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数字化展示中心EPC总承包 数字化展示中心招标公告(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2025)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数字化展示中心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数字化展示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数字化展示中心
EPC
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
M4101000065000987119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规划雁鸣大道以东,灵润路以北。
2.4
建设规模:包括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数字化展示中心,门厅、展览厅部分约
1978.62
㎡,其他公区部分包含楼梯间、走道、电梯厅、消防控制室、卫生间、公共区域、观景廊、指挥中心(不含智能化系统)、办公区域、屏后机房、接待室等约
3096.23
㎡。
2.5
招标范围: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数字化展示中心
EPC
总承包,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门厅、展厅部分约
1978.62
㎡,公区部分约
3096.23
㎡,包含但不限于展厅整体方案设计、公区装修部分方案设计及相关效果图、施工图设计,包含图纸审查,消防审查等。展厅、公区装修工程施工,相关数字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控制系统、交互系统开发集成,展厅相关片源策划与制作等以及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
计划工期:
1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按承担的任务提供)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按承担的任务提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含)以上的?数字化展厅?或主题展馆?项目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业绩满足即可)。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双方盖章页扫描件,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
(
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
)
,无法体现内容的为无效合同,同时每个合同附有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图为准),
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
果截图不予认可。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的任
1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
信誉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
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
)【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
2
)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
3
)招标人有权开标当天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6.2
条款至
3.6.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
(
4
)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
2
)”情况的除外。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查询截图的,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应满
足下列要求:
(
1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
2
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
人单位;
(
2
)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由同一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
传、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
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5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
6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7
)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
8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
、电子注册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www.zybtp.com/
)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2
通过的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5.3
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4
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5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对供应商相关信息
(
即
IP
地址、缴费人信息、联系人信息、
MAC
地址即硬件特征码等
)
进行自动对比,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8.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郑州国际陆港综合楼七楼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8551109
招标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电话:
0371-69158737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段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7
楼
邮箱:
zyzczbzxa@163.com
监督单位:大河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9158815
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展示中心EPC总承包 数字化展示中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