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1.1.4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LJ2025-003-GC项目预算:200万元项目概况: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地点:屏边县和平镇。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磋商范围本项目为和平镇产业灌溉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压力池砌筑、水池浇筑、引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1.3.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1.3.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4.1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按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1.4.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先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4.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低报价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磋商申请人低报价承诺应当签字按手印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低报价承诺的签字或盖章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3.磋商申请人提供低报价承诺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磋商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磋商申请人低报价承诺进行审查评价。磋商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承诺或者低报价承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5.1踏勘现场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1.5.2磋商申请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5.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5.4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1天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5.5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补遗后1天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5.6磋商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5.7采购人通知延后响应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响应截止时间3天前1.5.8磋商答疑会不召开1.5.9偏离磋商申请人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条件上,作出正偏离的承诺(如工期提前、质量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增大等)。1.6.1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6.2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1.6.3磋商保证金依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七、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投标人信用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故本项目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4电子签章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明确需要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电子签章。1.7.1响应文件份数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采购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1.7.5响应文件递交按照“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8.1磋商程序(1)宣布会场纪律;(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参与有关人单位;(4)首次响应文件内容不公开;(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进行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果未进行最后报价的,则按照第一次报价进行评审。1.8.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3人或以上单数。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1.8.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8.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家。1.9.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提交形式:成交人交纳成交价5%的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现金、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1.9.2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99.999034万元,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1.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人保留调整项目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的权利。1.9.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在合同中明确。其他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成交资格,并交相关监督部门处理。2、以下情况视为供应商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响应文件或其响应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供应商未上传响应文件的;(2)因供应商原因上传的响应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的。(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1.1项。1.1.3本项目代理机构: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1.2项。1.1.4本项目名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1.3项。1.1.5本项目概况: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1.4项。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2.2项。1.3磋商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磋商范围: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1.3.2本项目标段划分: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1.3.3本项目计划工期: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1.3.4本项目质量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3.4项。1.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2)业绩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其他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1.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4项。1.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5项。1.4.4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磋商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11)财产被接受或取消磋商资格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磋商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食宿和交通工具由磋商申请人自行解决,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1.10磋商答疑会磋商答疑会不召开。1.11偏离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磋商费用1、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应承担所有其参加本项目的费用。2、成交的磋商申请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收取。注: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允许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过短,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磋商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允许的时间内,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过短,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2磋商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封面目录(一)响应报价表(二)响应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诚信响应承诺书(六)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项目团队实施人员配置(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九)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十一)资质与综合实力证明材料(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三)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2报价3.2.2.1报价为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2.2磋商申请人应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交通、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磋商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的限制;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2.3磋商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磋商项目范围及工程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磋商申请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2.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申请人所报的合计总价即为投标总价,报价汇总表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规费及政策性文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成交人不得调整或改变。3.2.2.5磋商申请人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3.2.2.6磋商申请人应对其报价作出相应综合单价报价分析,报价分析应包含投标报价清单中各项报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利润等费用。该报价分析中的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内容一致,并应作为磋商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供磋商小组评审时判定分析。3.2.2.7投标报价中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审定金额进行单列,且不进行调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2.2.8业主应按在审定的金额全额缴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计取。3.2.2.9工程量清单误差、遗漏项目的修正。