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招标公告(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2025)



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G1-00900-YNZY-0029
项目名称: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313
最高限价(万元):313
采购需求:购置(1)陆基圆桶32个;(2)鱼马桶32个;(3)增氧系统32套;(4)养殖池管道系统32套;(5)控制柜3套;(6)罗茨风机8台;(7)自动排水系统64套;(8)自动投料系统4套;(9)液氧系统1套。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相关查询结果于开标当日由评标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核验,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1 06:00至2025-04-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21 09:3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其他:①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招标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招标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招标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阳县俄扎乡
联系方式:18487687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联系方式:15911393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波
电 话:159113930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09: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31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波

项目联系电话
15911393014

采购单位
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元阳县俄扎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487687938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11393014

附件:

附件1
3.31(终稿政采云)YNZY2025-35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x

附件2
公开招标公告.pdf

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云南卓益YUNNANZHUOYI招标文文件项目编号:YNZY2025-35采购人: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三章资格评审....................31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3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44第六章采购需求....................6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4第一章招标公告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Y2025-352.项目名称: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130000.00元5.最高限价:3130000.00元6.采购需求:购置(1)陆基圆桶32个;(2)鱼马桶32个;(3)增氧系统32套;(4)养殖池管道系统32套;(5)控制柜3套;(6)罗茨风机8台;(7)自动排水系统64套;(8)自动投料系统4套;(9)液氧系统1套。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8.本次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相关查询结果于开标当日由评标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核验,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4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4售价(元):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3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4.4开标地点: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6.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6.3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6.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6.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6其他:①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招标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招标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招标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地址:元阳县俄扎乡联系方式:梁工184876879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联系方式:杨工159113930143.项目联系方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5911393014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名 称: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元阳县俄扎乡 联系人:梁工电 话:18487687938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 联系人:杨工电 话:15911393014、0873-36955201.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NZY2025-35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3.1采购需求购置(1)陆基圆桶32个;(2)鱼马桶32个;(3)增氧系统32套;(4)养殖池管道系统32套;(5)控制柜3套;(6)罗茨风机8台;(7)自动排水系统64套;(8)自动投料系统4套;(9)液氧系统1套。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3.2合同履行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3.3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注: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4限制投标的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允许参与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5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本项目中, 可以分包。5.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费率》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进行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5.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9现场考察不组织10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1.1偏离允许。(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可以提供优于或高于第六章“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并将其逐项列入“技术参数偏离说明”;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低于第六章“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要求(即负偏离),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允许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作出对采购人有利的偏离(如交货期提前、质保期更长、质量标准提高等)。15.1招标文件询问、澄清、修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工电 话:15911393014、0873-369552019.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130000.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元整);2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58号)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6万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四、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1、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1)收款单位: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3)银行账号:873900382010801备注:①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②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采购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以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二)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1、注明:标段名称和项目编号;2、办理程序:按照相关单位要求办理。(三)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流标项目经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异常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退还。六、其他: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地址: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2、收款单位联系人:杨工3、收款单位联系电话:1591139301422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23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及份数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是指亲笔签名或CA数字证书中的签章,“盖单位公章”是指单位行政公章或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4层)26开标程序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流程开启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人32履约担保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5知识产权供应商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备注:1.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如采用供应商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在采购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3.本项目响应采购(成交)产品如果存在资质、专利、授权、经营、经济等各类纠纷、仲裁或诉讼问题的,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6本项目采购类型为:货物;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注: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总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落实情况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规模3.1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4.2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4.1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4限制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2)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5、投标费用及付款方式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我公司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此费用不单独报价,包含在报价中。5.