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文纸质图书招标公告(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普通图书

项目概况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
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
预算金额(元):1260000
最高限价(元):12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4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4.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4.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4.3.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4.3.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3.5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地 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4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518898
质疑联系人:夏东虹
质疑联系方式:0571-8368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谊、张洁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36,13071870118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定稿).docx208.3K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定稿).docx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TZ成县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采 购 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5第三章评标办法11第四章采购合同20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第六章投标人须知3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60000最高限价(元):1260000采购需求: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规依据为:《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4.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4.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4.3.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4.3.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3.5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4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518898质疑联系人:夏东虹质疑联系方式:0571-836867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传真:4008-266-163转07285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谊、张洁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36,13071870118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备注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126.00无二、技术要求1、中文纸质图书需满足的目标、质量要求:目标、质量等要求1.技术要求:(1)投标人能按采购人的订购书目提供未经使用的正版合格图书。图书来源渠道较广,与全国大多数出版单位有供货关系,经营图书品种丰富。(2)投标人每周提供一期包含全国所有出版社的内地版新书可供书目(包含国内出版的外文图书),并保证每期所提供的书目不重复并均为正版图书。每年全国出版图书中学术类品种的报道总量不少于出版总量的95%。(3)投标人提供电子版和印刷版目录,并具备组织专题书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Excel和MARC两种格式的采访数据。数据内容包括:国际标准书号、统一书号、标准号、定价、文种、正副题名、分卷(辑)号、分卷(辑)名、丛书名、著者、出版社名称、版次、出版年、装订形式、开本、分类号、内容提要、读者对象、教材适用范围,以及译文原版信息、教学辅导材料的原版信息等。(4)投标人能提供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制手册》),并且其数据需完全符合采购人图书集成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的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征订书目内容需符合高等院校读者的要求。编目数据应比同批次送达的图书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5)投标人应有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的能力。采购人可以退回由于采访数据不完整或投标人查重不力而造成错订、误订的图书。2.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收到图书订单后应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按采购人提出的书目及包装要求,将加工好的图书及时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或搭配订单外图书。除取消出版、出版变更或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20%即可认定该投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一旦采购人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该投标人必须接受,终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投标人不能按协议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投标人承担。3.定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的;订单层次与规定不符的;单册码洋大于人民币150元且复本大于2册的;单册码洋500元以上;特殊版本(活页书、线装书、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确认后安排采购。4.投标人在递交每一批图书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批图书的清单一式两份,以及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采用CN MARC或US MARC)及对应的EXCEL格式书目文件各一份。图书分类应采用现行(中图法)的最新版本。5.投标人对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现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无条件退还。6.凡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7.投标人在送交图书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给每册图书加盖馆藏章(以及所附光盘、磁带等其它附件加盖相应章)和加贴RFID芯片。8.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现货60日、期货180日还不能到货的图书,列出清单,并说明原因向采购人反馈。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是否改换供货商或继续征订。9.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供订单后及时征订图书,并在收到订单后及时反馈预订书目收到信息。采购人工作人员将每月统计一次图书到馆率。现采图书1个月内到馆率不得低于98%;电子订单预订图书前3个月的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0%;全年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5%。10.投标人应具有提供图书现采的能力与场地或者提供线上馆配的能力,不得将特价图书混排其中。投标人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图书展销活动。采购人现采时,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包括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采购、提供仪器设备、智能查重等。投标人应配合在采购人校内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1.供货期结束后,1个月内提供项目服务情况总结报告。12.全加工的要求(1)全加工要求:全加工指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图书全加工,根据要求盖馆藏章以及其它相应章,加贴RFID芯片。每册图书贴装一根RFID芯片,贴装的芯片应该隐蔽、平整。因芯片的质量和贴装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馆藏章要求:书名页(出版社上方正中合适位置),蓝色(中标后提供)。在指定位置贴条形码(条形码由图书馆提供);打图书流水号;进行文献分类编目(分类编目须严格遵循《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及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2012年版)有关之规则,具体要求本馆另行以书面形式告知);打印、粘贴图书书标,加透明保护膜;图书入库上架。(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成采购人按工作规范提出的修改任务,采购人对此种修改不承担任何费用。(3)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图书的漏编、错编、误加工等错误,投标人有义务纠正并按要求补编、改正并承担相应费用。2、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读者图书采选平台,该平台满足以下功能:1)提供每周7*24小时下单服务;2)可与校园身份认证系统、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对接,提供读者身份认证、馆藏图书查重功能;3)提供图书免费快递下单服务及快递信息查询功能。注: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三、供货清单本次图书采购在供货服务期内分批次采购,且采购图书内容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也无法确定对应的图书制造商(出版商),因此本项目无法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评标价格扣除。具体的供货清单最终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四、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2.