3.2.2.9.1采购人若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或有遗漏项目的,可对工程量清单作修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3.2.2.9.2磋商申请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复核,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有缺项或者有疑问,应在收到工程量清单后1日内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但不得对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随意调整(包括清单顺序、编码、项目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2.2.10本项目使用的材料价格由磋商申请人按市场价格结合自身实力,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自主报价。3.2.3采购人并不保证与投标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成交。3.3磋商货币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4磋商有效期3.4.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6.2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5磋商保证金(如需提交)3.5.1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6.3项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地点方式递交,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磋商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3.5.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程序:①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未成交人;采购人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一次性退还磋商保证金。注:不记利息。②无效保证金退回程序:磋商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写明保证金无效原因,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原件,汇款单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磋商申请人公章)上门办理。③特殊情况:a.磋商申请人原保证金缴纳账户变更的:由原有账户银行出具的账户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原件。b.流标、废标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项目流标(废标)后,磋商申请人需要延用保证金的,由磋商申请人出具保证金延用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流标(废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上门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证金延用手续的,按照保证金退还程序退还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人无需上门办理,该保证金将不再延用。c.项目经批准改为竞争性磋商的;由采购人出具该项目改竞争性磋商的证明。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磋商申请人;②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磋商申请人撤回投标文件的;③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④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响应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⑤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按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资格审查要求提供。3.7备选磋商方案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磋商申请人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8响应文件的编制3.8.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3.8.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完成时间、磋商有效期、服务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3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响应文件应参照操作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指南进行标识。4.2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4.3.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操作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指南。4.5其他响应文件中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五)磋商5.1磋商5.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5.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磋商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磋商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人。5.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5.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六)合同授予6.1定标方式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成员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8.4项规定。6.2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6.3履约担保6.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9.1项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6.3.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6.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3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工程施工,不得将成交工程施工转包给他人。6.4.4磋商申请人成交后,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规、办法及合同约定。(七)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磋商申请人的纪律要求磋商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磋商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八)招标控制价说明8.1招标控制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9.2项;8.2招标控制价为采购人期望的最高限价,若磋商申请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可在开标前5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根据磋商申请人的书面异议,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若由于采购人对招标控制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采购人将重新公布新的开标时间。(九)成交9.1、定标准则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对各磋商申请人进行综合评比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3、不保证接近基准值的磋商申请人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成交的磋商申请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9.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力1、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2、采购人有权利根据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9.3成交通知1、磋商结束确定成交后,采购人将在磋商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在采购人与成交方签署合同后,即通知其他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3、代理机构无须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9.4签订合同1、成交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2、磋商文件、成交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9.5异常问题处理原则1、如果综合评分最高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以最终响应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响应报价也相同,则业绩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以技术指标优劣顺序优先推荐。2、没有磋商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或经评审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申请人,或没有磋商申请人提交最后报价的,由评审委员会宣布本次竞争性磋商终止,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3、如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为2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申请人为2家,或递交最终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为2家,本次磋商失败。由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重新组织采购。4、若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申请人只有一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只有一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只有一家的,本次磋商失败。由采购人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磋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磋商及评审办法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电子签章在文件规定电子签章处加盖电子签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比较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无内容、数据50%以上雷同或其他明显串标行为细微偏差补正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会议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资格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资质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磋商范围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报价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其它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二、详细评审(一)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作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誉、业绩、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申请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申请人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二)评审要素所占的分值:评审要素分值F1投标报价30分F2技术部分70分F1投标报价:30分对磋商申请人的投标报价(最终报价)进行评审。