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采购人附在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前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0.3开标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响应和偏差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投标人投标无效。11.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4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无效。12、质疑和投诉1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2.2接收质疑函接收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卓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11393014、0873-3695520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街道华宇·西城丽景小区29幢6号3-4层12.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原件。1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2.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6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法律责任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3.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3.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3.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3.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监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13.1.1)至(13.1.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13.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3.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13.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其他投标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其他投标人的;13.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0款、第15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招标文件询问、澄清、修改1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平台或者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潜在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并按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1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供应商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6.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7、投标文件的构成17.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7.2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1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18.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8.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报价19.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9.2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成本、利润、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税费、运费、辅材、劳务、前期设计费、中标服务费及其他所需的全部费用。19.3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招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4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中所列发包范围及项目实施过程内发生的所有费用,作为投标人计算报价的依据。19.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19.6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标。20、投标有效期20.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0.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款方式进行缴纳,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投标人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1.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地址、收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2、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3、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及份数23.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投标。23.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23.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是指亲笔签名或CA数字证书中的签章,“盖单位公章”是指单位行政公章或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公章。23.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交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4.1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4.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3)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能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政采云”平台已提交的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5.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递交。四、开标与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视为认可开标全过程及唱标内容。26.2开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26.3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2)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下达电子文件解密命令)后,投标人按照系统要求进行解密。26.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7、评标27.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注: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27.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7.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7.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4评审办法及标准27.4.1评审办法及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评标办法”。27.4.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五、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28、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中标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3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协议者,采购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3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履约担保3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六、其他事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时提供)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5.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35.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35.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5.4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是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中“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除此之外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均不予认可。36、中小企业3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6.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6.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5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交声明函的在价格评比时不对报价进行扣除,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7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 Z≥100001000≤Y<200000 5000≤Z<10000100≤Y<1000 2000≤Z<5000Y<1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7、监狱企业37.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7.2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8.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相同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享受折扣);⑤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三章资格评审评审项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资格性评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基本资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及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政采云平台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相关查询结果于开标当日由评标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核验,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则不通过资格性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7.1符合性评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质量要求(1)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2)采购人指定地点。(3)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其它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未出现其他招标文件中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2详细评审7.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39分商务部分F3:31分7.2.2(1)F1投标报价(满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4、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7.2.2(2)F3技术部分(满分39分)货物技术参数响应(满分20分)根据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及所投产品技术支持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货物的响应情况得分=15+加分分值(响应情况得分最高5分)(1)基本分(满分15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12分。