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牛奶招标公告(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025)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预公示

 

本采购项目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项目预算为58.00万元。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进行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7日。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预公示期间对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相关依据,以便修改采购文件。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徐主任,1895572381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17室
联系方式:武帅,15391872750
邮箱:3075551629@qq.com

 

 

 

附件:

竞争磋商文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pdf

竞争磋商文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pdf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EP-SZCG2025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盖章)代理机构: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4月日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地址:宿州市淮河中路556号监督电话:0557-3905932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7-3030329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第五章评分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8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所供应货物同期市场调研价格均价的98.00%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内容包含米、面、油、调料、新鲜肉类、家禽、水产品、蔬菜、牛奶、豆制品等,具体以实际配送要求为准。配送方式为定时供货,成交人必须每日早上8点30分前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货物,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上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月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58万元/年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联系方式:189557238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联系方式:153918727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主任、武帅电话:18955723811、15391872750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EP-SZCG2025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内容包含米、面、油、调料、新鲜肉类、家禽、水产品、蔬菜、牛奶、豆制品等,具体以实际配送要求为准。配送方式为定时供货,成交人必须每日早上8点30分前把指定货物送至指定地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货物,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预算:58万元/年。2采购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河西路133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主任,189557238113代理机构: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宿州市人民路环宇国际5号入口14楼1417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武帅,153918727504本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5采购有效期:磋商开始后60天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网上提交磋商开始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评审方法:详见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22、23条及本文件第四章、第五章11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系统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成交单位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系统提交一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胶装)3份,电子版(U盘)响应文件1份。13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14服务期限: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15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宿财购〔2021〕48号)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以及以非招标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在响应文件中体现。供应商应当保证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的约定,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15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利益受损方可向供应商主张赔偿责任,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财政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未履行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约定的供应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6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17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或零售业18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1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给供应商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节点:2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要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磋商采购文件为准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3、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4、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磋商小组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否则投标无效。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磋商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④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磋商响应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1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21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如有)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22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23成交通知书的发放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4000元,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安徽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账号:56930180803556307261、本采购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本采购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3、本项目N+1轮报价,回复时间不超过发起后15分钟。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并及时刷新系统消息。操作流程: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业务提醒-多轮报价操作手册。4、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报价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6、报价流程:(1)在评委发起多轮报价后,投标单位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26价”按钮进入报价列表页面;(2)查看报价说明和报价截止时间后,点击报价按钮进入填写报价;(3)填写报价并提交;(4)在报价表PDF上签章,确认无误后,点击签章提交;(5)签章提交完成后,报价即完成。注意:(1)只有签章提交成功后,报价才能提交成功。(2)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章提交,否则将无法正常提交报价。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一项供应商要求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二、拟派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年审有效的健康证,有效的驾驶证;承诺中标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第二项供应食材要求三、米面油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一)米所供货大米符合《大米》GB/T1354-2018优质一级粳米标准。规格:25kg/袋(精装),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大米的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产品配送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一半时间。(二)面粉所供货面粉符合《小麦粉》GB/T1355-2021特制一等粉标准。规格:25kg/袋(精装),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小麦粉的包装、运输和储存,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的要求,严防污染。产品配送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一半时间。(三)油所供货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符合《大豆油》GB/T1535-2017一级油标准。非转基因原料。规格:5L~20L/桶。供货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配送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一半时间。食用调和油符合GB15680标准有SC标志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1;过氧化值小于6;密封良好,无渗漏,规格:5L-20/桶。产品配送时距保质期满不低于2个月。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GB/T1536-2021标准有SC标志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1;过氧化值小于6;密封良好,无渗漏,规格:5L-20/桶。产品配送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一半时间。