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政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科研设备招标公告(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020SZ25SJ0150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0200099502886M-20250331-000156-3
一、项目编号:WH020SZ25SJ0150
二、项目名称: 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道路长约2050米,为城市次干路与城市支路,包含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地质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设计等内容、所有涉及上述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和专题编制、清单会审、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咨询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 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勘察设计费预算为200万元。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①(或②或③)和④资质 。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
(2)其他要求: 无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04 月 02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4 月 22 日 09:15 。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2 。
4.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长江路大楼5层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53-387852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联系人: 王学文
电话: 15212270030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书.pdf
采购项目任务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计划.pdf
采购意向.pdf
镜湖区政府采购计划书“,“,“FS34020220250087号“,“徽采,徽采,徽采,徽采,徽采云”,云”,云”云”,云”平台,平台,平台,平台,平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你单位编报的《镜湖区政府采购计划书》已审批,请凭本计划书按相应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并注意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徽采“徽采“徽采“徽采“徽采购指标信息云”云”云”云”云”平台平台平台平台平台指标文号指标类型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是否适宜中小企业不适宜原因预【2025】0015号预采购指标12000000.00是“徽合计数量:1采“徽采“徽云”平云”平台台采合计金额(元):2000000.00“徽采“徽采云”平云”平云”平台台台采购计划信息“徽采购单位名称“云”平徽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徽运输局采云”采云”平平任务书编号“徽采云”平FS34020220250087号“徽采云”平台联系人台台张工台联系电话台5905503项目名称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编号申请编号516861采购目录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徽采“组织形式云”平徽采“徽采分散采购云”云”平平“徽采实施形式云”平“徽采委托采购云”平台采购方式台台公开招标台归口业务处室台综合科是否高校科研设备采购否是否进口设备采购否是否PPP项目PPP否是否一签多年项目否是否依法招标工程项目是采购内容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等项目设计1/2采购计划申请备案记录“,“,“,“,“徽采云时间”平台徽采云徽采云”平台”平台机构徽采云操作人”平台徽采云”平台操作记录备注2025年03月10日采购单位: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ah0202021001发起采购计划申请审核流程2025年03月10日采购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徽采2025年03月10云”平日台“徽采“徽采云主管单位:徽采云平台”平云”平台台“徽采系统自动审核云”平台“徽采审核通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025年03月10日财政监管:镜湖区财政钱琳审核不通过不同意2025年03月10日采购单位: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ah0202021001发起采购计划申请审核流程“徽2025年03月10采云”日平台“徽采“徽采云采购单位:徽采云平台”平云”平台台“徽采系统自动审核云”平台“徽采审核通过云”平台2025年03月10日主管单位:徽采云平台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审核通过2025年03月10日财政监管:镜湖区财政钱琳审核通过同意“,“,“,“,“徽采,徽采,徽采,徽采,徽采云”,云”,云”,云”,云”平台,平台,平台,平台,平台“,“,“,“,“徽采,徽采,徽采,徽采,徽采云”,云”,云”,云”,云”平台,平台,平台,平台,平台2/2镜湖区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50087,FS34020220250087号"徽,"徽,"徽,"徽,"徽采云"采购单位平台采云"采云"采云"采云"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平台平台平台平台项目名称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59055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形式分散采购归口财政内部机构综合科项目类别工程"徽采"云实施形式"平台徽采"徽采委托采购云"云"平台平台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徽采采购云"平台"徽采否云"平台代理机构预算金额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徽采"云"平是徽采"徽采云"平云"平中小企业预留金额"徽采云"平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1400000"徽采2000000云"平台备注台台台台"徽采"云具体要求"平台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组织采购活动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徽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徽"徽"徽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采云"采云"采云"采云"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平台平台平台平台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公布。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徽,"徽,"徽,采购单位:"徽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徽采云,采云,采云,采云,采云"平,"平,"平,"平,"平台,台,台,台,下达日期:2025-03-11,台2025-03-111/1(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项目编号:WH020SZ25SJ0150)招标文件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04月0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编号:WH020SZ25SJ0150二、项目名称: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道路长约2050米,为城市次干路与城市支路,包含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等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地质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设计等内容、所有涉及上述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和专题编制、清单会审、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咨询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7200万元,勘察设计费预算为200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或②或③)和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6.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本条不作要求。7.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2)其他要求:无。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2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售价:0元。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1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15。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八、其他公告内容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十、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长江路大楼5层联系人:张工电话:0553-3878525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王学文电话:15212270030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电话:0553-3121659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十一、注册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出资比例100%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完成地质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等设计内容)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5)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招标公告(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材料,该信息调用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开标前一日24:00时已生效的信息)(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注:(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维护联合体成员的主体信息。(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人如不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依法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专项资质的单位,所需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中。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分包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如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投标人可按新的投标截止时间提出。