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工程招标公告(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 08:45(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1812025CCS00025
项目名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84000
最高限价(元):112000,96000,9600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孝义碗碗腔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2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孝义碗碗腔,演出28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孝义皮影戏、木偶戏
数量:
预算金额(元):96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孝义皮影戏、木偶戏,演出24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采购包3—晋剧
数量:
预算金额(元):96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晋剧,演出24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采购包4—汾孝秧歌
数量:
预算金额(元):8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汾孝秧歌,演出20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所有演出任务于所有演出任务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 供应商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8:45(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8:45(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5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孝义市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0358-7828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离柳小区13号楼3单元1801
联系方式:0358-214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电 话:0358-2146628
附件信息:
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420.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20: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08: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5评标室
预算金额
¥38.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丹
项目联系电话
0358-2146628
采购单位
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孝义市党政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8-7828157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离柳小区13号楼3单元1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8-2146628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812025CCS00025项目名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采购人: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编制日期:2025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及方法31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8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45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812025CCS00025项目名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84000.00元最高限价:384000.0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演出场次共计96场,分4包进行采购:包号名称场次分包预算金额(元)1孝义碗碗腔28112000.002孝义皮影戏、木偶戏2496000.003晋剧2496000.004汾孝秧歌2080000.00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所有演出任务于所有演出任务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31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孝义市迎宾路与时代大道十字路口东北角市民服务中心三层孝义市政府采购中心315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孝义市府前街党政大楼联系人:郝先生联系方式:0358-7828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离柳小区13号楼3单元1801联系方式:0358-21466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358-214662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 目内 容1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联系方式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孝义市府前街党政大楼二层0358-782815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胜溪湖街道办事处离柳小区13号楼3单元18010358-21466283项目名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4合同履行期限所有演出任务于所有演出任务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6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缴纳凭证:(1)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要求:包1,¥: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包2,¥:900元(人民币玖佰元整)包3,¥:900元(人民币玖佰元整)包4,¥:800元(人民币捌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传统电汇、支票形式或保函形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投标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缴纳,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账户名称: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义新建路支行账 号:141766984817注(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注: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7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2、响应函★3、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商务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见‘响应文件格式’);6、服务方案;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8、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涉及的相关要求见第五部分。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9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10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 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递交地址:政采云平台响应客户端11磋商时间及地址时间:2025年04月1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地址:线上开启12磋商中可实质性变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随机抽取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 16最高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包1:112000.00元;包2:96000.00元;包3:96000.00元;包4:80000.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17现场勘查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8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9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收取。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鼎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项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要求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7.18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内容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磋商保证金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4磋商报价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解密及其他16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详见前附表),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5、开启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7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8“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磋商程序和要求20.