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投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品种,投标人须在图书报订前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由此造成采购人误订的图书,投标人应予以退货。投标人对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现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无条件退还。投标人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问题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4.2凡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服务承诺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2.采购人因误订不适合馆藏的图书,在未经加工、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投标人应允许退货。3.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承诺无条件予以退换,并承担所退图书的所有费用:3.1运输过程中出现图书破损、污染;3.2出版社印刷、装订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3.3定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订单层次与规定不符;单册码洋大于人民币150元且复本大于2册;单册码洋500元以上;特定图书(活页书、线装书、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印刷排版及装帧有错误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图书,须经采购人确认后安排采购。3.4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3.5实际到书与采购订单不符(书名、ISBN、出版年、价格等)的图书;3.6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错发、重发的图书;3.7因投标人提供书目信息错误或不明确(如读者对象、版次未注明等)而造成采购人订购错误的图书;3.8有版权问题的图书。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配送图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实际到货数量和实洋(码洋*投标折扣率)结算,采购人在合同履行结束前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含预付款),如遇寒暑假顺延;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三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二、评标组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三、评审流程及内容3.1评审前准备3.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3.1.2由评审组长召集所有评审专家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3.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3.2.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2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4)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即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0)存在本章5.1款规定的供应商串通情况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1)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本章5.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12)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3.2.3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4)《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内容不一致且不接受修正的;(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1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3)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答复。答复须由供应商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澄清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进行。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以内。3.3.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3.4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前款规定修正时,顺序在后的修正可能引起顺序在前的其他修正的,该项修正不再执行。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4.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标书关联时单独填报的最终报价与加密的报价文件中所列的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加密的报价文件中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3.5投标文件的评价、评分3.5.1由评审组长牵头,共同确定客观评分项和主观评分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各评审成员分值应当保持一致,主观评分项的评分由各专家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在评标办法规定细则范围内进行独立评分,评分不得突破评标办法规定的分值范围。3.5.2评审人员应独立评审。评审人员认为需要相关供应商进行陈述、澄清的内容(如条款的响应情况有疑议,或文字、计算明显错误),统一汇总到评审组长。由评审组长整理汇总后,组织相关供应商进行澄清答疑。对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或者影响评分的内容,应进行书面澄清。并由评审组长、供应商书面签字确认,如供应商不签字视作默认。3.5.3评审组长在采购组织机构协助下,对评分结果进行校对、汇总。对客观分不一致、分项评分超范围、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人员应进行复核改正或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6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3.6.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候选人。3.6.2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3.7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四、评标细则4.1商务技术分(70分)4.1.1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中,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序号评审内容及标准分值主/客观分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中文纸质图书供货业绩且未到货数在5%以内(含5%),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和合作单位图书管理系统查询的电脑截屏打印件,或合同扫描件和合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加盖合作单位公章)3客观分2供货能力 有充足数量供书保障的各类出版社,提供供货合同或授权书扫描件。有以下出版社的每个得0.5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工业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法制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辽海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岳麓书社、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浙江人民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线装书局、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最多得4分。4客观分3信息化服务投标人提供读者图书采选平台,该平台满足以下功能:1、提供每周7*24小时下单服务;(2分)2、可与校园身份认证系统、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对接,提供读者身份认证、馆藏图书查重功能;(2分)3、提供图书免费快递下单服务及快递信息查询功能。(2分)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资料,不提供的不得分。6客观分4读者图书采选平台界面设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采选平台界面设计专业、流程完整、运行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4)4主观分5项目组成人员专业配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包括加工服务人员)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4)4主观分6车辆配送投标人在为本项目配备的固定车辆及固定运输人员:拥有一辆配送车辆并配有一名专职驾驶员的得1分;拥有两辆配送车辆并配有两名专职驾驶员的得2分;拥有三辆配送车辆并配有三名专职驾驶员的得3分。注: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2月31日)、货运公司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固定运输人员表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其自有或租赁的不得分。3客观分7采访数据质量根据投标人对图书采访数据的操作方案及质量控制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8图书编目数据质量根据投标人对图书编目数据的操作方案及质量控制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9纸质图书质量投标人承诺所供图书为正式出版物;所供图书无破损;所供图书附件齐全;全部承诺或优于上述要求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10采访书目覆盖程度和时效性根据投标人的采访书目齐全度、信息覆盖面广度、提供的采访书目时效性情况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4)4主观分11到书率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到书率(现采图书1个月内到书率不得低于97%;电子订单预订图书前3个月的平均到书率不得低于90%;全年平均到书率不得低于95%)、供书类型、供书数量及各校历史实际到书记录等。(3分)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资料,不提供的不得分。