(2)加分项(满分5分):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产品技术参数的,每增加一项加1分,满分5分。(3)评委发现有伪造技术参数者本项为0 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资料应当清晰可辨识,若模糊不清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方式进行认定。政策性得分(满分4分)(1)所投产品中有一项产品被认定为节能产品(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得1分,满分2分; (2)所投产品中有一项产品被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分,满分2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一份,并在扫描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供货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共计三项内容,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供货方案三项内容分别以每项内容阐述详细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整体构架合理性,结构完整性、内容齐全度、表述准确度、条理清晰度进行评审,每项供货方案中存在上述内容任何一种缺陷或过于简陋或存在无关内容或不足,扣1分,每1项满分5分。(1)供货总体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理念及优势、供货组织程序、运送等;(2)供货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进货(或生产)时间安排、备货时间安排、运输时间安排、配送时间安排、特殊情况补货时间安排等;(3)供货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供货、实施的组织结构保障、项目供货详细实施方案、具体供货、安装、验收实施步骤及保证措施、货物到货验收方案及保证措施、安装方案及保证措施等。注:上述“缺陷”是指:表述不清晰、凭空编造、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上述“不足”是指:内容缺失(不完整)、过于简略、分析不满足要求的。7.2.2(3)F3商务(满分31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5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应包含以下五项内容,满分15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五项内容分别以每项内容阐述详细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整体构架合理性,结构完整性、内容齐全度、表述准确度、条理清晰度进行评审,每项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中存在上述内容任何一种缺陷或过于简陋或存在无关内容或不足,扣1分,每1项满分3分。(1)货物来源渠道;(2)货物质量管理措施;(3)货物质量保障措施;(4)货物安全性保障措施;(5)质量保证承诺及处罚措施等。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满分12分)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四项内容,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扣3分;售后服务方案四项内容分别以每项内容阐述详细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整体构架合理性,结构完整性、内容齐全度、表述准确度、条理清晰度进行评审,每项售后服务方案中存在上述内容任何一种缺陷或过于简陋或存在无关内容或不足,扣1分,每1项满分3分。(1)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服务流程、退换货流程、保障措施、惩罚措施等;(2)售后响应时间安排:响应时间安排、故障处理时间安排等;(3)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安排、人员专业性等; (4)培训维护方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定期维护、不定期维护等。应急措施(满分4分)应急措施应包含以下四项内容,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应急措施分别以每项内容阐述详细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内容齐全度、表述准确度、条理清晰度进行评审,每项应急措施方案存在上述内容任何一种缺陷或过于简陋或存在无关内容或不足,扣0.5分,每1项满分4分。①突发事件处理方案;②意外事故处理方案;③应急方案(补救方案、相应器械配备等);④现场处置方案。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2.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注: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4.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4.1.2宣布评标纪律;4.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4.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4.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4.1.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4.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4.2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技术标准及要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递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评标纪律5.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5.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5.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5.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5.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5.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6.评标程序6.1符合性评审依据本章第7.1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6.2详细评审6.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7.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7.2.2(1)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7.2.2(2)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7.2.2(3)目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7.2.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6.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7.2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2.3投标报价部分(F1)得分由评标委员会集中评审打分,若出现意见不统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评审,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2.4技术及商务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6.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6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2.7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6.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6.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7.评审标准7.1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注: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7.2详细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评分因素,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有效材料,否则将会影响得分)。7.2.1分值构成(评标总得分满分100分)(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2评分标准(评标总得分满分100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3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可采用插入法评分。(2)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7.2.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8.投标文件的澄清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9.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9.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9.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规定按详细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要求长优先、交货时间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11.评标报告编写1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11.2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将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5服务标准完全满足需求及参数表项目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仅供参考,但最终签订合同不得变更采购内容、合同价款、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以上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清单(货物需求一览表或简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序号产品名称主要要求及技术标准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陆基圆桶1.材质:HDPE;2.规格尺寸:φ7米(误差:5%),高度1.5米;3.鱼马桶双路排水110-110,池底部锥度5%,侧壁厚度10mm,底部厚度10mm,全新料定制焊接。个322鱼马桶1.材质:HDPE 2.尺寸:φ700*350mm 3.结构:双路排水110-110 个323增氧系统1、养殖池纳米曝气管 规格:20*10 材质:橡胶 2、推流器 材质:HDPE 尺寸:500*430*80*8mm 套324养殖池管道系统管道及管配件 进水管道:PVC给水管,规格:200 排水管道:PVC排水管,规格:110;网纹管,规格:φ300、φ400、φ500 排污管道:PVC排水管,规格:110 增氧管道:PVC给水管,规格:110、32套325控制柜规格:1000*800*300 材质:冷轧钢板 套36罗茨风机1.中压型风机:功率:4kw,AC:380V;2.风压:30kpa台87自动排水系统1、空压机机:1台 功率:3200W 容积:60L 压力:0.8Mpa 流量:280L/min 电压:380V 2、远程控制程序:1套;手机小程序控制3、控制系统柜:8台;材质:不锈钢 规格:250*300*1504、电磁阀:64个;规格:4V210-085、气动蝶阀:64套;材质:UPVC,对夹式 规格:DN100 AT75执行器 6、PU管:1批;规格:8*5 颜色:蓝色 耐压范围:0.9mpa 使用介质:空气、无腐蚀性油类 适用温度:-30℃~60℃7、电线电缆:1批;Yz2*1.5m²8、配件:1批;纳米配件三通:材质:PVC, 规格:8mm 纳米配件直接:材质:PVC, 规格:8mm9、pvcφ110法兰:124套;材质:PVC 规格:φ11010、法兰螺丝:496套。材质:镀锌 规格:M16*130套648自动投料系统1、料塔:4个;2、风送投料机:4台;3、分料头:4个;5、分料控制系统:4套;6、投料管道:1批。套49液氧系统1、15m³液氧罐:1个;有效容积:15m³ 工作介质:液氧 工作压力:0.8Mpa 放置方式:立式 2、气化器:1套;额定流量:100Nm³/h 工作介质:液氧 工作压力:3Mpa 3、调压阀组:1台;工作介质:液氧 进口压力:0.8Mpa 出口压力0.3-0.6Mpa 4、纳米陶瓷片:186片;规格:35*10.5*2.8cm 建议最佳工作压力:0.1-0.15Mpa 建议最大工作压力:0.35Mpa 最大承压:0.7Mpa 建议流量:1.0~1.5L/min 5、液氧气体管道:1批;材质:无缝钢管 规格:40 6、pu管:1批;材质:无缝钢管 规格:DN40 7、调节阀:1项;材质:ABS 规格:BTC-87、三通:1批。规格:PE-8 壳体材质:PBT 套1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后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交货、验收等全部工作。