组建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E.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24.2.5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2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法定数量:货物、工程类3家;政府机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2家)。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七、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每包成交供应商分别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40.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40.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40.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40.3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41.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42.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在开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及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据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声明函;声明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8特定资格供应商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提供供应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响应函;响应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商务技术偏离表;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商务技术要求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五、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六、详细评审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依据响应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响应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以下各项因素:序号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权重1价格部分30分2商务部分30分3技术、服务部分40分2、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30分) 1、供应商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同类型项目合同案例,提供的合同案例以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磋商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项目合同案例的得5分,最高得15分。2、企业荣誉(15分)表演团体中获得省级奖项的,每有一项得3分,最高9分。表演团体中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6分。二、技术和服务部分(40分)1、实施方案(20分)服务方案涉及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定内容:总体服务方案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且准确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团队服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器材等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的服务流程、有具体的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有完善的演出档案管理制度,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20分)A.服务方案项目管理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服务质量与项目实际紧密结合得20分 ; B.服务方案项目管理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服务质量与项目实际结合一般得18分;C.服务方案项目管理职责、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服务质量与项目结合较差得16分;D.项目经理管理职责、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服务质量与项目结合最差得14分;2、对演出策划方案进行评价(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演出策划方案能有效的最大程度满足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评定内容:拟投入的演出设备、 器材配置情况,数量充足,配备合理;拟投入的人员演出经验丰富情况;演唱曲种、曲目、演出时长等演出内容安排丰富多彩分进行打分。A.演出策划方案内容丰富,人员、设施保障充足与项目实施紧密结合得10分B.演出策划方案内容较丰富,人员、设施保障较充足与项目实施结合一般得8分C.演出策划方案、人员、设施保障与项目实施结合较差得6分D.演出策划方案、人员、设施保障与项目实施结合最差得4分E.演出策划方案偏离项目内容或不提供不得分。3、演艺现场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演艺现场质量保障措施(保障控制措施、方法等)和现场过程中、设备故障、人员集中等引发的问题和突发、意外事故等应急预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进行评分:(1)进行了阐述且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得10分;(2)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8分;(3)未提供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6分。三、价格部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科学、合理、全面的评定标准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①针对性内容是否体现;②阐述是否存在逻辑错误;③是否存在涉及内容无重点、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的情况;④是否存在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的情况;⑤是否存在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等情况;⑥是否存在漏项。2、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选定技术服务得分最高的;(2)如技术服务得分相同时,选定商务资信得分最高的;(3)如上述条件相同时,选定报价低的。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孝义市2025年文旅局“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惠民工程2、付款方式:演出场次补助费用按照市财政规定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拨付。3、合同履行期限:所有演出任务于所有演出任务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4、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二、技术(服务)要求1、实施主体及时间安排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规划、采购,督导,考评等工作。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整体布局,提前规划,演出时间一般选择重要传统节(假)日、重大节庆活动、传统庙会等时段,所有演出任务于本年度10月底全部结束。2、演出范围和受益人群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主要面向全县农村(基层)群众开展,优先安排观看群众多、受欢迎程度高的乡村,在时间和地点安排方面,要注重与本地节庆民俗紧密融合。同时合理安排演出覆盖范围,尽量消灭覆盖盲区,扩大覆盖面,注重发挥文化在助推乡村振兴中的特殊作用,主动向红色旅游地区倾斜。对于人口少、地处偏远的乡村,要注重发挥“文艺轻骑兵”灵活、便捷的作用。积极开展“免费送戏进景区”活动。在总结此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旅游景区和农村等地进行广泛演出,加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成果。文艺院团要利用好新媒体平台,积极有序地探索提供网络直播服务,惠及更多观众。3、保证艺术质量综合考虑群众实际需求,演出剧(节)目应结合当地实际,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以晋剧和我市地方特色的皮影木偶、碗碗腔、秧歌等优秀剧(节)目为主。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至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演出人员不少于30人。演出的剧(节)目,要达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具有引导性和示范性,并且要体现艺术水准,突出地方特色。演出器材齐备,阵容整齐,有专业的音响及演出设施设备,有专业的操作人员。有保障交通、电力、设备、道具、舞台和生活安全的能力。有专业的电脑操作人员和图片、视频资料采集人员,能按照信息平台上传的要求将演出现场图片、视频等演出资料高质量、按要求精准上传。送戏下乡演出的剧(节)目,要努力达到思想性和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同时要兼顾地方优秀精品剧目,确保送戏下乡内容丰富、受众面广,演出应体现专业演出水准,突出地方特色。4、严格演出管理各承接演出单位在签订演出合同后,须登陆“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填报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任务申报表(任务申报表详见附件1),报孝义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核准之后方可开展演出活动。