3客观分12现采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采场所(能组织大型书展现采活动(需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现采场地照片等材料))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4)4主观分13到馆加工服务1、投标人承诺图书送达验收后7天内完成所有加工程序,分编要求差错率不得超过2%;(2分)2、投标人承诺图书的物理加工符合图书馆要求。(2分)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资料,不提供的不得分。4客观分14图书订单的响应、反馈及处理方案1、图书馆的订单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并确认的得1分。2、图书馆已预订的图书,因缺货、出版推迟、停止出版等不能及时到馆的图书,或取消出版的图书信息能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的得1分。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资料,不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15根据投标人对图书馆已预订,但因缺货、出版推迟、停止出版等不能及时到馆的图书,或取消出版的图书信息的处理方案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16退书的处理根据投标人对图书质量问题、与馆藏要求不符、与预订不符等原因退书的处理方案及处理速度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17搬运运输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搬运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方案、图书运送能力、装卸搬运能力等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18投标人承诺图书运送到学校后可送达至采购人指定位置。(2分)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等资料,不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19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服务内容及措施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20特色服务投标人能够提供馆藏分析并出具馆藏分析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馆的馆藏数据分析及提供其他类似图书馆的馆藏对比分析。(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21根据投标人能为本项目提供的阅读活动、专题和作家讲座、书展、阅读推广等各类活动进行打分。(评审范围:0,1,2,3)3主观分注:1、以上涉及评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3、节能环保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如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标办法。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4.2报价分(30分)4.2.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审查(1)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2报价分计算方法报价评分将在有效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符合以下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均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目为货物采购,本次图书采购在供货服务期内分批次采购,且采购图书内容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也无法确定对应的图书制造商(出版商),无法认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故本项目不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评标价格扣除)五、其他评审事项规定5.1串通投标的认定5.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1.2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5.3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5.4废标适用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5特殊情况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第四章采购合同(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签订合同时删除此行)(以最终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计划书:合同金额:甲方(需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图书采购1.定单采购:乙方在最大范围内为甲方征集新书出版、发行信息,提高采购效率。乙方提供的自编采访书目数据、现货书目数据(要求能提供电子书目)、现货样书品种均要求符合本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的规定。2.专题采购:根据图书馆的需要,做好专题书目的采购,以满足馆藏的特殊需要。3.其它方式:甲方随时进行图书增订、补订等工作。4.现场采购:全国大型书展或本校书展的现场采购。第二条:编目数据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所购的中文纸质图书免费配送标准的CNMARC编目数据,其格式完全符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或者CALIS格式标准。在每次送书前交给图书馆。第三条:供书时间服务期:乙方收到甲方所确认的书目定单后,乙方应及时对甲方所报的图书订单汇总、查重,安排采购。采购人工作人员将每月统计一次图书到馆率。现采图书1个月内到馆率不得低于98%;电子订单预订图书前3个月的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0%;全年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5%。第四条:图书加工及交货1.乙方在配送甲方选购的中文纸质图书时均应免费提供CNMARC/USMARC格式的编目数据,同时为顺利导入甲方的图书集成管理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编目数据应在同批次图书送达前发送到甲方指定邮箱,并达到100%的覆盖率。2.乙方到馆全加工,根据要求盖馆藏章以及其它相应章,加贴RFID芯片。每册图书贴装一个芯片,贴装的芯片应该平整。因芯片的质量和贴装问题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在指定位置贴条形码(条形码由图书馆提供);打图书流水号;进行文献分类编目(分类编目须严格遵循《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及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2012年版)有关之规则,具体要求本馆另行以书面形式告知);打印、粘贴图书书标,加透明保护膜;图书入库上架。馆藏章要求:书名页(出版社上方正中合适位置),蓝色(中标后提供)。3.乙方按甲方提出的书目订单,将加工好的图书进行满足远距离运输、防湿和防破、装卸要求的包装后,及时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4.配送图书清单一式二份,内容一致,不得涂改。清单应包括:包号、书号、书名、出版社、品种、册数、单价,以及每包的种、册、码洋的小计。一份附于包装货件内,一包一单;另一份要求以包装号为序,并统计该批次图书的总种数、总册数及总码洋,并加盖公章,交图书馆接收人员。5.乙方在图书发运的一天前(如发运地非本地,则应在发运手续办理的24小时内),用电话、信函或传真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第五条:图书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和甲方图书订单要求,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正版的合法合格图书,附件齐全。2.因图书印刷、装帧等质量问题及附件缺损,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或贬值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确定价格。(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款,同时承担所退图书的运输费用。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告后五日内到达甲方现场。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本次中标折扣率为%(含全加工),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配送图书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际到货数量和实洋(码洋*投标折扣率)结算,甲方在合同履行结束前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含预付款),如遇寒暑假顺延;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4.在签订合同前,乙方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采用下述付款方式:配送图书经甲方验收合格,按实际到货数量和实洋(码洋*投标折扣率)结算,甲方在合同履行结束前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如遇寒暑假顺延;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七条:验收对甲方预订的图书品种,乙方须在图书报订前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由此造成甲方误订的图书,乙方应予以退货。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发现明显不适宜甲方收藏的图书,乙方应允许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问题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凡交到甲方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到验收地核算,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第八条:服务承诺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满足甲方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2.甲方因误订不适合馆藏的图书,在未经加工、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退货。3.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退换,并承担所退图书的运输费用:(1)运输过程中出现图书破损、污染;(2)出版社印刷、装订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3)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订单层次与规定不符;单册码洋大于人民币100元且复本大于2册;单册码洋500元以上;特殊版本(活页书、线装书、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图书采购前未跟甲方提前确认的;(4)明显不适宜甲方收藏的图书(5)实际到书与采访订单不符(书名、ISBN、出版年、价格等)的图书;(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发、重发的图书;(7)因乙方提供书目信息错误或不明确(如读者对象、版次未注明等)而造成甲方订购错误的图书;(8)有版权问题的图书。