形式:相关的澄清要求(或疑问、问题)可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书面形式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澄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出/发布日期为准),发布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投标人应自行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答疑变更栏查询是否有招标文件修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注册地不在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无为市、南陵县)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2023年第19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3.2.3报价方式以国家计委、建设部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基础,以费率(优惠率)报价,其中计算收费时的相关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报价格式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此处费率(优惠率)是指优惠至给定标准比例,如费率(优惠率)60%是指优惠至标准值的60%。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费率(优惠率)为100%。(本项目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运输、人工、交通、售后、税费、招投标过程产生的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招标不成功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2)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3)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备选中标人汇入账户。(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3.7.4技术标编制要求技术标暗标,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开标系统进入方式: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选择“市场主体”-“数智共享系统”登录,在我的项目-开标签到解密。(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注: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1)投标企业解密的CA锁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锁,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CA锁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更换信息、续费均会导致CA锁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CA无法解密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排序要求中标候选人人数:1-3个中标候选人排序:排序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3日(3)公示内容: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②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③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④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荣誉(如有)、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如有);⑤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⑥投标人评标得分情况,包括商务部分信用标(如有)、商务部分其他因素(如有)、技术标(如有)、投标报价得分;⑦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⑧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⑨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注:房屋建筑工程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内容(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内容:中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名单、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7.1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3)履约保证金账户(市中心交易项目提供以下账户供中标人选择)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44168;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账号:17974654244100001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政务新区支行;账号:34050167860800001625-0003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0031(4)履约保证金提交及退还:具体要求详见《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5)是否免缴履约保证金:否。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要求:1.编制要求及规定见《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联系方式为准)澄清,如遇电话15分钟内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10.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0.2.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https://whsggj.wuhu.gov.cn/public/column/659683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329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dlycx/?tablename=credit_rsb_fr_tqnmggz&gsName=%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6)在被市级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https://zjw.wuhu.gov.cn/xwzx/pgt/index.html)。10.2.2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1项情形之一且在有效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内;(2)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且在有效期内。10.3相关政策要求(1)采用一级注册建筑师投标的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芜市建函〔2024〕126号)。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10.4设计方案现场递交本项目无设计方案,无需现场递交10.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10.6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远程异地评标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①收费金额:18400元。②支付方:中标人。(2)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平台服务费:①收费标准:中标价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平台服务费=中标价×0.9‰,最低为2000.00元。②支付方:中标人支付给芜湖市大数据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3)远程异地评标费:①本项目如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需支付发生的评标费用。收费标准:最高投标限价1亿元以内5000元,最高投标限价在1亿元(含1亿元)至3亿元之间1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3亿元以上(含3亿元)20000元,税费另计。②支付方:中标人。10.7提出异议(1)对招标文件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长江路大楼5层联系人:张工电话:0553-387852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联系人:王工电话:15212270030(2)时间和形式时间:根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提出异议。形式:①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②书面形式。10.8提出投诉时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递交(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10.9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9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统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1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分加分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价格分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加分。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分加分。(2)本项目标的名称: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11价格分加分是否启用:否10.12证照“零提供”本项目支持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信息和人员资质信息“零提供”:(1)若投标人选择“零提供”方式,按以下步骤操作:①投标人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左侧菜单栏中找到“电子证照信息获取”;②点击“照面数据获取”选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人员身份证号码”,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③选择需要投标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④投标人对所有信息进行核验,确保信息正确;⑤完成后系统根据确认的企业资质信息以及人员资质信息生成PDF文件,最后在投标文件生成时一并盖章。注:详细操作可参照“零提供”电子证照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4/20230619/2f1e8374-236e-4191-9b1c-a0a855e27906.html(2)若投标人不选择“零提供”方式,可使用影印件上传相关证照。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设计费分阶段支付: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并得到主管部门批复,提供该项目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至设计费总额的40%;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图审合格,提供该项目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工程验收合格,设计人提供该项目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余款。(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芜市建〔2022〕58号)规定: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8%。