(四)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内容1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未能按以上要求记录台账的。2主食米、面、油等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如发现所供产品未按以上要求的。3食堂原材料的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斤少两的。4在报账结算时,发现虚报价格的。5送货准时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供货,迟送或少送的。注:1、发现第一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发现第二次的立刻终止供货合同,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发生因原材料原因引发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禽蛋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一)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鲜鸡蛋。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2749-2015等法规要求及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二)具体标准:禽蛋应来自非疫区禽场,禽蛋场环境条件应符合GB18407.3的要求。禽蛋饲养中不应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其他违规药品。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光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气味无异味。(三)供货时需提供蛋托,大小适宜,不得破损,按照净重量进行结算。(四)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内容1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未能按以上要求记录台账的。2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且必须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如发现所供产品未按以上要求的。3食堂原材料的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斤少两的。4在报账结算时,发现虚报价格的。5送货准时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供货,迟送或少送的。注:1、发现第一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发现第二次的立刻终止供货合同,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发生因原材料原因引发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五、蔬菜水果调味品类(包含咸菜)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一)水果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新鲜水果。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各品种、各等级的水果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臭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二)干货调料、主食粗加工食品及饮料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为采购人常用干货调料、麻球、油条等小包装食品,尽可能全部指定品牌,已指定品牌的必须按照指定品牌供应,未列在招标目录内的,采购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超市可查品牌的标的物。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三)蔬菜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新鲜无公害蔬菜为主。供应商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有品种的蔬菜都要具有该品种固有的形状、色泽良好、无腐烂变质、无病虫伤害、无沙土等物。感官指标样品合格率≥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16869-2005\NY/T753-2003等法规要求及品种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2、具体标准:(1)叶菜类:大白菜、空心菜、莴苣、苋菜、芹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良好,无枯黄叶,无烧心焦边,无抽苔,结球野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子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佛手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畸形。(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5)薯芋类:马铃薯、山药、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不干瘪,马铃薯不发芽,皮不变绿。(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等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食用部分质地新鲜幼嫩。(7)豆类:长豇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豌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8)水生菜类:藕、茭白、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少量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四)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内容1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未能按以上要求记录台账的。2提供的蔬菜要求新鲜、干净无污染,如验收时发现霉变、腐烂、异味等不符合要求的。3食堂原材料的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斤少两的。4在报账结算时,发现虚报价格的。5送货准时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供货,迟送或少送的。注:1、发现第一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发现第二次的立刻终止供货合同,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发生因原材料原因引发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六、肉类食材要求1、猪肉类质量及安全标准(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猪肉类必须是当日冷鲜片猪肉(现场分割)、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带有公司出厂标签,且为当日凌晨宰杀,以半只为基准供货,现场分解,不得含有瘦肉精或注水肉,不得供应冷冻排骨、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末、肉片、肉丝等,不得以次充好,掺假掺杂,不得为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所供应猪肉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猪肉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2)具体标准:片猪肉生产原料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严禁公(母)种猪及晚阉猪用于加工猪肉;片猪肉前膀后座丰满,肋条花层好,颜色正常,胴体修割整齐干净,去头(蹄、尾)、槽头肉、内脏、三腺、奶头、残毛,分级以鲜片猪肉的第六、第七肋骨中间平行至第六胸椎刺突前下方(去皮后)的脂肪层厚度为准,脂肪层厚度在1.0-2.5cm以内,鲜片猪肉重在25公斤以上40公斤以内,劈半、整修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统排去尾骨、前脖子骨,不得带膘油。猪蹄去毛,无破损、血斑,带筋。2、牛羊禽肉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牛肉以鲜牛肉为主,肌肉呈均匀的红色,具有光泽,纹理比较粗,油脂较少;羊肉具有羊肉特有的气味,切面有光泽、纹理清晰自然,表面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肉质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禽肉以鲜禽肉为主。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不得为注水或病死牛羊禽肉,质量标准符合GB2707-2016、GB/16869-2005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包装标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按照《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符合GB20799-2016标准等法规要求和国标(行业)标准。供货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合格证明。(2)具体标准:标的物未经违禁物质处理,药残留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禽体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每只重量约1.2-2.0千克。3、水产类质量及卫生安全标准(1)总体要求:本次招标所需标的物以鲜活水产品为主,根据甲方需求方可供应部分冷冻品。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标的物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具体标准:淡水鱼虾必须鲜活。淡水鱼表面有光泽,鳞片较完整容易脱落,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鱼鳃鳃丝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眼睛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有浑浊,肛门紧缩或稍有突出。咸水鱼质量标准:色泽新鲜,具有光泽,体表完整,无破肚及骨肉分离现象,体形平展,无残鳞,无污物,肉质紧密结实,有弹性。虾体具有河虾固有的色泽,外壳清晰透明,虾头与虾体连接不易脱落,尾节有伸屈性,肉质致密无异臭味。其他水产参见相应国标标准。4、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考核内容1需建立采购食品台账,账面数据包括采购日期、名称、数量、单价等,未能按以上要求记录台账的。2提供的肉类食材要求新鲜、干净无污染,如验收时发现霉变、腐烂、异味等不符合要求的。3食堂原材料的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斤少两的。4在报账结算时,发现虚报价格的。5送货准时性,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供货,迟送或少送的。注:1、发现第一次质量问题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发现第二次的立刻终止供货合同,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2、发生因原材料原因引发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七、供应要求1、配送和接收。(1)中标人所配送的商品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质量标准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2)为确保食品及场所安全,中标人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展。(3)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配送地点为单位食堂。因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地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4)中标人须具备一定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能对采购人定时提供每日菜价查询、每日供应量、历史供应量明细清单查询等服务功能。(5)猪肉类供应商必须提供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杜绝提供肉片、肉丝、肉丁、肉末。畜肉、禽肉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相应的货物按采购人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副食品供应食堂的,概不支付货款;2、供货要求(1)供货时,经采购人抽查,如发现货物有短斤缺两或破损,腐坏等现象,成交供应商须予以退换。