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肠内营养粉、 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 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 短肽型营养素 全营养素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2025)
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JJQ25A00135)(BE202500022)询价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JJQ25A00135)(BE202500022)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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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5A00135 采购执行编号:BE202500022
项目名称: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
800,000.00元
1
批
详见询价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日 至 2025年4月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8日 10: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4月8日 10:30
询价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采购经办人:古老师
采购人电话:4756518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江洲大道72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刁建
代理机构电话:15823577032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建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577032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文件(定).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800000.00
数量:1
单位: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项目号:JJQ25A00135项目交易编号:BE202500022询价项目名称: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1.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2.一、询价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6种肠内营养粉、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采购项目(第二次)801.51零售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8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经销商则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不提供纸质版询价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询价文件获取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采购公告所附询价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询价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询价文件,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采购公告附件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响应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递交。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3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询价开始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六)询价信息1.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30:00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谈判(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询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询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情形: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供应商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供应商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②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6.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二)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银行账号:9558853100009998356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保证金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询价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联系人:古老师电话:47565187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江洲大道725(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刁老师张老师邮编:402260电话:023-81222242023-81222241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10.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1.一、采购需求参数序号通用名技术参数单价限价备注1短肽型营养素每100g:能量:1620-1625KJ蛋白质:21-23g脂肪:2.0-2.4g碳水化合物:67-70g0.55元/g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全营养素每100g:能量:1905-1910KJ蛋白质:20-21g脂肪:17-17.5g碳水化合物:50-52g膳食纤维(以低聚异麦芽糖计):4.0-5.0g0.325元/g3整蛋白纤维型每100g:能量:1765-1770KJ蛋白质:17-18g脂肪:12-15g碳水化合物:50-55g膳食纤维(以抗性糊精+菊粉计):8.0-8.5g0.325元/g4糖尿病型营养素每100g:能量:1830-1840KJ蛋白质:22-23g脂肪:16-18g碳水化合物:40-45g膳食纤维(以抗性糊精+聚葡萄糖计):10-12g牛磺酸:90-95mg0.35元/g5肝病型营养素每100g:能量:1750-1755KJ蛋白质:26-30g脂肪:9-12g碳水化合物:50-55g膳食纤维(以菊粉+抗性糊精计):2-5g钠:85-90mg0.69元/g6低脂型营养素每100g:能量:1595-1600KJ蛋白质:12-15g脂肪:2-4g碳水化合物:70-73g膳食纤维(以菊粉+低聚果糖计):3.5-5.0g钠:50-55mg0.39元/g7肾病型营养素每100g:能量:1840-1845KJ蛋白质:8.5-10g脂肪:14-16g碳水化合物:60-65g膳食纤维(以抗性糊精计):4-6g0.39元/g8乳清蛋白粉每100g:能量:1660-1670KJ蛋白质:80-85g脂肪:3-4g碳水化合物:10-11g钠:130-140mg0.594元/g9分离乳清蛋白粉每100g:能量:1590-1600KJ蛋白质:85-90g脂肪:0-1g碳水化合物:2-4g钠:95-100mg1.6元/g10益生菌颗粒每100g:能量:1610-1620KJ蛋白质:1-2g脂肪:0g碳水化合物:90-95g钠:95-100mg含七种益生菌含两种益生元活菌添加量≥100亿CFU/条2.3元/g11膳食纤维组件每100g:能量:770-780KJ蛋白质:0g脂肪:0g碳水化合物:2-5g膳食纤维(以聚葡萄糖+菊粉+抗性糊精计):90-95g钠:100-110mg0.95元/g12谷氨酰胺组件每100g:能量:1660-1670KJ蛋白质:95-100g脂肪:0g碳水化合物:0g钠:2-6mg谷氨酰胺:90-95g肽:6-8g1.26元/g13高浓度肽型特定营养配方食品每100g:能量:1620-1625KJ蛋白质:95-98g脂肪:0g碳水化合物:0g钠:45-50mg肽:85-90g1.8元/g14匀浆膳(常规型)每100g:能量:1800-1805KJ蛋白质:20-22g脂肪:11-14g碳水化合物:55-60g膳食纤维(以聚葡萄糖计):2-5g0.13元/g15匀浆膳(纤维型)每100g:能量:1780-1790KJ蛋白质:18-20g脂肪:12-14g碳水化合物:55-60g膳食纤维(以聚葡萄糖计):5-8g0.13元/g16鱼油每100g:能量:2560-2565KJ蛋白质:6-8g脂肪:50-55g碳水化合物:28-30g钠:840-845mg8.56元/g17肠内营养专用配制袋容量:500ml。产品符合GB/T 19741-2005《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要求,微生物总数≤1,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应检出2.5元/个1.12.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13.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或送货金额达到成交金额之日起合同自动终止。(二)服务地点重庆江津区中心医院指定地点,不接受快递形式寄货自取。(三)验收方式产品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商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一律保留两位小数),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拒收。1.14.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供应商本着诚实可信原则,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正品,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不得提供假冒劣质产品,否则以假冒伪劣产品采购总额的10倍进行赔偿。(二)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之日起,3日内免费送货上门。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送货。违反一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00元,损失大于500元的按实际损失扣除,累积违反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产品质量、规格、技术特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装要求防腐、防撞击、防水且为全新包装,若产品不是全新或出现缺漏、损坏等情况必须无条件免费调换、补齐或赔偿。违反一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00元,损失大于500元的按实际损失扣除,累积违反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3、成交供应商每次送货应提供该批次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产品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使用科室规定时间内免费调换、补齐或赔偿,不影响正常使用需求。4、所供产品剩余质保期应不低于该产品总质保期的50%(开始计算时间为采购人使用科室签收时间),产品若距离到期时间不足6个月还未使用完,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退货或换货。违反一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00元,损失大于500元的按实际损失扣除,累积违反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经核实因产品本身质量或产品包装等问题致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成交供应商须积极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发生的相应损失和赔偿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若运输过程中储存条件不达标造成该批次产品损坏的,或因此造成患者食用后发生不良反应的,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并赔偿患者损失,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不良影响。7、若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品种或提高单价,发现一次从当月货款中扣除500元,损失大于500元的按实际损失扣除,累计违反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8、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询价文件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9、采购人需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生产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10、投标产品应由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文件(格式自拟)。1.15.三、报价要求(一)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为该项目总价(达到该金额采购合同即终止)。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二)以本次成交供应商报价及项目最高限价(800000元)核算中标折扣,即中标折扣=本次成交供应商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0元),四舍五入保留百分号前两位小数点。如成交总报价为750000元,则中标折扣=750000/800000=93.75%。(三)结算单价=该品种单价限价*中标折扣*规格型号。