4.除响应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外,乙方还承诺以下服务和优惠措施: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1.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应负责将货物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配发高价低折扣类图书、特价类图书;(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搭配图书;(3)配发盗版、盗印图书及其他非法出版物;(4)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承诺的加工服务,差错率高,经提醒未及时整改;(5)在本次招标中的承诺未能履行并经甲方提醒仍未能执行,如到书率不能满足85%以上、未到书长期不予回告等;(6)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部门调查起诉;(7)其他违反本合同及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行为。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拒绝收货或验货的,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相关费用。2.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因与国家政策抵触,导致不能正常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之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需要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另签书面修改或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如果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和投标服务承诺,甲方可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除结清已到图书的书款外,甲方对已预订且未到货图书仍负有接受的义务,有效期限为60天,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所订图书。4.本合同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澄清、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甲方(需方):(公章)乙方(供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地点: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418号联系人:马慧 联系电话: 0571-83518898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房间联系人:张谊、张洁芬联系电话:0571-85830236、13071870118传真:4008-266-163转07285Email:zhangyi@zjsct.cn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9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0答疑会不召开2.4.1提疑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7时30分前传真(4008-266-163转07285)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电子稿件发至邮箱zhangyi@zjsct.cn,或在线询问(在线递交后,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2.4补充及答疑时间补充及答疑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网上更正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关注该网站是否有最新的更正公告。3.1.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3.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3.3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1、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因系统无法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操作,需线下签字或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盖单位公章: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3.3.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张谊收)。(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1份。3.5.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内4.1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4.1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5.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合同甲方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自货物验收合格。5.1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7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中,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以汇票/支票/电汇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汇款、电汇)或汇(支、本)票等方式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7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工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特别提醒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其他1、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3、非关键性的工作内容,经采购人同意后允许分包。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采购人式:公开招标1.3、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企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电子签章:本采购文件所称电子签章是指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公章:本采购文件所称公章是指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即电子签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十三)。1.4、联合体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不召开)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1、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其他1.1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在职工作为投标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2.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所需费用、质保期服务所需的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1.12.3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2.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2.5投标人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1.12.6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1.12.7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2.8投标所使用的资格、资信、业绩、企业认证等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拥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资料与投标人无关,评审时不作为该投标人的依据。1.12.9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2.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1.3第三章评标办法2.1.4第四章采购合同2.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6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8补充文件(如有)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3、采购文件的质疑2.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3.3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6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2.3.7供应商如采用在线递交质疑的,按以上要求将书面质疑材料扫描后,在政采云系统中在线质疑模块上传附件(在线递交后,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4、采购文件的澄清2.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疑截止时间前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提疑截止时间后的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4.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更正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4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更正公告发布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2.4.5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2.4.6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5、采购文件的修改2.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5.