评分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F2为技术部分得分:满分为70分技术部分的审查评分(满分70分)(一)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个档次(11-15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施工措施具体且有针对性,施工部署全面的;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第二个档次(5-10分):施工技术方案合理但对施工指导性一般,施工措施具体但针对性一般,施工部署全面的;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第三个档次(1-4分):施工技术方案基本合理、对施工缺乏指导性,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第四个档次(0分):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措施、施工部署存在有明显错误的;无施工技术方案的不得分。(二)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质量承诺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第二个档次(5-7分):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全面。第三个档次(1-4分):质量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第四个档次(0分):质量承诺符合磋商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有重大缺陷或错漏的;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针对招标项目的实际外,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措施费用或有关费用说明。(三)施工主要工序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5-7分):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2-4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全面、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四个档次(0-1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全面,且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无施工主要工序阐述的不得分。(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第二个档次(5-7分):安全目标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第三个档次(1-4分):安全目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第四个档次(0分):安全目标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无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制度不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不完整。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组织等方面的阐述针对项目的实际外,报价中相对应的费用组成合理。(五)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8-10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个档次(5-7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个档次(2-4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四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工期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无工期承诺或工期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工期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针对项目的实际外,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费用。(六)施工进度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进度计划按投标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投标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1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无施工进度计划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的针对性是指:除技术方面的阐述和进度计划图针对招标项目的实际外,报价中还应有相对应的费用。(七)资源配备计划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4-5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很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能指导施工且针对性好的;第二个档次(2-3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较好地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第三个档次(1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0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无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的不得分。(八)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评分(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4-5分):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的;第二个档次(2-3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的;第三个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第四个档次(0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二次(最终)总报价:由系统以随机的方式通知各磋商申请人单独磋商并做出二次(最终)总报价。四、磋商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扣分后的分值为磋商申请人参加成交候选人排序的最终分值:(一)磋商申请人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4分;(二)磋商申请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者,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三)磋商申请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一次投标扣3分;(四)磋商申请人有其他建筑市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记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3分,按次数累计扣分;(五)磋商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所承建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者,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六)磋商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所承建项目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者,在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七)磋商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受国家、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经济处罚、停工整顿)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每次投标扣3分;(八)磋商申请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有其他建筑市场行为不良记录的,从每次不良记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按次数累计扣分。五、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成员应首先对各磋商申请人投标书进行评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在评分中,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审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磋商小组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得分。(3)磋商小组成员应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4)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磋商申请人进行排序。如果综合评分最高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以最终响应报价低者优先推荐;如响应报价也相同,则业绩得分高者优先推荐;如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以技术指标优劣顺序优先推荐。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签订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详细技术参数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项目价包含施工组织建设、安装、人工费用工程服务承诺等。磋商申请人如有疑问应在开标截止日期前5日提出书面意见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映,以便及时调整。未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同意,磋商申请人不得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任何调整。第六章图纸(如有,图纸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工程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执行最新的国家和行业现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目录(磋商申请人自行编制)(1)响应报价表磋商报价表(一次报价)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2质量承诺3工期承诺4项目负责人姓名: 执业证书号:5说明注:⑴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⑵磋商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当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二次最终报价)项目名称:序号内 容1磋商报价(元)小写:大写:2质量承诺3工期承诺4项目负责人姓名: 执业证书号:5说明注:⑴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⑵磋商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当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磋商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为废标。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4)本表为磋商时用表,在响应文件中可为空表,由磋商申请人单独打印签字盖章后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函致:(采购人)一、根据己收到的项目磋商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后,同意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我方的总报价以按贵方要求提交的最终响应报价表中的响应报价为准。二、项目人员按本响应文件的部署及时就位。三、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承担责任。四、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磋商文件、成交、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一部分。五、如我方成交,我方拟派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在本项目结束前不予变更。