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10.14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4说明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0.15招标文件的解释(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3)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6新增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电子交易系统”均指“数智共享系统”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不良行为记录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已破产重组并完成信用修复的,不受此条要求限制);注:对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企业重整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重整企业或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相应裁定书向原失信认定单位申请信用修复。(13)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间或司法机关作出的法律文书时间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1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技术标:设计组织方案(设计方案)。第二部分:商务标(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注: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投标人须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技术标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及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排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期限和内容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适用200万(含)-500万(不含)无需提供方案的勘察设计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以信用标(如有)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电子招投标不同投标人未出现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的。(适用于电子招标投标项目)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此项内容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设计组织方案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部分:25分商务部分:35分(其中信用评价7分)投标报价:4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合计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符合上述入围原则的最末位合计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同时入围。举例:投标人合计评审得分为:A公司(81分)、B公司(76分)、C公司(76分)、D公司(76分)、E公司(75分)。排名为:第1名:A公司(81分);第2名:B公司(76分)、C公司(76分)、D公司(76分);第3名:E公司(75分)。则前三名为: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注: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除算术计算错误外。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方案一: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即*.**%。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25分)设计构思(12分)阐述对项目现状及环境的认识、设计指导思想与理念、设计目标与定位、总体布局、功能划分、造型或空间处理,符合项目特点与实际,有针对性,分析相关难点和措施,阐述内容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切忌空话、套话。可以采用图、文、表的方式进行阐述。评分标准:全面、完整、深刻、有针对性的得10-12分;较全面、较完整、较深刻、较有针对性的得5-10分;不全面、不完整、不深刻、没有针对性的得0-5分。保障服务质量的控制措施(5分)对质量控制的方法科学且有先进性的,措施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3-5分;质量控制方法合理,措施可行的,得1-3分;质量控制方法一般,措施不全的,得0-1分。保障服务进度的控制措施(4分)对进度控制的方法科学且有先进性的,措施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3-4分;进度控制方法合理,措施可行的,得1.5-3分;进度控制方法一般,措施不全的,得0-1.5分。保障工程造价投资的控制措施(4分)对造价控制的方法科学且有先进性的,措施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得3-4分;造价控制方法合理,措施可行的,得1.5-3分;造价控制方法一般,措施不全的,得0-1.5分。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技术标书制作要求:(1)技术标排版要求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A4幅面,字形、字体一律采用三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面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2)技术标书中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在商务标、报价文件中。(3)技术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出现页码。注: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投标单位设计组织方案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规定的,应视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1)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1条规定的,有一项扣3分。(2)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2条规定的,有一项扣6分。(3)凡违反“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第3条规定的,技术标作零分处理。(4)项目技术标文件页数原则在200页(不含200页,指非空白单面计算的页数)以内,达到或超过200页的技术标扣减2分。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5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3分)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5分,加满3分为止。类似项目业绩指:自开标截止之日上推5年内,投标人具有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件,设计内容、项目规模等以设计合同中列明的为准,若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或业主盖章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若业绩采用联合体形式获得的,在业绩中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的均予以认可.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可重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每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1分,加满3分为止。类似项目业绩指:自开标截止之日上推5年内,投标人具有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设计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以设计合同中列明的为准,若设计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能体现上述内容的审图合格证或审图意见或业主盖章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注:“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可重复得分。投标人业绩获奖(3分)投标人类似项目获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奖的,有一个加1.5分且不超过3分。类似项目业绩指:自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以获奖时间为准),市政工程类设计项目的业绩。省级或省级及以上(含协会)奖指:省(直辖市)级(或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类似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网上公示截图),若获奖证书为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则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的查询截图。注:(1)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或学会)是指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均不予认可。(2)同一项目获得的不同奖项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计分。人员数量(6分)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业主要求A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得6分,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业主要求人数A为10人员资格(4分)拟委派项目组人员具有:(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2)拟派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人】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程)执业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3)拟派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0.5分;(4)拟派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证书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0.5分;(5)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6)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人员职称年龄结构情况(6分)1.人员年龄结构在30周岁-60周岁之间占总人数80%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2.人员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占总人数80%及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服务承诺及承担本工作的优势(3分)对设计方案中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人员、服务优势、承诺内容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可实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好的得2-3分,一般得1-2分,较差得0-1分。信用评价(7分)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投标人统一得基本分7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投标报价得分(4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提高或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区间内的按线性插入法得分。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1。注:(1)投标报价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1款计算价格得分。