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更正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5.3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更正公告发布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2.5.4更正公告发布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传真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传真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5.5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5.6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2.5.7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5.8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3.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3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投标文件组成3.2.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部分1.投标函;(附件一)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1)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二-3)3.2.2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2.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2)廉洁承诺书;(附件四)3)偏离表;(附件五)4)类似项目业绩表;(附件六)5)供货清单;(附件七)6)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附件八)7)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表;(附件九)8)其他资信资料;(附件十)9)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附件十一)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附件十二)3.3、投标文件的编制3.3.1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3.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3.3.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3.2款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5、投标文件有效期3.5.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网上公告或书面形式进行。3.5.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4.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时间及地点:4.1.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4.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4.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4.2.1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4.2.2“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4.2.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4.2.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更正公告形式在原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在网上撤回投标文件,修改并重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同时将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重新邮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4、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5.1、开标5.1.1开标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5.1.2开标准备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因投标人需要及时进行标书在线解密)。投标人如不在线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1.3开标流程(两阶段)5.1.3.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及《商务技术开标标录》。(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相关规定。5.1.3.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2)在线公布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3)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投标人在线确认)。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并进行报价评审。(4)评审结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线查看报价、得分、排序等信息。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5.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5.2.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中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5.2.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5.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5.3、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5.3.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5.3.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5.3.3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5.3.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5.3.5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3.6除符合5.5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4、投标文件的澄清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答复。答复须由投标人签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澄清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以内。5.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错误修正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6、评标5.6.1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6.2评标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各项评标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人,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5.6.3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6.4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7、废标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8、确认采购结果评标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5.9、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5.10、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10.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1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10.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结果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5.10.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10.5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10.6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10.7供应商如采用在线递交质疑的,按以上要求将书面质疑材料扫描后,在政采云系统中在线质疑模块上传附件(在线递交后,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投诉资料按以下方式投递: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电话:15121014815。5.11、发出中标通知书5.1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12、签订合同5.12.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5.12.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2.3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3、履约保证金5.1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5.13.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1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投标。为此我方: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a)至f)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1、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天。12、其他承诺:a)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b)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附件二-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投标报价(折扣率)%供货期备注1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大写:百分之_______ 小写:______%(最多保留两位小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注:1、投标报价即书籍征订费、整理费、生产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仓储费用、规费、保险、税金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单列,综合考虑在总价中)。