如未经核准的演出一律不准纳入“免费送戏下乡”任务范围。每场演出前,文艺院团要发布“免费送戏下乡”公告(演出公告详见附件2),含剧目名称、场次、演出时长及演出单位等相关信息,张贴于演出舞台周边醒目位置。舞台前悬挂(“山西省2025年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惠民工程--吕梁市XX团”)条幅,并且开演时主持人要向观众说明。每场演出后,承接演出任务的文艺院团须将免费送戏下乡公告、剧照(注明时间)、视频(舞台、观众、场地)、满意度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等佐证材料上传“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确认完成。三、其他要求1.必须为全体演职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2.能够保证演出人员安全、交通安全、舞台安全、食宿安全、电力安全等一系列安全问题。3.有独立的财务管理,有正规合法的企业团体开户行,演出许可证名称与开户行名称必须保持一致。4.能认真落实山西省、吕梁市尤其是我市提出的演出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市文旅局交办的随机性演出任务,严格执行演出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5.根据2025年吕梁市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注重各级各类文艺资源的统筹和整合,鼓励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和相关社会团体参与服务。说明:1、演出场次补助费用按照市财政规定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拨付。2、全年演出总场次任务为96场,演出任务以主体承接能力确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完成演出场次任务的主体,要提前向文旅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后进行调配。3、演出时间根据吕梁市免费送戏下乡惠民工程演出任务进度要求为3-10月份。4、在村落密集的区域,鼓励联村演出。偏远分散的小型村,可采取“小分队”的演出形式进行。5、申报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对弄虚作假的予以否决。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附件1: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演出任务申报表申报单位(章):填报时间:申报类别: □直接购买 □定向补贴演出时间演出场次演出地点演出名称参演人数演出剧目接受地联系人联系电话接收演出单位(签章)年 月 日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申报单位签字******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附件2:免费送戏下乡演出公告演出单位演出地点免费送戏场次(数)免费送戏演出时间演出剧目人数时长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2025年 月 日至 时注:请依据此表样式制作公告张贴于演出现场的醒目位置,并拍照留存。附件3:免费送戏下乡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演出单位:(盖章)演出时间:调查对象性别:男女年龄:30岁以下30岁至40岁40岁至60岁60岁以上调查内容1、演出内容是否健康向上?是否2、演出质量是否满意?是否3、演出时间长度是否满意?是否4、是否存在向当地摊派费用的现象?是否5、您喜欢观看的演出形式有哪些?(可多选)戏曲话剧歌舞曲艺综合晚会其他6、对演出有何建议或意见?附件4:免费送戏下乡进村演出计划表单位(章):填报时间:序号时间地点场次承接院团备注备注:1.该表格请于每月15日前上报市文旅局;2.优先采购本地区的文艺演出院团。3.备注栏标注重要节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第六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甲方(购买主体):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名称:(二)内容:乙方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完成送戏下乡场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场(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演出向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同时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重点围绕市县经贸活动、文旅场所、节庆庙会送戏。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场地,在村落密集的地区,鼓励联村演出。偏远分散的小型村落,可采取小分队形式。具体演出地点和计划要报甲方审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现场演出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场2、质量指标演出剧目应结合当地实际,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至5个小戏、折子戏。演职人员规模不少于30人。3、时效指标完成期限为4、成本指标一场元5、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演出任务完成后,乙方须将演出资料整理装订成册,演出资料包括:合同文本、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演出情况汇总表、每场演出情况。其中,照片(统一采用指定的具有定位和时间水印功能的APP软件(如水印相机APP)拍摄现场演出照片及视频,照片及视频必须清晰显示演出时间、地点、经纬度等关键信息。)包括带时间地点水印和免费送戏下乡惠民演出横幅的主演正面现场剧照1张、带时间地点水印的观众观看演出现场照1张;演出公告张贴照1张;视频需完整记录演出的精彩片段及现场观众反应等内容。每场演出情况包括:演出申报表、演出公告、演出现场照片、满意度征求意见表(至少5份)。(二)结果应用甲方根据验收结果支付款项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乙方应按照要求进行服务。2.甲方有权对项目承办的筹备过程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完成委托工作的进度,对于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各项安全保卫、安监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要求立即整改。4.为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须的文件资料。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7.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廉洁从业,做到职业道德行为自律。8.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9.甲方负责委托项目所涉及的、与甲方有关的外部联系和协调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报甲方确认。2.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3.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合同价款。4.乙方应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措施,从严从细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和舆情处理等工作。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演出内容严格把关。乙方人员在演出过程中发生损害或致使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各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承办项目的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完成甲方委托项目的工作。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对其完成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负责。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提出质疑或者要求乙方答复时,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质疑后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解释或者答复。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说明:本合同草案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印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要求:内容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名):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电子签名):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三、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总报价(大写) (小写)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注:1.总报价需包含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备注123456备注:1、根据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进行填列。2、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五、供应商合同执行能力(业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备注: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六、服务方案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八、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注:认证证书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磋商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七)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磋商)《联合磋商协议书》格式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惠民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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