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技术标评分项或总分评分畸高或畸低或评分为0的,须写明评分依据及理由。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投标人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的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打分平均值确定。(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发现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中标候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4.3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信用等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1项“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人选,将查询情况记入评审报告中。3.4.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如为勘察项目,则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四章第二节部分内容;如为设计项目,则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四章第二节部分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招标人要求招标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勘察设计要求1、项目概况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包含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等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200万元,勘察设计费预算为200万元。2、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地质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设计等内容、所有涉及上述设计各阶段专项审查和专题编制、清单会审、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咨询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包含所有涉及上述设计阶段费用、专家评审费用等)。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应免费提供或参与以下服务:设计交底、图纸答疑及修改、施工现场跟踪答疑、关键部位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及其他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3、设计周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注:如遇到不可抗力或特殊事件影响,服务期限可顺延。4、勘察设计依据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市政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市政工程部分)和相应标准、规范。5、基础资料(1)自行搜集地形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勘察、测量等影像、原图纸技术资料,自费进行工程设计、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2)自行搜集或购买相关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沿线管线资料;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相关服务设施设置情况。6、勘察设计人员要求(1)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业主要求人数,本项目业主要求人数(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人,相关各个专业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2)中标人应委派1名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的设计代表驻点服务,服务期视项目情况定。招标人有权对设计代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安排人员,直到招标人考核合格为止,重新安排的人员须在3日内到岗。驻点服务人员驻点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中标后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项目部主要成员(资料管理员除外)需具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否则无条件5日内予以更换到位,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2次更换后均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数量及专业结构视工作情况应及时追加和调整,满足各阶段工作需求,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③中标人须对现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④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改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7、勘察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8、其他要求:/二、适用规范标准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规范要求。三、成果文件要求中标人在设计过程中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括文本、图件及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文件含所有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用Photoshop、PPT、Word、AutoCAD、动画软件制作,电子版设计文件为pdf和dwg等格式,其它项目汇报PPT版本文件、项目效果图等若干,提供备份光盘1份。1、成果文件的组成:勘察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及图审文件、报告等2、成果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通过省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1)纸质版的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2)电子版的要求: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四、招标人财产清单(一)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不采用)(二)招标人提供的资料1、自行勘察收集和索要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2、自行勘察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自行收集发包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4、自行收集技术标准、规范(三)招标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不采用)五、招标人提供的便利条件招标人提供的生活条件(不采用)六、中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中标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中标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中标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中标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中标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中标人自备的设备、工具;七、招标人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勘察设计综合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为1.0,计算出标准收费×中标费率(优惠率)后据实结算,本项目最终勘察设计费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注:上述项目名称、规模、起止点以建设单位最终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必须的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获取相关设计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测试工具等费用,以及设计、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审查会务(含专家评审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利润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中标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费采用费率(优惠率)方式报价时,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关键部位验收、设计变更、图审费及各个阶段的评审等费用在内,不另外计费。4、若有设计内容发生甩项、不实施等情况,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任何索赔(赔偿或补偿)。5、如因设计人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等造成工程非正常变更、返工的,应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费用自理。6、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协调好设计团队各专业之间配合工作及必要时调动本单位综合资源要素提升项目质量,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招标人要求参加的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须参与项目规委会、项目审批会等重要节点会议及甲方要求参加的相关会议;项目负责人须指派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所有项目评审会、汇报会、协调会、对接会等会议。7、中标人须参与相关工程技术会议,参与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并签字认可;参加本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项竣工验收,依据与施工图相一致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签署验收意见。8、中标人须及时处理现场设计变更事项、补充设计缺陷或修改设计,及时向委托方提交经修改或补充的设计文件,以满足招标人要求,每延误一次承担合同价0.5%的违约金。9、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且设计变更单必须经招标人下发给施工、监理单位。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擅自进行变更的,或擅自将变更单发放给施工、监理单位的,每发现一次,中标人承担10万元的违约金。10、中标人应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和管线综合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协助配合绘制竣工图;如因审核不到位,导致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按每处合同价0.5%收缴违约金。