六、你方成交、成交通知书及本确认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本人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响应事宜的,须出具此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组织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表人在响应、开标、评审、合同谈判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响应;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响应,不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成交;四、不与其他磋商申请人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排挤其他磋商申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磋商申请人串通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成交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安排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罚;八、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响应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如在响应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红河州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磋商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磋商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公司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 注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项目团队实施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专业/毕业学校职务电话职称项目经历年月参加过的项目和名称担任何职项目业主单位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相关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经验年限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自定)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磋商申请人对本项目基本情况、需求的理解;2、项目实施方案;3、工作开展计划;4、项目保障措施。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内容自拟)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资质与综合实力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三)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申请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建设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二、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三、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和平镇产业灌溉设施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压力池砌筑、水池浇筑、引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四、主要编制依据1.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水总【2014】429号)。2.水利部办公厅水总【2016】132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3.云水规计【2005】116号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发《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4.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5.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补充定额》。6.云建标[2011]45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通知》。7.办水总【2016】132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8.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有关税率及系数》的通知(云水规计(2019)46号)。9.办水总涵【2023】38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10.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及做法。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单位:元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分项总金额备注大写小写一建筑工程三管网工程四其他工程合计(A)壹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叁角肆分1999990.3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一建筑工程1压力池(砖砌1m*1m*1m)座2(1)毛石垫层m³3.12(2)C15砼垫层m³0.56(3)M7.5砖砌池壁m³2.38(4)M7.5水泥砂浆粉面(内壁)m²8(5)C25混凝土盖板m³0.44(6)钢筋制安(HRB400φ12)m³0.06(7)木模板制安m²6.92水池(20m³)座2(1)人工土方开挖(就地堆放)m³100.84(2)土方回填m³29.72(3)C15混凝土垫层m³3.32(4)C25钢筋砼底板m³7.5(5)C25钢筋砼边墙m³16.26(6)C25砼盖板m³4.06(7)钢筋制安(HRB400φ10)t0.3(8)钢筋制安(HRB400φ12-14)t2.04(9)木模板制安m²164.16(10)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76(11)钢管脚手架m²703水池(25m³)座2(1)人工土方开挖(就地堆放)m³116.6(2)土方回填m³31.9(3)C15混凝土垫层m³3.84(4)C25钢筋砼底板m³8.5(5)C25钢筋砼边墙m³17.5(6)C25砼盖板m³4.86(7)钢筋制安(HRB400φ10)t0.36(8)钢筋制安(HRB400φ12-14)t2.36(9)木模板制安m²184.46(10)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85(11)钢管脚手架m²7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4水池(40m³)座2(1)人工土方开挖(就地堆放)m³163.86(2)土方回填m³37.42(3)C15混凝土垫层m³5.4(4)C25钢筋砼底板m³12.5(5)C25钢筋砼边墙m³21.26(6)C25砼盖板m³7.3(7)钢筋制安(HRB400φ10)t0.53(8)钢筋制安(HRB400φ12-14)t2.59(9)木模板制安m²231.14(10)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112(11)钢管脚手架m²905水池(60m³)座4(1)人工土方开挖(就地堆放)m³455.24(2)土方回填m³97.52(3)C15混凝土垫层m³12.88(4)C25钢筋砼底板m³30(5)C25钢筋砼边墙m³57(6)C25砼盖板m³17.84(7)钢筋制安(HRB400φ10)t1.3(8)钢筋制安(HRB400φ12-14)t6.5(9)木模板制安m²600.52(10)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296(11)钢管脚手架m²2406水池修缮座3(1)M7.5水泥砂浆找平(平面)m²60(2)M7.5水泥砂浆找平(立面)m²180(3)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2407防护铁丝围栏(2米高)m200(1)支撑立柱(钢材)t0.8(2)铁丝防护网(包塑铁丝,网孔50*50mm)m²400三管网工程1DN15镀锌钢管(丝接)m278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及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2DN20镀锌钢管(丝接)m134073DN25镀锌钢管(丝接)m133284DN50镀锌钢管(丝接)m30005DN80镀锌钢管(焊接)m54006DN200镀锌钢管(焊接)m11007DN200镀锌钢管(焊接,不含主材,仅安装)m11008减压闸阀DN200(铸铁铜芯)座1四其他工程1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2.5合计工程量清单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单位:元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价差税金工程单价分析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单位项目单价工作内容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单位毛重(t)每吨运费(元)价格(元)原价运杂费保险费运到工地价格采购及保管费包装品回收值预算价格1免烧砖千块2钢筋HRB400φ14t3镀锌钢管DN20m4镀锌钢管DN25m5镀锌钢管DN40m6镀锌钢管DN15m7镀锌钢管DN50m8镀锌钢管DN80m9钢筋HRB400φ12t10钢筋HRB400φ10t11镀锌钢管DN200m12钢筋HRB400φ12-14t13块石m³14普通硅酸盐水泥32.5t15普通硅酸盐水泥42.5t16钢管Φ50mmkg17汽油kg18中砂m³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单位毛重(t)每吨运费(元)价格(元)原价运杂费保险费运到工地价格采购及保管费包装品回收值预算价格19碎石m³20细砂m³21水泥32.5kg次要材料价格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1400g丙纶防水卷材m²2铁丝防护网(包塑铁丝,网孔m²3铸铁铜芯闸阀DN200个4草袋m²5砂m³6锯材m³7铁钉kg8铁件kg9铁丝kg10电焊条kg11石棉橡胶板kg12水泥t13型钢kg14法兰盘副15铅油kg16卡扣件kg17电kw.h18风m³19水m³20乙炔气m³21阀门个22管件kg23预埋铁件kg24柴油kg25氧气m³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工种单位单价(元)备注1工长工时2高级工工时3中级工工时4初级工工时5人工工日电价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综合电价:供电点供电点供电比列单价费用代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费用P8电网百分比(%)=电网百分率基本电价基本电价P3高压输电电路损耗率=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P6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P4变电设备及线路损耗率=变配电线路损耗率F1====电网电价====基本电价/(1-P3)/(1-P4)+P6P9发电百分率P1发电机出力系数P2发电厂用电率P10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损耗率P5循环水冷却费=循环水冷却费P7发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发电设施维修摊销费D1柴油发电及水泵台时总费用V1发电机定额容量之和F2===发电电价====D1/(V1×P1)÷(1-P2)÷(1-P10)+P5+P7FZ===电价====P8×F1+P9×F2机械编号机械名称台时费容量台数机械费合计容量合计风价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综合风价:供风点供风点供风比列单价费用代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费用FA空压机台时总费用F0空压机定额容量之和F1能量利用系数=能量利用系数F2供风损耗率=供风损耗率F3循环冷却水费F4供风设施摊销费FZ施工用风价格=FA/(F0×60×F1×(1-F2))+F3+F4机械编号机械名称台班费容量台数机械费容量合计水价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综合水价:供水点供水点供水比例单价费用代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费率费用水泵台时总费用水泵定额容量之和P1能量利用系数=能量利用系数P2供水损耗率=供水损耗率P4供水摊销费=供水摊销费施工用水价格=水泵台时总费用/(水泵定额功率之和×能量利用系数×(1-供水损耗率))+供水摊销费机械代号机械名称台时容量台数台时合计容量合计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单价费(税)率(%)备注其它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一建筑工程1土方工程2石方工程3砂石备料工程4模板工程5混凝土浇筑工程6钢筋制安工程7钻孔灌浆工程8锚固工程9疏浚工程10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1)11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2)12其他工程二安装工程1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单价费(税)率(%)备注其它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一建筑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序号名称及规格混凝土标号级配水泥强度等级其中单价(元)水泥(kg)掺合料(kg)砂(m³)石子(m³)外加剂(kg)水(m³)施工机械台时汇总表工程名称:和平镇人饮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单位:元编号机械名称及型号一类费用二类费用三类费用台时费折旧费维护修理费安拆费小计人工电汽油柴油其他小计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饮巩固提升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