如成交总报价为750000元,则中标折扣为93.75%,则规格型号为“500g/袋短肽型营养素”结算单价=0.55元/g*93.75%*500=257.81元/袋。1.16.四、付款方式货款支付为每月一次,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每月20日前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上月货款(如有扣除费用,则减去扣除费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确认结算金额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开具发票,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1.17.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六、其他1.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无串通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三、服务部分/(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3成交供应商需按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签订附件1“项目廉政协议”;各潜在投标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中附件2“违规情形处罚内容”相关要求,若有违反,按照附件2要求执行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在线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22.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5.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6.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27.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报价。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报价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报价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网下询价适用)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请提交通过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电子采购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响应文件与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中,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交易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1.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2.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54%0.31%0.49%1000-50000.23%0.12%0.3%5000-100000.09%0.036%0.16%10000-1000000.014%0.014%0.04%100000以上0.002%0.002%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1.34.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询价)(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附件1项目廉政协议招标方(采购方)(以下统称“甲方”):中标方(供应方)(以下统称“乙方”):为防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正当行为,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各级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一、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关于工程建设管理/货物采购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甲方人员责任、义务(一)甲方或甲方人员(含家属,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索要赞助或收受钱物等。(二)甲方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接受乙方代为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接受乙方代为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子女入学、家属及亲友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五)甲方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六)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采购事项有关的经济活动。(七)甲方人员不得要求乙方照顾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的营利性业务。(八)甲方人员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责任、义务(一)乙方(含乙方工作人员,下同)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人员就项目事宜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个人购置或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五)乙方不得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四、风险告知:在项目验收上须实事求是,做到手续齐全,款项结算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要廉洁自律,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严格按结算管理办法执行。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六、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七、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与主合同同步生效。八、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违规情形处罚内容一、潜在投标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任何一种违规情形(一)向甲方人员(含家属、下同)赠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名贵物品、土特产;(二)代甲方或甲方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甲方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三)宴请甲方人员;(四)请甲方人员到高档场所消费;(五)请甲方人员外出旅游并支付应由甲方人员支付的费用;(六)在传统节日或甲方人员家中红白喜事期间,超过正常人情标准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品等;(七)为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报销有关费用;(八)为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通讯工具(或缴纳通讯费用)、交通工具(或支付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保养维修费、保险费等)、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九)为甲方人员在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子女入学、家人及亲友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方面提供方便;(十)直接或间接照顾甲方人员特定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营利性业务、家人工作安排、房屋装修、出国出境、外出旅游或固定资产购买、出租、出售;(十一)为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报销有关费用或为利益关系第三方免费(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住房、办公、用餐等条件的;(十二)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的。以上12种违规违纪情形在本招标、采购文件及合同中简称“12种违规情形”。二、违规情形处罚措施(一)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该项目合同金额将按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涉案金额自动扣减,如甲方已全部支付合同款或余额不足扣减的,甲方有权将应扣减的金额依法向乙方追回,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将应退回的款项足额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以所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加收逾期退款违约金直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款项之日止(该违约金可与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如乙方注销或无力承担的,相应责任由项目实施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是同一人的,实际控制人须共同承担)。(二)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合同未付款项(如有应扣除的款项直接扣除)的支付时间自动在合同约定日期上相应延期10年(3650日),且该期间不计息。该日期延期的起始日为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认定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之日。在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调查乙方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应付款项。(三)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乙方须在甲方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此笔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违约金可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直接抵扣,应付合同款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渠道要求乙方支付。如乙方未在本条限定时间内足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以所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30%加收逾期退款违约金直至乙方退回甲方全部款项之日止(该违约金可与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同时适用)。如乙方注销或无力承担的,相应责任由项目实施时的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是同一人的,实际控制人须共同承担)。(四)潜在投标人/乙方对甲方人员有12种违规情形之一或多种情形的,如果乙方在甲方另有其他业务项目,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他所有项目合同,对甲方终止其他所有项目合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各种违约金、应退回甲方的款项,甲方有权从其他所有项目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抵扣。同时,在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调查乙方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期间,如果乙方在甲方另有其他业务项目,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他所有项目应付款项。1.3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询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7.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本表无需填写数量与单价信息,签订合同时单价根据第三篇/三、报价要求第(三)条计算。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8.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9.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40.(三)无串通投标承诺函承诺函(格式)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我方就参加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同一采购分包的采购活动。2.我方与本项目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属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的情形。3.我方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1.41.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报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七)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保证金保函(1、保证金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1.42.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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