三、合同履行地点: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四、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供应商需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质保期要求: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一年。五、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按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在项目验收时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外观、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书等。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合格的原装正品,并且所有产品均应具备该类产品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3)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产品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六、售后要求:1.中标方应提供一份本项目所需的规范文件清单。至少一套齐全的技术文件包括项目实施计划文件、安装和测试文件、维护和操作文件、硬件设备技术文档及有关的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技术资料。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与其提供的软硬件相一致,技术文件应全面完整、详细。2.中标方在进行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安装前,需提出详细的技术方案,提供完整的测试计划、测试结果、测试案例等。安装完成应制作出详细的安装文档,包括IP地址配置,详细配置、用途、联接图等。3.本批采购货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年的质量保修期,所有保修服务的保修期自验收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保修期内,负责货物维修和系统维护,调整或更换零配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4.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供方最终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维修人员应在获知设备故障后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5.保修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保修期后货物的保修为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负责。七、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指定的地点(若遇大型货车无法直接送达,还需更换车型进行配送)相关的运输、装卸、保管、税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规格、质量等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需退还货款,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特别说明:(1)同品牌产品处理方式: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本章各项技术参数、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品牌、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相关证实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成本构成。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收等说明。(二)较其他投标人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4)如投标人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私刻公章等其他欺骗方式谋取中标,一经查实,采购人将根据法定流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财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非假冒伪劣产品,产品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还须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NZY2025-35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目录及页码)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YNZY2025-35序号内容1投标人名称2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3合同履行期限4合同履行地点5质量要求6投标保证金7备注注:1、投标总价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应和《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投标总价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3、开标一览表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YNZY2025-35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制造商规模类型数量(1)单价(元)(2)合价(元)(3)=(1)*(2)备注1234...合计(元):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要求”中“采购标的物清单”中的采购货物,按顺序逐项报价并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否则评委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在“制造商规模类型”列中如实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填报的制造商规模类型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规模一致,若出现内容矛盾、前后不一致的,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3、“总价”项价格应与“一、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本: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合理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委托。注:1、附授权委托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2、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本人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若在本次招标活动全过程中,被查实我方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响应及中标资格,且我方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在资格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其它资格证明资料(招标文件规定但未提供格式的证明材料。)附件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2、投标保证金凭证;3、投标文件提供的其他所有资料。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由投标人承诺,若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放弃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招标人所造成的损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商务部分附件一:投标函致: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愿意按“开标一览表”报价作为我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履行合同。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一定成交。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YNZY2025-35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偏离说明注:1.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2.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3.表格中“偏离”部分,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并在备注栏中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承诺书(投标人)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项目,现做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投标保证书致: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保证。由(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4)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我方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投标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五:质量保证书致:元阳县俄扎乡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货物;2、提供的货物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服务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所有制类型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人员情况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其他材料(一)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政府采购政策材料(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非中小企业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标段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2、非监狱企业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价格单位:元序号名称所投产品参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果有)价格单位:元序号名称所投产品参数/品牌/型号制造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计说明: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果有)价格单位:元序号名称所投产品参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合计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部分附件一: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YNZY2025-35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投标产品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表格填写说明:1、上表中“偏离”一列,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一列中写明投标产品实际的技术参数,请勿复制、粘贴投标文件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复制、粘贴招标文件要求,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上表“序号”一列,应对应该产品在第六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标的物清单序号。3、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技术支持资料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投标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委无法进行技术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三:技术文件(自行编制,格式自拟)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货方案及保证措施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4、应急措施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招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技术支持: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95763(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Y2025-352.项目名称:俄扎乡阿东村委会水产养殖二期项目(设备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130000.00元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产养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