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的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如因个别品种市场短缺无法采购,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食堂相关负责人联系进行调整更换。(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2)货物送到合同约定地点后,在现场进行产品外包装、外观和重量的验收。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及样品比对不符的,作退货处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3)成交供应商若发生质量、数量问题,配送滞后、未遵守监管规定等违约行为,视情况扣除相应考核资金;对成交供应商严重失约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当月考核资金。(5)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面,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6)冷藏、冷冻食品、蔬菜水果类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7)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3、质量和价格。(1)采购人每天派人员逐品种复查,杜绝缺斤少两和“三无”产品。供应商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协议明确的质量指标;不得提供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食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除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外,还须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涉及重量的产品,若有箱(框)等包装物和保鲜冰块,计算供应产品的重量应去除箱(框)、冰块等包装物的重量。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签订的价格优惠率执行,不得以增加运输或其他成本为由抬高供应价格。4、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报价须≤98.00%,否则响应无效。费率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超出部分舍去,例92.879%取92.87%。(2)采购方每月月初或月末以大润发超市、华夏超市、永辉超市、家和超市、品尚多超市、新一佳超市等大型超市中随机选取的三家超市相同或同类食品(米面油类,禽蛋类,调味品(包含咸菜)类采购,肉类食材采购)单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一月一定价。结算单价=基准价*成交费率。例如:xx年xx月xx日,某类物品A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为10元/斤,B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为10元/斤,C大型超市公布的价格为10.3元/斤,那么该类物品结算单价=(10+10+10.3)/3*成交费率=10.1元/斤*成交费率。蔬菜水果类:按照平时市场正常价(宿州市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作为基准价),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单价格。结算单价=基准价*成交费率。注:采购人会根据市场价(宿州市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作为基准价)核对。结算方式:按月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结算价款=当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单价,供应商需在次月将上月费用开具合格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后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结算单价=基准价*成交费率。结算价款=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单价。(3)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清单里需列明当天供货的每种货物的原单价及当天结算单价(当天结算单价=当天供货货物的原单价*成交费率)、当天实际供货数量、当天结算价等供采购人参考。(4)后期如因中标人没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导致供货不能按期完成、货品质量无法保证,招标人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所报的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招标人不确保成交供应商最低供货时长、数量及金额。(5)成交供应商需认可招标人所指派检测人员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检查结果。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宿州市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招标人不确保各成交供应商最低供货时长、数量及金额。各成交供应商需认可招标人所指派检测人员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检查结果。八、其他要求1、检验和仲裁。对供应商供应的货物的质量或价格存在争议的,经采购人检验或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组织市场价格考察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当地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和裁决,确实价格不合理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检验、仲裁费用和违约责任。2、违约处罚。除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外,供应商不能按合同约定和采购人需求正常供应,导致所供副食出现短缺或供应延迟90分钟以上,第一次扣除1000元,第二次扣除3000元,第三次立刻终止供货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扣除未结货款。出现质量问题、以次充好、延误重要行动等问题或供货资质丧失(如公司倒闭、实体经营场所关闭、资质证件过期未补办等情况),立刻终止供货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扣除未结货款。如所供食品引起食物中毒,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供应商使用的计量器具(如:电子秤等)需经过计量认证机构或计量检定部门检测或检定合格,保证其准确性和计量数据的可靠性。九、考核管理办法管理考核表项目名称序号评分细则分值(分)时间要求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每迟到1次扣5分,以此类推进行叠加扣分。302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超过1小时在2小时内更换的,每次扣2分,超过2小时更换的,每次扣4分。20质量要求3每日送货品种一并提供禽类、肉类、水产类检验证明;货物不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被退回的,每个品种扣5分。15质量要求3蔬菜水果类:按照平时市场正常价(宿州市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作为基准价),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单价格。采购人会根据市场价(宿州市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作为基准价)对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单价进行抽检。发现价格不能对应的每次扣5分。154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被退回的,每次品种扣3分。15应急要求5采购人出现临时紧急采购时,未能按时提供临时食材配送服务的,每次扣4分。20合计100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质保期产品配送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一半时间。2服务期限(服务类)365日历天(服务期内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单批次采购计划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供货);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告知采购人。注:磋商响应函第3项填365日3售后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4包装要求(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成交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质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5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6付款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结算价款=当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单价,供应商需在次月将上月费用开具合格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后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5%的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支票等。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联合体磋商符合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8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9不良行为记录符合磋商公告第二、3.条的要求登陆该款载明的网站查询10投标情况供应商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登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其真实性12标书规范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13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查验磋商保证金承诺函14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16其他资质满足第一章,第二条,2要求1.详见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五(六);2.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16其他资质满足第一章,第二条,2要求明函》。17其他资格条件满足第一章,第二条,4要求18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项要求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项要求3标书规范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标记和签署)4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6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第五章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技术分技术服务水平(20分)一、服务方案(4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证本项目顺利运行的总体方案、措施、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总体方案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全面详尽,描述准确,措施具有可实施性,相关承诺考虑齐全的,得4分;2、总体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详尽合理,保障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实施,相关承诺考虑基本齐全的,得2分;3、总体方案能够满足采购项目基本要求,可实施性有待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二、食材质量管控方案(4分)1、食材质量管控方案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考虑充分、规划详细、清晰,具有可执行性的,得4分;2、食材质量管控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详尽合理,基本适合本项目实施,得2分;3、食材质量管控方案有待完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三、应急事故处置方案(4分)应对货源短缺、恶劣天气、食物品质不良等各种突发情况或特殊时期的应急预案和具体措施:1、应急事故处置方案有利于保障项目实施,全面