2、折扣率=供货价格/出版社定价(码洋),例:供应商投标报价(折扣率)为90%,则图书实际付款价格=图书标价(码洋)*90%3、折扣率不得超过100%,否则为按无效投标处理。例:投标报价(折扣率)为100.1%,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具体的供货清单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二-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无法确定制造商(出版商),故本项目不提供此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图书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出版商)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所属企业(填入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1其他未列明行业23…注:本次图书采购在供货服务期内分批次采购,且采购图书内容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也无法确定对应的图书制造商(出版商),因此本项目无法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评标价格扣除。具体的供货清单最终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名称)的采购中若获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贵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序号强制性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承诺函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采购的,提供联合协议。详见联合协议格式。资格要求审查材料:【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如有)。(2)承诺函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4)联合协议格式联合协议(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否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及内容)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除采购文件要求联合体双方盖章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由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此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的采购,签署本项目相关投标文件并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承认全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电话:日期: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此授权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到的投标文件签署人是指以上两文件确定的签署人员。如参加开标并在开评标过程中签署文件的人员与投标文件签署人不一致,须另行提供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全称加盖联合体双方公章。附件四、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标项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标项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标项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标项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五、不为标项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履约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招投标或其他经营活动,并将通报相关部门及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五、偏离表偏离表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序号类别采购要求响应情况是否偏离说明商务偏离技术偏离填表说明: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六、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序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工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3)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无法体现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七、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品牌注:1、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产品、资料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报价文件中投报。2、仅提供格式,内容由供应商填写,务必详细准确。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八、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表格式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23填表说明:1)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均为采购人所有。2)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是指为方便甲方使用而提供的、产品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文件性能之外的辅助性物品。3)采购文件中所列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为采购人要求必须配送,供应商应在此表中列出。4)除采购文件中所列内容外,供应商自行配送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另配件、专用工具的,请在此表中列出。5)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及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九、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表选配件、常用维修配件清单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材料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单位制造商/产地/品牌单价对应设备名称用途填表说明:1)表中所列内容的价格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2)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所需维修配件和可选件的清单,供采购人选购,并保证在产品寿命期内长期供应。3)本表所列项目不计入投标报价。4)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及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按实填写。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附件十、其他资信资料根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包含且不限于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检测报告、鉴定文件等证明文件)例:1、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有);2、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有)。附件十一、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可结合“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评标办法”,技术指标可以详见供货清单。附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实施经验说明附:相关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书、社保等复印件证明材料附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附件十三、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如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及内容:)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TZ成县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采 购 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5第三章评标办法11第四章采购合同20第五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第六章投标人须知3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030510项目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60000最高限价(元):1260000采购需求: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具有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法规依据为:《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4.3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4.3.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4.3.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已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4.3.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3.