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信息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一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二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三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五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六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七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八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九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体成员单位十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资质(响应本项目的企业资质)投标报价金额单位小写大写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工期数值单位质量标准投标人业绩资格业绩1资格业绩2资格业绩3加分业绩1加分业绩2加分业绩3加分业绩4加分业绩5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业绩1资格业绩2资格业绩3加分业绩1加分业绩2加分业绩3加分业绩4加分业绩5投标人奖项1项目名称奖项名称投标人奖项2项目名称奖项名称投标人奖项3项目名称奖项名称投标人奖项4项目名称奖项名称投标人奖项5项目名称奖项名称其他注:1.表中内容,不涉及的可不填写或填写“无”。2.业绩和奖项填写项目名即可。3.投标人请仔细填写此表,确保与投标内容一致,如投标人填写内容有误,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4.投标报价应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单位填写,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货币类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2位小数;优惠率或折扣率类以“%”为单位;其他类型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应保持一致。5.“其他”栏目内容:若招标文件有相应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若无,可不填写。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需在“投标信息一览表”中正确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未填写(或填写不正确),视为投标无效。一、投标函投标函至:(招标人):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贵方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大写)百分之(小写:%)的投标费率(优惠率)报价承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任务。2.我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并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3.质量标准:;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且不进行更换。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联系方式: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三、联合体协议书①______、_____及……就“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项目的投标工作。二、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资质,承担;成员二名称:,,具有资质,承担;……。六、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_____%;(2)成员二名称:,□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_____%;……。七、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八、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①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交此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如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供汇款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如采用保函方式,提供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如采用中小企业声明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投标保函编号:致:鉴于:,(下称“投标人”)根据贵方发出的编号为的招标文件/标书拟向贵方投标承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标书,投标人需向贵方提交投标保函。根据保函申请人,的申请,我单位(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币种),元(大写)的投标保函(下称“本保函”)。一、本保函为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2)投标人中标后未与受益人签约;或(3)投标人中标后未向受益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可接受的履约保函。2.本保函正本原件。3.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提交保证人柜台。二、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三、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四、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年月日保证人对公营业时间结束时失效(若该日为非营业时间,则以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准)。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五、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应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保证人:(签章)有权签字人:开具日期:年月日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二)投标人免缴/少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如果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免缴(或少缴)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中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按此格式提供承诺函。2025/3/1115:49,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计划2025年03月11日星期二15:49:24标题检索请输入关键词首页交易信息服务指南监管信息信用信息专家服务互动交流当前位置:首页>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计划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计划招标计标前公项目登招标公答疑变开标信中标候选中标结果投标保证中标通合同信负责人合同变划示记告更息人公示公示金退还知书息变更信息2025-0…信息来源:null信息时间:2025-02-0815:50阅读次数:817次项目招标计划表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2025年镜湖区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扦坡路建设工程等项目设计,工期一年,包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等。项目投资金额(万元)200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项目类别设计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市政计划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03月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8日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5905531816备注注: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50208/6acf060a-439c-4db8-a703-eebfd6e53b1d.html,1/22025/3/1115:49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计划招标计划.pdf2025/3/1115:49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项目招标计划招标计划.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省内地市市联系我们网站地图隐私声明网站使用帮助主办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量统计:90536300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6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53-3121944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7502922号网站标识码:3402000058皖公网安备34020702000436号2/2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005/005001/005001012/20250208/6acf060a-439c-4db8-a703-eebfd6e53b1d.html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2025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Pagelof1下午好,安徽省财政厅唯一指定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累计访问:220020161人次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请输入内容搜索安徽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首页资讯动态采购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监督检查下载专区购买服务采购公告>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2025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2025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来源: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5-01-17浏览次数:176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2025年1月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备注12025年镜湖区市政道路设计长江中路辅道建设工程、赵家村地块南侧规划支路建设工程、汀苑小区支路建设工程、赤铸山路规划支二、三路新建工程、红旗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天门山路西延伸段建设工程、扞坡路建设工程等项目设计,工期一年,包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等。2002025年02月100%面向中小企业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综合网站省级政府采购网站市级政府采购网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办单位:安徽省财政厅技术支持: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串客服电话:95763网站标识码:3400000109皖ICP备05016424号克政精关皖公网安备:34010002000151主办单位:安徽省财政厅技术支持:政采云股份有限公司串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客服电话:95763克政精关网站标识码:3400000109皖ICP备05016424号皖公网安备:34010002000151https://www.ccgp-anhui.gov.cn/luban/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2025-03-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科研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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