详尽,描述准确,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的,得4分;2、应急事故处置方案适合本项目实施,详尽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得2分;3、应急事故处置方案有待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四、配送、仓储及方案(4分)(一)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流程、配送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本项满分2分):1、配送方法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全面详尽,描述准确,配送流程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2分;2、配送方法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详尽合理,配送流程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得1分;3、配送方法、配送流程有待完善的,得0.5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二)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配送人员安排、仓储条件等综合评审(本项满分2分):1、配送人员安排、仓储条件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全面详尽的得2分;2、配送人员安排、仓储条件及本项目采购需求,详尽合理的得1分;技术分技术服务水平(20分)3、配送人员安排、仓储条件有待完善的,得0.5分;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五、重难点问题解决(4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制定重难点问题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不限于根据以往配送经验及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难点,分析食材供应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内容。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审:1、问题分析专业合理,提供的解决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2、问题分析普遍一般,提供的解决方案一般的,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3、问题分析不合理,且提供的解决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或该小项内容无可行性的,不得分。履约能力(60分)一、投标人具有下列认证证书给予加分(9分)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注:⑴、认证内容须包含相关食品经营或配送内容;⑵、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二、企业业绩(9分):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投标人具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9分。注:⑴、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的需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⑵、正在履约或履约已完成的均可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三、配送能力(8分)1、投标人自有轻型厢式货车,每1辆得2分,最多得4分。2、投标人自有冷链货车,每1辆得4分,最多得4分。注: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及健康证、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车辆注册需在投标企业名下或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名下。四、计量准确性保障(4分)提供由计量认证机构或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如电子秤等)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检定报告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五、第三方检测保障(10分)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蔬菜类、肉类、家禽类、水产类、预包装食品等)具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每提供1个第三方检测证书或检验报告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六、仓储能力(20分)1、供应商具有自有仓库或租用仓库,场地面积500m²(含)-750m²(不含)的得2分;750㎡(含)-1000㎡(不含)的得6分,1000㎡(含)以上的得10分。2、供应商具有专用冷库面积大于(或等于)20m²,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同时提供房产证明的扫描件、现场照片、详细地址、面积说明;如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一、售后服务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人员配置及出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退换货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针对性,售后人员满足要求,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方案完整可行性强的得4分;2.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一定的针对性,售后人员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的得2分;3.售后服务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有待完善,售后人员配备较少,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有待提升,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二、进货渠道承诺(6分):1、供应商拟提供的粮油类产品(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为正规生产商生产且检测合格的食品得2分;2、供应商拟提供的肉类产品(如:猪肉、牛肉、羊肉等)为正规生产商生产且检测合格的食品得2分;3、供应商拟提供的禽蛋类产品(如:家禽、蛋类等)、蔬果类产品(如:蔬菜、水果等)、干调类产品(如:干货、调味品等)为正规生产商生产且检测合格的食品得2分。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承诺不得分。商务分(10分)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第六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1.3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工程: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2.3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的总称。3、供应商要求3.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3.4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3.5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本条货物适用)。除非询价文件明确允许,否则凡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进口产品,将被视为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产品。3.6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到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4.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查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磋商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要求/项目要求第四章实质性响应审查第五章评分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合同格式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磋商响应书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11.2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磋商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磋商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3、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3.1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磋商响应函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服务技术方案、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13.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1.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本条货物类适用)。13.2供应商必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中标,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磋商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14.2货物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供应商投标的货币为人民币。15、磋商保证金15.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供应商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上缴财政:15.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5.5.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5.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5.5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或放弃候选供应商资格的;15.5.6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磋商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16.3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磋商响应文件签署17.1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17.2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标记1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20.2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受托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21、联合体参加磋商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参与磋商时,应满足以下要求:(本项目不适用)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磋商代表,具体进行磋商、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等事务。联合体协议应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代表应能全权处理磋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该联合体代表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磋商,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五、磋商与评审22、磋商22.1采购单位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将否决其参与投标。