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4.3.5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41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慧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518898质疑联系人:夏东虹质疑联系方式:0571-836867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传真:4008-266-163转07285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谊、张洁芬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36,13071870118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备注2025年度中文纸质图书采购126.00无二、技术要求1、中文纸质图书需满足的目标、质量要求:目标、质量等要求1.技术要求:(1)投标人能按采购人的订购书目提供未经使用的正版合格图书。图书来源渠道较广,与全国大多数出版单位有供货关系,经营图书品种丰富。(2)投标人每周提供一期包含全国所有出版社的内地版新书可供书目(包含国内出版的外文图书),并保证每期所提供的书目不重复并均为正版图书。每年全国出版图书中学术类品种的报道总量不少于出版总量的95%。(3)投标人提供电子版和印刷版目录,并具备组织专题书目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Excel和MARC两种格式的采访数据。数据内容包括:国际标准书号、统一书号、标准号、定价、文种、正副题名、分卷(辑)号、分卷(辑)名、丛书名、著者、出版社名称、版次、出版年、装订形式、开本、分类号、内容提要、读者对象、教材适用范围,以及译文原版信息、教学辅导材料的原版信息等。(4)投标人能提供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求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CALIS联机合作编制手册》),并且其数据需完全符合采购人图书集成管理系统的格式及运行要求,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的系统中无障碍的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征订书目内容需符合高等院校读者的要求。编目数据应比同批次送达的图书提前到馆,并达到100%的覆盖率。(5)投标人应有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的能力。采购人可以退回由于采访数据不完整或投标人查重不力而造成错订、误订的图书。2.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收到图书订单后应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按采购人提出的书目及包装要求,将加工好的图书及时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不得随意更换报订图书或搭配订单外图书。除取消出版、出版变更或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20%即可认定该投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一旦采购人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该投标人必须接受,终止供货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投标人不能按协议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投标人承担。3.定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的;订单层次与规定不符的;单册码洋大于人民币150元且复本大于2册的;单册码洋500元以上;特殊版本(活页书、线装书、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确认后安排采购。4.投标人在递交每一批图书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批图书的清单一式两份,以及规范的机读编目数据(采用CN MARC或US MARC)及对应的EXCEL格式书目文件各一份。图书分类应采用现行(中图法)的最新版本。5.投标人对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现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无条件退还。6.凡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7.投标人在送交图书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给每册图书加盖馆藏章(以及所附光盘、磁带等其它附件加盖相应章)和加贴RFID芯片。8.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现货60日、期货180日还不能到货的图书,列出清单,并说明原因向采购人反馈。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是否改换供货商或继续征订。9.投标人应在采购人提供订单后及时征订图书,并在收到订单后及时反馈预订书目收到信息。采购人工作人员将每月统计一次图书到馆率。现采图书1个月内到馆率不得低于98%;电子订单预订图书前3个月的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0%;全年平均到馆率不得低于95%。10.投标人应具有提供图书现采的能力与场地或者提供线上馆配的能力,不得将特价图书混排其中。投标人有能力组织或协助采购人参加全国性图书展销活动。采购人现采时,投标人应提供便利条件,包括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协助采购、提供仪器设备、智能查重等。投标人应配合在采购人校内开展阅读推广活动。11.供货期结束后,1个月内提供项目服务情况总结报告。12.全加工的要求(1)全加工要求:全加工指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图书全加工,根据要求盖馆藏章以及其它相应章,加贴RFID芯片。每册图书贴装一根RFID芯片,贴装的芯片应该隐蔽、平整。因芯片的质量和贴装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馆藏章要求:书名页(出版社上方正中合适位置),蓝色(中标后提供)。在指定位置贴条形码(条形码由图书馆提供);打图书流水号;进行文献分类编目(分类编目须严格遵循《中国图书分类法》第五版及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2012年版)有关之规则,具体要求本馆另行以书面形式告知);打印、粘贴图书书标,加透明保护膜;图书入库上架。(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成采购人按工作规范提出的修改任务,采购人对此种修改不承担任何费用。(3)因投标人原因,发生图书的漏编、错编、误加工等错误,投标人有义务纠正并按要求补编、改正并承担相应费用。2、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读者图书采选平台,该平台满足以下功能:1)提供每周7*24小时下单服务;2)可与校园身份认证系统、图书馆图书管理系统对接,提供读者身份认证、馆藏图书查重功能;3)提供图书免费快递下单服务及快递信息查询功能。注: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统一执行我国最新相关标准、规范;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三、供货清单本次图书采购在供货服务期内分批次采购,且采购图书内容及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也无法确定对应的图书制造商(出版商),因此本项目无法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的评标价格扣除。具体的供货清单最终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四、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2.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投标人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对采购人预订的图书品种,投标人须在图书报订前对已预订的图书进行查重,由此造成采购人误订的图书,投标人应予以退货。投标人对送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污染、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以及与订单不符的图书,一律予以退货,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若发现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投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无条件退还。投标人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问题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4.2凡交到采购人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采购人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能派员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服务承诺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所有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2.采购人因误订不适合馆藏的图书,在未经加工、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投标人应允许退货。3.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承诺无条件予以退换,并承担所退图书的所有费用:3.1运输过程中出现图书破损、污染;3.2出版社印刷、装订造成的图书质量问题;3.3定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订单层次与规定不符;单册码洋大于人民币150元且复本大于2册;单册码洋500元以上;特定图书(活页书、线装书、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印刷排版及装帧有错误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图书,须经采购人确认后安排采购。3.4明显不适宜采购人收藏的图书3.5实际到书与采购订单不符(书名、ISBN、出版年、价格等)的图书;3.6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错发、重发的图书;3.7因投标人提供书目信息错误或不明确(如读者对象、版次未注明等)而造成采购人订购错误的图书;3.8有版权问题的图书。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配送图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实际到货数量和实洋(码洋*投标折扣率)结算,采购人在合同履行结束前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应付款项(含预付款),如遇寒暑假顺延;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协商解决。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第三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二、评标组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分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三、评审流程及内容3.1评审前准备3.1.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3.1.2由评审组长召集所有评审专家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文纸质图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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