22.2采购单位按规定组成三人或以上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另外,磋商小组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3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4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23、评审23.1实质性响应审查。(详见第四章)磋商小组首先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综合评审。(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磋商小组只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23.2.1各供应商通过抽签方式随机产生磋商排列顺序,磋商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供应商就商务技术内容进行磋商并进行商务技术评分。23.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进行价格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2.3磋商小组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和价格分汇总后得到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按照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最终评审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加盖公章。23.4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5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4、异常情况处理24.1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磋商:(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经过多轮磋商仍不能降到预算内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工作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六、定标和授予合同25、定标方式25.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不得超过成交人原来总价的10%。26.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26.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27、履约保证金27.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27.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七、质疑与投诉28、质疑28.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28.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8.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29、投诉29.1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第七章采购合同(服务类/工程类供参考)项目编号: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检察院2预付款:无3付款条件:按月据实结算,验收合格后,结算价款=当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单价,供应商需在次月将上月费用开具合格发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法发票后以转账形式支付货款。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支持转账、现金、电汇、保函、保险、支票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二、合同条款1.术语的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3)“工程”是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量清单(同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和施工图纸中所规定的工程内容。(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磋商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工程量清单”中所述服务/工程的成交供应商。(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16)“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17)“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响应文本。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完成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八、服务需求”及“九、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5.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6.履约保证金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CA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7.检验和验收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索赔8.1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8.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8.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作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9.1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9.3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1%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10.不可抗力10.1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10.4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1.税费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12.仲裁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2在仲裁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易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转让和分包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15.2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6.合同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通知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8.合同生效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19.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合同格式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采购代理机构:甲方通过组织的采购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中标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年(注:合同总金额=预算金额*投标费率)大写:,。4.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5.交货时间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采购人(甲方):,中标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中心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四、合同特殊条款供应商每次供货时须提供供货清单,清单里需列明当天供货的每种货物的原单价及当天结算单价(当天结算单价=当天供货货物的原单价*成交费率)、当天实际供货数量、当天结算价等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盖章: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中心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服务或工程,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4、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户名(全称):开户行:账号(请填写完整):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注:总报价金额填:预算金额*投标费率二、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提供的施工或者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己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三、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通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填写响应情况注意:1、供应商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供应商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2、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磋商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3、如果供应商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四、本项目实施方案(一)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简介(不超过1000字)(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详细说明)五、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文件:(一)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人名称):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需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5.1、磋商保证金承诺函磋商保证金承诺函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2、如在本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有效期内撤销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交履约保证金、不签订合同”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我方愿承担利益受损方的赔偿责任。3、我单位将全面、真实、有效地履行本承诺,如不履行失信行为将被纳入诚信记录,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2、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本人郑重承诺: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无行贿犯罪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2025年月日5.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六、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圆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万元备注投标费率(大写)。投标费率(小写%。注:投标总报价金额=预算金额*投标费率七、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工程类项目适用)序号内容费率(%)报价(元)备注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合计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保持一致。注:报价金额=预算金额*投标费率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牛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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